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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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1】
一、学生确需住校,由家长提出申请,报政教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住校。
二、学生住校统一由政教处、总务处安排,按班级编入指定寝室和床位,学生本人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
三、每一寝室产生一名工作责任性强、善于管理、乐于奉献的寝室长。由班主任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期末学校开展优秀寝室长和文明寝室的评比,并给予奖励。
四、住校生应严格按作息时间作息,按时起床、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得讲话、看书,不得在寝室里点矿烛,防止火灾。
五、争创文明寝室活动。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鞋子放在铺位左边的地板上,并且做到摆放整齐,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不按要求摆放取消当年文明寝室的评比资格。
六、注意保持和打扫寝室卫生。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早、中、晚餐一律在食堂用餐,不得把泡沫饭盒、方便面等食物带入寝室用餐,凡检查发现在寝室内用膳,扣除该日寝室卫生分。寝室长安排好值日生轮流表,每人一周,并报政教处备查。每天早上、傍晚各清扫寝室及走廊一次,由宿管老师进行检查评比,张榜公布。寝室长要督促值日生按要求进行打扫。
七、住校生应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防止失窃。一旦失窃,立即将具体情况报告政教处或值周老师,自己切不可擅自追查。
八、寝室长每晚就寝前要检查本寝室的就寝人数,发现有同学不在寝室就寝,要及时报告值周老师或管理人员。住校生在住校期间不得住在其他寝室,不得住在校外同学家,发生类似事件,政教处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取消住校资格。如确有特殊原因不住在学校,必须向班主任和寝室长请假。
九、全体住校生要自觉遵守寝室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争做文明住校生。
十、班主任每周至少巡视本班寝室1次,混合宿舍轮到本班值周人时,该周至少要巡视该寝室1次。
学生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1、床铺(6分):被子叠成方块形,棱角分明,开口向门一方,放在靠近窗户的一头,外侧与床边缘平齐。枕头放在另一头,被单铺平,无皱褶,与床同宽,床上无其它衣物及用品。蚊帐顶四边拉直,帐门成直角。保持室内各床上摆放整齐统一,具有美感。
2、四壁空间(2分):无污迹,无蛛网,无灰尘,不挂衣服杂物等。
3、地面(4分):室内、地面干净,无污迹。
4、门窗(2分):包括门内外两侧墙壁,无污迹,无损坏,窗台禁止乱放东西,门窗按时关锁。
5、物品摆放(2分):刷牙杯可以放在窗台,但必须放整齐,牙膏在杯子里向左斜放。毛巾挂于门后,成一字排好。水瓶放在靠窗台下墙边,排成一排,瓶把右偏,脸盆放在柜橱里或床下,两盆扣起来(有鞋架放在架上)。鞋子放床下铁条上或鞋架上,洒扫工具放在门后靠墙处。保持室内同一类物品按统一规格摆放。
6、就寝(3分):晚上熄灯后要按时休息。休息时,要保持宿舍内安静,不讲话,不吃东西,不洗衣服,不听音响,不随便走动,不在宿舍区做影响他人的任何事。
注意:
(1)每天由学生生活指导老师和宿舍管理员不定时检查记分,各宿舍每周得分为各天分数之和,各班每周得分为本班各宿舍当周得分之和。
(2)有严重违纪情况的,如点蜡烛、蚊香,私搭乱接电线、乱倒水或从窗口向外倒水、丢抛杂物,故意破坏偷拿他(她)或公共财物,打架斗殴,不服从管理,带球进宿舍,在宿舍内打球等,一旦发现,将从所在宿舍的总分中每人次扣13分,一学期一宿舍累计两次以上的将取消该宿舍的评选文明宿舍资格。对违纪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取消住宿资格。
(3)混合宿舍每周应在门上写出值周人和所在班级,当周该宿舍得分记入所在班级宿舍得分,同时该宿舍每周得分将作为评选文明宿舍的依据。
(4)每天的检查结果按天通知到年级,如有疑问请与学生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学习生活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创造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校后勤处是学校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实施对学生宿舍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学年报到注册时须缴清当年住宿费后方可住宿。学生毕业、退学、休学时,经后勤处管理人员验收室内家具设备完好后,方可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五条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和使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一安排。学生住房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如违反规定,根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别调整时,须有所在班级辅导员签字,由所在二级学院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并报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备案后办理。
第六条学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内家具、电器及室外设施,均为学校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破坏和处置。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对宿舍内公用设施、家具逐一登记建卡、编号落实到人,定期检查。
第七条学生不得私自将公物搬出宿舍,学生经批准更换宿舍、毕业离校时要如数移交,并办理好物品交接手续,公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
第八条学生应爱护公物,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等在墙壁、天花板上涂写刻画或随意张贴。人为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第九条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学生宿舍除值班人员负责门卫值班工作外,学生应当认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生刷门禁卡进入所住楼栋,未经允许,其他楼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居住楼栋。外来人员找楼栋内的学生,须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楼栋,强行进入的交学校保卫处处理。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实行分栋封闭管理。不得任意进出异性宿舍,需联系事情时,可请宿舍值班人员通知学生在宿舍楼下处理。特殊情况,须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批准并经该楼栋的管理员查验有关证件登记后并方可进入楼栋。
