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通用5篇)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1
为了有效及时地控制和消除新冠病毒的传染和发生,尽快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和防控系统,根据国家《传染病防治法》、《____》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对广大顾客和员工健康及生命安全负责的方针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维护酒店正常的经营秩序,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职责到人
酒店成立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店内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密切关注疫情,加强宣传教育
(一)紧急监测
1、各部门密切跟踪境内外疫情发展情况并及时通报情况。
2、建立巡查制度,酒店以各部门为単位,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新冠病毒疫情的各项预防和控制工作。
3、酒店各部门每日密切关注本部门员工以及所接触人员并及时进行监测。
(二)宣传教育
各部门应加强新冠病毒疫情防治知识的学习,提高加强员工对防控知识的了解,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恐慌理造成不良影响。
三、落实检测体系,及时准确报告
(一)疫情的监测
1、各部门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做好检查制度,明确疫情报告人,掌握本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健康状况,对可疑症状者进行密切观察并报告上级领导,如出现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2、酒店卫生室每日在平台考勤处在员工上班前刷卡时为员工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对于体温N37.3C,并伴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立即向所在地疾控部报告并组织员工就诊,同时对本单位所有场所进行规范消杀作业。
(二)疫情的报告
1、严格执行首见报告制。
2、新冠病毒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3、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新冠病毒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1、各部门电话或以最快的方式向公司领导小组上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报告。
2、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四、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严格预防
要将预防发病和防止可能出现的疫情扩散作为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疫情的工作重点,针对酒店各部门工作特点.对各部门工作要求如下:
(一)财物部
1、釆购的食品类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并提供生产厂家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期检测合格报告单(检测合格报告单应由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单位出据)
2、货物须严格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保存条件。
3、肉类、禽类食品应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4、建立消毒液、酒精及口罩等物资的储备和储存。
(二)厨房
1、严格达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的要求。
2、定期紫外线灯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
3、冰箱内食品加盖保鲜模存放,各类食品要分类摆放整齐。定期除霜并对门把手进行消毒。
4、切配的蔬菜原料应当天配制当天使用。
5、蔬菜、水果等原料要摘洗干净,肉类、高类、水产品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处理;未经清洗处理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以及带有外包装的食品及原料不得进入冷荤间。
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严格做到分开使用,不得与地面接触,应定位存放,并定期定期进行消毒清洗。
7、定期对水池、墙壁、地面以及明沟等冲洗打扫。
8、厨房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及杂物。
9、垃圾桶必须加盖存放,并保持外部清洁。
10、保持室内温度适宜。
11、厨师进行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
12、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三)餐厅
1、所有员工上岗前洗手消毒。
2、定期通风,保证餐厅空气流通。
3、餐具及时消毒,严禁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
4、餐具消毒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已消毒餐具须设置标识。
5、公共区域定期杀菌消毒工作;公共设备定期消毒。
6、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四)前厅
1、对住店客人进行相关问题询问及登记,主动查验身份证或护照,询问是否从重点疫区经过或居住、有没有接触疑似症状的人员。
2、对来自疫区的客人,实行体温测量等初步检测措施。一旦发现疑似症状,应立即上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通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处理。并做好接触人员隔离观察准备。
3、公共区域做好消毒工作。
4、公共设备定期用消毒。
5、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六)客房部
1、公共卫生间使用后及时用消毒液消毒。
2、公共设施如扶梯扶手、电梯扶手及按键使用酒精消毒。
3、严格按照酒店的卫生制度清洁房间,及时将客人使用过的杯具进行消毒,客人使用过的布草送至洗衣房进行专业消毒。
4、杯具用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使用酒精对电话进行消毒。
5、房间注意开窗通风,一旦出现确认病例立即关闭空调并且进行封房处理,等待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6、合理使用洗衣房设备,保证布草消毒效果。
7、员工做完一项卫生后立即进行消毒洗手。
8、每日一次对公共区域以及员工活动区域进行喷雾消毒,建立消毒日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七)人力资源部、办公室
1、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力度,増强员工卫生防疫和自我保护意识。
2、员工宿舍定期消毒。
3、对因病请假的员工要及时确定病因、病情,并进行登记。在员工签到处进行晨检,每日检测员工体温。出自 WwW.HaoHaowenkU.com
4、建立消毒曰志,做好每次消毒记录。
本预案至颁发之日起执行。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2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我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际卫生条例》。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防控工作。
四、组织领导
1、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全面领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我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掌管疫情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各屯上报的疫情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动态;疫情事件的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撰写与报告;对村卫生院疫情网络报告进行指导;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我村与上级疾控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报告信息畅通,每日执行“两报告”制度与零报告制度。
3、疫情处置组
组长:
成员: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疫情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用品,发现重疫患者或疑似病例患者,及时进行处置,转至定点医疗机构医治,并按医疗措施安排医护人员跟踪病情。
4、宣传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村级小广播、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五、督导与评估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
六、应急保障措施
