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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2024-07-03 09:30:01互联网策划方案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精选6篇)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1

为加快建设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普及推广足球运动,按照济宁市发改委、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体育局《关于推进我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根据济宁市《20xx-20xx年各县市区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指导表》,“十三五”期间,我县建设任务目标为3块,其中2块11人制足球场地,1块五人制笼式足球场。任务推进及部门分工:

(一)具体推进任务

1.梁山县体育公园。内部规划11人制足球场地,占地10亩,估算投入资金400万元;

2.大路口乡足球广场。拟规划11人制足球场,占地10亩,估算投入资金400万元;

3.拳铺镇文体中心笼式足球场。内部规划5人制笼式足球场地,占地1亩,估算投入资金100万元。

(二)部门责任分工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协调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督导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用地指标、办理土地手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项目可研报,办理施工许可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场地建设办理规划手续;县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资金拨付;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项目建设实施和推进;相关镇街配合做好推进工作。

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是我县“十三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重要性,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建设任务顺利推进,规划目标如期完成,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将场地建设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时间安排

(一)20xx年4月,完成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由县教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提出初步意见,完成审查。县教体局同步组织立项、环评等其他审批材料。

(二)20xx年5月,完成各项手续办理。由县教体局明确实施主体,组织用地、立项、环评、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审报材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审查批复。

(三)20xx年6月-12月,开工建设。由县教体局牵头负责,县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属地乡镇、街道做好施工环境保障,确保20xx年12月底全部完工。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梁山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由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教体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足球场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县全民健身委员会作为项目承办单位,安排专人协调盯办,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工作调度。工作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通报项目推进情况。

(三)严格监督管理。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等建设管理法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确保安全有效。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着力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现场防护措施和环保措施,建设优质工程、精品工程。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2

一、规划目标

按照《河北省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石家庄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50年)》,到20xx年,实现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5块以上目标,全市需新建改造足球场地538块(包括5人制、7人制和11人制足球场,标准足球场指11人制)。其中新建社会足球场地151块。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20xx-20__年,全市新建改造校园足球场地规划任务已超额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已建成76块,20xx年底前还需再新建改造社会足球场地75块。市级将20xx-20xx年的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本地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每块足球场地建设的具体位置、制式、投资及资金来源、完成时限、责任人等。市体育局将本地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方案汇总形成全市建设方案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

(二)推动社会足球场地设施联动建设。各地要通过城企联动等方式,加快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积极推进体育公园建设,优化绿地结构。探索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复合体育功能,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建设各种形式的标准、非标准足球场地,实现土地资源复合、集约利用,满足群众就近踢球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

(三)推动校园足球场地建设并与社会共享。教育部门要统筹抓好校园足球场地建设,鼓励支持学校足球场地建设,进一步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新建中小学校要根据学校规模配套建设足球场地,现有学校可根据实际改造建设足球场地。建立校园与社会、社区与学区共建共享的良性机制,进一步化解安全风险,实现有序开放,不断提高校园足球场地综合利用率。对学校新建改造的足球场地,在满足对外开放条件并承诺向社会开放的,可根据有关规定认定为社会足球场地,并可按社会足球场地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开展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对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建设提供优惠政策的县(市、区),优先推荐为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城市、县(区)。各县(市、区)可选定1-2个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作为投资主体,对本地区新建社会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对试点城市县(区)新建11人制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200万元补助,对新建5人制、7人制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公共体育普及工程资金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会足球场地项目储备,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标准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元的60%给予补助,对其他制式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控制在30-50万元;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深度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建设的标准足球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平均总投资300万元的80%给予补助,剩余的20%配套资金由省体育彩票公益金和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分别安排10%予以补助。(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全民健身场地规划,预留建设空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将新增足球场地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足球场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的营利性足球场地项目,可以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分级落实足球场地建设要求,支持利用存量用地、各类闲置土地建设足球场地。支持各县(市、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等方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各县(市、区)要落实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税费减免政策,严格执行水、电、气、热等方面的价格优惠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体育局)

(七)加强统计和建档立卡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做好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工作,每月按期向市体育局报送有关统计数据,统计范围为除校园足球场外的本地区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新建改造的各类社会足球场地。统计内容包括足球场地基本情况和投资运营情况。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对已建成的足球场地全部建档立卡,进行台帐管理。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按比例组织抽核,确保完成任务数据真实准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足球场地建设,推动足球运动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列入民心工程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完善保障机制,落实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落实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秘书长为牵头人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抓好全市社会足球场地、冰雪场馆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场馆建设中的具体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建设方案,督促落实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尽快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建立统计通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建立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情况,全市建设情况汇总后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进行通报,将各县(市、区)场地建设情况报送市政府领导,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3