第十二条严禁学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经批准,学生不得夜不归宿,宿舍内不准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异性。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不得在宿舍内赌博、大声喧哗、酗酒滋事、打架骂人或从事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每天6:00开门,23:00点锁门,未按时回宿舍的学生回宿舍时学生证将被扣留在楼栋值班室处,并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次日凭辅导员证明领回学生证。
第十五条每个学生配发一把房间钥匙,学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他人。学生离校时须退还钥匙,否则照价赔偿。学生不准私换门锁和私配钥匙,钥匙丢失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房产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领取钥匙或更换门锁,并由遗失者按成本付费;如不报告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六条学生的贵重物品个人应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应存入银行,各宿舍做到人走关灯、及时关闭水龙头、关窗、锁门,发生物品现金被盗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报案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携带有毒、有害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经商。
第十八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养宠物。
第十九条学生宿舍水电计量一律以宿舍为单位计算。需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每人每月定额用电量8度,定额用水量3吨,超过额定用量的,到学校卡务中心自费购买。
第二十条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根据《武汉东湖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照明设备、电器由寝室长与同室人员共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报修,电器具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学生要安全用电,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棒(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等器具。学生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私自安装热水器。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楼栋值班人员每天负责打扫室内走廊及室外卫生,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打扫,学生应在每天上午8点、下午2点前将室内垃圾装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条学生应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内焚烧废纸、随地吐痰、乱刻乱画、在墙壁留脚印、打球,不得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杂物等。
第二十五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车辆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校后勤处负责学生宿舍日常维修,宿舍公用设施等出现破损,学生应在楼栋值班室进行登记,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后勤处房产管理科报修,房产管理科应及时维修,不得无故拖延。维修不及时造成水电浪费或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报学生处批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
第二十八条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二十九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员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由学校对外招聘产生,后勤处负责对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所辖楼栋的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接受后勤处的领导。
第三十三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指定位置打卡,不离岗旷工,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因事、因病必须提前请假,经后勤处房产管理科科长批准后才能认可。请假经批准后可请人顶班,顶班人报酬由请假人支付。因直系亲属红白喜事请假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无视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旷工者,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个月之内旷工3次,或一年旷工累计6次,或一次旷工达两天以上者学校予以辞退。
第三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办好交接班手续。值班期间不得因私事离开岗位到其他楼栋串岗聊天。
第三十六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学生宿舍保洁,按要求每天定时打扫卫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毕。
第三十七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保管好楼栋公共财物及水电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对损坏公共财物现象及时上报,坚决制止。
