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精选28篇)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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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________两国_________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采用_________技术和先进的________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九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方以经营所需实物为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会计师1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俩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_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五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七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矩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八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九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一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职务:_________ 代表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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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所在国家)合资经营法,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的建立合资经营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_________(所在国)国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_____(所在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宗旨为:加强中_________两国_________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采用_________技术和先进的_________科学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八条 合营公司经营规模为:_________(根据合营公司的情况写)
第九条 合营公司产品在_________(所在国)国内及国外市场销售。国内外销售比例和数量:_________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美元,占注册资本_________%。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
乙方以经营所需实物为出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出资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聘请的_________(所在国)公认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的董事长和会计师据以签发出资证明书给出资方。
出资证明主要内容是:合营公司名称、成立日期、合营者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日期、发给出资证明书日期等。
第十四条 合营期内,合营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资比例增加投资,并经各方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不论全部或部分,都须经另一方同意。一方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十七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由甲、乙双方签署协议,并报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九条 董事会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职权主要如下:
(1)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使用和贷款等);
(2)批准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通过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4)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5)修改合营公司的章程;
(6)决定合营公司停产、终止或与另一个经济组织合并;
(7)决定聘用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等高级职员;
(8)负责合营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9)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为_________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例会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在公司所在地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时由副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应在董事会开会前30天书面通知各董事、写明会议内容、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七条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如届时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每次会议,须作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记录由公司存档。
第三十条 下列事项须董事会一致通过: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5)董事会认为应一致通过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第三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事项须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方可做出决定。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经营和技术管理、财务、业务部门和专、兼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和任命。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推荐。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叫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
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七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行为。
第三十九条 合营公司设会计师1人,由董事会聘请。
第四十条 会计师由总经理领导。
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俩面经济核算,实行经济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果不称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六章 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_________文书写。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采用_________(货币名称)为记账本位币,_________(货币名称)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_________(所在国)国的外汇管理部门公布汇价计算。
第四十六条 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银行开立账户。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账法记账;合营公司财务会计账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
(1)合营公司所有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
(2)合营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4)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
第四十八条 合营公司应向合营各方规定的管理部门报送年度会计报表。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经会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审计师查阅合营公司账簿。查阅时,合营公司应提供方便。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有关法规,由董事会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五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七章 利润分配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另行规定除外。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的后三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得利润额。
第五十五条 合营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第八章 职工
第五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国)国劳动法和劳动管理监督法以及企业的劳动管理等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工程师),由乙方派遣并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由合营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国)国择优录用。
第五十八条 合营公司有权对违反合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开除。
第五十九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的有关规定,根据合营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六十条 职工的福利、奖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合营公司将分别在各项制度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二条 甲、乙双方如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应在合营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向有关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三条 甲、乙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报送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终止合营:
(1)合营期限届满;
(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合营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本条(2)、(3)、(4)、(5)项情况发生,应由董事会提出合营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构批准。
在本条(3)项情况下,不履行合营公司协议、合同、章程义务的一方应对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十五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董事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入选,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第六十六条 清算委员会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六十七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矩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六十八条 清算费用和清算委员会成员的酬劳应从合营公司现存资产中优先支付。
第六十九条 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债务全部清算后,其剩余的财产按甲、乙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十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审批部门提出报告,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七十一条 合营公司结业后,其各种账册,由甲方保存。
第十章 规章制度
第七十二条 合营公司通过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
(2)职工守则;
(3)劳动工资制度;
(4)职工奖惩制度;
(5)职工福利制度;
(6)财务制度;
(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须经中、_________(所在国)两国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时亦同。
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职务:_________ 代表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3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套符合_____国_____标准的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 ̄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的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皮革制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范本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 (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情况: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
第四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合营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 。
第七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 。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可为 人民币或其它可自由兑换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第十条 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土地使用权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百分之 。
其中货币 万美元
实物 万美元
知识产权 万美元
(注:投资方为两个以上的应顺序填写,其中外方应以可自由兑换币种现汇出资;若注册资本币种为外币的,中方投资可表述为等值于若干外币的人民币。)
第十一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 期缴付。第一期在三个月内缴付,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其余注册资本应在 月内缴付。(注:其余注册资本最迟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缴付)
(注:投资者可自行约定出资的期限,但应符合《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向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时,投资者应缴付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 合营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营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名,分别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任期为 年,经委派可以连任。合营各方在委派和更换董事人选时,应书面通知董事会。
(注:董事任期三年以下,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修改合营公司合同;
2、解散合营公司;
3、调整合营公司注册资本;
4、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
5、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注: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当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第二十一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年会和临时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第五章 监事会(监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由 产生。(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共同选举或各投资方委派)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 。(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投资者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合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合营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合营公司合同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投资者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注: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 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注:可根据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 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必要时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授权,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 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 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以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活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者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 税务、外汇管理、财务与会计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办理税务、外汇事宜,制定财务与会计制度,并依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注:合营各方也可结合实际,依法对上述事项在合同中作细化表述。)
第八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确定。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董事会确定分配的,按照合营各方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章 职工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第十章 工会组织 第三十六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七条 合营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一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三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应当在距期限届满六个月前,向审批机关报送各方签署的书面申请和合营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条 合营各方如一致认为终止合营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时,可提前终止合营。
合营公司提前终止合营,需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并由董事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决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任一合营方有权依法申请终止合营。(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规定。)
第四十二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时,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三条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十四条 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营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合营公司应向原审批机构提出报告,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同时对外公告。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解散后,其各项账册及文件应当由原中国合营者保存。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合营公司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提请仲裁(或司法解决)。合营各方同意在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
第四十九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合同的修改需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若与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不符的,均以后者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营各方(或授权代表)在中国 签署。
合营各方签字(中方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意:所有签名应同时在签字处打印出签名人姓名。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4
中外工业类合同参考格式(样本四)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辞退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文:
英文:
地址: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套符合×国标准的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美元。注册资本总额为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乙方占资本额的%。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美元;
2.厂房,价值约美元;
3.现金,相当于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方: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地方。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在×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
副董事长各 ×%
董事各×%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其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内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支付技术转让费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向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会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它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它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的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予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作相应调整。
46.×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引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资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材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的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和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方人员到×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定。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5
_____与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投资举办生产及销售_____钻头的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营双方
本合同的当事人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
电报:_____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电传:_____邮电信箱: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第二条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决定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钻头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2.1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
2.2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2.3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2.4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条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3.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采用_____先进制造技术,技术诀窃,以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制造与销售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_____钻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合营公司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均具有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3.2生产经营范围:合营公司生产和销售各种类型和尺寸的_____钻头及乙方在合营期间所发展并已投产的所有其他型号的_____钻头。
合营公司还从事以下与生产及销售业务有关的活动;
(1)对销售的产品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2)研究与发展_____钻头新产品,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3.3生产规模:合营公司投产后第_____年,全面生产时,应具有生产_____只各种规模型号_____钻头的生产能力。
第四条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1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均为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投资_____美元,均为总注册资本的_____%。
4.2合营公司正式投产后,甲乙双方以头_____年的部分利润作为再投资,用于发展新工艺,提高产量或增加流动资金。
4.3甲乙双方将按本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1.1及1.2条所列内容作为出资。出资的实物部分,按作价协议规定进行作价。出资的实物所有权归合营公司所有,免于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权等。
4.4合营公司每年应按中国地方政府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
4.5甲乙双方的现金分两期交付。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各自认缴现金出资额的_____%,其余_____%在六个月内交齐。出资的现金应存入中国_____分行合营公司的帐户内,并取得凭证。实物出资部分按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四作价协议中的规定交付合营公司,合营双方缴付出资额后,经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营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4.6合营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回抽其注册资本。
第五条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5.1.2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5.1.3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5.1.4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5.1.5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5.1.7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5.1.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5.1.9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5.1.10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5.1.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5.1.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5.1.14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2条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5.2.2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5.2.3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5.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5.2.5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5.2.6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5.2.7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5.2.8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5.2.9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6.2.4按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对合营公司技术人员的工人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及时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6.2.5提供合营公司认为必要的技术支持。
6.2.6乙方将帮助中方试验、评价热稳定性_____产品。
第七条产品销售
7.1乙方负责包销合营公司年产量_____产品,但最多为_____只,其余产品将由合营公司销售到国内市场及按本合同附件五“产品销售协议”原则所确定的国际市场。
7.2如果乙方未能按7.1条的规定完成包销数量,则应按未完成包销产品的只数占应完成包销产品的总只数的比例,将分得的利润或等值的进口原材料,补偿给合营公司,超过_____年销售数量时,可将超额完成的只数作为下年度包销数不足的补偿。
7.3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报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7.4合营公司产品使用乙方的产品_____,并注明中国制造。
第八条董事会
8.1合营公司的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8.2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及董事长__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经书面通知撤换由其委派的董事会成员。
8.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一切重大事宜,下列重大事宜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8.3.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8.3.2合营公司的解散;或合营公司合营期的延长;
8.3.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8.3.4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8.3.5合营任一方出资额的转让;
8.3.6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8.3.7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8.3.8决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事宜;
8.3.9其他合营双方均认为属重大事宜,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其他事宜可由多数通过作出决议。
8.4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经书面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职权。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按如下规定进行:
8.5.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或由其书面授权代表负责召集并主持;
8.5.2会议一般应在合营公司法定地址所在地召开,特别情况由董事会决定会议召开地点;
8.5.3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8.5.4董事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时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具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及表决,全体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合法成员构成会议的法定人数,每人持一票表决权;
8.5.5董事会会议应作好书面记录,决议部分应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会议记录经与会成员签字后,连同会议期间收到的委托书,一并归档;
8.5.6会议休会期间,根据董事书面表决所作出的决议与董事会会议决定具有同等效力。
8.6董事除在公司另任职外,合营公司不支付董事会成员薪金。董事或董事书面委托的代表在董事会会议期间发生的与董事会议有关的旅行、交通、住宿补贴及会议本身费用,按董事会核准的数额,由全营公司支付。
第九条管理机构
9.1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首届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首届副总经理由_____方推荐,经董事会任命,__________年。下届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确定任命。
9.2总经理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主持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9.3合营公司可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负责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
9.4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可随时撤换。
第十条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10.1合营公司所需的生产用设备、原材料、运输工具等,在质量、价格及交货期等条件相同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10.2在合营公司需要时可委托乙方在国外或委托甲方在国内购买设备,受委托方可提取_____的手续费。在选购过程中,受委托方的对方在认为必要时,有权派人参与选购工作。
10.3合营公司委托乙方代购的国外原材料、价格应与乙方卖给其子公司的优惠价相同。
第十一条公司的筹建
11.1合营公司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并由甲方推荐组长一人,乙方推荐副组成一人,组长、副组长均由董事会任命。
11.2筹建组在筹建期间负责处理以下事项:
11.2.1经甲、乙方代表批准后,签订购置设备、材料、器具等的合同,并履行之(包括交货的验收,安装调试等)。
11.2.2甲乙双方各项实物出资的验收,及引进技术资料的检验、验收。
11.2.3组织设备、附属工程的安装调试。
11.2.4编制筹建期间的建设及用款计划,负责筹建期间的财务支付。
11.2.5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转译。
11.2.6负责合营公司的一切文件,资料等的接收、整理、归档等。
11.3筹建期间一切重要文件往来,须经正副组长双方签署后生效和执行。
11.4筹建组在设备调试试车工作完成并办理完毕手续后,报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二条劳动管理
12.1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_____、劳动纪律、生活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确定,并在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工会组织集体签订或和职工个别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以具体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2.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聘请及其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税务、财务、审计
13.1合营公司按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金,包括地方税收,但只与乙方有关的利润的汇出税、技术转让的提成费及入门费的预提所得税由乙方支付。
13.2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的讨论决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
13.4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报当地财政部门及税务机关备案。
13.5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从公历每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的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均用中文书写,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帐,月终、季终及年终分别采用中英文编制报表。同时,合营公司按乙方要求的方法提供给乙方一份所需的会计资料,此资料_____合营公司结算依据。
13.6合营公司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和全年帐目,出具查帐报告。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同意,但所需一切费用由该聘请方负担。
合营公司一切会计档案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存。合营公司解散后,所有帐本,文件由原中方合营者保存。
13.7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内,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包括负债表、损益计算表、纳税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年。
在合营期满前一年,如经营一方书面要求延长合营期限,经另一方同意,董事会一致通过,于期满前六个月,将申请报告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可以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
15.1合营公司在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宣布解散时,应进行清算。清算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
清算委员会委员甲乙方各占_____,清算委员会委员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请董事会通过执行。
15.2清算委员会对合营公司的财产、实物、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财产以帐面值为依据,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15.3合营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甲乙方的出资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15.4整个清算过程应在公司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_____
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各项_____均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别、_____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_____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7.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17.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17.3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应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取赔偿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8.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按期如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的罚款给对方。逾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违约方除应缴付投资额的百分之三的罚款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17.3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8.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各自分别承担自己应负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费用。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_院,根据该会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在_____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21.3_____费用除_____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21.4_____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和文字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产品销售协议
附件三、会计程序
目录1)总则
2)技术转让内容
3)定义
4)价格
5)支付和支付条件
6)技术资料的交付
7)技术资料的转译
8)发展技术的提供
9)验收
10)保证及违约索赔
11)制造和销售
12)_____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税收
16)适用法律
17)_____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签字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6
第一章 总则
, 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简称"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 共同举办合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2.01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两个实体合称甲方,两个实体可共同和各自享受与承担在本合同下的有关甲方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3.01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资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和规定,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的制药有限公司。
第3.02条 1.______公司名称是: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其英文名称:
为此,______公司与乙方将签订一个许可使用" "名称的合同。
无论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______公司中不再有 __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变______公司的名称,以使______公司的中______文名称中不再出现" "的字样。
2.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3.03条 ______公司在中国具有法人资格,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
第3.04条 ______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______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除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外,各方均不对______公司的债务负有更多的责任,______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向______公司的财产求偿。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4.01条 1.______公司的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和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营双方各自的专长和采用适宜的先进技术以及科学的管理方法,将______公司建成一个现代化的制药企业,使其在产品的品种、质量及价格方面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______公司应依照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内部的质量规格条例,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国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和推销医药产品。
2.为了达到上述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可以单独或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规定与各种形式和性质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机构及个人合作,根据"合资法"与本合同在国内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条 ______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和销售各种剂型的药品。药品的包装包括大包装(例如粉、颗粒、片剂、胶囊剂等)和适合消费者的需要的小包装。
