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标书:轻型卡车(1.5吨10辆)
上午10点
三号标书:通讯设备(一批)
下午2点
招标单位: ______进出口公司国际招标部
办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需方:__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以上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会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石材加工供应,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概述:
序号品名加工形状规格尺寸(㎜)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注:1、如工程需要,甲方花岗岩用量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5%,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则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备料加工。
2、最后结算以实际出货量及实际加工量为准。
3、合同暂定金额为贰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元人民币。
4、单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不含异形加工费等费用。
二、原材料及生产加工
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并依据甲方签署的加工清单、加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板进行加工。
三、质量标准
1、花岗岩属天然产品,难免存在天然色差与瑕疵,尽量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
2、根据花岗岩产品属性,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_和GB/T18601-20__标准。
3、花岗岩的放射性符合国家标准GB6566-20__《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资控制要求》。
4、花岗岩材质、颜色应与会议中心使用石材保持一致。
四、包装标准
花岗岩侧面(非装饰面)注明该石材尺寸。包装时按装饰面相对,并按石材的品种、规格分别装入不同尺寸的木箱中;包装物使用木箱,木箱须安全、坚固、防雨水、防潮、防震、适合运输及搬运并注明规格、数量。
五、乙方随货提供的附随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装箱单;
3、安装图纸及安装说明(必要时)。
六、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和运输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产品交甲方人员验收合格清点无误,并办理签收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应向乙方出具盖章的收货清单或甲方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提货单和装箱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 )同甲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5、运输方式:乙方自理
6、费用负担:运输、装卸费用已含在合同价里。
7、运输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如包装箱完好无损,则箱内的石材破损由供货方承担。工地落地后的石材损耗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1、原材料的检验及加工质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参照建材行业标准。板面的颜色和花纹与乙方提供的样板基本一致。
2、货到工地两日内,甲方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为:对装箱单所示数量、加工的规格尺寸以及外包装破损情况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该批产品全部符合合同约定。如货物在晚上到,当晚清点箱数,于第二天进行具体验收。
八、交货期限
1、花岗岩的交货方式为分批交货;
2、乙方在自收到甲方全额预付款并双方确认图纸、技术资料无误后的15天内开始交付首批花岗岩,以下各批次花岗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提供并被甲方确认的供货计划执行;
3、如设计变更图纸及实际交货量和合同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和暂定金额则交货期顺延;
4、最后一批图纸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于发货前20天提供给乙方,否则顺延交货期;
九、货款的结算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30%预付款,预付款于最后一批货款中冲抵货款结清。
2、结算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订货单、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货清单或乙方提供的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装箱单为依据;
3、到货量达到总供量的50%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此批货款按约支付后,始发后批货物;最后一批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4、如合同实际金额预计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甲方按超过部分金额向乙方交纳同比例预付款;
5、当甲方在乙方帐户余款不足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额时,乙方可以中止合同订单生产。
十、所有权转移
每批石材的所有权自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该批石材货款给乙方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3、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价值1‰违约金。
十二、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时,甲方或乙方应在发生引起索赔事件的十五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索赔,对方应在按到索赔书后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任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则丧失索赔权。
十三、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水灾、海啸、地震、台风、战争以及重大公共疾病)时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告知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依法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有加工图纸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在改动处签字盖章确认,任一方擅自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动均属无效改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子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采购商品及相关审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或将商品配置清单、明细单以附件形式列示)
二、交货地点:苏州
三、交货方式:物流/快递/送货上门,运费由需方承担;
四、包装要求:供方应确保包装质量满足运输安全要求,保护商品自身不受损害以及满足商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验收标准:■样品 □企业标准 □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
六、商品验收:商品送达后,甲方按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测验收,如有问题或数量短缺,应在收货单中列明,乙方应在 三日内进行处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甲方可以采取拒绝收货、限期补货、货款折扣等方式进行处理,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处理的,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相应损失。
七、货款结算及发票开具: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捌元肆角整,汇至如下帐号: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甲方收到全部商品、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即壹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圆陆角整。
八、违约责任
1. 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货的情况下,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收货物,或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中途无正当理由退货,应当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0%的违约金,但乙方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及其他合同义务的情形除外。
2. 因商品未按约定时间到货、数量缺失、不符合质量标准等故致甲方遭受损失,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商品总价款返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商品总价 30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追讨损失的权利。
3. 因乙方出售的商品系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产品,导致第三人向甲方索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第三人索赔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人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以及甲方依据本条款向乙方索赔时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延误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 三 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2.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 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十、其他约定
1. 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① ,对甲方工作人员的索贿行为应拒绝并反馈至甲方董事会。乙方如对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接受商业处罚。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以传真形式签订合同时,自盖章回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