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有关要求,为推进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全国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地设施有效供给,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地设施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围绕“政府支持、企业运营、优质普惠”的思路,多方共同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探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足球运动在全国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二)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群众健身、足球普及为导向,以群众身边的足球场地为重点,大幅提高足球场地设施的覆盖率,方便城乡居民就近参与足球运动。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中央有关部门通过中央投资补助,激发示范城市积极性;示范城市提供政策清单,破解建设难点,降低企业成本;企业落实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自愿参加,公开透明。试点不搞“点球式”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自愿申报。中央部门和试点城市政府的支持政策,以及企业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竞争择优,提高效益。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建设运营主体,创新足球场地建设运营模式,形成有益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目标。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足球场地设施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会足球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三提升”“两下降”“一满意”的目标。“三提升”是场地数量,尤其是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明显提升,利用率明显提升,运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两下降”是项目主体建设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一满意”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

二、建设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建设的足球场地包括标准和非标准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指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规划建设足球场应因地制宜,既可以集中连片布局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分布式多点布局非标足球场,优先考虑在距离居住人群较近、覆盖人口较多、足球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的`位置布局建设。

三、中央预算投资支持范围、标准和申报程序

(一)支持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全国范围内筛选若干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对新建11人制、5人制、7人制(8人制)社会足球场予以补助。对改建、扩建和修缮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应参考《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定额补助。对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200万元。对新建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每个球场补助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地通过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开发性金融等多种资金渠道对足球场建设予以配套补助。

(三)资金申报。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逐级向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推荐项目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采取切块下达的方式,即“××省(区、市)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将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到相关省份,相关省份在收到下达通知书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

四、工作程序

(一)明确参与主体。

1.选择试点城市。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政策创新、对足球场地设施提供优惠政策的城市。

2.选择项目主体。鼓励试点城市选定2—3个优质项目主体对本地区新建足球场地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形成服务网络。项目主体不分内资、外资、国有、民营、营利、非营利。项目单位需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情况,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经体育总局、教育部、中国足协认定的各类足球训练基地,或由省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省级足球训练基地。

二是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及其下属企业。

三是中国足协会员单位及其下属企业。

四是从事体育行业5年以上,或已经投资运营2块足球场地以上的企业或非营利性组织。

(二)制定工作方案。申报城市采取打包申请的方式,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需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

2.主要目标。其中地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县级行政区域新建足球场地设施的数量原则上不低于5块标准足球场或因地制宜新建同等面积的非标足球场。

3.支持政策。政策支持包要参照《地方政府支持政策推荐清单》(附件2),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研究提出。

4.项目清单。谋划一批多种类、广覆盖、可落地实施的足球场地项目。各类项目均要明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项目预算、时间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项目以外,还可以运用多种资金渠道谋划一批利用城市复合空间、闲置厂房、商场顶楼、城市空地、滩涂荒地改建多种形式的足球场地。

(三)逐级上报和组织评审。.

工作方案需经城市人民政府审议同意后,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逐级报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审核,重点审核其优惠政策和项目清单,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球协会)组织评审,及时公布试点城市名单。

申报材料需包括:

1.省级发展改革、体育部门关于开展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请示;

2.工作方案(含政策清单、项目清单);

3.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会议纪要;

4.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签订合作协议。

城市政府要与项目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将政策支持包落实到具体项目,保障企业可享受到承诺的优惠政策。项目主体要参照《建设运营主体责任清单》(附件3),明确在价格、运营、标准、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合作协议是项目主体获得中央投资支持的前提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体育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责任人。申请城市要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策研究、项目储备和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要求尽快向省级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

(二)拓展投融资渠道。发挥开发性金融资金引领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全面支持,综合利用各种政策工具,降低资金成本,支持企业建设足球场地,完善周边道路交通、绿化景观、卫生间、淋浴房、停车场等基础设施,配建餐饮、住宿、健身、娱乐等服务项目。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专款专户,由审计等相关部门依照职能进行监管。要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作用,将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处理结果,以及“拿钱不办事”等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于问题严重的项目要追回国家补助投资并予以通报。建立奖惩机制,对专项行动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地方进行奖励,对中央资金监管不力的地方予以惩戒。试点城市政府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每年逐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提交进展情况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将建立工作评价机制,适时组织评估督导,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总结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向全国推广,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六、附则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围绕“政府支持、企业运营、优质普惠”的思路,增强公益性,提高可及性,探索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足球运动在我县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设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成覆盖城乡、相对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全县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县足球运动场地建设,扩大足球运动项目人口,夯实足球发展基础,推动我县足球事业振兴发展,进一步推动定襄县全民健身工作,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足球场