为了达到它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有权开展自己的经营活动。
第4.03条 ______公司将生产如在不断调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产品:
A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中国国内生产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B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通过乙方包销的形式在国外市场销售。
C类: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药生产的产品,由______公司利用甲方的销售机构,根据______公司和甲方签订的代销合同在国内市场销售。
D类:__________________董事会可于将来决定D类产品,包括下述产品:
(1)用乙方或中国国内的原料药生产乙方开发的产品,使用乙方的商标,由______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出口产品应由乙方包销。
(2)用中国国内的原料,生产______公司开发的产品,包括先进的中草药制剂产品,使用______公司的商标,由______公司在国内国外销售,按董事会的决定,出口产品可由______公司直接或通过乙方销售。
生产B类、C类及部分D类产品所需进口的原料药,______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团体公司之间购买同类原料药时的平均价格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
第4.04条 按______公司工厂的设计能力,______公司初期的生产规模为年产量 至 片/粒。根据市场情况,今后再增加约 美元的投资,______公司年产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条 ______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外汇主要由出口A类、B类以及部分D类产品来解决。如外汇仍有不足,特别是当______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条款和条件出口产品时,______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第4.06条 ______公司今后将努力进行研究和开发工作。其研究和开发的成果和产品均属______公司所有。这些成果和产品,可按照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和条件,分配或转让给甲方或乙方,或双方。
第五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5.01条 ______公司投资总额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或 币。
第5.02条 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 美元。
甲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人民币。
乙方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厂设施的设计及服务出资,作代价为 美元。现金出资为相当于 美元的 币。
第5.03条 ______公司总投资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将由______公司向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经______公司选择并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解决。从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对______公司的贷款的担保或担保物应由双方按各自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的比例给予提供。
第5.04条 1.甲方除以现金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 _______平方米的场地(以下称"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出资。场地使用年限为 _______年。场地使用权的出资作价为 美元。
2.乙方除以现金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外,还以如本合同第12.01条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设计的设计工作和服务,并以此作为出资额出资,作价为 美元。
第5.05条 双方___制定对注册资本分阶段的、同等出资的初步计划。一旦董事会正式成立,董事会应根据______公司的实际要求调整该出资计划,但最后的出资应在______公司厂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现金出资时,甲、乙双方___按出资计划规定的日期和出资额以现金存入______公司在中国______所立的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是按美元折算的。运用的外汇兑换率为实际出资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瑞士法郎对美元的兑换率。出资后外汇兑换率的变化不影响双方出资额在注册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迟了应交纳的资金时,应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资日中国______公布的年度贷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资金并全部付清拖欠应付利息为止。
第5.06条 甲方和乙方___在出资计划规定特定事项完成后分别向注册资本出资。
第5.07条 ______公司的双方投资额需经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证明。______公司据此给出资者出具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签署的出资证明。
第5.08条 合营期内,______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5.09条 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事先都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一方转让时,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5.10条 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转让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后,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5.11条 当双方的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后,______公司一旦取得了使______公司能有效地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______公司将请求甲、乙双方协助______公司安排所需的长期贷款。
第六章 合营各方责任
第6.01条 甲方责任如下:
1.向有关中国机关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______公司进行登记和取得营业执照以及办理有关______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项。
2.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3.协助______公司办理有关场地的开发事宜。
4.协助______公司对场地获得和接通水、电和燃料,接通通讯、交通及其它有关的基础设施。
5.根据本合同第9.01条的规定,向甲方已有客户代销______公司的内销产品。
6.协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及时任命______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长,推荐第14.01条的副总经理和第14.03条规定的其它高级职员。
7.协助______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必须的批准。
8.协助______公司办理______公司从中国境外购置的所有机器设备的进口及海关手续。
9.协助______公司申请确认附于本合同后的"______公司和合营各方的税务待遇的申请书"中提出的税务待遇。
10.协助______公司与中国境内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11.协助______公司和乙方的外国雇员和职工获得他们进入中国从事有关______公司业务所要求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2.严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规定。
13.办理______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项。
第6.02条 乙方的责任如下:
1.根据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出资。
2.根据本合同第十二章负责工厂设施设计、并就该设计工作与中国设计院密切合作。
3.为______公司推荐在海外购置所需机器设备。
4.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技术转让和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______公司申请并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所有必须的批准。
6.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向______公司出售______公司根据本合同第11.03条为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药。
7.协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雇员和及时任命______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推荐14.01条的总经理和14.03条规定的高级职员。
8.协助______公司在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谈判。
9.协助______公司和甲方的中国雇员、职工取得他们在中国境外从事有关______公司事务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和工作许可。
10.根据第9.02条规定的______公司和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通过______公司产品的出口以及通过第19.01条(b)、(iii)、(iv)、(v)、(vi)条规定的其它方法协助______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
1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规定。
12.办理______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项。
第七章 技术合作
第7.01条 在合营期内,根据______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乙方___向______公司转让其产品的先进技术,以及乙方今后对这些产品的改进。该技术转让的详细内容和条件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术转让协议"中。
(1)乙方___以技术资料和医学/科学资料的形式向______公司转让A类、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质量控制等专有技术的数据、资料和知识,包括今后的改进和进一步的发展,以使______公司可能根据"GMP"和乙方质量规格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进行生产、包装和销售该产品。
(2)乙方准予______公司使用属于乙方的商标的使用许可,其条件和条款规定在本合同附件"技术转让协议"中。
(3)作为乙方转让技术和继续发展该技术如上述(1)项和(2)项的报酬,______公司应在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年期间,按该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_______%向乙方支付该单项产品技术提成费。 _______年的提成期过后,不再支付提成费。______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所转让的技术和生产销售所转让的产品。
(4)对用于乙方转让给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但未在中国______登记的具有专利权的技术,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提交有关专利证书。经乙方与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不同情况,______公司按运用该有专利权的技术的单项产品的净销售额 _______%~ _______%给乙方支付______技术提成费。该______技术提成费应在专利有效期内支付,但支付该______技术提成费最长不超过自该单项产品开始商业性销售后的 _______年期间, _______年期间过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费,______公司有权无偿继续使用该项具有专利权的技术。
(5)对用于乙方转让给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属于乙方拥有的并在中国______登记批准的具有专利的技术,______公司将根据(4)的原则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许可合同。
(6)乙方与______公司签订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与合营合同期限相同,原则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对技术转让合同进行修改。
(7)______公司在使用乙方转让的技术时,对于第三者提出的权益要求,不负任何责任。
第7.02条 ______公司开发的产品作如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公司将来按董事会批准开发的D类产品应具有疗效、稳定性、有效期内的安全性。______公司应严格地依据"GMP"和乙方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不断修改的"药品生产指南"以及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标准来制造和包装产品。
2.在______公司对该D类产品或该D类产品的新的药品剂型或新的剂量进行首次制造或包装前,______公司应交给甲方和乙方完整的产品文件,包括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医学/科学资料,让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见和批准,即确认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营期限内,如______公司发觉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证严格地按照______公司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该D类产品的产品规格来制造、包装、质量控制、贮藏和运输任何产品时,______公司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或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损失,并立即把以上情况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据乙方规定由______公司制造和/或包装的产品,______公司应保存参考样品,所用原料、包装材料及产品的完整的资料,也根据乙方规定由______公司进行随后的稳定性的检验。
5.______公司自己开发的产品属______公司所有,并使用______公司自己的商标。
6.除上述1、2、3、4、5规定外,如果______公司要求从甲方或乙方给予______的技术帮助或先进技术。对此,______公司应就适当的报酬与甲方和乙方达成协议。
第7.03条 经董事会同意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______公司可从第三者引进甲方和乙方所没有的先进技术。______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转让______公司自己开发的技术。
第八章 场地使用
第8.01条 甲方保证______公司第23.01条所规定的合营期间中享有场地的使用权。
第8.02条 ______公司承担场地的开发费,即取得场地的占地所发生的费用(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新菜田开发费、拆迁费等)以及接通公用设施的费用。甲方和乙方估计总的开发费为人民币 _______元左右。
第8.03条 ______公司应委托一个合适的机构负责安排和开办好所有有关劳动力安置、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新菜田开发及拆迁等事宜。委托该机构在六个月内完成这些事宜。
第九章 产品销售
第9.01条 ______公司应负责在国内销售其产品,并委托甲方作为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______公司与甲方签订的销售代理合同中给予规定,或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是______公司产品在国内销售给甲方已有客户的销售代理人。
2.产品的宣传和广告工作应由______公司进行。
3.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由______公司决定并且能够使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
4.甲方___享有销售佣金,该佣金占净销售额的比例由______公司和甲方协议决定。
第9.02条 计划由______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类、B类和部分D类产品以及______公司开发并由董事会决定由乙方在国外销售的D类产品,由乙方在中国境外包销。由乙方包销的条款和条件应在______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包销合同中给予规定,并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___为独家的出口产品包销商。
2.乙方___以出厂价FOB北京的条件,从______公司购买出口产品,该价格应能使乙方按照国际市场有竞争力的价格转售出口产品。乙方___定期地向______公司提供有关在中国境外销售的市场资料。
3.______公司应负责该出口产品取得出口许可证,乙方___负责出口产品销售的国家和地区取得销售许可。
第9.03条 由______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亦可由______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条 ______公司应进行市场调查,以使决定当地市场条件和了解为国内市场服务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据此,______公司应在晚些时候运用该市场调查资料建立其自己的销售组织。
第十章 设备、辅料、包装材料的购置
第10.01条 董事会已经做出有关______公司生产产品的最终决策之后,应根据乙方推荐购置机器设备。乙方___提供机器设备的型号、规格和供应者。为了确保工厂设施的经营根据"GMP"和乙方的规格,______公司应从乙方推荐的可靠的、信誉好的供应者购置机器设备。乙方___协助______公司从海外定购机器设备。
第10.02条 关于购买零件、分析测定仪器、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规格、保证要求、与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务、维修、维护及改进的服务和质量符合要求,可以对在中国购买给予优先考虑。
第10.03条 在符合乙方质量规格和质量控制条件下,______公司可以从中国或外国的来源购买辅料和包装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药的供应
第11.01条 为A类产品的生产和______公司开发的D类产品所要求的原料药和物质应在中国购买。
第11.02条 为获得技术转让合同的技术目标以及维持最高的生产标准,______公司应从乙方购买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药,以生产B类、C类和部分D类产品。
第11.03条 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按乙方同______公司签订的供应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供应第11.02条提到的原料药,该供应合同应包括下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对原料药的报价不应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时修改的报酬的平均价格,其价格条件应是CIF。
2.向______公司供应的原料药应符合乙方的标准规格。
3.所有原料药需求的预测、订货和支付应根据供应合同的规定。
4.______公司同意它应仅从乙方或其子公司购买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药。
5.______公司应用双方同意的自由兑换的货币为该原料药支付。
6.______公司应负责为该原料药获得必要的进口许可和政府批准,并应负责为该进口支付任何关税或税款。
第十二章 工厂设施的设计准备和建筑
第12.01条 1.为确保______公司将拥有和经营一个有先进的设计特点的现代化的药品(生产)工厂设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规格,并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设计的规范要求,×方___为该工厂设施准备设计。
______公司与 方___根据本合同附件"设计协议"的形式及条款和条件签订设计合同。 方与一个 设计院合作来完成该项设计工作。______公司将与 设计院签订一个设计合同,明确规定设计分工、协作、责任和报酬。 方积极地参加该设计合同的谈判。
2. 方___通过准备工厂的初步设计和实施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指导并监督 设计院的设计是否符合 方的设计规格。 方对该项设计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需要 方确认的设计和图纸,应由______公司负责安排译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设计工作和服务,连同×方由于设计工作需要派专家/技师来往 的飞机票费(飞机票最多应不超过 人次),应根据第5.04条作为×方对______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其作价为 美元。______公司应支付该专家/技师的食宿费(每次不超过两周,最多 人次)。______公司应负责支付 设计院的设计费。
第12.02条 本合同批准日后的一个月内,______公司应建立一个建设和筹备办公室("筹备办公室")。董事会应委任筹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筹备办公室应在______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
第12.03条 筹备办公室的一般责任为:
1.在本合同批准日后三个月内,准备总设计费的预算。为了便于主管部门对设计的审批协助×方工作。
2.根据设计与工厂建筑的总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进行谈判。
3.组织购置和检验工厂的建筑所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在 码头办理所有进口手续和海关申报。
4.组织所有设备及设施的安装并在 方指导监督下进行投试。
5.决定项目建设的总进度。
6.编制开支计划,并进行项目的财务管理。
7.编制有关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阶段期间的文件、图纸、档案和资料。
9.定期准备由董事会审查的建筑报告。
第12.04条 该工厂设计批准后,______公司应与筹备办公室选中的总承包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建筑合同应根据批准的设计和董事会满意的条款和条件来进行。
第12.05条 筹备办公室应监督工程的实施以确保其符合设计和建筑合同的规定。
第12.06条 筹备办公室的费用和其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包括在______公司建筑预算中。
第12.07条 工厂建筑完工后,筹备办公室应安排董事会进行工程的验收。
在工厂设施根据批准的设计的完工以及对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满意后,董事会应解散筹备办公室。
第12.08条 除上述工作外,______公司在其建设期间的其它生产准备工作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会
第13.01条 1.董事会是______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
2.______公司的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全体一致决定。该重大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条予以规定。
3.除上述条款外的其它事项应由多数票通过决议决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赞成票。该事项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条予以规定。
第13.02条 董事会应由 名董事组成,各方___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长。乙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期限应为四年,经委派方决定可以连任。
第13.03条 ______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其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13.04条 董事会的董事长是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副董事长应被暂行授权来履行董事长的职责。
13.05条 董事会会议应每年举行 次,并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法定人数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规定。
第十四章 管理机构
第14.01条 ______公司应设一名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由董事会任命。总经理应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应由 方推荐。他们的任期为四年,同样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第14.02条 总经理应对董事会负直接责任。他应执行董事会的各种决定并应组织和领导______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总经理应协助总经理进行工作,当总经理缺席时,副总经理应代表总经理履行其职责。关于主要事项的决定需要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中予以规定。
第14.03条 1.______公司应建立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领导下的,由生产经营部经理、质量控制部经理、车间工程师、人事部经理、财务管理经理(即:总会计师)以及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组成的管理机构,上述人员均应由董事会任命,各高级职员的任期为四年,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连任。
2.甲方___推荐质量控制部经理、人事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乙方___推荐生产经营部经理、车间工程师、销售和物料供应部(材料管理)经理。在晚些时候董事会可对甲乙双方推荐的职位作调整。
第14.04条 高级职员有营私舞弊和严重渎职的情况,可由董事会的决议随时解聘,触犯刑法者应对其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承担责任。
第14.05条 ______公司高级职员的工资和报酬应由董事会根据下述原则决定:
(a)______公司高级职员中的外国雇员的工资和报酬应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并应以双方同意的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支付。如果法律允许,在中国境内一般日常开销所需那一部分工资和报酬,经董事会决定应以人民币支付。
(b)______公司高级职员中的中国当地雇员的工资和报酬与中国的医药合营企业的同样职位的同类职员的平均工资标准相似。该工资和报酬应以人民币支付。
第14.06条 如董事会决定,______公司应自费或支付住房补贴为______公司的外国高级职员提供住房。该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补贴应有一个合理的标准,该标准与中国其它医药______公司为外国管理人员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补贴标准相似。
第14.07条 所有其它事项,如______公司的中外高级职员的津贴、福利、旅行费用标准等等应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 劳动管理
第15.01条 1.______公司的职员、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辞职,以及他们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及其它事宜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______公司职员、工人的工资和报酬应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其个人实行得工资水平是 地区国营医药企业职员工人实得工资收入的 _______%,该工资应全部付给每一个职员工人。
3.在______公司职员工人不断适合______公司的要求条件下,______公司将保持尽力将其职员、工人的长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训职员、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_______年。
4.如果职员、工人过剩或经过培训后仍不能适合______公司的要求,______公司可解雇他们,但将依法给予补偿。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会的决定将在______公司与职员、工人集体或个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应向市劳动部门备案。
第15.02条 ______公司的奖励、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公司职员和工人的奖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会
第16.01条 ______公司的职员、工人有权按《合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______公司对工会的工作将给予支持,给予其房屋、设备的使用权,以便工会的办公,开会及开展其它活动。
第16.02条 ______公司的工会在本______公司内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16.03条 ______公司将拨出______公司职员、工人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活动经费。工会将按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使用这笔经费。
第十七章 税收
第17.01条 ______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缴纳税款。
第17.02条 ______公司的高级职员、职员、工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法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7.03条 本合同签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将立即将本合同、附件和"______公司合营方关于税务待遇的申请书"提交给中国______以争取早日取得有关税务通知。
第十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18.01条 ______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参照有关国际会计标准的惯例制定。
第18.02条 ______公司将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18.03条 1.______公司的全部帐簿和财务记录应合理、详细、完整和准确并公平地反映财务结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______公司财务现状。
2.______公司的全部凭证、帐簿、报表将用中文制作,主要财务、会计文件、报表(包括月季和年度报表)将译成英文并其内容上与中文文件、报表相符。
第18.04条 ______公司的会计年度将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但______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从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最后一个会计年度截止于______公司解散或合营期满。
第18.05条 ______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同时并用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外汇按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当日公布的外汇比价值折算成人民币。
第18.06条 ______公司将在中国______ 分行分别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并可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第18.07条 1.______公司的总会计师负责______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2.总会计师将按期向董事会提供______公司的财务报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条 1.______公司将聘请一名独立的来自于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注册的审计师负责年度验证______公司的报表及财务报告。
第十九章 外汇
1.该审计师的报告将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
2.各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聘请会计师审查______公司的报表和财务报告,费用自理,______公司将为此种审查提供便利。
第19.01条 ______公司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采用各种适当的办法努力保持外汇收支平___。
a)通过出口______公司的产品取得外汇,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第9.02条规定由乙方与______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乙方负责出口______公司的产品。在开始商业性生产起×年内该出口作为外汇的主要来源。该×年后______公司的产品的出口将继续增加以创所需的外汇。
b)在合营期间内,如上述a)的办法尚不足时则______公司或乙方将使用下列办法创外汇。
(i)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收支平___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六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销售渠道推销国内产品出口。"国内产品"包括甲方所生产并同意出口的任何产品和乙方认为可以成功地销往国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产的任何产品。
(ii)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八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以向有外汇支付能力的企业销售产品,并以外币计价结算。
(iii)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九条,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门)已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它合资企业的合法收入的外汇有余额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调剂解决______公司与乙方所设立的其它合营企业的外汇问题。
(iv)在特殊情况下,乙方同意,______公司可以用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的第十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可用人民币再投资于国内能够新创外汇或新增加外汇收入的企业并享受外汇平___规定第十条所给予的优惠。
(v)根据外汇平___规定第五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______公司可向中国国内用户销售其产品,替代进口,收取外汇。
(vi)在其它现行或将来的规定允许范围内,______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汇收支平___。
第19.02条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19.03条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将存入在中国______开户或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银行的外汇存款帐户。______公司的一切外汇支出从该外汇存款帐户中支出。
第19.04条 根据______公司债务和需要,董事会应决定______公司外汇支付顺序。
第二十条 利润分配
第20.01条 ______公司将从其税后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三项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但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
第20.02条 1.每个会计年度的前三个月,总经理负责准备上一年度的收支平___表,损益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
2.董事会将决定是否将提取三项基金后的税后利润分配给各方。任何利润的分配将按合营各方出资额在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第20.03条 原则上,______公司将用外汇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润,在特殊情况下,______公司的外汇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润,______公司应选择下列之一:_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币支付乙方的利润或:
b)直至______公司获得足够的外汇,______公司将:__________________
i)提取应付乙方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并将该笔人民币在中国存入有利息帐户,一旦获得充裕的的外汇后,______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存款利息。或:__________________
ii)提取应付乙方的同等金额的人民币作为______公司的流动奖金。一旦获得充裕的外汇,______公司将以外汇支付乙方的利润以人民币支付其利息。利率将按______公司决定使用这项资金之日中国______贷给其它中国国营企业的类似贷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条 保险
第21.01条 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险事宜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有关部门批准的其它保险公司投保,董事会将决定保险的种类、范围,价值以及保险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条 1.______公司对甲方或乙方提供给______公司的一切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______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______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职工将与______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对在他们就业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予以保密,这种保密协议可包括在劳动合同内。
3.甲方___对______公司或乙方对其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守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___对______公司或甲方对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专有技术和技术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条 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资料的泄露非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员,甲方或乙方的过失而已经为公众所知。
2.保密资料为有泄露权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______公司,其雇员,甲方或乙方将保密资料泄露之前,已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条 ______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_______年,从______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开始。
第23.02条 在合营期满前两年,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长合营期限,延长期限批准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
第23.03条 ______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解散,其中(b)~(1)项可能发生在合营期满之前。
a)合营期满,不再延长。
b)合营双方一致认为提前解散______公司于双方有利。
c)第17.03条中所述的税务待遇申请书未获税务机关批准。
d)在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时,第8.03条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______公司无法在场地上开始进行建筑时。
e)工厂建设的总投资额(包括场地开发费,设备费等)超过双方估计的数额的 _______%或 _______%以上。
f)______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g)因外汇支出持续超过收入,虽经双方努力仍不能改变,以致无法继续经营。
h)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经营。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荐的高级职员被有效地排除参与董事会或对______公司的管理。
j)合营的任何一方或______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被国家没收或征用。
______)合营各方通过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未能就有关______公司的全面政策,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达成协议,这种情况对于______公司继续有盈利地经营造成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
1)合营的一方严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义务,致使______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本条c、d、e、f、g、h、i、j、______或1项中有一项发生后,任何一方建议提前解散______公司,董事会应在三十天内召开会议讨论此建议,为避免终止合同及提前解散______公司,双方___尽最大努力排除障碍,如会后三十天内仍无法解决,应由董事会作出解散决议,提出解散申请书,经中国审批机构批准后,______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条1情况下,违约方___对______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23.04条 经审批机构批准后,董事会宣告______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清算委员会人选。清算将按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进行。
第二十四章 违约和不可抗力
第24.01条 除本章24.02条规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实质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时,该方便构成违约,违约方___承担责任,负责赔偿履约方或______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第24.02条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风、雷电、战争、洪水、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其发生和后果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致使该方无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___立即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声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___尽全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或______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2.如受害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满足了本条第一款的要求,该方不履行合同将不视为违约。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合营双方将召开会议,商讨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是否应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第25.01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国际惯例。
第25.02条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达成一致意见,则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商会仲裁院并按该院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采用×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___继续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与文字
第26.01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______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权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实中、英文两种文本并承认两种文本的内容在实质上相同。甲乙双方将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27.01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27.02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27.03条 本合同或附件应以双方书面协议的形式进行修改,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4条 1.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布较本合同条款更为有利并适用于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关税务、关税或外汇方面的优惠条件或其它新法律、条例和规定,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将及时根据这些新规定申请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颁发有关税务、关税、外汇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条例或规定以及现有的或新的法律、条例或规定的修改补充或废除,严重影响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双方为了保持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经济利益应及时协商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27.05条 1.一切通知都必须以书面文字形式送至对方。 方给 方的通知用中文书写附英文译本; 方给 方的通知用英文书写附中文译本。
2.通知采用电传、电报或______邮寄方式传送。电传、电报发送之日视为生效。______邮寄以邮戳日期或其类似文件为准生效。
3.通知应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7
中国______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________
中国______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街 号;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________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________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________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________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________
2.2.1 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 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 可行性研究
2.2.4 项目评价
2.2.5 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 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 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 技术转让
2.2.9 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________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 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________现金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共 元.