第三十八条学生宿舍管理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电设施等登记报修工作。按规定办理学生入住、退房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学生宿舍管理员禁止在值班室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学生宿舍管理员严禁将学校或学生的财物未经允许擅自变卖给他人,发现一次将以实物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学生宿舍管理员服务学生要热情周到,遇事按程序处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严禁在工作中和学生发生争执,不允许发生骂人和打架现象。
第四十二条学生宿舍管理员因工作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当事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3】
1、按时就寝,熄灯铃响后马上熄灯,不得拖延并保持安静,起床铃响之前不得提前起床。
2、每天早、中、晚必须打扫寝室,平时也要注意及时打扫,以保持寝室清洁,并保管好卫生用具(如扫帚、畚斗)。
3、严禁在寝室就餐,不得将饭、菜带到寝室,违者将作严肃处理。
4、严禁在寝室里抽烟、喝酒、赌博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5、不得随意损坏寝室墙壁(不得用水泥钉等钉在墙上),不得在寝室墙上随意在张贴各种图片及纸张。
6、自觉维护寝室内外墙及公共墙壁的清洁,不得随意乱涂乱画,不得在墙上留下脚印。
7、爱护门窗、玻璃及其其他设施,谁损坏谁赔偿。
8、节约水电,及时关好水龙头、电灯及电风扇。
9、自觉维护楼层厕所及洗室的清洁,上厕所时请使用粗纸或卫生纸,不得使用报纸、书簿及其它硬性纸张,以防厕所堵塞。
10、晚上就寝熄灯后不得擅自关门,必须由管理人员清点人数后统一关门。平时要求最后离开的同学及时关门。
11、日常学习期间(包括早晚自修)寝室大门统一关闭,杜绝在此期间逗留寝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到生活指导处登记。
12、不得向窗外抛洒任何物品;不得向窗外倾倒污水,以免危及他人身体或影响寝室周遍环境。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4】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坚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俭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一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景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县教育局关于寄宿学校管理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成立寄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员长:唐健
副组长:张朝辉(负责学生思想与纪律教育)张贱华(负责寄宿生生活设施设及全安排杳)
成员:段小霞、唐小云、周燕、马水文谭秋萍谭秋兰(寝室管理员)
2、建立两条管理系统:
①教师系统:校长、值日行政领导、早晚自习辅导教师、值周老师、寝室管理员。
②学生系统:寝室长
3、建立详细寄宿生花名册。总册(分班册、男女生册)、寝室点名册,同时附家长的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要备两种以上途径、以防急用。
4、建立寝室室长监督报告,值周老师检查管理,值日行政负总责的寝室管理制度。
5、为便于统一寄宿生的学习和生活,学校对寄宿生编制“寄宿生早晚活动”进行管理,配齐、配优晚自习辅导教师,确保寄宿生的学习活动质量得到保证。
二、队伍管理
1、寄宿生的宿管老师,必须服从学校领导分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雷历风行,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宿管员具体负责寄宿生的日常生活指导和管理工作。对学生必须富有爱心、童心和责任心。平时要深入寄宿生中,充分了解寄宿生的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和思想动态,助低龄和生理、身体有缺陷的寄宿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3、宿管员要定期召开室长会议,并做好组建寄宿生督导队,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4、宿管员要做好寄宿生床位安排和调换工作。
5、值周老师必须24小时在岗,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经校长、值周领导批准请假不得离开学校,如遇学校寄宿生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到岗。
6、值周老师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就寝,上课期间,做好宿舍清查工作,不得让学生无故在宿舍区逗留。
7、值周老师做好宿舍区设备、安全、卫生三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
8、如遇寄宿生有生病等困难时宿管员、班主任、值老师要主动助学生,让学生体会到学校、老师的温暖,同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生活。
三、思想管理
1、注重人文关怀,多为学生着想,多为学生解忧,力倡导“有困难告诉老师,有疑惑告诉老师,有矛盾告诉老师”的服务承诺。
2、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3、紧紧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寄宿生开展集体主义、爱校尊师、勤奋学习、遵纪守规、行为规范、关心他人、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爱护公物、清洁卫生、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卫生保健、孝敬父母等专题教育。
4、班主任及教师要深入学生家庭生活,通过家长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经常询问家长等途径了解学生实际。各班、各宿舍要设立室长,及时向班主任、宿管员映同学动态,以便及时教育,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5、建立家校联系卡制度,班主任要经常保持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必要时要入户进行家。
四、卫生管理
1、宿舍卫生要做到无屋漏,无蚤虱、无蛇鼠、无蛛网、无危险品,勤开窗户,保持通风。并定期喷药消毒。
2、养成良好习惯,做好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内外要打扫干净,保持无米、无菜、无果壳、无纸屑及其他一切废品污物,并保持干燥。
3、被褥折叠方正,排列整齐,经常晾晒,保持清洁,口杯、盆、毛巾要摆放整齐。
4、讲究个人卫生,勤洗脸、洗脚、刷牙、洗澡,衣服、鞋袜要经常换洗。并经常检查督促。
5、对尿床、生疥、有传染病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督促家长及时治好。发现传染病要及时隔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养成文明就餐习惯,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五、宿舍纪律
