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钢琴租赁日租合同(精选3篇)
公司钢琴租赁日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事由:乙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于甲方处租借品牌色光式钢琴台,型号,编号。琴体售价元,押金为售价的70%,即元。每月租金元,年租金元。乙方总计付款元。第二年起,甲方每月收取原租金的50%。
一、租赁条款事项
1.租期三个月的,甲方需自行负担钢琴调律和双程搬运费用,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2.租期六个月的,甲方需自行负担钢琴调律和去程搬运费用,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国产琴90/月租赁的,来回运费需自理,不提供免费钢琴附件等设备
3.租期十二个月的,乙方负责免费钢琴调律一次和双程搬运费用,此项只针对日本原装二手琴。
第二年续租,如需调律则按照200元一次收费。
4.租期三个月、六个月的客户如延长租期至一年,乙方将承担第三项所列内容。
5.租期未满提前终止租约的,甲方需按照以上条约承担相关费用,并退还钢琴和借用附件。
乙方则退换剩余租赁费用和全额押金
6.租赁期内甲方可以选择以租代售的方式购买此琴,按照您已付出的租金费用加上押金费用补足该钢琴售价的差额部分即可拥有此琴,如需换琴型补足差价外,甲方还需承担换琴运输费
7.租期到了如需续租,可以提前7日与我司联系,续签租赁合同。
8.租赁合同签约后双方协商送货时间,送货过程中如发生钢琴碰撞损坏,由货物运输公司承担赔偿,甲方可以另选一款同型号的钢琴。
9.租赁期内甲方需按照钢琴保养事宜妥善保管,在租赁期内甲方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人为或客观因素造成的钢琴及附件损伤及遗失,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修和采购的成本价。若有油漆划伤或撞伤,按照钢琴修理费用赔偿,价格根据实际状况面议。
10.注意事项请不要在钢琴上摆放液体,含腐蚀性的,坚硬沉重等有损钢琴保养的物品!
11.此合同为一式二份,自合同签字生效起,甲乙双方都需自觉履行以上条约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送货地址:
备注:
此版本仅适用于上海地区租琴客户。异地客户租琴押金为钢琴售价的100%,并且承担来回运费。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钢琴租赁日租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钢琴租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琴租赁实施流程
1.乙方来甲方公司仓库、展示厅或者钢琴目前所在地点选择要租赁的钢琴。
2.乙方应交付所租赁钢琴价值的押金。或者钢琴价值的 %作为押金。
3.乙方支付租赁过程中钢琴搬运费用,免除钢琴调律费用以及非人为故意损坏的钢琴维修费用。
4.在钢琴租赁期间,因正常的钢琴定期维护,我公司有权对本次租赁的钢琴做返回保养,时间不超过 天(年),此期间我公司不提供备用钢琴。乙方无须支付任何维修费用。
5.签约期已满,乙方未按时退租,则视为自动延期租用,延期租用终止日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费用收取。
6.签约期未满,客户若要求退租,甲方将按照签约时间收取租金费用。
7.签约期满。甲方在钢琴搬回前退还扣除钢琴租赁费用的其他全部款项。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双方签约后 个2工作日内为乙方提供所租赁的服务内容(见附件,附件略)至服务期满为止。
2.甲方应该尽本公司之所有技术能力(包括物流运输,维修,调试等),为乙方提供专业服务。
3.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关于本行业内产品与服务的专业知识咨询与质疑。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在甲方技术人员失职(由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 市乐器协会判定)情况下提出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权利咨询本服务的详细情况甚至最为专业的技术。
3.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所提供的租赁设备不受人为故意损坏。
4.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的服务实施提供合理便利(如照明,电力,电梯,楼道畅通等)。
第四条 支付
甲方向乙方提供本次服务标的 ,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为止,共计 月。乙方在签约同时支付甲方钢琴押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钢琴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往返运输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维修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等。租赁结束时共退回钢琴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未尽事宜见双方签字的手写附件,附件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保密
一方对因钢琴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可选一种):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后继立法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以下无合同正文,为当事人签章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钢琴租赁日租合同 篇3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固定电话: 手机: 承租地点: 单位地址:
甲方提供 牌钢琴 台 型号: 市场价: 押金: (若以租转买)成交价:
为了更好的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 特签订如下协议:
1、该琴租金为 元/月(租金从押金中扣除),租赁时间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租期结束后请提前一个月续签,若不续签视为自动续签(限前3年 ),超过3年若不续签,甲方有权自主收回此琴)。
2、乙方若在承租期半年内在甲方处购买所租钢琴,甲方可免除乙方承租期租金;乙方若在承租半年后在甲方处购买所租钢琴,甲方只免除乙方半年租金,超出租期按合同实际金额计算。
3、合同期未满,乙方单方面终止租赁,按签订合同租期计算租金。
4、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所租钢琴转租他人。
5、乙方应仔细验收钢琴,并在租赁期内妥善保养。若因非正常使用损毁,应给予甲方合理的赔偿(按实际维修价格)。
6、承租办法:
a、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并交付相应押金; b、往返运费由乙方支付;
C、承租期间甲方负责联系调律师,调律费用由乙方支付。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杭州市清韵琴行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经手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