乙方:________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________......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________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________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甲方责任:________
6.1.1 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 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 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 按照3.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 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 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________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________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 ________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1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______进口总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甲方见证人:________ (签字) 乙方见证人:________ (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8
第一条 总则
1.
1.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X省(以下简称甲方);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以下简称乙方)。
1.
2.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
1.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简称公司)
2.
2.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2.
3.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
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
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
3.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
4.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大写: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大写: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
2.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
3.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
4.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
5.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
1.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
(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
(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
(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
2.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
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
4.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3)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4)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5)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6)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7)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8)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9)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0)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1
1)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1
2)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5.
5.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5.
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
1.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
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3)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4)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5)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6)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7)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8)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9)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
3.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1)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2)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3)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4)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 筹建工作
7.
1.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
(4)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
2.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
6.
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
3.至少有三
(3)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
1.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
8.
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1)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2)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3)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4)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
2.按照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
3.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1)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
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
3.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
4.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
1.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
2.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
(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3.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
4.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
(1)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1
1.
1.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1
1.
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
(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1
1.
3.当期限届满前六
(6)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
(5)年的延长。1
1.
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 转让1
2.
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
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2)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
第三者转让;
(3)公司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
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4)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1
3.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3)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1
3.
2.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1
3.
3.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1
3.
4.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1
3.
5.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1
3.
6.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1
4.
1.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1
4.
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1
5.1.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
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1
6.1 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____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1
6.
2.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1
7.
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
7.
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
第三方进行调解。1
7.
3.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
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
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1
7.
4.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1
8.
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1
8.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
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文字和语言1
9.
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1
9.
2.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
9.
3.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1
9.
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9.
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1
9.
6.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 文本20.
1.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2
1.
1.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2
1.
2.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2
1.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 通知2
2.
1.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2
2.
2.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
(1)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X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返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9
第一章 总则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法规,杭州_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________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在中国 市 区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 区__________路20号建工大厦内
联系地址为: 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 邮编: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中国
澳大利亚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职务:执行董事
国籍:澳大利亚
第二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名称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_____号__________大厦_____层_____座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三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努力服务好国内政府,企业和个人,办成国内领先的投资咨询公司,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建议扩大经营范围)。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八条 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40万人民币。
第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乙方:认缴出资额15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
第十一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星期内缴清。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解缴出资额;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责任:
1.按照合同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依期如数缴付出资额。
2.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有关事宜。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四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五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两名,董事长_____名。董事、董事长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长由甲、乙双方轮流派员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乙方派员担任。
第十六条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3.决定和批准总经理提出的重要报告;(如生产规划、年度营业报告、资金贷款等);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批准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
8.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9.修改公司规章;
10.对公司决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决议:
11.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2.决定聘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高级职员;
13.决定公司为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或将公司款项借给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14.负责合资公司终止和期满时的清算工作;
15.决定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对1、2、5、6、9、10、11、13款的事项,需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对于其它事项,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2名董事,不够2名董事人数时,其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办理总经理交办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条 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研究,可随时撤换。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及中外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任何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境外注册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费用由需要方负担。
第二十七条 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章 合资期限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期限为30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距合资期不满180天前向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第十一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超过实缴注册资本部分应交纳所得税,再根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保险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中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为违约方片面终止本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按本合同规定报审批机构要求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资额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守约主方支付守约方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所有合资公司筹备及设立后所有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法律适用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提交合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四十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章 文字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合资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经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合资各方发送通知的方式,如用电传、图像传真通知时,凡涉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联系地址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杭州签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亚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0
第一条 总则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 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 (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 。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 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大写:______ 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 (大写:______ 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 ____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 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协助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协助公司收集有关中国市场需求,产品竞争能力和销售机会的发展趋势等方面的信息;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申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境签证和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公务旅行方便;
协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膳食、交通、医疗等事项;
协助公司聘请中国籍职员、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和翻译人员;
协助公司向中国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的银行申请开立外币和人民币帐户;
协助公司联系在中国境内的物资运输、进出口报关等手续;
甲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公司的请求对其他需办的事情应予以协助。
6.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为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为争取其产品的优质并承担其技术责任;
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关制造工艺、设备保养、安全、物资储存等工作细则及规定;
经和甲方协商后,协助公司制定培训计划,在乙方所属工厂及双方都能接受的地点,培训中方人员,使中方人员在培训计划规定的时间内,能够掌握有关技术工艺和专门技能;
协助公司收集与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技术、工艺、经济信息及法律资料。
第七条 筹建工作
7.1. 董事会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内委派筹建小组(以下简称筹建组)。筹建组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决定,筹建组由四名组员组成,由各方提两名组员,包括一名组长及一名副组长。董事会应指派由双方提名的组员,并从提名组员中选出组长和副组长,但董事会有权随时解任任何组员。任一方提名的组员被解任时,该方应提名一位接任人选,该名参与筹建组的接任人选需经董事会批准。
7.2. 新厂房的建筑,筹建小组按第6.2.款规定负责联系建筑设计的批准,监督设备及材料采购,制订建筑工程时间表,提供技术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妥善保管其报告、图纸、档案及其他资料。筹建小组在日常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在新厂房建筑期间至少每星期开会一次,商讨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此会议应做记录并由组长和副组长签署。
7.3. 至少有三名筹建小组组员(包括组长)予以建议时,总经理方可代表公司与承建企业签订建筑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规定的工程应在中国有关单位允许承建该工程范围之内。一切工作应按照合同内载明的时间表执行。全部建筑及有关成本费不得超出该合同内载明的数额。
第八条 利润分配及税务
8.1. 每个财政年度终结后应尽快把公司的纯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注册资本投资的数额比例分配给各方。为了达到本款8.1.的目的,"纯利润"表示从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项费用后余下的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从公司所得毛利润中扣除所得税后的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条例规定及由董事会设立的储备基金的数额;
按照董事会设立为发展和扩充公司的再投资所需基金数额;
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款规定或由董事会设立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的专项资金数额。
8.2. 按照"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款优惠待遇的精神,公司应缴的最高所得税率为百分之十五(15%)。对于技术比较先进,规模较大的企业,给予减税20%至50%或免税1年至3年的优惠。公司在甲方的协助下按照中国法律及条例申请获得减免税待遇。
8.3. 公司的中国、华侨、港澳及外籍人员应按照中国税法及条例交纳个人所得税。
第九条 公司的权利和劳动工资
9.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公司有权利:
可以独立经营自己的企业,可以雇用外籍人员担任技术和管理工作;
雇用中国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 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 雇用的外籍职工、华侨职工、港澳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外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公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后的合法利润,可按外汇管理的规定,通过中国或其他银行汇出;
9.4. 公司因故中途停业,经向有关部门申报理由,办理清债手续,其资产可转让,资金可汇出。
第十条 会计与审计
10.1. 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资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会计制度。
10.2.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内,每季终结十(10)天内编制季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财务报表应包括该会计期间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并以中英文编制。由公司主管财务的职员签署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3. 公司应在财务年度终结后三十(30)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包含截止该财务年度终结时有关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财务报表应以中英文编制并由董事会委托的经中国政府注册的一家会计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
10.4. 甲方和乙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一个月内自费派审计师审查公司的经营帐目及记录。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合资期限
11.1.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收到批准书后的1个月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主管审批部门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双方所签署的一切意向书与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公司的合资期限为十(10)年。若公司业务有发展,注册资本需增多,则合资期限可延长。延长期限届时将另行商定。
11.3. 当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双方同意终止合同之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的期限可继续作每次为期五年的延长。
11.4. 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终止合同,均需报原合同批准之机构批准。
第十二条 转让
12.1. 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及中国主管审批部门的批准,不得向第三者转让、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处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转让股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公司的一方希望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时,公司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为优先给受让方,在转让方提出书面转让要求后三十(30)天内作出答复,否则转让方有权向第三者转让;
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份投资时,第三者的资格和信誉必须获得他方的书面认可,转让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转让方应将其受让方关于转让的相应部份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两份副本,提交给公司他方;
公司营业,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碍或组织机构受到影响;在批准转让后,公司应在三十(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终止和清算
13.1.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任一方可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该通知书至少应在合同终止前的六十(60)天内发出:
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产、清盘或解散;
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为此,终止合同通知书应说明违约的事项及违约方在通知书期间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这些违约事项;
在双方严格遵守条文后,仍然违反政府现行的法律、法令或条例,使公司无法继续营业。
13.2.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终止后,公司对其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清算。在清算时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13.3. 当公司期满或合同终止,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则并确定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律师担任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3.4.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并经有关当局批准,清算委员会可将公司以"营业中的公司"出售并签售购协议书。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13.5. 若没有买主愿意购买"营业中的公司",则公司的业务予以终止,清算委员会可以按分项售卖公司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次之。
13.6. 违约一方,必须对申请结束营业的一方因其违约事项所蒙受的财务损失担负责任。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
14.1. 遵照关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的规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关部门填交新厂房的用地申请书,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14.2.按照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作为技术密集的先进的项目可申请免缴土地使用费。公司亦应申请获得有关土地使用费方面的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 保险
15. 在合同期内,公司总经理与第一副总经理拟根据不同阶段不同业务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项目。在价格、服务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向中国投保。
第十六条 适用的法律
16.1 公司的建立、经营、管理、税务、进出口物资、劳动管理、土地使用、人员出入境及其他活动应遵守经颁布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内的有关法律、规章及条例。
在此法律、规章及条例中尚无规定时,合资公司应遵守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公司亦应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6.2. 公司的财产、权利和乙方的投资、利润分成,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得的数额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权益,应受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广东省经济特区的法律、法令、规章及条例的保护。
第十七条 争执的解决和仲裁
17.1. 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任何争执,首先应由董事会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时,甲方和乙方可选择第三方进行调解。
17.3. 若调解于三十(30)天内不能解决时,其争执应由仲裁作最终裁决。仲裁小组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甲、乙方指派的两名仲裁员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两名仲裁员,意见分歧,则第三名仲裁员应由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指派,并任仲裁小组主席,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
17.4. 仲裁的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定。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仅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8.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任何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电传把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随后于十四(14)天内用航空挂号信经政府有关当局或部门确认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超过九十(90)天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仍继续执行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九条 合同文字和语言
19.1. 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条款与合同主件的相应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合同主件为准。
19.2. 本合同修订须经双方讨论通过,形成正式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的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9.3. 本合同内书写的标题,仅为醒目所列,不影响条款的意义和解释。
19.4.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书写,而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 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19.6. 双方同意以汉语和英语为工作语言。
第二十条 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执两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
21.1. 本合同生效日起,双方以前签订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即告作废。
21.2. 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文件的任何条款除对适用法律有违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强行的条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强制执行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应予以执行,不得受到影响或削弱。
21.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之代表于首页写明的日期签订,特此证明。
第二十二条 通知
22.1. 公司双方的任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包括电传、电报、信件等),按下列地址发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信箱:______ 信箱: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22.2. 本公司生效期间,双方有权随时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时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1
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责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存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人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多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现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行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全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2
第一章 总则
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中国 ,在 记注册,(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 ,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 合资经营“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 和 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 只 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 美元。
第十条 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 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 方: 美元,占 %
乙 方: 美元,占 %
丙 方: 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资额,须经其他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他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藉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_ 方为合营公司提供 公文箱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方应按照 _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 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 %。
第十七条 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 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 名,乙方派 名,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的原则协商,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 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其他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 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议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 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 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委托 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 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 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 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条 、 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以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小组根据 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表 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 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但不得低于 %)。
第四十四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 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 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 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 第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合营各方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 %,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 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 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银行或中国的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 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他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 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 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 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 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