1、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作息者应先向室长报告,再由室长报宿管员老师批准。
2、按时起床、晨炼、进餐、上课,每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洗漱和个人卫生的清理,迅速就寝,保持宿舍安静。不讲话、不声吵闹。
3、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下晚自习回寝室不得高声谈笑、追跑。
4、不随便到别的宿舍乱串或长时间逗留,更不准随便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宿管老师同意,方能进入。
5、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房间或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准乱动他人物品。
6、上课、晚自习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特殊情况需要经夜班值周教师和晚自习辅导老师共同批准方可。
7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严禁往窗外、走道倒水、扔杂物、摔东西。
8、同宿舍同学应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严禁在宿舍讲粗话、打架、斗殴、闹事。严禁在宿舍打扑克、抽烟、喝酒。
9、上铺同学在指定的位子礼貌上床,上床时下铺的同学不得做出妨碍举动,确保安全。严禁学生多人在上床玩耍、跑跳。
10、爱护宿舍区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发现损坏现象要及时向宿管老师报告,凡丢失、损坏的宿舍物品应照价赔偿。
六、安全管理
1、建立双休日寄宿生回校后的清点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到位情况。所有住校生周日下午3:30至5:30准时到校,值周老师清点人数。对未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原因。
2、实行住校生周末回家清点,做好寄宿生的清校等安全善后工作,确保寄宿生全部离开学校并平安回家。
3、寄宿生回家按片区域站队排队,不准在路上逗留,未经父母同意不准在亲戚、同学家做客宿夜。到家要向父母打招呼,回校要向父母告别。
4、寄宿生在学校教育教学时间内,除生病等特殊原因外,住宿生不得离校;若确需离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名的请假条,经宿管员同意并签名后才能离开学校。其他人无权批准。
6、建立宿舍学生到位情况登记表,每晚由晚自习辅导老师,值周老师核实签字备案。
7、住宿生未经宿管员批准不得外出住宿,不得私自带外人留宿,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
8、每晚息灯后,做好查铺、点名工作,寝室长要向宿管员汇报本宿舍同学到位情况。对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情况应立即向校值周老师、值日行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同时追查落实学生私自离开宿舍的原因、去向等具体情况,对违纪寄宿生要及时处理,并填写处理意见。
9、住宿生因突发疾病、打架斗殴、食物中毒及校外人员滋扰、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值周老师、值日领导汇报。
10、加强对女生的生活指导,每学期每人至少开一次对女生的专项教育,关心、指导女生的学习、生活及自我安全防范常识。
11、定期召开寄宿生会议,对学生进行专项教育、学习寄宿生有关制度要求及行为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
12、严禁玩火,不准将火源和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宿舍。
13、不得在宿舍内点蜡烛、使用明火,不得私自搭接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14、宿管人员和值周行政要加强夜间巡逻工作,确保校内平安及寄宿生的安全。
七、本细则从二0__年三月起执行。
4、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在学校安排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3、按时到教室上课,病、事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4、严格遵守寝室卫生制度,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乱倒水,不向室外扔杂物。
5、严禁吸烟、喝酒、玩赌博游戏。不看坏书刊、坏录像,不听黄色歌曲。
6、提高警惕,防盗防火,出门落锁,不准点蜡烛等。严禁留宿亲友、同学,不得带非住校生进宿舍。在校期间严禁外宿。
7、平时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同意。
8、发扬互助互爱精神,不打架骂人,不图他人钱物;在寝室不声喧哗,不打闹,不打扰他人休息和学习。
9、每晚必须到教室上晚自习。有特殊原因经班主任批准同意,方准留在宿舍。
10、节水节电,杜绝“长流水”和“长明灯”,不准私自接用电器。要爱护公物,不得将寝室物品拿到室外。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6】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总总则
1、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纪律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规定。
2、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
3、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事实求是、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4、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管理、教育三条线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日常安全管理
1、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遵守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2、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各宿舍选出宿舍长一人,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落实房内各种措施,定期向社区部门汇报本宿舍情况。
3、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不良影响书刊。