各小组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村“两委”干部、各屯屯长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疫情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三)治安保障。明确安保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安保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四)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3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断扩散,形势严峻,预防和控制工作进入关键时刻。根据__市政府以及集团、事业群和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____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____酒店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专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和掌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____酒店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遵循”高度戒备、预防第一”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措施得当、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
三、防控工作领导机构与职责
成立____酒店专项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监督、执行,并根据疫情变化,研究和提出合理防控措施并及时调整防控方案。
(一)组长:
负责全面部署____酒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二)副组长:
负责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负责监测、汇总和收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和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依据防控工作形势,督促和指导各项防控工作的开展及落实。
(三)信息收集与宣传组:安全保障部、人力部
安全保障部:负责每日收集政府部门及集团总部相关疫情防控通知、精神,及时将有效信息传达给内部工作人员;
每天掌握内部员工及酒店客人的健康状态情况及返深情况,发现异常(如发热)及时报告给酒店值班经理、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控制措施,将发热人员送医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持续提示员工做好自我防护。
人力部:负责根据内外部防控决定和指引,拟定相关通知、温馨提示,向内部员工进行告知和宣传;
每天掌握员工宿舍清洁、消杀及员工的健康状态情况及返深情况,并持续跟进和提示全体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负责收集员工动态及健康情况统计。
(四)环境消毒组:客房部、高众公司(外包清洁单位)
高众公司负责每日定时用消毒水对洗手间、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毒工作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
联合文昌公司每周2次按标准对酒店进行全面消毒工作。客房部每日安排专人监督外包单位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安排专人跟进消杀公司全面消毒工作。
(五)秩序维护组:安全保障部
安全部每一位员工需熟知各项疫情强制防控措施,把守好酒店各出入口,对不服从或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人员禁止进入酒店;
每日对内部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温检测和进入酒店的每一位人员体温检测,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疑似症状等情况时,第一时间报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信息登记,立即报告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相关部门和集团总部;
加强对酒店区域的巡视检查,确保酒店内秩序稳定及协助各项强制性措施落到实处。
(六)通风保障组:工程部
工程部每日加强设备巡检及保养工作,保证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转;
按照风机最大载荷量定时开启酒店新风系统;
每周一次对酒店公共区域中央空调各出风口、送风口进行消毒。
四、防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宣传
1.利用微信、宣传页向酒店员工、客人宣传病毒防护知识;
2.向客人宣传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及管控要求;
3.每日发布酒店疫情防控情况。
(二)员工自身防护及要求
1.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认知及重视个人防护;
2.为员工配备口罩、洗手液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教育及要求员工不得组织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集)活动;
4.带口罩上岗及上岗前进行体温筛查。
5.不信谣、不传谣,履行好本职工作。
6.按要求对员工健康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并按照《__市__区__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要求外包单位在酒店的工作人员按此标准执行。
(三)酒店出入管控
1.实施全封闭管理,对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全面筛查;
2.人员管控:
(1)暂时封闭酒店一楼员工通道、布展通道等可以进入酒店的通道,所有人员统一从酒店大门进出(安排安全员值守);
(2)所有进入酒店的人员(包括客人)必须由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没问题后,并详细了解近期去向动态和健康状况符合要求才能放行;
(3)所有外卖及快递人员禁止进入酒店。外卖或快递物品由客人自行下楼拿取。
3.车辆管控:
(1)酒店停车场入口设置体测检测,对酒店客人驾驶员及乘员实施体温检测;
并核实车内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2)拒绝所有非客车辆进入停车场。
(四)酒店内部人员管控要求
1.除用餐期间,酒店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酒店防控小组不定期检查;
2.通知酒店所有员工,强制执行以下要求:
(1)近期有湖北地区旅行史的人员返程后,要居家观察14天,留在家中并进行早晚体温检测。待14天观测期结束、身体状况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2)近期经过__以外疫情较为严重地区(截至2月13日下午2点,累计确诊人数超过100人的北京、山东、江苏、上海、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等的`返程人员,要居家观察7天,并做好早晚体温检测。待7天观测期结束、身体状况无异常后方可返岗。
3)员工本人涉及有发热、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且不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的,在身体康复后可以返岗。
3.安排专人对接重点单位的人员防控工作。
(五)消毒及通风
1.公共区域重点部位实施每日消毒(具体由高众公司承担)。
(1)每日早上7:00至下午18:00,每间隔1小时对电梯按键使用酒精或消毒液进行消毒;
(2)每日4次对消防通道及洗手间门把手等其他易触碰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3)每日2次使用漂白水或其他合格消毒液对公共区或地面进行拖洗消毒(洗手间及茶水间增加频次)。
(4)每日2次使用漂白水或消毒液垃圾桶及周围进行喷洒覆盖消毒。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5)设置口罩专门回收箱(点),定时消毒及清理。
2.公共区域每周2次实施全面消毒(具体由联合文昌公司承担):按疾控中心指引配比消毒剂量,每周2次对酒店整栋公共区域实施全面消毒,尤其要对电梯轿厢、公共走道、垃圾桶、垃圾堆放点、洗手间、茶水间、电梯厅、大堂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3.客房部每日安排专人对高众公司,检查每日清洁和消毒工作的执行情况,安排专人监督联合文昌公司的全面消毒工作,检查消毒液配比情况及消毒执行情况,确保监督的消毒工作执行有效,落实到位。
4.保持每日通风措施。
(1)每日上午8:00至11:00及下午14:00至17:00,工程部将根据风机载荷量开启新风系统。
(2)每日每个楼层有人的办公室、客房尽可能开启窗户保持通风。
(3)工程部每周1次对酒店公共区域中央空调各出风口、送风口进行消毒。
5.提示酒店所有员工做好各自办公区域内的消毒、清洁、通风及其他自我防护工作,禁止乱扔垃圾,不佩戴口罩及乱弃口罩等行为。
(六)就餐区及就餐管控
酒店内共有一处内部员工餐厅(位于酒店负一层),对餐厅的管控措施:
采取餐厅座位分开进行就餐,避免扎堆交流,员工各自用餐后,餐余垃圾放置到指定地点,由外包清洁公司专人定时处理。
(七)信息沟通及信息上报
1.及时、全面掌握员工的动向及健康状况。
(a)要求所有员工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义务,按照酒店人事部要求填写《员工动态(健康)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告去往湖北的信息及返深日期。并强制要求从湖北地区的返深员工,按照本方案“第(四)酒店内人员管控”的要求执行。安全保障部工作人员将对上述重点人员在进入酒店时进行详细核对并进行体测检测。
(b)符合统计表要求的员工需佩戴口罩及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者(大于度)将禁止进入酒店和员工宿舍。
(c)原则要求酒店客人疫情期间不接待外来访客进入酒店,如确有必要,则要求客人了解清楚访客近15天内去向及健康状况并报安全保障部,安全保障部核实信息并进行体温检测无误后才可允许其进入酒店。
2.及时与辖区街道、派出所、疾控中心等单位保持信息互通及联动措施。确保与上述单位的沟通渠道顺畅,及时沟通情况、反馈相关信息,取得工作支持。及时关注上述部门发布的通知通告,并及时向员工、客人传达和执行。对发现的发烧及疑似病例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辖区街道和派出所。
3.每日按时按要求将酒店疫情防控情况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
(八)应急预案
1.出现以下情况时,酒店将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
(3)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2.应急处置措施
(1)出现拒绝体温检测及不配合其他管控措施强行闯入者,安全部应注意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对闯入者进行控制,并及时报警处理。
