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站联合经营合同(通用3篇)
回收站联合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料瓶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联合经营单位:
物资回收公司称
路街道办事处称
第二条联合经营企业名称:
市物资回收公司路料瓶联合经营店
第三条组织领导:
甲方出三名,乙方出十名组成联营企业经营管理委员会,设正主任一名,付主任若干名,委员会的职责是:
1、对联营店实行领导和监督。
2、决定联营店正、付经理及主要人员的'选配和调整。
3、研究决定联营企业的重大经营问题。
4、联营店的正、付经理均由乙方担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工作职责。
甲方:
1、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提供料瓶专项经营的流动资金。
2、掌握经营政策和价格政策。
3、进行日常业务辅导。
乙方:
1、全面负责回收网点,存放货场和各种加工运输工具的安排。
2、合理调整和使用人员。
3、组织好日常购销业务工作。
第五条经营范围:
1、旧料瓶。碎玻璃。
2、有权接收规定划区内代购点和自营户的收购业务。
3、有权经营________地区的购销业务。
4、经过批准,有权与省内外开展旧料瓶的经营业务。
5、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对外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证后生效。
第六条价格权限:
1、联营企业成立物价评议小组,在市物资回收公司物价科的管理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收购价,交换价,销售价。出自 WwW.HaoHaowenkU.com
3、在执行统一销售价的基础上,联营店可根据市场的行情变化和地区差价,有权在不超过10%的浮动范围内,自行调整价格。
4、在________地区开展业务,应服从当地价格管理,不得采取高价吸引开展业务。
5、市区不得采取违犯统一价格的手段,吸引代购点和自营户的回收业务。
第七条财务管理
1、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制度。
2、按照上级规定,按月、季度编报进,销,费用,利润,计划,报有关领导部门。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国家财税部门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4、帐目清楚,核算准确。
5、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报工作情况资料。
第八条人员及盈亏分配:
1、联营店的工作人员,要本着精简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定员。如业务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时,必须管理委员会批准,原则上从待业青年中挑选。
2、甲方派驻联营店的辅导员,其工资和一切待遇,仍由甲方负责,派驻人员,不得从联营店索取额外利益。
3、联营店工作人员平均每人月工资不得超出50元,要根据任务轻重,贡献大小,确定合理差距。
4、联营店的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工作情况需要参照国营企业标准执行。
5、联营店不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条例,工作人员发生意外工伤,联营店要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初步意见报请联营企业委员会研究经上级批准,做一次性处理。费用从利润中按三、七比例甲乙分担。
6、联营店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经营利润所获纯利,采取按季统算的办法,实行三、七分成,即乙方分七成,甲方分三成,利润分成后,双方各自按上级规定缴纳所得税和利润上交。如因形式变化及政策性原因发生正当亏损,甲乙双方按上述利润分成比例分担。
7、联营店只负责与日常经营商品有关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管理委员会核定的行政办公费用。如果发现任意扩大开支、乱摊费用的时候,除按规定扣回,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8、未经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发生违犯市场管理和价格政策所造成的损失,由从事经营方和直接负责人负责,不能从费用中列支。
9、联营企业只负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本企业从事经营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国家规定的奖励标准,其他奖金和报酬均由乙方自行从分得的利润中解决,不列联营企业费用支出。
10、联营店在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联营企业负责。
第九条甲乙双方联营时间自年月至。如双方都同意继续联营,须另立联营合同,或延期执行原合同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必须在两个月以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双方意见一时不能统一,可报请签证机关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经双方上级批准和合同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并按规定办理工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以及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企业终止联营后,库存商品均按帐目数量,金额,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十三条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送交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收站联合经营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潜江市园林城区“雪花啤酒”联合经营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经营的条件
甲方提供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授权的潜江市园林城区经销商资格(授权经销产品品种雪花金樽、纯生、勇润、特制)及己开发的市场(终端客户),现有仓储和配送车辆等资质作为合资条件。乙方提供30万周转资金作为合资条件共同组建联合经营体。甲乙双方各占50%股份比例。
二、联合经营的形式
以甲方现有的仓储,配送条件和己开发的终端客户为基础,以乙方入股的30万资金作周转,按雪花公司授权的经销区域和经销品种实行联合经营,共同开发和维护市场。
三、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前甲方的应收款项和雪花公司应返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同雪花公司驻潜江办事处联络,保障联合经营项目启动后雪花啤酒销售中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督促雪花公司在专场、促销、冰柜项目上暂付的资金如数按时兑现。负责后开发的市场维护,负责协调处理经营中与客户间的纠纷,同乙方共同开发维护新的市场。乙方必须保证30万元资金如数到款,监督雪花公司促销与奖励政策的落实和暂付资金的兑现。监督联合经营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运行,协助甲方开发与维护市场。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期间,单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提前解约,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人民币伍万元违约
六、合同期限
联合经营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续约一次,合同期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
七、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议补充,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收站联合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名称:
村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甲、乙双方经过双次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
本着发挥各自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配合 村改造的原则上,为更好的建 项目之事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条款及细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项 联营方式
一、 甲方负责提供本村,即《联建联营合同书》中提到的项目长宽共计 平方米。
二、由乙方负责提供资金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关设施。
三、由乙方独家负责进行管理及经营,管理及经营期限为 ,期限内乙方拥有对该设施完整。期限内乙方拥有对该设施完整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四、管理及经营期限内,乙方一次付给甲方 元整人民币,做为甲方的固定收益。
五、双方商定合同限期内,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或政府批准的改造等不可抗拒因素,针对本设施的所有拆迁补偿,依照国家相关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土地补偿部分归甲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补偿归部分归乙方。
甲方名称:
村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
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
办公地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