4、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房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值班楼管人员,病情较重者,由楼管人员或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7、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各宿舍每天一人负责打扫房内及门前,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8、房内整洁做到:叠被统一格式,鞋屐摆整齐,天花板地面保持干净,并注意保洁。
9、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0、贵重物品尽量避免带入宿舍,现金随身带或存学校附近银行。
11、各房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
12、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13、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4、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5、严禁爬门窗,扒护栏。
16、单车一定要集中保管,不得停放在楼梯下面或楼道内。
17、不得在宿舍区打球,宿舍严禁敲打。
18、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直接责任人:各寝室宿舍长
宿舍总负责人:公寓辅导员,楼管,材料工程系社区管理部。
三、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公寓辅导员定期组织公寓防火演讲。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火险、火灾损失的,还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及警告以上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禁止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除后果自负外,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灾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灾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9、对违反宿舍防火安全相关制度的,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条例执行。
四、宿舍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门卫制度,男、女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外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晚间外出须要请假,寒暑假期间,未经辅导员、宿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2、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教学系和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以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5、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反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自己妥善保管。寝室因更换室员、门锁损坏、钥匙丢失、曾经被盗等因有失盗隐患存在时,应及时更换房门门锁。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因疏忽、过失、违规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报修后相关部门应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7、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宜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责任自负。
8、探亲访友者,学校和外来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9、公寓值班室负责保管学生钥匙,不得外借。
五、宿舍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辅导员和学生班主任做为学生公寓安全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公寓安全检查工作。公寓辅导员必须每周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到学生处,发现问题及时和公寓科沟通。
2、学生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私人藏有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违反者,除收缴物品,送保卫处依法处理外,视其情节态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公寓内禁止从事邪教传播邪教的行为,严禁传播、复制、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打架斗殴、起哄,禁止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和进行其它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6、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酒瓶、热水瓶等玻璃制品。因乱扔物品引起骚乱的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引起人身伤害的,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租赁、代售、直销等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8、宿舍门开关时间统一规定,学生应按时归宿,晚归者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9、严禁学生从其它学生寝室、翻窗入室或出室,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0、严禁学生擅自去动宿舍配电装置,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一概由肇事者承担。
11、学生宿舍内若遇突发性治安事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辅导员和舍务老师、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12、学生如有违反条例,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相关制度执行处理。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7】
一、每个同学的洗脚帕、袜子、衣裤统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绳上。
