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运输合同(精选3篇)
化学品运输合同 篇1
托运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x〕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________________
3.2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3.3交付与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
3.3.1由方负责装载,由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方负责装载,由方承担装载费用;
3.5启运时间:________________
4.到达与验收
4.1托运物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
4.2到达时间:________________
4.3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
4.4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4.5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4.6卸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
4.7卸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
4.8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托运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托运物的质量依据。验收方法:
4.8.1由方负责卸载,由方承担卸载费用;
4.8.2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4.8.2.1整装货物计件验收;
4.8.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验收;
4.8.2.3未加铅封的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验收;
4.8.2.4未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
4.8.2.5集装箱及施封货物凭封志验收。
4.8.3质量验收:。
4.8.4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9由方负责卸货,由方承担卸载费用;
5.运输要求
5.1资质
5.1.1乙方除应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5.1.2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2车辆配备
5.2.1乙方配备车辆(型号)辆,车号为。
5.2.2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5.2.3承担运输任务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5.2.4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2.5所有承担运输车辆都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2.6其他:
5.3司乘人员配备
5.3.1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掌握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4运输路线
5.4.1乙方应按如下路线承担运输任务:。
5.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5.4.3运输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依法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5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损情况,合理损耗定在%内。
5.6其他约定:
6.托运货物风险承担:
6.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6.2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后转移至甲方。
6.3其他约定:
7.价款及支付
7.1价款:
7.2支付,选择下列第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________________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向乙方说明托运物的品名、数量、特性、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危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向乙方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2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8.3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8.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8.5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6不得将属危险化学品的托运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8.7其他约定:
9.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9.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9.3押运人员应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对超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9.4为其驾驶、装卸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为托运货物和第三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9.5甲方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运物。
9.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9.7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9.8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
9.9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托运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运物。
9.10其他约定: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的违约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将托运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托运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托运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数额执行;双方不能就标准或数额达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托运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托运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其他约定: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日仍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
11.2.4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的;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其他约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4托运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
13.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
13.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14.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双方一致同意就运输安全等事项将甲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化学品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事项
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________牌车辆,车牌号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与甲方合作经营货物运输。上述车辆合作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属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书不是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合作期限
双方的合作经营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管理费用
乙方自购车辆,产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车辆管理权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提供信息平台,标榜“诚信经营、创造价值”的原则。为方便统一管理,车辆的户主名称应为甲方的名称。
经乙方同意,在合作经营期间,乙方每月5号应按时向甲方交纳车辆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元/辆。并按规定承担与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时产生的合理的相应费用。车辆每年的保险项目必须在车籍所在地进行投保。驾驶员或业主每月应准时参加公司(时间:25号/月)组织的安全学习会议。无故不参与者一次罚款100元。
四、车辆的维护、管理
每季度一次的车辆二级维护,乙方应按甲方统一规定的厂家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乙方要按时对车辆进行综检、年审,为此产生的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车辆保险
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等其他险种都由公司保管,如乙方有需要,可以向甲方借用,但是必须按时归还,一旦遗失,或者因没有按时归还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保险到期的车辆应到公司规定的保险公司统一购买,不得脱保。
六、投诉及事故处理
乙方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可根据乙方当时实际经济困难情况,给予垫付直接经济损失的15%,乙方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归还甲方所垫付的费用,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合作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由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七、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1、乙方逾期缴纳经营管理费用的;
2、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3、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4、乙方擅自将车辆交由第三人运营的;
5、乙方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车辆或甲方提供的证照的;
6、乙方车辆保险在异地投保的;
7、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乙方有上列情形之一,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以通知形式直接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并同意甲方有权收回甲方提供的相关证照。
甲方解除协议或终止履行协议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时对乙方产生约束力,乙方应当按照上述约定及时办理转户手续。
乙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可得利益、甲方律师的代理费用等。
八、其他约定
1、乙方与甲方合作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与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丢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与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
3、乙方因违法经营或者涉及刑事被司法部门追诉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乙方承运货物过程中,如出现货差、货损等情况,货方要求赔偿时,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没有任何责任。
5、协议期间,乙方自行招聘的驾驶员、押运员等的情况必须经甲方审查同意并备案,且证照齐全。其因病、伤、残、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如遇“地震、洪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和一些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对车辆的调配、使用,事后按政策性处理。
7、乙方凡向甲方借用的各种车辆资料,如不能如期归还或者遗失的,影响正常事务的办理,为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负担,甲方概不负责。
8、甲方于每月25日召开安全会议,车主和驾驶员必须按时参加,没有参加会议的,每一次罚款100元。
9、本协议书签定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定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上诉。协议随着国家政策性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化学品运输合同 篇3
一、当事人
承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运价及运费结算方式
1、建筑垃圾运输价格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每车每趟运价:车为元。
2、运费结算方式。
(1)乙方以甲方发出的运土票为依据进行运费结算。甲方必须在建筑垃圾票上完整填写承运日期、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签发人签名。建筑垃圾票必须字迹清晰,不得涂改、伪造。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国家建设部和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的有关法规,不得雇用无牌无证等无资质的非专用车辆参运建筑垃圾。
2、甲方应做到建筑垃圾装载适度,有专人清扫和洗车,保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
3、甲方应提供保障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现场治安和秩序正常。不得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规事件,保证安全运输。如果发生违法违规事件,由甲方为主负责处理,乙方予以配合。
4、在施工场内发生的`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因甲方原因,被有关管理部门责令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及处罚,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乙方必须按照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对该工程建筑垃圾运输所确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并保证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
7、乙方应派有工地现场秩序监督员负责对参运车辆的管理,配合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以及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建筑垃圾运输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正常施工运输。
8、因甲方原因,如车辆无证参运、车辆破损造成的沿途撒漏污染道路、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消纳场点运输建筑垃圾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停工和被执法部门扣车处罚,由甲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9、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车主自行处理,甲乙双方予以配合。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按时支付建筑垃圾运费而造成运力流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运输车辆驮运,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如工地陷车等)而造成的运力下降,乙方不负责任。
3、因无法避免、不可预见的因素而造成停工,其误天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可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