第六十条 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六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方,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合营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他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约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建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 如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证书。
第二十章 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 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 合营公司租用场地 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 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 方厂房、仓库暂定为 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 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 由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他各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总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 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3
本协议,于 __ 年__ 月__ 日由以下两方签订: 是一家依墨西哥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__年__月__日场所为___(以下简称X),代表人为____:____ 是一家依___法律组成的公司,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以下简称Y),代表人为____。
兹证明
鉴于X为在___方面投资以___为目的而设立,并有意从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业务;
鉴于Y多年从事研究、开发和制造____以及在世界不同地区销售____;
鉴于Y具有在外国生产合同产品的经验并有能力提供生产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
鉴于X和Y有意互相合作共同的墨西哥设立一家新公司,生产以下具体描述的产品;并且 鉴于X和Y有意使新公司从Y获得制造这类产品的技术服务并且Y愿意向新公司提供这种技术服务;
为此,以本协议所述的相互义务及房地产对价,双方共同达如下条款:
第一条 设立新公司
1.1 为生产和销售第二条2.1所描述的产品“而设立一个新公司,双方同意共同在墨西哥设立墨西哥商法典所规定的一家资本可变的股份;所附附件-该公司章程为本协义不可分割的部分;新公司以下简称“FCAM”。
1.2 本协议各方在FCAM资本中所占股份比例为:X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五十一(51%),Y和其三名指定人共占百分之四十九(49%);除非双方书面同意,该股份比例在本协议期间将保持不变。墨西哥法律规定股份公司至少要有五(5)名股东。为了与该规定一致,X和Y每一方可委派指定人三名,每人持一股并不多于一股每方所持的股份。X和Y将始终对他们各自指定人遵守本协议和FCAM公司章程条款负责,并对持FCAM股份的指定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负责。任命指定人之前,X和Y需与对方协商。
1.3 本协议期间,无论自愿或法律要求或其他另有规定,除非符合本协议和FCAM章程,任何一方都不能出售、分配、转让、抵押、担保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每一方所持的FCAM的股份(或由此产生的权利和利益)。
1.4 X将根据其获得____和墨西哥政府有关当局的许可的需要,投资建立FCAM最初资本及随后增加的资本金,该投资额以满足实施法律对需获许可的要求为限。X将尽其努力获得_____政府的批准。
1.5 FCAM一旦组成,双方将根据墨西哥外国投资法立刻着手使FCAM申请并获得其注册以及申请X和Y在FCAM的股份在墨西哥外资国家注册局注册。
第二条 产品和技术服务
2.2 FCAM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如经双方同意,其它类型产品也可补充定义为合同产品。
2.2 协议双方同意Y将向FCAM提供有关生产产品的许可证和技术服务,FCAM和Y将订立技术服务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二(以下称作“技术服务协议”)”
第三条 产品销售
3.1 因为这对FCAM来说是经济效益最大,符合其最大利益,所以 FCAM生产的合同产品将由其本身直接销售给在墨西哥的第三方。
3.2 当FCAM董事会建议FCAM生产的产品出口的话,协议双方同意将使FCAM通过Y来出口其产品,因为FCAM利用国际销售设施来出口其产品对FCAM有利;这同样是因为Y拥有包括合同产品在内的销售这类产品的独家销售权。因此,如果FCAM试图通过____以外的渠道出口的话,将造成____一方严重违反____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FCAM和Y将决定其帮助FACM料品出口应得的佣金和报酬。
第四条 商标
4.1 协议双方同意,除非另有约定,FCAM生产的全部产品使用____商标。该商标归Y所有。FCAM使用该商标的条件是符合由FCAM和Y达成的本协议附件三商标许可协议的条款(以下称作“商标许可协议”)。
4.2 X同意其本身以及FCAM只选择____商标,而不使用与墨西哥其他商标有关联的商标,除非墨西哥法律规定使用该关联商标。不过,如果使用这种关联商标是法律上要求的,但是法律又允许可设法免于这种要求的话,X将尽其努力使FCAM获得这种豁免。如果使用墨西哥关联商标是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最终使用的墨西哥商标需得到X和Y的一致同意,并且该商标应作为FCAM的财产。
第五条 “FCAM”的管理
5.1 双方同意FCAM的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管理FCAM。
5.2 协议双方同意授权管理FCAM的董事会对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报批和监督执行负责。该经营计划需提交协议双方审阅和批准。
5.3 尽管本协议作了上 5.1条款,协议双方应在FCAM股东大会的决议前,本着友好和相互信任的精神,就FCAM管理和业务有关的需讨论的所有问题,经常互相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只要任何一方希望与对方协商的话。
所有这些问题用以下例子举例,但例举不意味着对描述的限制:
(1)FCAM应遵循的业务和管理政策;
(2)短、中、长期经营计划及其调整;
(3)资本金的增加与减少;
(4)董事会成员的增加或减少,或董事会的重新选举;
(5)审阅和批准财务报表,分配FCAM财政年度的利润利润。对于FCAM股利的公布及利润分配,协议双方愿意遵循留足内部储备用于业务有效发展的政策。另外,双方愿意在储备留足后通过取得相互一致意见,发布胜制分配方案;
(6)为FCAM的经营和发展筹措资金;
(7)重要的人事问题;
(8)扩大生产能力;
(9)负责审定执行期超过一年的FCAM所订立的协议或安排;
(10)新产品的引进;
(11)FCAM检查、审计及法律咨询人员的聘用。
5.4 对于任何法律规定需有董事会或/和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协议双方应使其在董事会的代表或在一般或特别股东大会上的代表根据双方以5.3条款为原则业已达成的意见投票。
5.5 协议双方同意保证FCAM将尽实际可能最大限度地使用Y所要求的表格式样,用于FCAM向协议双方提供管理和财务信息材料;并且FCAM应建好会计和财务账目以备协议双方的检查或审计。
5.6 双方理解并同意FCAM董事会应建立经常性限制代表FCAM的总经理及FCAM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以及其它管理的制度。代表FCAM和用于支付款项的所有支票本票及其他任何可议付凭证任何时候应由董事会任命的实际任职的两名授权代表共同签字,才能生效并对FCAM构成约束。
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应是总经理、行政财务经理、商务经理或生产经理,而另一位应是会计经理、总会计师、审计师或直接对财会经理负责的管理人员
第六条 人员调换
6.1 除了由任命为FCAM董事会成员的人员外,协议双方同意,经双方认为需要或必要,将他们各自的雇员调任FCAM管理部门的主要岗位。协议双方考虑将由FCAM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担任会计经理、生产经理以及任命销售经理助理,将由____派员担任总经理、商务经理、行政和财务经理等职务。总经理届时空缺期间,FCAM全面管理将由FCAM选派的会计经理和生产经理负责。
6.2 来自 X或 Y的调换人员的工资,包括津贴,应由 FCAM根据其在 FCAM工作时间支付。调换人员来往
____和墨西哥发生的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由FCAM支付或裣给X或Y,需要的话由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支付或补给____的款项应是美元。
6.3 本协议有关论述不能被理解为不允许FCAM根据自身的需要雇佣其自己的经理或其他雇员。
6.4 协议双方同意为了使FCAM的管理协调有效,FCAM董事会应要求FCAM总经理定期召集FCAM主要管理经理共同讨论研究他们各自部门重要事项,并且总经理应就涉及公司中方针政策的事项以及主要经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事项向董事会汇报或征求董事会的建议。
第七条 机器设备的销售
协议双方同意并将使 FCAM同意 Y将向 FCAM出售,FCAM通过 Y购买经过Y和FCAM协商决定的特定机器设备,以保证根据技术服务协议由Y向FCAM提供的技术决巧得到有效使用,并以协议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件成交。双方理解并同意在本协议提及的技术服务协议生效之后,Y才根据该协议向FCAM进供技术资料。
第八条 双方合作
8.1 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Y作为合资公司的一方同意向墨西哥经理和其他人员或FCAM主要雇员提供由Y组织进行的现行培训计划的合作。
8.2一旦FCAM提出合理要求,并符合相互同意的书面条件,视具体情况,由Y或X向FCAM提供合作。尽可能地提供咨询、资料和指导或提供其雇员的服务,或有关方认为以下事项中适宜提供的合作。双方同意,或Y作为在墨西哥东道国的合资方,将主要向FCA
M提供A组的合作,或 X将主要向FACM提供B组事项的合作:
A.(1)获得进口设备、零件和材料所需的许可证;
(2)招雇工作;
(3)解决劳资纠纷。
(4)注册或任何其它法律和现行规定要求FCAM进行的法律程序;获得墨西哥当局授权给予的许可证、优惠政策、认可及其它权利;
(5)就墨西哥税法和财会惯例给予咨询;
(6)与墨西哥当局和____进行谈判;
(7)处理FCAM与第三方的法律诉讼及其它法样行为;
(8)对FCAM为达到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而需增加的销售量,当FCAM需要时,给予商务上的帮助;
B.(1)产品营销、市场调研和产品计划,从而达到FCAM不断提出的经营目标;
(2)作好与产品有关的广告和助销的准备工作;
(3)零件和材料的购买;
(4)获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许可和认可;
(5)会计和财务分析,成本计算;
(6)当FCAM要求时,根据技术服务协议和墨西哥可能条件,在解决生产问题或改进工厂运行方面,给予技术帮助;8.3、8.1和8.2条款以上所述并不构成或可解释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单独、联合或与FCAM一起对上述
特定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FCAM应独自对上述事项的进行或实施负责),也不能要求向FCAM提供合作的任何一方承担因处理上述事项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应由FCAM独自承担)。另外,双方同意,当X或Y提出要求时,FCAM应向X或Y支付或补偿其向FCAM提供的服务发生的费用。支付或补偿的种是美元
第九条 期限和终止
9.1 在本协议 1.5条款所述的注册继续有效以及或 X和或Y继续是 FCAM的股东的条件下本协议以1.4条款所述的最后一项政府批准获得之日作为本协议的生效日。
9.2 当下述任何一项事项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根据FCAM公司章检条款许可的方式处理他们在FCAM的全部股份,结果X作为一方或Y作为另一方不再拥有FCAM的股份;
(2)提交FCAM破产申请三十天后,并且在这三十天内该破产申请未被取消;或将全部或实质上全部FCAM资产分配给债权人之时;或当任命FCAM全部或实际全部财产接受人或托管人之时;或在FCAM自动或被动解散之时;
(3)所有以(2)中描述事件的发生与X相关,而非FCAM;
(4)Y,而非FCAM发生了与上述(2)所描述的相关事件;
(5)X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6)Y根据9.4条款终止本协议,或
(7)如果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服务协议两者或其一在本协议生效日后一百八十(180)天仍未生效。
9.3 如果当墨西哥法律不再允许Y拥有FCAM发行并认购股份的百分之四十九(49%);或因商标许可协议条款或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延长商标许可协议或附加商标许可协议,如果FCAM和Y之间签署了这种协议的话;和/或提前终止技术服务协议和/或FCAM和Y订立的附加技术服务协议,X将有权选择问Y至少提前(90)天之时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9.4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权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协议终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条件是另一方实质性地违反了本协议和/或FCAM公司章程的任何条款,并且在书面通知书交于违约方九十(90)天内违约未得纠正。在违约方努力改正其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如果因下面违约方自身不能控制的事件造成纠正时间延长(最长不能超过三百六十(360)天,在计算时间时应扣除因这些事件造成的延误。这些事件例如不可抗力、政府或其有关部们的疏忽、遵从政府当局的要求规定、命令、火灾、风暴、洪水、地震、公共敌对行为、战争、反叛、起义、暴乱、破坏、入侵、检疫限制、罢工、停工、运输障碍和延误及禁运等。一方行使终止权利不能影响该方根据本协议因享受的
任何权利,除非另有原委。任何一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赋于其的终止权利并不构成对其就其它或引发的违约行使终止权产生影响。
9.5 一旦依据协议9.2的(3)或(5)或者9.3条款终止本协议,X将被认为 将Y拥有的FCAM所有股份根据FCAM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的出售给X。
9.6 当出现9.2(2)的情况(除非FCAM主动解散或被动的解散),双方都将作为FCAM的股东行使各自的股票权使得尽可能的迅速主动解散FCAM。
9.7 当出现本协议一方根据 FCAM公司章程将其拥有的 FCAM股份全部出售给另一方的情况时,任何FCAM欠出售股份方的欠款或出售方欠FCAM的欠款均将与支付所出售的股份价款同时到期并得以偿付。另外,在出售方对FCAM负债给予担保的情况下,
仍旧是FCAM股东的一方要么使得出售方免除对该债务的担保,要么对售方的债务给予补偿。
第十条 技术资料的使用及保密
为了协议双方和FCAM的最大利益,互相达成如下规定;
(1)协议双方应保证向PCAM提供的技术决窍和知识或由Y向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提供的机器设备只能为了生产产品由FCAM独家使用;FCAM不能将该技术决窍或知识或设备供第三方使用,另外FCAM不能复制任何这类设备。
(2)X将保存并对Y提供给FCAM用于建立FCAM的任何和全部资料和知识给予保密。
(3)除非墨西哥法律另有规定,协议任何一方不能将本协议或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同样也不允许FCAM作任何透露。
(4)在非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知识公开之前,上述各方对本协议和FCAM与Y订立的任何协议及任何一项具体的技术资料、决窍或知识的保存、保密或禁止非授权使用或泄露应尽责任均使这些协议得以存在,避免终止。
第十一条 竞争和分销
为了避免降低FCAM的价值,协议双方将在本协议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待有除FCAM外其它个人或公司的股票或在其享有利益,如果这些个人或公司在墨西哥现在或将来生产和/或销售与FCAM相同类型或相同规格的合同产品和/或者这些个人或公司根据与本协议不同的方式从事生产或/或销售该产品的话。Y通过其自己贸易渠道根据____和 FCAM 之间的协议选择进口在墨西哥使用和销售的该类型合同产品例外。
Y和FACM将在相互认为方便的时候订立一个进口____或其它类型或规格的与FCAM能向其客户提供____全套产品,但这种销售要符合上一段落所述的例外情况。
第十二条 总条
12.1 通知
为达到本协议目的,任何本协议涉及的通知应使用被认为有效的英文和____作出。
A.如果派人递送,送达之时应视作收到;
B.根据以下提供的地址用航空邮件寄出,或本协议之后一方书面提供给另一方的其它地址;用挂号或登X:____Y____并要求返回收条,预付邮资。以这种方式寄送应理解为收件人在邮件寄出之日后其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的邮件。
12.2 仲裁
协议双方同意对于解释和执行本协议中双方间产生的分歧,差异或争议将尽其努力友好解决。但是,万一这些分歧、差异或争议不能得到解决,它们将提交并最终通过___依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由任何一方提出。仲裁员根据该商会规则任命一名或多名。
仲裁程序用英文进行。
视具体情况,根据仲裁员意见作出的判决可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向该法院申请接受裁定并给予执行。
12.3 继任者和委派人
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本协议各方和他们各自的继任者和委派人构成利益和约束。在本事先取得本协议另一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能自主或采取法律行动委托或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任何未经同意的委派或转让无效。
12.4 协议整体性和修改
本协议双方订立的本协议对本协议所涉及的事宜具体整体性。当本协议生效之时,本协议将替代并废除其它所有与本协议涉及事宜有关的协议、谈判、承诺和文字。本协议可修改、修订、替代或取消。本协议和有关的条款、条件上有根据本协议设各方的书面文件才能放弃。任何一方一次或多次放弃本协议任何一个条件并不构成以后进一步放弃任何条件。
12.5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有效性、建立和执行将适用墨西哥法律。
12.6 条款标题
本协议中所用条款标题只为了查阅便利,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不能影响对本协议的有效解释。
12.7 协议语言
本协议和任何本协议的附加合同或协议都将用英文书就并寄送。该英语文本,尽管会被译成英文以外的其它语言,在出现与其它语方文本与英文本与英文不一致情况时,起决定和控制作用。
12.8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Y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Y名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Y或类似有关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四十九(49%)减三(3)时,只要X出具书面要求,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靠成立。
12.9 去除公司标志
A.本协议各方同意,当X以任何理由不再参加FCAM时,立即把X外字从FCAM公司名称中去除,并停止使用类似名字。
B.当X在FCAM发行并认购的股票中持有量不足百分之五十一(51%)减了(三)时,只要Y有书面要求,本条款上述A中提到的义务即该成立。
12.10 罚款如上述第12.8和12.9款规定的任何一项条件发生,则X或Y将在不超过九十(90)天的期限内要求FCAM的其他股东服从依此二条款规定并履行义务。如在上述或限内未能完成上述义务的履行,则FCAM将向X或Y支付每月相当于50,000美元的常规性罚款。该项罚款仅是为了没有及时依据联邦区民法典 1846章和其它章节条款及共和国其他州相关章节完成义务因此,X和Y同意,视具体情况,X或Y在要求上述义务得以履行的同时附加或独立要求罚款得以支付。
12.11 生产计划
如果经本协议双方批准的生产计划需提交墨西哥政府批准,墨西哥政府将在一定的条件和条款下批准该计划,然而在任何一方看来这样的计划难以实施,协议双方将就如何处理这种情况进行友好洽商。
协议各方在以上文首所写日期正式订立本协议,此证。
______ 公司 ____ 公司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年月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及条例,成立一合资经营企业,名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促进发展中国的食品工业及引进先进技术设备与科学管理方法以实现上述目的。
第一条 合营双方的名称,注册所在国/所在地区与法定地址(略)。
第二条 合营双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职业及国籍(略)。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为一有限责任公司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及条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权益及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保护。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国的丰富食品资源及物料以发展食品工业,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引进先进的科技和设备,以香港和国际市场为目标,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提高广东食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销售网点,已成功地实现以上的目的并为双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经济利润。公司的经营范围于初期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充分利用中国地域食品原料丰富资源的优势和____________公司先进的工商管理技术的优势对食品工业的产量与品质的提高而进行技术改造,及引进国外高级物料、良种。
(b)通过公司引进香港及外国先进食品加工技术设备,以及对肉类、蔬菜、水果、酱料、调味、添加剂、饮料和冰淇淋等方面进行生产加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销售,并配套包装、冷藏、运输等方面的营运设施。
(c)设立包装容器工厂,除供应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d)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在香港和海外设立产品销售中心及网点。
(e)随着公司的发展在广东省设立信息资料、科技咨询和技术培训中心,以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以利于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取得成功。
(f)与广东省的其他经济实体进行补偿贸易及其他类似的商业安排。
(g)在董事会(如以下之定义)认为结合上述的一项或多项业务与其有附带关系或适合于经营的需要时,可以独立经营或以投资于其他合营企业或经济实体的方式,从事食品工业内的其他有关业务。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出资额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与转让的规定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甲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乙方的出资额为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数额为______万元。但乙方的出资应以____________缴付,按缴付当日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买卖牌价的中间价换算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双方应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来进行利润的分配和亏损的分担。惟双方对公司的责任只限于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额。
5.2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和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缴纳所得税后,其年度利润应按以下的原则分配:
(a)依照董事会决定的比例,预先提取储备基金、公司发展基金以及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奖励及福利基金的数额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税后利润。
第六条 合资双方的责任
6.1 甲方及乙方应尽力促进公司的业务活动。
6.2 在不影响____________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各自主要负责以下各项:
甲方:
(a)负责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
(b)负责申请公司按规定享受的减免税收待遇;
(c)负责申请设立公司的外汇存款账户及人民币存款账户;
(d)负责为日常及办公使用的进口用品、设备及器具办理报关手续及领取进口许可证,并为出口物品领取出口许可证;
(e)负责为公司申请有关的办事处;
(f)负责推荐称职的中国职员;
(g)负责申请乙方出入人员的出入境通行证件;
(h)负责提供国内食品及市场趋势有关的信息资料;
(i)负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j)负责促进并协助公司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销售;
(k)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
(a)负责公司生产的产品在香港和国际市场销售;
(b)负责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区的食品及食品有关的市场信息资料;
(c)负责提供市场现有的现代食品科技和市场的信息资料;
(d)负责在香港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办理有关业务的注册登记手续;
(e)负责介绍国外食品专家学者到公司所属企业及广东省其他食品企业传授食品生产技术;
(f)负责公司业务的运转、公司骨干职员的业务培训和引进健全的管理经验;
(g)负责与外国食品工业中的其他机构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联系;
(h)负责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7.1 双方于公司成立后组织成立董事会(〔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任。董事的任期为______年,若双方同意可以连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换时,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7.2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的双方董事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八条 部经理与副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务处以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务处设一位总经理及一位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管理方针和决议。在董事会休会期间,总经理应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所授予的其他职权。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于处理重要问题时与副总经理协商。
8.2 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用,总经理由乙方担任,副总经理由甲方担任。
第九条 场地使用权
9.1 公司应向负责土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营场地的使用权并以其名义签署场地使用合同。
第十条 保密协议
10.1 甲方及乙方承诺于未获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许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有关公司业务的机密资料给未经授权可接受该资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经济组织。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应实行一个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机密资料及文件,同时公司得尽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资料及文件被公司职员及工作人员泄露的风险减至最低限度,但由双方明确地准许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获知任何有关侵犯公司专利权、商标、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或类似的事件时,首先发觉的一方应将其所有的有关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双方协商(如有必要)应采取的行动。
10.4 在甲方或乙方认为必要和恰当时,公司应采取行动和步骤以保证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
第十一条 经营计划
公司应按其业务范围制订其经营计划,此等计划于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应予实行,并呈交有关部门备案。公司有权决定是否于国内或向国外采购主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办事处用品,于购买条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应首先考虑中国的产品。公司有权自行将产品在中国市场内销售或委托有关机构代销。此等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按竞争情况来决定。由公司确定产品售价应报有关部门备案。双方认识到出口对外汇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汇平衡的原则下,双方同意将重点放在产品出口活动上。双方进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与乙方同意条款及条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联营公司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外总经销人。那些出售给经销人用作国外销售的产品的售价应由公司与经销人协商,并且考虑到该种产品于国际市场上的通行价格来决定。于这种情形下决定的出口价格应呈交董事会审批,然后呈交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外汇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汇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以及其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12.2 公司凭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的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或其他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银行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存款账户。
12.3 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汇入外存款账户,一切外汇支出均需从外汇存款账户中支付。
12.4 公司应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公司于外汇收支上所产生的不平衡应由甲方以其外汇收益弥补。
12.5 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汇收支平衡,公司应获准以其人民币利润在中国购买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终商品于经过生产环节处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国外以换取外币。
12.6 乙方从公司得到的人民币利润可按中国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兑换率兑成外币,并于缴付所有需缴税项后通过中国银行按外汇管理条例汇往国外。
12.7 公司在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开立外汇存款账户,应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批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报告外汇收支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12.8 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可按[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向中国银行申请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公司也可从国外或港澳地区的银行借入外汇作为资金,但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备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依法缴税后,除去在中国境内使用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国银行申请全部汇出。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及税务(略)
第十四条 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劳动保险(略)
第十五条 保险(略)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营业执照发出之日起计。合营期满前一年,如双方愿意延长合营期限,双方各自授权代表签署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并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呈报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延长合营期限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7.1 合营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义务,违约一方得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17.2 在合营期限内,双方都无权单方面宣布撤销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 解决合营双争议的办法及程序
18.1 双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发生争议,应由董事会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8.2 假如董事会在收到其中一方的书面要求调解的______(______)天内才能解决该争议,可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仲裁的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双方书面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经中国审批机关批准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条 合同适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由其引起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5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外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产品;(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元.共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就,两种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见证人(签)
乙方见证人(签)
年月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6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市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于
地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一)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____国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国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下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_____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内销部分占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包销的占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_____为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_____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人,乙方推荐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_____、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四十八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_____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各项_____均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别、_____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_____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由、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程序暂行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_国_________地______________机构根据该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
_____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程序暂行规则进行_____。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_____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
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六十条?在_____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营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中国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国____公司代表
(签字)(签字)
注: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也可参考本格式签订。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8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中国_______公司与_______国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中国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以中国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第三条成立合资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3.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业。以质优、价廉、交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等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一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种。
第六条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6.1.注册资本为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6.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美元;
机器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乙方:现金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6.3.上述的实际投资金额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需在合资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的_______个月内完成。除注册资本外若需合资公司增补资金,经董事会决定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国外银行贷款。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所需人民币支付的开销费需折合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银行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7.1.甲方负责
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负责
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资的产品;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资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为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商标及包装等。
8.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
,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8.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8.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8.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
8.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条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8.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大写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于正式投产后持续_______(大写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产品销售
9.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9.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
9.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9.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标为_______。
第十条董事会
10.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10.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10.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职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11.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外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1.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财务、税务、审计
12.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12.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12.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2.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12.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自理。
12.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筹备工作
13.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13.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
人参加。
13.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13.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4.1.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14.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逾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资额,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5.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5.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16.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保险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通知对方。于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条仲裁