(2)体温检测出现高温人员,禁止该人员进入酒店,并督促患者立即就医(戴口罩就医),如该人员不配合,执行上述第1项应急处置措施。
(3)酒店内有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症状时,现场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__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_____)请求指导处理。同时立即报告酒店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积极主动协助疾控中心的疫情防控和相关调查工作,并及时对疑似患者所在的办公室及活动区域加强消毒处理,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继续扩散;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l.1编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畜牧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l.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黑龙江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l.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4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4.1等级划分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2分级标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在1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周边有4个以上省发生严重疫情,且疫区连片。
(3)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动物疫情(Ⅱ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全省有2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20个以上的疫点或者5个以上、10个以下县(市、区)的行政区域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内,本省及毗邻2个以上省发生疫情,且疫区连片发生;全省有2个以上相邻市(地)的行政区域或者有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全省有20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4)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又有发生,或者我国尚未发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我省或者发生。
(5)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暴发流行,波及3个以上市(地)的行政区域,并呈继续扩散趋势。
(6)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者省畜牧兽医局认定的其他重大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较大动物疫情(Ⅲ级):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3个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内,在1个市(地)的2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有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10个以上。
(4)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在1个市(地)的5个以上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类动物疫病,并且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动物疫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一般动物疫情(Ⅳ级):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发生。
(2)猪瘟、新城疫、绵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3)二、三类动物疫病在1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域内暴发流行。
(4)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动物疫情。
省畜牧兽医局可以结合本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实际情况、应对能力等,对较大和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的预警分级标准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5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原则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事发地的各级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并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以及疫情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预警和响应级别。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区,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疫情通报后,要立即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按照上级畜牧兽医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5.2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四级。
5.2.1Ⅰ级(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立即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根据《哈尔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向政府报告。超出市政府处理能力的,必要时向政府、农业部请求支援。
5.2.2Ⅱ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指挥系统投入运转,并将疫情上报省畜牧兽医局、政府。市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处置工作。对超出市政府处置能力或者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由省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5.2.3Ⅲ级(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较大动物疫情确认后,市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省防治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支援。省防治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5.2.4Ⅳ级(突发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
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确认后,区、县(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本级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上级防治指挥部报告,市防治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省防治指挥部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5.3应急处置措施
(1)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2)按照规定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施封锁。
(3)设置临时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进行检查和消毒。
(4)按照规定扑杀染疫和相关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疫点、疫区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6)关闭疫区、受威胁区畜禽交易市场,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7)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紧急免疫接种。
(8)宣传引导群众提高动物疫情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4安全防护
5.4.1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应急处理人员应当配备防护用品、用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在处置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急处理人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疫苗接种、配备带有生命支持系统或者呼吸保护装置的特种防护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特殊防护措施,确保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加强对应急处理人员进出疫区的管理。应急处理人员进入疫区必须穿戴防护服,离开疫区前必须经过彻底消毒。