二、床面铺垫平整,棕垫、棉垫、凉席边缘与床缘对齐,不得相互超越,整个室内两侧的'床缘应成一条线。上铺棕垫下要求垫一层塑料布或纸壳。
三、被子应统一将被里折外按军训时的要求折叠成有轮廓的方块或近似方块,放于房间后窗一侧的床头铺面外侧与床缘对齐,被子口面朝进门方向,枕头放于内侧与被子底缘成一条线。干净衣裤可折叠放于枕头上面与枕缘对齐。
四、床下两头各放学生的鞋子,上铺同学的放于左,下铺同学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对扣,鞋跟与床脚面成一条线,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处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脸盆一律放于下铺床下地板上,上铺同学的放左,下铺同学的放右,位置对称,盆缘与床脚、鞋跟成一条线,盆内放进香皂(盒)。若超员的脸盆可灵活放于内阳台适当位置。
六、蚊帐要求帐顶拉平,白天将帐围部分折叠到顶上。
七、若存放劳动工具横放于床下最里部隐蔽处,扫帚铁撮等清洁工具统一放于门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内阳台窗壁正中处。
八、箱子提(挂)包统一放于两侧存橱的一、三、四、五层,按从上铺到下铺的顺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挂)包放右,箱底、包底要与橱缘一条线,超员的箱子可灵活竖放于床下两头。
九、濑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刷与杯把相对放于盅内,毛刷向上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牙膏倒放于濑口盅右旁,牙膏底部与濑口盅底部对齐成一条线。与濑口盅相对应的第二路放洗头膏,洗头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镜,要相互对齐成一条线。与洗头膏相对应的第三路放开水杯或碗筷,碗缘前面对齐成一条线,筷子、汤勺一头放入碗中,另一头露出碗缘朝一个方向,成一条线。
十、门后挂一个寝室流水记录簿,门后设一个专栏,贴三表(寝室规则、内务标准细则、床铺定位表)。室长为内务卫生管理员,负责统一管理内务卫生,做到两根绳子七条线,清洁工具看不见,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门栏。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8】
一、住宿生入住前应签定《住宿承诺书》,做到讲礼貌、讲礼貌,争创优秀宿舍,争当先进个人,自觉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宿舍自管会的管理,不得影响学生宿舍正常管理秩序。
二、学生进校后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到统一划分的楼层房号住宿。未经生活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房间。如遇宿舍调整,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间调房或搬迁。
三、学生必须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晚上无特殊原因不得晚归。夜间晚归的学生,应持身份证或学生证在宿舍值班室登记,经生活指导教师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严禁住宿生夜不归宿。
四、学生必须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不得损坏或私自拆装宿舍各种设施设备,凡是人为损坏公用设施者,必须照价赔偿,视情节轻重给予1—2倍罚款。学生要爱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使用消防用水,损坏消防设施者学院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法律职责。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域吸烟、酗酒、赌博、斗殴、吸毒等。在学生宿舍区域,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一切活动,在宿舍使用体育器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者,将对该体育器械予以没收。学生不得在宿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观看、传播观看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六、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及器具进入宿舍。
七、学生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或私自使用电热器、电炉、电熨斗、电饭煲、热得快等电热器具。凡因学生不遵守相关用制度引起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由职责人承担所有职责并负责赔偿学院或第三方的所有损失。
八、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大笔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自我宿舍的钥匙,不得借与他人,一旦丢失应立即向宿舍长或生活指导教师报告。
九、市内学生周末原则上不得在学院留宿,寒暑假所有学生必须准时离校。特殊原因节假日确需留校住宿者,应向系部领导提出申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才能留宿,留宿期间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十、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客人,更不准留宿异性或男女生同宿。特殊情景需留宿客人,必须报请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未经许可,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宿舍。确有必要到异性宿舍会客者,必须征得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同意并到值班室登记。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进入宿舍进行维修、卫生等工作,应经宿舍生活指导教师允许,并做好进舍离舍的时间、事项等相关登记,不得做一切有损学生利益的事情。
十二、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宿舍,如有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宿舍值班室举报。走读生原则上不能进入学生宿舍。
十三、学生必须爱护环境卫生,宿舍内严禁饲养宠物;严禁在墙壁上乱贴、乱写、乱画;严禁向走廊、窗外泼水、丢杂物;垃圾和废物实行袋装化处理后倒到指定的地点;禁止携带一次性饭盒进入宿舍楼及在宿舍内用餐。
十四、讲究个人和公共卫生,按要求做好宿舍卫生和内务整理,每一天轮流打扫宿舍,个人用品应放置整齐,随时坚持宿舍的整洁与美观。
十五、坚持宿舍用水卫生,按要求节俭使用纯净水,不得用纯净水洗各种杯具,时刻坚持饮水机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无污染。