19.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产生分歧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9.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20.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0.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为准。
22.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
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签字:_______
签字: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见证人:_______
日期:_______
日期: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19
目录
1)总则
2)注册资本
3)批准及注册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总经理、副总经理
7)场地使用费
8)技术合作
9)采购及销售
10)利润
11)财务会计
12)外汇收支
13)税务
14)职工录用和奖励
15)工资标准和奖励
16)合营期限
17)其他事项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以及《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市建立合营企业。从事生产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资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多次商谈,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本合同的各方为:
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对本合同负责。
_____、_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对本合同负责。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签订。
2.双方同意成立的合营企业定名为:_____(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有利发展中国国民经济,而从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设计、生产和内外销售。
合营企业将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购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如遇无货供应或质量、价格不符合要求时,也可由合营企业进口解决。
4.双方本着长期真诚合作的愿望,在产品质量、规格品种、包装装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力求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
合营企业的初期生产规模为:年产_____套符合_____国_____标准的_____反射器,接受订单生产年产值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负责_____反射器的返销,保证投产后的前_____年使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达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销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负责为合营企业每年从中国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产值的注塑模具订单。合营企业产品的内销由甲方负责。
5.合营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则,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 注册资本
6.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的经济责任以注册资本为限,并按资本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7.合营企业总投资为_____美元。注资本总额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资本额的_____%,乙方占资本额的_____%。
8.甲、乙方出资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机器设备,价值约_____美元;
(2)厂房,价值约_____美元;
(3)现金,相当于_____美元的人民币现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汇现金。
第三章 批准及注册
9.本合同应由_____市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
10.合营企业接到上述批准证书后,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别缴付资金,每期各方须缴付数额由董事会决定。
各方缴资后,由合营企业发给投资证明书。
第四章 资本转让
11.注册资本转让时合营者拥有先买权,未经合营者同意,不得转让或抵押给他。但当一方提出转让时,合营者应在_____个月内给予答复,否则作为放弃先买权论。
12.转让注册资本的价格,应根据合营企业中该方投资的帐面价值,由合营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13.注册资本转让时,应_____个月内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备案,批准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五章 董事会
14.合营企业领到营业执照之日,即为合营企业董事会成立之日,董事会人数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选由双方各自委派和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长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担任。
15.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在合营企业章程内规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营企业。
16.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应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过。董事会会议一般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也可以在董事会同意的其他地点举行,合营企业不负担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旅费。董事会会议期间的膳宿由合营企业安排并支付费用。
17.董事不从合营企业支付薪金,他们的酬劳将在合营企业的全年净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会议定)作为董事会的分红。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长_____%
副董事长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总经理 副总经理
18.合营企业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下属人员,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9.合营企业的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后生效。
20.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未能适当履行职务时,董事会有权解聘或降职。
第七章 场地使用费
21.合营企业使用的土地是中国政府的资产,合营企业须向政府交付适当的土地使用费,合营企业与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门签订的租用土地使用权协议,应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_____年的土地使用费,定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元,其后,土地使用费可按市政建设发展的情况而调整。
第八章 技术合作
23.合营企业与_____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4.合营企业根据技术转让协议,向_____支付技术转让费_____美元,技术转让内容及技术转让费的支付办法,在技术转让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九章 采购及销售
25.合营企业与乙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与本合同相同。
26.合营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应尽先在国内购买。对无法供应的品种或质量、价格不符合合营企业要求时,可由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
27.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与销售协议,合营企业在中国国内销售的产品,在由甲方负责通过其销售部门销售。合营企业的出口产品,由乙方负责在中国国外销售,具体办法在采购与销售协议中另行规定。
第十章 利润
28.合营企业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储备基金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_____%。
缴税与提取上述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每年根据合营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29.对于乙方分得的利润,应根据合营企业的外汇结余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原则下,此利润可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分一次或几次支付,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
30.合营企业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财务会计规定,必须建立完整、严格的财务制度。
31.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均使用中文记载,同时应用英文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合营企业董事会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有权查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单据、帐簿、报表,并直接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2.合营企业以人民币为记帐单位,人民币与其他货币间的换算,按同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_____分局汇率牌价结算。
33.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其折旧年限。
34.合营企业应在中国银行_____分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并接受开户银行对外汇支出的监督。
35.合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流动资金不足时,总经理可根据董事会规定的权限,向中国银行或国外银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弥补亏损。
36.合营企业的财政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汇收支
37.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38.合营企业的外汇收支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每年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货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外汇者外,一律以人民币结算。
39.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旅差费。
(5)其他按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三章 税务
40.合营企业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41.合营企业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章 职工录用和辞退
42.合营企业所需职工,由甲方或中国劳动管理部门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经考试择优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
43.如因生产技术等变化,职工确有多余,或经培训后仍不能适应要求,也无法改调其他工种时,合营企业可按劳动合同解雇并给补偿。
44.合营企业应制订规章制度和职工守则,对违反者分别予以警告、记过、扣薪直至开除处分。
第十五章 工资标准和奖励
45.合营企业职工工资目前按平均月薪_____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合营企业向中国政府指定的部门缴纳国家对职工的各种保险费、补贴费和福利措施费等。随着合营企业生产发展,职工工资应逐步增加。今后中国政府对工资、福利、补贴等有新的规定时,合营企业应据此相应调整。
46._____方高级职员工资、社会保险、旅差费标准参照_____方国家或地方标准,由董事会核定。_____方高级职员原则上与_____方高级职员同工同酬。
47.按照合营企业的经营结果,年终从奖励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数目的基金,奖给工作好的职工,对于在技术上、生产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董事会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六章 合营期限
48.合营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期限为_____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期满前一年经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长,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办理延长报批手续。
49.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在一个适当的开始期后,合营企业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致使合营企业无法继续营业;
(4)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并看不到发展的前景。
提前终止合同必须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请原审批机构批准。
50.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董事会应组成清算小组负责清理。董事会在清算完毕后才能解散。清算办法按照《合资法》的《实施条例》第103 ̄105条所规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续办理。同时董事会应向原审批机构及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手续,缴回营业执照。清算后应还给各方的财产,必须按照各方在合营企业的投资比例计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项
51.合营双方履行下列事项:
_____方:
(1)负责向政府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
(2)负责将厂房及租用的场地等,交给合营企业使用。
(3)负责招聘职员职工。
(4)负责合营企业的产品及原材料国内运输。
(5)负责办理保证提供水、电、煤气、燃料、电话、电报挂号及电传的工作。
(6)负责办理乙方人员的签证及其办公、交通、生产等安排。
(7)负责向所在地的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请许可证。
_____方:
(1)负责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机器设备。仪器、原材料、技术资料和文件及原料、产品的国外运输。
(2)负责提供建厂规划,并负责设备安装、试车、试生产的全面技术指导。
(3)负责按照生产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4)负责提供有关合营企业产品在国外市场上销售趋势的报告的技术资料。
(5)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提供技术和设计,如有任何关于侵犯第三者权益的争议时,由签订该协议的转让方负责,_____方将不分担任何法律责任。
(6)负责_____方人员到_____方国内学习、培训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营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发生争议时,应首先在董事会内本着互相信赖、平等互利的精神进行协商,求得解决。若不能解决时,可以邀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调解。
53.调解不成时,则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按该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办理。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机构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54.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属协议的修改。须经董事会协商同意,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58.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办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签字。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0
目录
1.总则
2.资本
3.贷款和租赁
4.资本转让
5.董事会
6.经理部门
7.主要业务活动
8.技术转让
9.产品销售
10.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1.技术培训
12.工厂筹建工作
13.外汇管理及平衡
14.利润
15.财务和审计
16.税收优惠
17.保险
18.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9.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20.双方的责任
21.审批及注册
22.合营期限
23.不可抗力
24.保密
25.争端
26.文本和通知
27.合同的生效
28.附则
附件:技术转让及商标许可证合同。
第一章 总则
1.1 合同双方
本合同以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以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根据《合资法》的规定由双方代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签订本合同
1.2 法定代表和地址
甲方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1.3 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投资双方同意合营企业的名称定为:中文名称:_________;英文名称:_________(以下合资公司简称为“公司”);地址:_________。
1.4 公司组织形式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双方所负经济责任以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为限,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公司将不从事致使_________方违反_________国法律或有关出口许可证规定的行为。
1.5 经营的范围和目的
公司开创阶段主要在_________生产面向_________市场的计算机产品,并进行有关销售,服务活动,以及开展一些其他合理的有关业务,这些业务包括开发当地市场需要的应用软件。公司可以在_________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公司生产的第一个产品是_________方_________计算机,公司将采用_________方在_________工厂目前所用的最先进,高质量的自动化生产技术和测试设备,保证所有产品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经营_________型微型计算机中取得了生产、销售,服务和支持的经验后,进一步生产_________系列等其他_________方的产品(有关这些产品的技术转让另行议订),同时公司可根据中国和国际市场的需要,开发新产品。
投资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及公司生产能力,共同拟定_________年《生产纲领》作为公司开业头_________年的目标。以后生产计划按市场需要以及公司的生产能力进行安排。
第二章 资本
2.1 资本及投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美元,贷款可达_________美元,投资总额为_________美元,双方承担责任限于注册资本、投资比为:_________方_________%,_________方_________%,今后投资额有变化时,双方投资比例始终保持不变。
2.2 投资各方注册资本的构成
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元。技术出资作价相当于:_________元,合作_________元。_________方:现汇_________元。
投资双方的注册资本出资,必须在合资公司注册登记后,经双方认定后日期一次或分期汇入合资公司开立的帐户内。
2.3 出资证明书
公司不发行股票,合资双方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贷款和租赁
3.1 贷款
公司在需要时可以向中国银行或_________银行申请贷款。_________方将协助申请取得中国银行贷款,贷款金额可达_________元。
3.2 租赁
公司所需要的部分生产设备将由_________方协助公司向国际有关银行租赁。
公司的生产场地,生产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将由_________方协助向中国国内有关单位租赁。
第四章 资本转让
4.1 资本转让
双方资本非经过他方同意,不得转让,除_________方转让于_________外。合营一方如需要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样价格条件下,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等于当时资产负债表上转让方面份额的资本净值。
进行上述资本转让应经审批机构批准,一经批准由受让方以_________元立即转给转让方。
4.2 资本变更注册
合营期内注册资本如增加或转让时,均应在一个月内报政府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董事会
5.1 董事会的组成
自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应在一个月内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人数为____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董事会包括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一名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5.2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有关董事会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经理部门
6.1 正、副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均由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开业后总经理先由_________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由_________方人员担任。
在公司初期阶段,_________方将为公司提供各部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将由总经理任命。公司将努力从开业之日起,开发和培养_________的管理人员和经理人员,以承担公司的各级职责。
6.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正、副总经理。
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企业的商业竞争。
6.3 任务及职权
有关正、副经理任务和职权等均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规定。
6.4 正、副总经理的更换
正、副总经理如有某种原因需要更换时,须由双方提出新的人选名单交董事会任命。
6.5 经理
公司根据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可以设定经理若干人,在正、副总经理领导下进工作。
第七章 主要业务活动
7.1 业务活动内容
公司将有计划地按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初始阶段直接向_________方的供应商购买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在公司进行装配和测试。公司将尽最大的可能,在中国市场向那些能够达到公司质量、数量、价格和交货要求的装配件、零部件和元器件等的供应单位购买。
_________方确保公司生产的第一批产品就必须在质量、工艺和可靠性方面达到_________世界标准。公司在开业头_________年,执行经董事会决定的《生产纲领》,并将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司商业成功的原则经董事会批准、修改生产纲领和扩大经营其他产品。
7.2 公司经营范围还将包括13.1.1条中提出有关业务活动。
7.3 进出口业务
公司按照中国政府的《合资法》规定有权直接进口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元器件、零件、原材料和设备并出口公司的各项产品。
第八章 技术转让
8.1 初期的技术转让包括附件1所列明的技术内容。
8.2 _________方的服务:在开始的_________个月里,_________方向公司提供的管理、技术、采购和符合逻辑的支持服务的费用均包括在技术转让费里。_________个月后,公司将每年向_________方支付以上全部的费用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一名全日制总经理的工资;
(2)一名全日制工程师的工资;
(3)一名全日制管理人员的工资;
(4)进出口许可证服务;
(5)质量保证服务(_________个月);
(6)产品的全部工程改变和更新;
(7)所有现行操作系统的更新和培训;
(8)全部现行实用软件更新和培训;
8.3 附加技术
双方在条款、条件和价格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公司可以从_________方得到需要的附加技术。
8.4 第三方技术
公司可以从第三方面获得技术,特别是软件。_________方将协助公司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但是公司必须支付所要求的提成费。
8.5 商标
假如公司生产的产品达到_________方的设计、质量和可靠性的标准,公司可以使用_________的商标和标志,公司不可以在损坏_________名誉的情况下,使用_________的名称或商标,_________的商标用于公司产品内销时公司不支付使用费、产品外销时,商标使用费另行议定。
第九章 产品销售
9.1 中国国内销售
公司产品的国内销售及保修和维修服务业务,将由公司委托中国有关机构进行。初期_________年阶段_________方将负责安排在中国市场的销售。
9.2 中国国外销售
公司产品向中国境外销售,需经_________方同意,_________方应在第_________年后负责公司产品的外销。外销的产品额不低于公司年总产值的_________%。外销产品的价格可按照_________方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内部结算价格,或也可以其他更好的价格销售。
9.3 销售价格
公司外销产品价格将视国际市场情况以取得有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内销价格视中国国内市场情况以取得国内竞争性的优势为原则,由公司确定。
第十章 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的采购
10.1 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元器件、配套外部设备,应尽可能在中国购买,对于在合营期间中国暂时不能供应的部份,_________方应以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优惠价格予以供应。公司也可按照_________方标准在国际市场上直接采购。
10.2 提高国内元器件自给能力
_________方将尽其所能,通过公司协助_________的元器件、配套外设工厂引进有关的制造技术和基本设备,使_________能生产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元器件和零部件来供应公司。
第十一章 技术培训
_________方应派遣技术、管理人员指导和帮助公司技术和业务的发展并培训公司的人员。包括公司派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去_________参与有关产品的开发工作以利于公司今后技术的发展。在产品进行商业生产达到_________国标标准后,在必要时_________方仍将继续接受公司的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到_________方培训。公司应向_________方支付有关费用,具体条款参见本合同附件1。
第十二章 工厂筹建工作
12.1 现存设施的技术改造方案
投资双方初步商定将向_________厂租赁_________市原_________厂和_________厂的厂房作为合资公司使用的房屋。_________方将根据_________方制订的房屋技术改造方案,改建房屋。房屋改建所支出的费用将列入公司的开销中。
第十三章 外汇管理及平衡
13.1 外汇平衡
(1)双方认为公司的外汇收支应争取保持须差,为此公司可逐步开展下列业务,以取得公司的外汇平衡。
a.公司开业后的第_________年返销一定数量的产品;
b.建立中国国内的支持工业,减少元器件、零部件、外部设备的进口量;
c.成立软件开发中心,出口软件;
d.设立维修服务部,为在中国的外国单位维修服务;
e.开展技术服务以赚取外汇;
f.为在中国的外国用户提供应用软件服务。
(2)为了增加公司的外汇收入,经_________政府批准公司将按照规定手续采取下列方法。
a.在中国国内以外汇形式出售公司产品;
b.同_________方出口批量手工艺品,其他小礼品,以及办公室用品;
c.在中国境内处理工作,支付的款目一律用_________币支付。这些付款包括工资、税收、关税、租费及诸如此类的费用。
13.2 公司外汇收支管理均应按照《合资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办理。
第十四章 利润
14.1 利润分配
公司所获得的年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应扣除一定比例的储备资金,企业发展资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有关三项基金的具体提取办法由董事会决定。
扣除上述三项金额后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根据投资双方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14.2 利润支付
公司对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润,应由公司自有外汇支付,按照中国政府有关税法规定和扣除税款后,由公司按时汇入_________方指定的开户银行。_________方表示公司开业的头_________年里,不汇出分配的利润,_________年后_________方将汇出累积利润的_________%,以后每年按本合同第14.1条之规定分配利润。
第十五章 财务和审计
15.1 会计制度
公司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的折旧率等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执行。
公司可以附加记录以沟通_________国应用的一般会计制度,公司将向投资双方提供月报,月报以中英文书就。采用人民币为单位,折成美元作为附注。公司的一切报表均用中英文书写。
15.2 记帐货币
公司记帐单位用人民币,人民币和美元的兑现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
15.3 审计
公司帐目任何时候都向合营双方和各自的国内审计师公开年度决算报告聘请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会计师审核。公司应负责向董事会提交营业报告和年度决算报告(包括整年度内经审查损益表和资金平衡表),并附有独立会计师的审查报告。年报用中英文书就。
15.4 开户银行
公司应在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号,并接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总局_________分局对外汇收支的检查。
15.5 财政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的日历年制,即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时考虑到乙方会计年度的惯例,公司将向乙方提交一份以会计年度每年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财政报告。
第十六章 税收优惠
16.1 税收的减免
公司可以向中国政府申请从获利年度开始享受_________年所得税的完全免税,以及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的_________%的减税,公司对利用任何利润在中国境内的再次投资享受减免税优惠。
公司按合同和可行性报告规定的内容作为投资,而进口的各种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均按有关规定享受免税待遇,所有进口零部件的关税将按照中国当时制订的进口关税标准办理。公司进口物资中用于出口产品部分,可由公司向海关申请,退回海关税收。
第十七章 保险
17.1 投资保险和付款
公司的各项保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若有中国保险公司不能进行保险的项目,可以到外国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八章 职工雇佣、解雇及辞职
18.1 雇佣
公司可以同工人达成全日、临时、非全日工的雇用合同,这些合同可以规定长达_________天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任何工人可以被解雇而无需提出任何理由。雇用合同通常为_________年期限,双方同意可以续约,对于一些享受_________方或公司提供培训的技术和管理人员,雇用合同期限一般都会超过_________年。劳工合同由公司和个人签订。签订后报_________年劳动局备案。
_________方也可向合资公司推荐雇员。
18.2 解雇
根据中外合资企业的劳动管理法规和劳工合同,可以解雇部分职工,被解雇的中国籍职工由_________市劳动局或_________方另行调配,_________方推荐的受雇人员由_________方负责调配。
18.3 辞职
公司职工可按公司劳工合同规定要求辞职。
第十九章 职工工资标准和奖惩
19.1 一般职工劳动费用
公司一般职工的劳动费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允许各管理职能部分直接向每个雇员发放奖金,鼓励贡献较大的雇员。
19.2 高级职员工资
(1)公司的高级职员正副总经理,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会计师由董事会直接任命。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职工工资,由合资公司支付,必须使用非人民币货币的有关职工其剩余的人民币,可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_________市分局申请,以当日牌价折成美元从公司外汇帐户中汇出。
19.3 职工福利及奖惩
公司职工的所有福利,奖励和处分按照上述劳动管理法规在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第二十章 双方的责任
20.1 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合同有效期间和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向公司提供足够的工具、设备、零部件、资源。
(2)确保公司得到技术转让合同中所述的技术和信息,帮助公司建立生产过程,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地生产符合_________方标准的高质量产品。
(3)_________年后与_________方和公司一起制定创造外汇的计划,解决公司外汇的平衡。
(4)以可能的最优惠利率向国外银行贷款。
(5)建立精确的会计系统,向公司提供管理,财务和市场方面的建议和帮助。
(6)帮助公司开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以外的产品,服务或软件出口的市场。
(7)帮助为公司业务而去_________国的雇员安排旅行或住宿。
20.2 _________方的责任
_________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间及合同延续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1)确保为公司设施提供水、电和燃料及现代化的电话和用户电报服务。
(2)确保公司内有适当数量的各级合格雇员,不随意调换受过公司培训的雇员,使公司的利润受到损害。
(3)以最有利可行的利息率,帮助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贷款。
(4)安排准备厂房和公司所需的各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租赁厂房和设施的改造。
(5)协助公司获得中国政府或地方当局所要求的任何批准许可证,以开展公司的业务和扩展业务。
(6)帮助在中国境内为公司工作的_________方的雇员办理多次签证,并安排适宜的住宿。
(7)_________方的雇员在中国为公司工作时,由于在为公司工作中出现的行动或_________而被扣留时,_________方将保证在法律允许下帮助其取得有资格的法律顾问。
(8)解决前_________年的生产所需外汇。
第二十一章 审批及注册
21.1 审批
本合同及附件,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经投资双方签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程序向政府申请批准。本合同及其他协议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1.2 注册
投资人接到上述批准后,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公司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合营公司即宣告成立。
第二十二章 合营期限
22.1 合营期限
投资双方同意合资经营_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在期限结束前的_________天前提出终止,还可以自动延长_________年合营期。
22.2 终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提前终止合同,解散公司。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弥补不可能时,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
(2)当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提出终止。
(3)遭受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
(4)如双方同意终止符合双方最大利益时。
提前终止时,要经董事会召开特别会议作出决议报送政府批准。
22.3 结业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一切结业程序按《合资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三章 不可抗力
23.1 双方在改造本合同义务时,如果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造成阻碍和延缓,那么一旦这些因素排除后,双方必须尽可能快地恢复履行义务。
第二十四章 保密
24.1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公司的业务经营,技术资料销售及财务情报,不得泄漏给投资双方以外的局外人(用在向投资双方上级组织呈交的报告中所需资料则除外),除非是早已公开的情报,此外,根据合同和合同附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_________方所提供的技术和技术知识也要保密,未经_________方同意,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除非这些技术资料_________方已经向大众公开。为了完成合资合同规定目标,有些技术知识和技术资料需要提供给原材料供应商和用户。为了保障安全,减少干扰,公司的设备未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不得让人参观。
第二十五章 争端
25.1 由于对合同的解释或合同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由_________一名中立仲裁员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二十六章 文本和通知
26.1 文本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6.2 通知
投资双方之间的通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和文件以及公司总会计师的通知和报表等均应用航空挂号或电报或电传向法定地址发送,如若地址有更改,须用书面通知他方。
第二十七章 合同的生效
27.1 生效日期
本合同与章程经投资双方全权代表在中、英文本上签字后,报请政府批准,自批准日期起生效。
27.2 修改
今后合资合同其他重要协议书等文件若需要修改,应根据规定要报送政府批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1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
(3)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4)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5)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6)合营各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
(8)产品的销售
(9)董事会
(10)经营管理机构
(11)设备购买
(12)筹备和建设
(13)劳动管理
(14)税务、财务、审计
(15)外汇收支
(16)合营期限
(17)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18)_____
(19)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0)违约责任
(21)不可抗力
(22)适用法律
(23)争议的解决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中国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职务________国籍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资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倘有需要可在其他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门市部)。
第四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构设备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___元(公司使用土地的费用按每平方米每年________元计算)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注: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各方在合营期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造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门,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_____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售额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_%。根据需要合营公司派________名人员去________在职培训销售业务,培训费由________承担。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_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_____为___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_____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容),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___人。总经理、副部经理由董事会聘请,_____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_____、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立帐,其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外汇收支
第四十八条?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合营企业的外汇支出必须做到:
(1)保证合营企业的外汇收入大于支出。
(2)外汇结算人民币时,应按照当时规定的牌价办理。
(3)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支付费用、贷款、劳动报酬等,除根据有关规定支出外汇者外,一律用人民币结算。
第四十九条?根据合资法的规定,下列外汇可以汇出:
(1)乙方分得的利润及技术转让费;
(2)乙方资本转让后所得的资金;
(3)合同期满或合同期满前应清偿给乙方的资金;
(4)用于进口原料、设备、备件、零部件所需的外汇,以及派往国外人员的差旅费;
(5)其它有关规定可以汇出的开支。
第十六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七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章?_____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_____均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投_____别、_____价值、_____期等按照中国人民_____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缴足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缴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_国________地_____________机构根据该_____机构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
_____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_____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_____程序进行_____。
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六十二条?在_____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签字。
