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 篇1
根据《北京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北京市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
(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乙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下岗证》;
2、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3、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4、掌握了解乙方的求职情况,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职业指导、再就业训练、推荐就业机会,帮助乙方实现再就业;
5、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原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6、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问题。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凭《下岗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2、凭《下岗证》到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参加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再就业培训;
3、凭《下岗证》免费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4、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有关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5、主动接受职业指导,积极参加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洽谈会。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遵守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向再就业服务中心报告自己求职情况;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三、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实现再就业的;
2、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再就业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就业的;
5、两次不参加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
6、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严重违反协议或再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
7、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企业再就业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
甲方: 乙方:
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中等职业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对学生毕业后就业工作认真负责,让家长放心的宗旨,根据平等协商,相互信任和自愿的原则,签订就业安置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毕业后提供就业安置服务,使乙方在合格毕业且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得到就业安置。
二、甲方为乙方联系、考察用人单位,实习期满后,督促用人单位与乙方签订正式《民法典》,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若完成了一定阶段的规定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后,甲方安排乙方带薪实习,甲方为乙方提供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供乙方选择。
四、乙方在安置后三年内,对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失业,甲方免费为乙方再安置;超过三年以上,仍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对乙方人为造成的失业,甲方也可对乙方有偿再安置,做到永远对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负责安置工作:
1、乙方在校期间犯有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且在毕业前又未能取消处分;
2、乙方未取得毕业证书或自愿放弃学业;
3、乙方确实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胜任工作;
4、甲方工作推荐成功后,乙方未提出理由而不按时到工作单位报到的;
5、因个人原因报到上班后自动离职,或因犯错误被单位除名的;
6、乙方在校期间未能按时缴清所欠学校、班级费用的;
7、乙方自己联系到就业单位的;
8、乙方擅自辞职,未通知单位和学校的。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报名注册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书 篇3
就业指导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使乙方尽快就业,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三方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为乙方在 公司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供报考咨询、服装培训、面试指导等事项。
二、咨询服务合同期限
自上述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招聘信息起至该次招聘终结止。
三、服务内容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公司招聘信息,并及时向乙方告知。
2、甲方负责协调沟通、协同和分析,以保证乙方顺利就业。
3、甲方负责指导乙方面试时穿着、面试技巧。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完成或终止咨询服务后,应向乙方返还其个人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3、指导乙方面试注意事项,穿着及面试技巧。
4、在乙方顺利就业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有效,绝无虚假。
2、乙方应当及时就甲方提出的书面或短信请求,及时做出决定。
3、乙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委托事项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人,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与甲方联系。更换乙方代表,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必要时乙方将委托部分权限移交甲方进行处分。
4、乙方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过程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乙方因此提出的有关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过程和有关资料。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明确上述公司招聘职位、工作内容、劳动协议签订方式及工资报酬等事项,并不得在就业后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丙方退还服务款项,更不得采取损害名誉、拉横幅、静坐、人身威胁、跟踪等方式干扰甲方、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2、在乙方就业后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将本合同约定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在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招聘期届满乙方尚未被指定公司录取时将款项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乙方在委托的服务合同范围内,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与合同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
(2)、对与本咨询服务合同相关的检查、协调的权利;
(3)、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服务进行确认的权利。
八、咨询服务费及支付约定
双方约定:本就业咨询指导服务费为¥ 元(大写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给丙方上述款项,丙方款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支付。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当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任意一方未书面同意前,不能影响工作继续进行。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违约责任
各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项期间支付的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任意其他方使用。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自本合同签订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