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工作计划模板(精选3篇)
医疗工作计划模板 篇1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 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 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 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玻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 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 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 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 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 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 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 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 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hTtPs://WwW.HaoHaowenkU.cOm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 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 “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 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海门市包场镇卫生院
医疗工作计划模板 篇2
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处置,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进行扩散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调整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明确各职能科室及医护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中的职责,各司其职。修订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意外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二、培训计划: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全员培训和各科室培训相结合。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3、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分类收集办法和具体工作计划
1、在盛装医疗废物前,由护士长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或其他缺陷。
2、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4、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专用的黄色垃圾袋,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5、垃圾运送人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6、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专门的处置机构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9、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医院感染管理科
20xx年1月10日
医疗工作计划模板 篇3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 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科室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科室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 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 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医疗废物储存区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由卫生局指定的忻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专车运转,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 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 “应急预案” 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 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20xx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