中国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代表(签字)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2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 。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________
1.1 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 公司。
1.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 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atent)是指 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 方在 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 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 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 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1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 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门是指 。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2.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是 。
2.2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2.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2.4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 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 "或类似字样。 XX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2.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________
(1)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2)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3)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________
(1)初期目标:________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 、 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2)发展目标:________
___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 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4.1 公司 ________年投资总额为 ________美元,注册资本为 ________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 ,为 ________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 ,为 ________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________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 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 ________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 ________美元现金和价格 ________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 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 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________美元
③ ________年,甲乙方双各缴 ________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________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________美元。
④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________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________美元。
⑤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________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 ________美元。
对于上述.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 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 方的现金投资。
4.2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___ 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 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4.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4.4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________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4)出资年、月、日;
(5)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4.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4.6 由于特殊情况, 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 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 方一样从 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________
(1)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 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 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2)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3)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4)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4.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4.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4.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4.1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 ___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2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 %。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 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4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分之 ,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2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 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 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 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 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 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 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 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4 本合同期间, 方的支持将包括:________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长由 方指定,副董事长由 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 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2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________
(1)修订公司章程;
(2)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3)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4)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5)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6)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1)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2)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4)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2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2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22)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27)审批借贷资金。
7.2 董事会会议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
(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 天前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11)、(15)、(19)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 同意。
(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8.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8.2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________
(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2)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3)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8.3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8.4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 ___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8.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 方将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它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
9.3 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4 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技术。
9.5公司将就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 方的关联公司 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0.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 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生产 锅炉,而后生产 锅炉。
10.2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10.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10.4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量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 给其它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 方和 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 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 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10.5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 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 ___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 ,并在开业后第 ___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10.6公司将与 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中国以" "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2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11.3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1.5条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4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________
(1)外汇贷款;
(2)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3)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4)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5) 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6) 方应分得的红利;
(7) 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2.1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12.2公司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2.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2.4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XX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2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 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4.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和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4.2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 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4.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 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2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2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产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16.3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___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2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 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________
(1)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2)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3)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5)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6)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
17.2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3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 方保存,如 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 的,无论是以 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颂布的任何命令、 和书面指示;或是指 、 、战争、 或其他 、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合同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________(a)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 ___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 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 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20.2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XX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20.4 上述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2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21.1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21.2如果双方在 天内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 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2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条款。
21.4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2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2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23.2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2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 天以内,公司尚未获得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 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电报、电传或其它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3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地址、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_________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合同各方为: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_________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
1.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1.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
缩写为:_________。
3.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4.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商标“_________”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_________,并单独在_________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_________”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_________”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施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1.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1 制造汽车;
1.2 制造发动机;
1.3 制造零部件;
1.4 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5 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6 在国内销售合营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7 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8 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9 售后服务。
2.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合营公司可以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1.合营公司在建立后最初_________年(以下称为“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合营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在第一阶段,合营公司应具有以下装配制造能力;
汽车厂:有冲压车间、拼装车间、油漆车间和总装车间,生产能力为_________班年产_________辆,包括配件;
发动机厂: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_________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度_________台,其中每年至少应有_________台装配成_________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4.乙方保证购买合营公司生产的_________轿车数量如下:_________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合营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在本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生产的汽车应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5.1 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应,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5.2 产量要增加;
5.3 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_________年后购买由合营公司制造的_________发动机,但是_________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_________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 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1.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合同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应为:
甲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丁方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1 甲方:实物,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币;
3.2 乙方:实物,合人民币_________元;现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3.3 丙方:现金,相当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3.4 丁方:现金,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4.合同各方应按上述规定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第一次现金出资应在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各期出资应按以下方式记入合营公司帐册:
4.1 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资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2 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合营公司所指定的中国银行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5.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应以其应当出资的货币,就其应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银行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资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应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应向其他各方缴付其应缴出资额的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1 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方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2 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3 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方已缴付的出资,应按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4 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数5.1、5.2、5.3各节同样适用。
6.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应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应存入合营公司的银行帐户。
8.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货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现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货款条件的优惠程度应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_________%,总投资的其余_________%应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中的_________;_________的产权一负债比率应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 增资和资本转让
1.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合同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应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供的转让条件。
3.合同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或接纳新的合营者,应由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上述书面文件应视为合同的补充。
4.增资和资本转让应在合营公司章程中更详细地予以规定。
5.发生上述增资、资本转让和接纳新合营者时,合营公司应在经贸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尽管上述各款规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不超过_________%的部分转让给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选择的_________国银行。在此情况下,_________公司还可将_________公司有权委派的五名合营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几名董事的委派权转让给_________投资公司或上述银行。
第七条 利润率
1.合同各方应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2.根据本条第3款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合同各方的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三项基金提取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3.合同各方同意,合营公司应在其建立后第四个全会计年度内实现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_)的税后(汇出税除外)净利润分配,自其建立后第五个全会计年度起,实现每年金额为注册资本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_)的净利润分配。
4.然而,初期亏损应在第二个全会计年度末予以平衡。
5.最初和以后的销售价格应按本合同附件五确定。
第八条 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1.分配的净利润,汇给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汇给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汇给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的为_________币,就在年度会计报表通过后立即(不迟于二十天)分别转入各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应自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之日起20(二十)天后,_________币和_________分别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货款的_________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_________币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_________银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为3(三)个月。三个月后,重新适用上述方法。
2.在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任何一方都应获得符合其权利的结算,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合营公司的价格(以下称“估价”)计算。各方在结算中所得份额应相应于其在合营公司的投资比例。
3.汇给甲方及丙方的利润和汇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资,应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述汇给和汇回之日所公布的对于_________币和_________币的官方利率。
第九条 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其中一名为第一副董事长,乙方委派_________名,其中一名为董事长,丙方委派_________名,为第二副董事长,丁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举行第一次会议,即董事会成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2.董事会人选由合同各方各自书面委派或调换。
3.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营公司业务的决策和监督,并为此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的职权应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订明。
4.董事会应建立执行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或几名执行经理(以下统称“执行经理”)组成。
5.董事会应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合营公司组织机构。合营公司建立后第_________年的年底将形成的组织机构,见本合同附件六。
6.合营公司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七。董事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随时加以修改。
第十条 技术和专用技术的转让
制造合营公司的产品所需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国产率
1.合营公司制造的各种车型的国产率最终目标为100%。合同各方应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购件和自制件的_________车国产率发展计划得以实现。
2.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国产率发展计划所需的先决条件得以完全实现。为此,除了要遵循经济和质量标准外,还要及时发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有必要实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先决条件:
2.1 合营公司应可以自由选择中国协作厂;
2.2 合营公司的中国协作厂应作出设备投资,和(或)购买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制造_________零部件和在后阶段制造甲方许可的合营公司其他产品所需的技术许可证和(或)专有技术;
2.3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制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应在中国_________计划中予以考虑,并提供给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期望始终取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能迅速办理结关手续。
3.甲方应在技术转让协议范围内尽其最大努力向合营公司提供帮助和咨询,以期达到国产率目标。此外,甲方还应尽最大努力促使_________国内外可能的外购件协作厂以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可能的中国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样,乙方、丙方和丁方应促使其各自的上级组织和上述协作厂、将来可能的中国合作者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对上述协作厂予以充分合作。
4.如果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的国产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质量标准,从而造成停产的危险,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5.如果国产件的入库价高于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6.有关国产率的具体技术问题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第四条第2款所述的第一阶段使用的合营公司汽车厂和发动机厂应在乙方目前使用的_________汽车厂。
2.上述厂区要设有必要的厂外基础设施,如能源供应、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理,直到厂区边界为止。此外,应建造一条铁路连接线和公路连接线,_________路应对外封闭。
上述厂外基础设施的费用将由_________市政府负担。
但是,如果合营公司在上述基础设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营公司使用的厂外基础设施提出特殊要求,则合营公司应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费用。
3.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向_________有关部门申请提供合营公司需用的工厂场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布置图和将来扩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营公司所需的厂外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
4.合营公司建立后,应按经批准的上述申请书向土地主管部门订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条 进出口
1.在投资和生产阶段,合营公司需进口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1.1 生活资料,包括办公设备;
1.2 散装车、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3 整车,通过中国进出口部门进口,或者在中国有关法律或法规允许时由合营公司自行进口;
1.4 工艺材料和原材料;
1.5 机器、模具、工具和设备的配件和附件;
1.6 售后服务和培训用的工具和设备;
1.7 样品;
1.8 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
2.合营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1 迅速结关;
2.2 落实国内运输;
2.3 安排在港口的中间储存。
3.合营公司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3款自行出口_________发动机和冲压模具。
4.整车出口事宜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外汇平衡和支付
1.合同各方均应尽力支持合营公司尽快达到外汇平衡。
2.为了使合营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附件十)中规定的外汇缺额取得外汇额度。
如果由于应由_________方面负责的,而为合营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合营公司需要更多的外汇,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取得额外的外汇额度以弥补缺额。如果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合营公司将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协助下借贷外汇。上述贷款应较之其他贷款优先偿还。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购买_________发动机。此外,还保证,自营业执照签发后第_________年起,每年购买价值_________美元的中国制造的冲压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条件方面对甲方来说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如上述购买冲压模具和_________发动机的先决条件未予满足,则应适用本条第2款。
4.甲方发运给合营公司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中国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5.合营公司发运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一家第一流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第十五条 关税
合同各方期望,合营公司经按中国法律提出特别申请后将会取得优惠关税待遇。
第十六条 会计
1.合营公司应完善、准确、适当地记帐和记录,以真实和清楚地反映合营公司财务状况,并说明公司的经济业务。
2.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3.合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也可就外汇经济业务员另立外币帐簿,其中也应记载汇率和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4.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制。合营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条 报表和审计
1.为了促进有效的合作,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报表制度,向合同各方报告合营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其中尤其应包括以下报表:
1.1 月度报表
A.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计算书、资产负债表和外汇平衡表;
B.散装车到货量、散装车库存量和在运量、国产材料和零部件的库存量以及已装配好汽车的库存量;
C.产量和职工人数;
D.新车销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库存量、销售量和购入量。
1.2 年中报表;
A.周转性财务预测;
B.按国产率发展计划的国产率;
C.当时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
D.厂总工时。
1.3 年度报表
A.下两年的详细公司预测(预算);
B.合营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C.售后服务工作。
2.此外,合营公司应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国公布的,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经济政策、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法律和法规。
3.合营公司应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与本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4.合同各方有权派其授权代表检查合营公司的帐簿和其他业务文件。
合同各方有权为自己的目的自费聘请在中国或国外的公证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帐簿、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这一审查权还意味着合营公司有义务向上述会计师提供一切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此外,合营公司将允许合同各方的授权代理人进入其各部分场地。
第十八条 职工管理
1.合营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各部门具体需要。系统和定期地决定公司的职工总人数和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人事计划)。董事会作决定时,应考虑组织机构表所规定的外籍职工的职位。
2.执行管理委员会应有权雇用和解雇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决定雇用职工的条件,建立奖金奖励制度,以提高生产率。
3.高级职员(执行经理、部门经理、分部经理)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等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执行经理由董事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部门和分部经理以及其余外籍职工由执行管理委员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
4.公营公司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外籍职工除外),经中国劳动部门推荐,由合营公司经过考核,自行录用,其薪金、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等,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参照职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由合营公司决定。合营公司开始时的职工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已在可行性报告中确定。随着生产发展以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应根据其利润率、生产率和竞争能力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职工薪金和工资。
第十九条 外籍雇员
1.甲方应与合营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其专家,作为合营公司的临时雇员(即外籍职工)。甲方应按合营公司提出的具体职务要求选派专家。然而,合营公司有权辞退任何证明是不称职的外籍职工,拒绝接受或辞退任何证明其健康状况不足以胜任其职务要求的外籍职工。
2.合营公司应与各外籍职工分别订立雇用合同,雇用合同应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规定的主要条款。
3.各外籍职工的报酬总额应按甲方标准,雇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外籍职工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奖金),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4.合营公司应负责办理,或者必要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4.1 在_________批准并可在_________续签的签证,包括有效期为_________个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以及居住、工作和旅行许可证;