依照县政府规划,在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集中连片新建两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足球场地面层采用人造草材料,球场四周设围网,配置灯光照明等设施。

每块足球场占地4050平方米(长90米,宽45米),缓冲区占地654平方米,足球场隔离带192平方米,项目区规划占地面积为9600平方米。

建设项目总投资460万元,除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部分由我县自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工作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定襄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人,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县发改局与县卫健体局做好对接,负责做好项目储备和编制可研报告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报项目,完成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规划落实;县林业局负责足球场地的建设工作、工程预算、工程招标、工程建设等工作;卫健体局负责综合协调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和项目申报阶段(20xx年8--20xx年10月)

经20xx年9月3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定襄县城郊森林公园集中连片新建2块11人制标准足球场地,此场地距离县城较近、覆盖人口较多、适合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位置布局,由县发改局与县卫健体局做好对接,负责项目储备和编制可研报告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报项目,完成项目评审、立项等工作。

(二)工程预算、项目设计、工程招标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县林业局负责足球场地的建设工作,聘请专业公司完成足球场地项目设计、工程预算等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工期为20xx年10月--20xx年8月。

(三)施工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8月)

1.严格时限抓进度,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切实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如期完工。

2.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并聘请监理公司保证工程质量。

3、加强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复工复产相关规定执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四)工程验收阶段(20xx年8月)

组织实地检查验收,同时上报市体育局,完成工程验收报告。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5

一、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市相继出台了有关规划,各地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目前,我县社会足球场地少,已成为制约我县足球发展的短板,难以满足我县足球运动发展要求和满足广大群众运动需求。我县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足球振兴的基础性工程,高标准加快完成我县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为我县强化体育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46号)、《忻州市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20xx-20xx年)》(忻体发〔20xx〕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xx〕157号)文件要求,到20xx年,我县“十三五”期间需建成4块(标准2块,非标准2块)社会足球场地,截止20xx年2月底已建成1块标准场地,还有三块(标准场地宝山足球场1块,非标准场地滨河足球场和滨河小足球场2块)场地建设任务需要推进落实,按照“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要求,我县必须到20xx年4月底新建成1块,6月底新建成1块,8月底新建成1块,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根据省、市关于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决定成立繁峙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体局,办公室主任由郭俊明同志兼任,韩乐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玉洁、范启星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以政府办督查室,县卫健体局(体育中心)和县发展改革局共同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办法,督查社会足球场建设工作。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在督查中识别干部。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马上解决。对于督查过程中提出问题不闻不问的现象,要启动问责工作机制,严格问责。

(三)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方案需要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落实。

县卫健体局:负责与省、市体育部门做好协调对接工作,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度。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该项目立项工作,做好指导、协调和督促作用,在资金支持方面树立主动服务和靠前服务意识。

县财政局:负责该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的预算拨付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滨河足球场和滨河小足球场项目的规划,招标等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足球场地设施用地保障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该项目土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县教科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足球场建设相关工作。

(四)严格时限节点。要严格按照“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规定的时间节点,加大项目推动力度,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把每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手上,同时严格按照4月份和10月份两个大的时间节点抓进度,每个足球场地都要倒排工期,明确每周每月目标任务,于每月5日将进展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确保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任务。

县级足球场建设方案范文 篇6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振兴足球作为发展体育运动、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足球运动是全民健身的重要事业,也是国民经济的朝阳产业,更是体育强国的重要基石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对于激励人们奋进新时代,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保障到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确保足球场地建设任务如期完成,特成立代县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三、明确责任、压实任务

根据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任务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我县“十三五”期间需建成2块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截至20xx年2月底已建成2块非标准场地,现超额新增1块非标准场地任务需推进落实,须在4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经我县“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领导组”研究,新增非标准场地选址在旧城体育场已有简易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实施主体为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捆绑使用2到3年全民健身体育事业经费(全年44万元),同时整合体育彩票公益金等经费,专项推进足球场的建设。县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配合,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

县体育运动管理中心要将受疫情影响耽误的时间补回来,倒排工期,早日开工,力争在4月底前,最晚在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如期保质的向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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