十六、学生休学、退学、毕业时,应在接到离校通知后二日以内内办理退宿手续,将私人物品搬出宿舍,否则不予签发学生离校清单。
十七、以上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者,根据我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八、本规定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9】
一、卫生
1、上课时间被子未按规定叠好,发现一次扣2分。
2、床铺不整洁,堆放衣物或其他物品,发现一次扣1分。
3、床品摆放特立独行,破坏寝室整体美观,发现一次扣2分。
4、值日生不做值日的,发现一次扣3分。
5、床架四周悬挂衣服、衣架等,发现一次扣1分。
6、寝室门前走廊有积水,责任人扣3分,如责任人不明确,寝室每人扣2分。
二、纪律
1、擅自调换寝室、床铺,发生拼床、留宿其他人员,发现一次扣5分。
2、熄灯后大声喧哗、放歌、在走廊走动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就寝点名时,不在寝室者,发现一次扣2分。
4、在寝室踢打球类、用脚踹门、摔打门窗等,发现一次扣2分。
5、向窗外倒水、丢弃垃圾,发现一次寝室成员每人扣3分。
6、未向宿管值班室递交请假条,私自回家,发现一次扣10分。
7、夜不归宿(没有回家),发现一次直接退宿。
8、将泡面或外卖带回寝室,发现一次扣5分。
9、使用明火、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充电器等,发现一次扣3分。
10、在寝室内吸烟、打牌、喝酒,发现一次扣10分。如责任人不明确,以寝室全体成员为责任人。
11、按规定时间离开寝室,迟出或滞留寝室,发现一次扣5分。
12、藏匿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或者在寝室有安全隐患的事情的,发现一次直接退宿。
13、在寝室或者走廊上存在打闹、推搡等情况,相关人员扣5分。
14、顶撞管理人员、学管会学生干部的,不服从管理,发生一次扣5分。
15、查房时,冒名顶替,追查双方责任,发现一次各扣5分。
16、无出入证进宿舍的、通校生进宿舍的扣5分。
三、出勤
1、按团委规定要求进行晨练,一周内未到一次扣3分,一周内翻倍扣分。
2、周日返校生按要求于周日14:00―18:00到校,一学期里没请假未到一次,迟到两次或者累计请假次数达到三次,一律取消周日返校生资格。
个人每周扣分达到10分,则通学一周,每周达到20分或一学期累计达到30分,则取消个人住校资格。
住校生个人自愿参与学管会管理,每周视参与程度加1―5分,优秀者推荐进入学管会。
学校以周为单位每周评选“最佳寝室”、“最差寝室”,累计达到两次“最差寝室”的寝室通学一周,累计达到三次“最差寝室”的寝室取消住校资格,另连续获得三次“最佳寝室”的寝室,定为星级寝室,学校将予以奖励。此细则根据具体情况变化进行修改,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寝室日常管理制度【篇10】
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l、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
2、学生应严格按学院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财物,学期结束前将钥匙、遥控器,由舍长统一上交宿舍管理员处。
3、就寝后严禁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熄灯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卫生,每天按时整理内务,保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张贴于门后,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不得向洗簌间水池和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不得用脚踢门;宿舍钥匙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留存在宿舍门周边或交给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大功率电器。
8、学生宿舍内严禁饲养狗、猫、鸟等宠物。
9、学生严禁在宿舍公共区域私自张贴小广告、通知、告示。
10、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通知值班辅导员。
二、公物管理:
1、室内公物管理责任到人,入住时登记造册,宿舍长签字确认,负责人保管使用,毕业搬宿时验收。
2、爱护宿舍公物,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宿舍长及时报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损坏,应到宿管处登记,学校后勤处派人维修。
3、宿舍公物损坏或丢失,由责任人赔偿。查不出责任人,由室内全体人员分摊。
4、损坏公物的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3)故意损坏,事后又主动认错者,按原价的二倍赔偿;
(4)故意损坏,学校查获者,按原价的三倍赔偿,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宿舍公共区域设施由宿管员负责管理和责任承担。
三、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分:
1、无正当理由晚归或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者,一次扣3分;在一学年内,学生夜不归宿一次扣5分,三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不按规定住宿,未经允许擅自调换宿舍,或抢占宿舍房间、床位,经劝说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内随手向窗外随手倒水、倒饭、乱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抛物者视情节和后果严重扣3-5分。
4、违反规定私接电源线、网线者,扣5分。因上述违规行为而引发火灾事故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5、违反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扣5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6、凡在宿舍内参与赌博、提供赌的用具、赌场者,扣5分。经教育后再次参与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6、酗酒滋事,对他人虽未造成不良后果,但未作出深刻反省者,扣5分;危及他人人身财务安全,或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他人正常学习、生活者扣10分。
7、在宿舍内饲养宠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奖励措施: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各系每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学生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据卫生、纪律各方面学生处在各系评选出一个优秀宿舍,给予表彰、奖励,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