4.2 根据_________正规学校标准提供教育条件。
5.外籍职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
1.合营公司对其资产保火险、营业中断险和一般责任险。
2.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与保险有关事项,合营公司应尽快提请合同各方注意。
3.合营公司对以人民币投保的项目,以人民币支付保险费;以外汇投保的,则以外汇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在赔付损失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本合同已经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将报请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领导确认。在确认以后,本合同应报请经贸部审批,并在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经甲方主管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应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经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确认后,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应在签约后1个月内确认或不确认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确认之后,方可报请经贸部审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未确认本合同,或者经贸部在本合同报请审批后3个月内未批准本合同,则合同各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本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余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满时终止本合同的意图,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个月前,共同向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延长_________年,经经贸部批准后生效。合营公司应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合营公司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仅由中国的合同一方或两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图,则不影响本合同在其余各方之间的有效性。
对于进一步延长本合同期限,本款规定同样适用。
5.合营公司董事会可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从而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会应解散合营公司:
5.1 合营公司连续_________年严重亏损,而且预测不可能合情合理地得出经济状况会改善到使合同所有各方满意的结论;
5.2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实质性条款,以致合营公司有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除非上述违约能够或者已经在违约书面通知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纠正;
5.3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____个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体董事要求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内能按该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或者其余合同各方决定在要求解散合营合同的合同方不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
5.4 甲方和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因该协议的任何实质性条款遭到违反而终止;
5.5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后董事会仍不能对某一重大问题通过决议。
6.董事会有关解散公司的决议中,还应规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确定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其报酬。
7.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损害任何合同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清算和分配
1.本合同按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4款和第5款终止时,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任命的清算委员会确定估价。
2.估价应反映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之日或者董事会确定为合营公司清算开始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状况。此外,估价还应反映那一天的合营公司的价值。
3.在确定估价时,清算委员会应采用编制经审计的合营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一贯原则。估价应以合营公司全部产权(即固定资产加流动资产,减负债,加或减重新估价调整差额)的价值为依据。这一价值还应加上一个有待合同各方谈判商定的,反映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的因素(继续经营价值)。在确定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时,应适当参照合营公司当时和以前的利润率。
4.清算委员会应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后_________天内把该估价提交董事会审批,如果清算委员会在上述_________天期限内未能一致确定估价,则每个清算委员会成员都应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请董事会决定。
5.如董事会在估价提请审批后_________天内不能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则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第二十六的规定提交仲裁。
6.由估价确定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的份额应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购买,用_________币现金支付。支付应不迟于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_________天。最终确定的未付金额,应自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第_________天起按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的规定计算利息。鉴于上述付款,甲方应按乙方和丁方所购买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份额的比例,向乙方向丁方转让甲方在合营公司中的权利,尤其是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方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失效
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合同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合同各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合同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的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时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应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合同各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约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_________个月以上,则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要求董事会终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_________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
3.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4.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尽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_________天),由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合同其余各方。这_________天期限自该获悉发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结束。
5.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未行使权利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1.合同各方由本合同、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议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如果谈判或调解在_________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有关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的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各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仲裁应提交_________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_________,仲裁使用的语言为_________文,仲裁庭由_________名仲裁员组成。
3.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4.合营公司和甲方之间的买卖应遵守各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未专门涉及的问题应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字
1.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8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合同文本,各方各执2份。
2.工作文本用_________文。
第二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均用_________文,应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即应视为发出:要证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财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条 附件
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技术转让协议
职责范围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整体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公司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6天,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第七条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第八条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他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7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条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第十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他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限期为____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条本公司《职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经理签章: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5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
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6
序言
(以下简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并建立的独立法人。其总部设在 。
(以下简称乙方)其主要业务所在地设在 。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就下列各条款及其附件的内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确含义外,下列名词词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如下:
XX公司是指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 公司。
1. 专有技术(Know-How)是指________方从获得的按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为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及为改进本公司这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所需的一切专有技术、知识、经验和技能。它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试验方法、试验报告、制造工艺、设备说明书、质量控制、计算机程序与应用、安装与调试方法、企业管理、销售、技术服务和 方通过其关联公司派遣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工人所掌握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
1.3 专利(P___tent)是指 方从其关联公司得到,以 方在 国和其他国家已获取专利和将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转让给公司的发明。
1. 合同产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设计、生产、制造、安装和调试的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
1.5 工业锅炉是指压力小于 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 吨/小时的蒸汽锅炉和不同容量等级的热水锅炉。
1.6 电站锅炉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 MW,用于发电的锅炉。
1.7 签字日期是指合资经营双方正式签订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准日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正式批准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当局批准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签发本公司营业执照的日期。
1. 筹备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过 个月这一段时间。
1.11 开业日期是指筹备期结束,公司开始营业和生产的日期。
1.1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关联公司是指合营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及合营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间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 主管部门是指 。
第二条 公司名称、法定地址
.1 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共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法定地址是 。
.XX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本公司改组、变更或期满时,应分别报请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或撤销注册。
.3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
. 当公司合营期满、终止、解散或 方不再是公司资产拥有者时,___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个销售合同交货后,更改公司的名称,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称不再有" "或类似字样。 XX公司将尽量大努力在合营期满、终止或解散或________方不再是资产拥有者之后六个月内,完成公司名称的更改。
.5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同意,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可在中国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或其在他国家和地区设立销售机构。
第三条 宗旨、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国设计、生产、制造和装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有关产品及服务,并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这些产品,以获取合理的利润。经董事会决定,并经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以从事其它适当的经营活动。
3.XX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各种电站锅炉、工业锅炉和其它有关产品;
装配、维修、保养和调试上述产品;
进口有关上述产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
3.3 公司的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如下:
初期目标: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工业锅炉的能力。 ________年前公司达到年生产能力 千瓦电站锅炉和 蒸吨/时的能力。
产品质量应达到国际标准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产品以 、 千瓦电站锅炉为主。
发展目标:
________年以后根据市场需要,公司将把________________千瓦电站锅炉和超临界参数 锅炉作为发展目标。
第四条 注册资本和投资
.1 公司 ________年投资总额为 美元,注册资本为 美元。甲方认缴百分之 ,为 美元,乙方认缴百分之 ,为 美元。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分 期交付。每期的应缴数额如下:
①从公司成立日期起的 个月内,甲方应以价值 美元的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库存物资做为其投资;乙方应以 美元现金和价格 美元的技术做为其投资。
② ________年,甲乙双方各缴 美元,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③ ________年,甲乙方双各缴 美元并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做投资(资本化的利润);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④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作为投资;甲乙双方各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⑤ ________年,甲乙双方从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润中各拿出 美元做为投资;甲乙双方累计认缴股本 美元。
对于上述.1①、②、③等项中提到的________方现金投资,董事会有权决定接受 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进机器设备来代替 方的现金投资。
. 甲乙双方出资方式分别为:______ 方以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库存物资和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 方以先进的机器、设备、许可证技术和外汇现金作为出资。
.3 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损失。
. 双方向公司缴清每期应缴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请的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的稽核由一个和一个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承担的上述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中国注册的会计事务所承担的稽核费用由 方负担。根据验资结果,公司将分别向双方颁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
公司名称;
公司成立年、月、日;
出资者的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包括投资内容附件中双方同意的对实物出资的作价;
出资年、月、日;
出资证明书签发年、月、日。
.5 出资证明书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联名签发。
.6 由于特殊情况, 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转让给________方的一家关联公司时,如果符合下列条件, 方将给出示书面的认可,①该关联公司必须能象 方一样,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②该关联公司同 方一样从 获得同样条件的担保,担保该关联公司履行本合同的义务;③这种出售或转让要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和批准。
除上述情况外合营的任何一方欲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须事先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合营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规定进行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转让、出售或处置:
当任何一方(以下简称"处置方")希望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时,该处置方应书面通知合营他方,并给以合营他方 个月的优先购买权,该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从合营他方收到该通知之日起算。处置方向合营他方提出的条件应与向任何第三方受让者或购买者提出的条件相同。
如果合营他方在 个月以内未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处置方可按向合营他方提出的相同条件,将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出让给第三方。
如果选择购买处置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不止一家,这些购置方将按其购买份额的比例分享利润和亏损。
处置方应向其他方提供处置方和第三方签订的股分转让或出售协议。
公司的经营和本合同的履行将不受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处置的影响。
第三方受让人和购买人向合营其他方担保他将完整、忠实地履行处置方根据本合同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合营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在本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全部或一部分,应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得到必要的批准以后,公司将到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7 双方出资比例需要变更,应经董事会讨论一致作出决定,并征得合营双方书面同意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生效。
.8 双方在收到董事会增资决议和经双方书面认可后,必须在董事会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再投资。
.9 公司注册资本在公司合营期内不得减少。
. 公司开业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至第 ________年,公司应对其使用的场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支付使用费。公司使用面积,经双方同意可进行调整,以反映实际使用土地的情况。在 ________年之后,场地使用费的增或减,将按中国有关法令和规定执行,公司应签订一项包含本条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11 双方的投资按出资日期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按买价和卖价的平均值)换算为人民币。出资日期是指建筑物、设备、库存物资和仪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这些资产的日期,第一次技术出资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张收据日期。双方股本不应因汇率浮动而变化。由汇率浮动而造成的损失和收益,其损益部分应记入公司帐簿内,因而不影响.1条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股权百分比。
第五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5.1 公司年净利润为公司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5. 合资经营期间,公司每年营业的净利润,扣除董事会决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后的余额作为可分配利润,按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超过净利润的 %。
5.3 当董事会决定分配利润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的头 个月内,分配上一会计年度的利润(如果有的话)。
5. 任一会计年度如有亏损,可将此亏损并入下一会计年度,并由下一会计年度利润弥补,在亏损未完全得到弥补前,双方均不得分配利润。
5.5 如果任何时候的累计亏损超过或等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分之 ,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决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条 权利、债务和责任
6.1 双方有权按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
6. 任何一方对公司的责任均以其对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限。
6.3 在公司开业日期以前,为使公司充分地并适当地进行经营活动,在必要时 方将随时在财政计划、外籍人员雇佣、专有技术、专长、管理、项目管理、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给予支持; 方将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向公司转让适用的先进技术,以使公司生产的锅炉能达到 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间 方将协助公司派遣的培训人员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员在 国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续;协助公司按照 国出口管理法律和条例在 国为公司购买设备和外购件办理所需手续。除非有其它特别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 本合同期间, 方的支持将包括:办理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成立的申请(包括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的批准);向有关的政府机构办理公司的登记手续和领取营业执照;按照中国法律协助申请对公司或双方所有可能的减征或免征税款(包括进出口关税,工商统一税的减征或免征);协助向有关的政府机构申请外汇以支付11.款所列项目,协助申请得到土地使用权,进口设备的报关,招聘中国当地经营和管理人员、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员,协助外籍职员得到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旅行安排,协助寻找合适的国内材料和国内用户。除非有特别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规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规定,这些支持性服务将不向公司收取费用。
6.5 在从事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时,双方都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规,也不能违反双方从事公司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法律。在执行本合同时,合营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证不违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关联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规。
第七条 董事会
7.1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 人,乙方 人,董事长由 方指定,副董事长由 方指定。各方应以书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为 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7.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讨论、处理和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7.3 董事会职权如下:
修订公司章程;
延长公司期限,终止或解散公司;
决定年度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发展计划。
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以及年度会计财务报表;
决定流动资金的最高限额和在此限额以上的借贷;
决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讲师、审计师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职权和待遇等;
(8)设立或撤销分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办事处(包括注册办事处)和代理机构,并决定其设立地点;
(9)批准总经理的年度报告;
()通过公司的劳动合同及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11)讨论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出资比例的调整和注册资本转让等问题,并向甲乙双方提出适当的建议;
(1)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和津贴等制度;
(13)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批准经营计划;
(1)决定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中所规定的公司的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讨论有关提前终止合同的提议。终止或期满时,负责清理结算工作;
(16)聘请中国注册的审计师;
(17)更改公司名称;
(18)建议增、减董事人数;
(19)建议增加、变更或取消公司内一方当事人在权益转让上的限制;
(XX0)审批以购买、租赁或其它形式获取董事会认为的对公司营业活动有必要或合适的不动产和私人财产
(XX1)审批销售、出租、交换或转让全部或部分公司财产或其它资产;
()审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实体的合并或解散;
(XX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
(XX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
(XX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
(XX7)审批借贷资金。
7.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
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 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
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1)、(15)、(19)和()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 同意。
董事会会议应用中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
(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
(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
第八条 经营管理机构
XX1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
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在总经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和权力,公司重要决定(如7.3所列)要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共同签署;
总经理、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与董事一样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有关他们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现的材料除外)。除同时兼任公司董事外,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应在每年十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和财务预算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总经理应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会提交上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决算,并为董事会检查、审核公司的会计帐目提供方便。
XX公司初期的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详见附件(略)。经营管理和组织机构的改变应作为公司的重大问题,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核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 ________年。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也不得同与本公司竞争的其它经济组织有任何关系。
XX5 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有营私舞弊、贪污等行为或严重失职时,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九条 技术投资和技术转让
9.1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9. 方将从公司成立起开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技术规范、图纸,设计及其它详细资料,详见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附件。
9.3 方将根据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及培训计划提供人员培训。
9. 方将担保它所提供的技术按照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规定应是商业上应用的,适合公司生产和经营需要的技术。
9.XX公司将就 方作为出资的技术签订一项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见附件(略)。
9.6 双方同意公司建立计算机终端站,并和 方的关联公司 公司的计算机联机。
第十条 生产计划、购买和销售
.1 公司应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制订的工厂改造方案实施工厂的技术改造(工厂指 方作为出资的合营部分)并从成立日期起的第 ________年生产 锅炉,而后生产 锅炉。
.XX公司的生产计划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
.3 公司的生产计划由董事会批准执行,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 如果中国国内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简称材料),公司将优先在中国国内按市场价格用人民币购买这些材料,购买价格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应相当于中国国营公司购买同样材料的价格。需要进口的材料,在保证质量、性能和交货期的前提下,从价格量优惠的国家进口。公司按 给其它类似合营企业的内部优惠价格向 方和 购买材料和配套件。公司从 方或其关联公司购买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务,应向________方(或其关联公司)提供中国出具的不可撤销的美元信用证,或为 方所接受的其他外汇信用证。
.XX公司将在中国国内和国外销售其产品。 方或其关联公司应按销售代表协议作为公司的销售代表在国外销售公司产品,为此公司将尽一切努力使产品尽早达到国际标准,从 ________年起,公司产品的出口目标是百分之 ,并在开业后第 ________年达到外汇平衡,公司在中国境内如有外汇收入项目(包括以产顶进项目)也可以作为实现外汇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汇不平衡,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向中国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协助。
.XX公司将与 签订销售代表协议。
第十一条 银行帐户和外汇安排
1XX公司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局发给的营业执照后,凭该营业执照中国以" "的名义开立人民币帐户和外币帐户。
11.XX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办理。
XX公司的长期目标是保持自身外汇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汇平衡,董事会将讨论这个问题并按.5条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11. 公司支付外汇的顺序为:
外汇贷款;
公司临时和长期雇员的工资及费用;
进口物资的价款及费用;
工程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用;
方应得的技术转让提成费;
方应分得的红利;
(7) 方应分得的红利;
(8)其他各项的支付;
第十二条 财务、会计、审计、保险
1.1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对公司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检查。
XX公司采用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会计程序由董事会审批。
1.3 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公司的年度报表和全年帐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合营双方都有权对公司的帐目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查帐方自行负担。公司应对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有关资料。
1. 公司的财产、运输和其他各项保险应向中国XX公司投保。
第十三条 税务
13.1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13.XX公司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3 公司将依法向中国政府有关机构申请各种可能的减税或免税。特别是公司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对专有技术使用费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暂行规定申请提成费的减税。公司有权优先享有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或包含在任何税收协定中影响 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税。
第十四条 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资、福利
1.1 根据劳务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辞职、升级、降级和调动,由总经理同副总经理协商,总经理做决定。公司雇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进行审批。
1.XX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数由董事会决定。所需中方职工由 方或中国有关劳动管理部门推荐,经公司考试择优录用,劳务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签订。
1.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各方推荐,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1. 公司职工工资报酬标准、外籍雇员薪金和津贴等见附件(略)。
第十五条 筹备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 个月的这段时间为公司的筹备期。
15.XX公司筹备期内,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备组。筹备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专人组成。筹备组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由董事会决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工会
16.1 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公司的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权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16.XX公司董事会讨论有关生产计划、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励、工资制度、生产福利等问题时,工会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董事会应听取工会的意见,并取得工会的合作。
XX公司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实际工资是指当地职工实际获得的基本工资总数,不是指公司支付给工厂劳动部门的工资总数,也不包括外籍人员的报酬。)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由本公司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十七条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营期限为 ________年。合营期限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17. 如经双方书面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公司将在合营期满前 个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报送由合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书。获准后,公司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延期手续。
17.3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公司在下列情况下解散:
公司期限届满,而双方没有同意延长公司的合营期限;
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双方中任何一方无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解散;
双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参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财产被没收,强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况下的解散,都必须事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
17. 公司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根据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章的规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清算。
17.XX公司解散后,各种帐簿及文件由 方保存,如 方需要,可以查阅。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XX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延迟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不承担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 不可抗力在本条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辖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经营活动的任何 的,无论是以 的形式,还是以其他方式颂布的任何命令、 和书面指示;或是指 、 、战争、 或其他 、火灾、水灾;或指公司或受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影响,及时通知对方,同时采取合理的行动减轻其后果,并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
1XX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应把该事件提交董事会以确定应采取的适当的措施。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员由于参与合营合同有关的活动,从他方或他方的关联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数据和任何其他资料都要严格保密,只有对方书面授权或法律要求时才能公开上述数据和资料。保密义务的解除应不早于下列期限:(___)公司终止有效日期起 ________年之后;(b)技术转让和许可证合同终止有效期日起 ________年之后。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XX0.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不少于 天的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
XX0. 如果违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XX0.3 因一方违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严重的、不可补救的损害时,另一方有权依据17.XX条在违约事件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违反合同的一方终止合同,此项终止不影响要求赔偿的权利。
XX0. 上述XX0.1、XX0.和XX0.3条款中所产生的损失金额双方同意根据国际惯例确定。
XX0.5 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利润损失和间接损失不负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执行或解释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
XX1. 如果双方在 天内通过友好协商不能就本款上项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将此争议提请 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裁决,该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中文和英文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语言。
XX1.3 在仲裁过程中,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条款。
XX1. 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按本条的规定提交仲裁的权利。
XX1.5 仲裁费用将由仲裁院在裁决书中确定并由败诉方负担。
XX1.6 本合同的适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条 合同文件和文字
.1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自动失效。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双方签字的书面协议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条款、责任、章节、声明和说明,对本合同的修改将是无效。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有效期与合同修改
XX3.1 本合同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缴销营业执照之日止。
XX3. 变更本合同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
XX3.3 如果在本合同签字 天以内,公司尚未获得有关的批准、注册及必要的营业执照,合营任何一方有权在通知对方十五天后撤销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通知
有关本合同的给甲、乙双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应用 文书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挂号、电报、电传或其它常用通讯方法发出。通知生效日期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件发送通知,邮戳日期后第十四天为收件日期;以电报或电传发送通知,电报或电传发出后第三天为收件日期。
本合同签约双方的发送通知地址: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附件:会计程序
附件 会计程序
第一条 会计总则
1.1 此会计程序是 (以下简称乙方)和 (以下简称甲方)合资经营的 (以下简称"公司")的合营合同的附件,此会计程序规定条款的有效期限与合营合同一致。
1.XX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程序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使制造加工、利润管理和工程体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将采用 方及其分支机构的会计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 方及分支机构的管理经验、管理方法及现代化整体业务体系。
1.3 公司会计的记录、报告等将完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中有关规则执行。
1. 会计记帐应以中文和英文同时记帐,公司的月报、季报和年报以及所有的记帐凭证、帐簿、报表表头和这些文件报表的标题均应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
1.XX公司将采用人民币为簿记记帐的基本货币。
1.XX公司经营所需的经营资本和消耗资金应反映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中来。总经理将有权根据批准的预算安排使用中国贷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缴公司的注册资本。
1.7 经费超出或经营预算以外的资金支出将由董事会批准采取有关策略和会计程序加以处理。
第二条 资本支付的计算
甲方转入合营企业公司的制造设备的价值将按合营公司收到财产日登记入册的单价值再加________________%来计算。
第三条 现金和往来帐户的计算
3.1 在记帐过程中,外汇转换成人民币时,应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月第一天的报价为准。
3. 帐面汇率将按先进先出法计算。
第四条 财产盘存的计算
.1 财产盘存科目的计算将采用后进先出法。
.XX公司各种材料、设备和其它物资的收、发和退还应按手续办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计算
5.1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是指设备器材、机床工具、厂房及各种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为一年以上,按中国财政部门的规定计算。
折旧期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所允许的最小期限为准。
5. 合营企业制定适当的程序以批准公司拥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资产的增加及转让,这一程序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的计算
6.1 技术转让许可证费应于转让许可证协议初期较短的时间内或 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6. 筹建费用应在 ________年期限内摊销完毕。
第七条 成本和费用的计算
公司将以契约的形式以确定成本分类核算制,这一制度应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写明。销售费、一般管理费和非经营费或非经营收入将被视为日常费用或日常收入并将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条 销售和利润的核算
XX1 合同规定销售记录和销售成本的计算应采用全部完工法。
X公司将根据税后净收入提取储备基金、发展基金、职员和工人的奖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种基金的总数一般应当超过税后净收入的 %。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应由董事长决定。
XX3 总经理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XX个月内准备出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贯彻执行。
第九条 帐户分类会计报表
9.1 未经审查的合营企业的会计报表,应于次月XX日前发送管理者和股东手中。
9. 送交乙方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报告应采用美元和人民币同时表示。公司将按________________标准报告提供给乙方。
9.3 送交股东和管理者手中的会计报表应包括预算和实际变化的比较。重大的变化应由总经理在呈送的补充报告中加以说明。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7
目 录
1)总则
2)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3)出资
4)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5)董事及董事会
6)经营管理机构
7)劳动管理
8)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9)利润分配
10)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11)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合资经营合同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条 甲1方、甲2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甲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乙1方、乙2方、乙3方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关于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条款,负有连带责任和共同义务。
第三条 合资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___(以下称“合资公司”)。
法定地址: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的法人,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照各自在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合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在中国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合资公司的经营目的是: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国内、外用户提供租赁服务,协助国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支持国内用户的出口创汇和机器、设备的出口租赁,促进中国和____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和技术合作。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外用户的需要,经营国内、外生产的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以及各种仪器仪表、电子计算机等以及先进技术的租赁、转租赁、租借和对租赁资产的销售处理。
2.直接从国内、外购买经营前述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租赁物。
3.租赁业务的介绍、担保和咨询。
第三章 出资
第九条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____元。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各为×%,出资金额各为____元。
2.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和以现金支付的金额如下:
甲1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甲2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与其等值的人民币支付。
乙1方:____%____ 元
乙2方:____%____ 元
乙3方:____%____ 元
3.在合资公司领到营业执照后____个工作日内,合资各方应将上述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全部汇入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帐户。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内,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持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6)在合资公司所在地或____对公司职员进行业务培训。
(7)协助合资公司使用注册资本在外国购买交通工具、通迅设备及办公用具。
(8)协助合资公司以优惠条件在国外筹措资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十二条 董事的派出
1.合资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为____年,可连任。董事的替换或缺员补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该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间为限。
第十三条 董事的职责
1.合资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提出议案,对于需要审查、批准的议案,行使表决权。
2.董事为非驻勤职务,在合资公司不取报酬。但如董事担任合资公司的驻勤职务时,将享受与职务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派出董事担任。
2.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3.副董事长辅佐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在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行使职权。
4.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任期与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召集
1.合资公司的董事会由合资各方派遣的全体董事组成,董事分别具有一票表决权。
2.董事会原则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资公司的营业年度终止后________个月内,在合资公司总部所在地召开。
3.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经过商议,认为有必要时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会议时,要召开临时董事会。
4.董事长最迟要在会议召开3周之前,将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和议案,以书面发送各位董事。
5.召开董事会必须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时,可向其他董事发出委任书,代替出席和表决,但一个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议程的要点和结论,经主持人和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资公司。
第十六条 董事会的职责
1.董事会为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时对合资公司具有进行领导和监督的权利。
2.董事会职责如下:
(1)修改合资公司章程。
(2)决定延长合资期限、提前终止和解散合资公司等事项。
(3)决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其他有关资本的事项。
(4)任免合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成员以及聘请总会计师等。
(5)决定与其他经济组织合并、合资公司资产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转让以及接收其他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等。
(6)国内、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国外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7)批准财务决算、决定合资公司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润分配或亏损处理办法。
(8)确定经营方针,决定各年度业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9)决定会计处理规则和资金筹措方针。
(10)决定合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变更。批准有关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待遇等劳动管理方面的规定。
(11)决定驻勤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待遇。
(12)审查、批准总经理和经营委员会提出的业务报告。
(13)审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议案。
(14)决定合资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1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关于上述(1)--(9)项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通过方可作出。关于(10)--(15)项决议,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决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1.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为____年,可以连任。第一任总经理由乙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从派出董事中推荐,经董事会聘任。第一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期满后,每届总经理、副总经理由甲、乙方轮流推荐,经董事会决定聘任。
经董事会聘请,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2.合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的职责是:
(1)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资公司。
(2)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委员会的决定,安排领导合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业务。
(3)作为经营委员会的主任,召集主持经营委员会会议。
(4)决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租赁议案,提供信用议案以及资金筹措。
3.副总经理辅佐总经理对合资公司全面业务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门经理。
4.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不能参加其他经济组织对合资公司的竞争。
第十八条 经营委员会
1.合资公司设立经营委员会。经营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人员组成,委员经董事会任命。经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
2.经营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委员如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代替出席。委员会中的任何一名委员如要求召开会议,可随时召开临时经营委员会。
第十九条 经营委员会的职责为:
1.拟定上报董事会会议讨论的议案。
2.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租赁项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过总经理权限的资金筹措。
4.国内业务代理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5.执行董事会会议决定事项。
6.合资公司规则、制度的具体制定。
7.任免部门经理以下的管理人员。
8.根据合资公司劳动管理规定,具体决定有关职工雇用、解雇、工资、奖金、副利、医疗等事项。
9.决定职工的培训计划。
10.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定期业务报告。
上述1--4项的决议,应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全部同意通过后方能决定。第5--10项在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同意的情况下即可决定。
第七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职员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护、福利和奖惩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他实施规定,经董事会制定草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或个别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之。
第二十一条 关于甲乙双方推荐的高级职员的雇用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出差旅费标准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八章 税务、财务、会计、审计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的规定,缴纳税金。
第二十三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按照《合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会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 合资公司以____币作为记帐本位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采用借贷记帐。
第二十六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每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记帐凭证、传票、统计表、帐簿都用中文书写,重要的记帐凭证、帐簿、统计表,要同时使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在中国银行开设人民币及外汇帐户。也可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内、外其他银行开立帐户。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合资各方,可以向合资公司派遣己方的审计师,检查会计帐簿,费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书的代理人,可随时阅览、检查合资公司的会计帐簿以及其他计算记录。
第九章 利润分配
第三十一条 公司提取三项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润,如董事会决定分配,则应按公司各方出资比例,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第三十二条 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没有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第三十三条 乙方分得的净利润,在按照中国的税法规定纳税后,可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四条 每营业年度的最初四个月内,总经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接受审查。
第十章 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议延长、并得到董事会通过之后,可以在合资期满____年之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提出申请。
第三十六条 合资公司如发生下列事态之一,经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后,可宣布解散:
1.合资公司合资期限届满。
2.合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能力。
3.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由于战争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资公司蒙受重大损失,难以维持经营。
5.公司不能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可能。
第三十七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满或按照上条规定中途解散时,董事会要将清算的程序、原则及清算委员会的人选等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按受审查和对清算的监督。
2.清算委员会的人选,一般从合资公司的董事中选出。董事不能作为清算委员会委员或不适合担任委员时,合资公司可以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律师作为委员。
清算费用以及清算委员会委员的报酬,从合资公司的财产中优先支付。
3.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就合资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及计算根据之后,决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经董事会决议后,由清算委员会实施,清算期间内,清算委员会可以代表合资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三十八条
1.合资公司在合资期限终了或解散时,以其总资产对债务负担责任。
2.资产进行转让或处理时,外汇资产要取得等价外汇以清算外汇债务。
3.不能转让或处理的资产剩余时,____方要以合适的评价额,将剩余资产全部接收,清算债务。
4.偿还债务之后的剩余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根据合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分配给乙方的剩余财产中的外汇部分,按照中国税法的规定纳税后,可以向国外汇出。
第三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清算委员会要向董事会提出清算报告,得到董事会批准后,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同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和缴销营业执照的手续,并对外公告。
第四十条 因合资期限期满,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终止时,合资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资的任何公司继续使用本合资公司的名称。
第四十一条 合资公司解散后,各种文件资料、账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资各方全体分别保存。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如数按期缴付出资额时,则从第15天起算,每逾期1个月,违约方应向守约方缴付相当其出资额____%的罚金,逾期3个月,则除缴付累计应出资额____%的罚金外,其他合资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а?
2.因合资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十三条
1.对本合同或合资公司的章程进行解释或履行时,如发生纠纷,其纠纷的当事者要以不使合资公司的利益受损为前提,进行友好协商,谋求问题的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国进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则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载,被告者如是乙方,则由____国________仲裁协会进行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是最终决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合资各方要继续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资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4.仲裁时使用语言为英语。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书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条
1.本合同在签字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条款的修正、变更、补充,由合资各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后,报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批,经批准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根据《合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由合资各方协商决定。
第四十七条 向合资各方发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条所记载的各方的法定地址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资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签字。
中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外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在海外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篇28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样式三)
第一条?总则
中国_______公司与_______国_______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资双方
中国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以中国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第三条?成立合资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意在中国境内成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合资公司)。
3.2.合资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
3.4.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合资公司宗旨
合资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采用先进而适用的科学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业。以质优、价廉、交货及时、售后服务完善等在国际及国内市场中显示其竞争能力,为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一产品,对销售产品予以维修服务并研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为_______。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发展到_______种。
第六条?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6.1.注册资本为_______美元。实际投资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乙方投资额为_______美元,占总额_______%。
6.2.甲、乙方按双方商定的现金及实物投资;
甲方:现金_______美元;
机器设备购入价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厂房建造估算价格_______美元(厂房设计、进度、质量控制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乙方:现金_______美元;
工业产权_______美元;
转让产品的制造工艺、专利费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书内简略)。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国境内所需人民币支付的开销费需折合美元汇率,应以支付日的前1日17时,中国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乙方年终所获净利润的人民币部分金额应按年终审计师核准后7个工作日17时中国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为准。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
7.1.甲方负责
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组织合资公司所需厂房和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及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国籍的经营管理_____、技术人员、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手续;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负责
为合资公司在国际市场中选购先进适用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有关信息,以质择优,保质保量地引进所需设备;
引进机械的合同条款待董事会审阅后由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指派验收引进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监督技术转让方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能持久地稳定地生产合资的产品;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技术转让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资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为达到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宗旨。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检验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_____及包装等。
8.2.按合同规定乙方和技术转让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为此,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应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亦是同类技术中属先进的,设备的选型及性能应是优良的以满足技术转让的要求。
8.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设备进厂时间及技术服务,应开列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8.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技术资料是技术转让的组成部分,应保证如期提供。
8.5.在技术转让协议期内,乙方及转让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_____。
8.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协助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掌握其转让的技术。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行为,甲方可提出索赔以弥补损失。
8.8.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提成费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条款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技术转让提成费的有效期。
8.9.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__(大写__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开发该技术。自引进该项技术于正式投产后持续_______(大写_______)年后,以合资公司的名义有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项技术,原技术转让方无权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条?产品销售
9.1.合资公司的产品可在中国境内、外市场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__%。
9.2.产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_______%;
由合资公司与_______外贸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和寄售占_______%。
9.3.为了扩大产品销售及保持产品信誉,可在中国境外设立“产品服务中心”,承办售后服务事宜。
9.4.合资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转让期限同所使用的_____为_______。
第十条?董事会
10.1.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董事会由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决定。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10.2.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会议。经3/4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10.3.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各一名,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请,____________年。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若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经董事会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条?职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_____、福利及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11.2.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_____、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遵照《外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订劳动合同予以实施。劳动合同签订后由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1.3.合资公司职工有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十二条?财务、税务、审计
12.1.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等须用中英文书就。
12.2.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12.3.合资公司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2.4.合资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予以决定。
12.5.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予以审计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若乙方需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予以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一切费用自理。
12.6.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编制上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三条?筹备工作
13.1.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组,筹建组由_______人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筹建组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副组长一人,由_______方推荐。筹建组长和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
13.2.筹建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的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策及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筹建组负责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性能考核,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13.4.筹建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董事会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13.5.筹建组在工程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予以撤销。
第十四条?合营期限
14.1.合资公司的合营期限为_______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资公司领得营业执照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一致通过,于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延长合资期限。
14.2.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条的规定依期按数投资时,从逾期第30个银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违约方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给予守约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资额,除累计应缴付投资额的_______%的违约罚款外,守约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15.2.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责任。若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15.3.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应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终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时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方能生效。
16.2.合资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出现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可提前终止合资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_____
合资公司的各项工程的_____均在中国人民_____公司投保,具体事宜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第十九条?_____
19.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产生分歧应提交____________委员会解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9.2.在_____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_____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20.1.根据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附件(合资企业章程)均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须经投资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0.3.甲、乙双方除签发的通知、电报、电传外,凡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时应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条所列地址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讯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变更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第二十一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条?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书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为准。
22.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系为醒目而用,不影响对本合同所列内容的解释。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公司?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司
签字:_______签字: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见证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