5.4.2疫区群众的安全防护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特别是危害严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群间疫病的发生,对疫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动物饲养场所定期进行消毒,限制有关人员、物资的流动,必要时对疫区群众实施紧急免疫接种措施,指定专门医院对患病群众进行救治;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使疫区群众尽快了解疫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预防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5.5社会动员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县(市)防治指挥部应当立即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封锁疫区、扑杀动物、消毒和进行无害化处理等项工作。
5.6新闻报道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宣传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科普知识和表彰在应急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5.7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自疫区内最后一只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该疫病的一个最长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无新的病例出现,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验收合格。
特别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情、较大动物疫情、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应由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后,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6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疫情基本情况和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结论;疫情处理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根据本次疫情的暴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的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应当上报本级政府,并抄报省、市畜牧兽医局。
6.2表彰
县级以上政府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6.3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4补偿
因扑灭或者防止重大动物疫情受到经济损失的,县(市、区)防治指挥部应当在应急响应终止后,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被征集使用的,有关政府应当及时归还并给予合理补偿。
6.5抚恤和补助
县级以上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加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6.6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相应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生产。
6.7社会救助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做好受到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染疫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妥善安置封锁隔离区的群众,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对疫区人员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为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应急保障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名词术语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突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发:是指一定区域,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患病动物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水平。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篇5
为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室。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2.卫生医疗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 、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负责配合组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协调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
由驻片民警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镇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会同镇市场监管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负责人 ___,成员 ___、___、___)
(1)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负责会同镇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全面实施封闭管理
所有住宅社区(村组)、单位等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六个一”机制:
1.只留设一个出入口。严格社区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切实减少人员流动,对于无法封闭的开放式居民点,要以网格为基础拉设警戒线,确保有效防控。
2.组建一支管理队伍。要充实社区(村组)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街道或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协警、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3.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宣传手册、大喇叭等方式,在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4.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5.形成一套管理制度。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住宅社区“一日一消毒”、进出社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社区有效管理。
6.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对居民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社区(村组)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白天值守人员不少于4人,夜间不少于2人。
2.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管理。对没有登记的外来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由县区、镇街掌握去向,据情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医学筛查、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社区(村组)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组),在做好“六个一”的基础上,由社区(村组)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3.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4.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社区(村组)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河南、浙江温州等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规范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包保干部和包保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由工作队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社区(村组)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社区(村组)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社区(村组)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社区(村组)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2.社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3.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社区(村组)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社区(村组)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社区(村组)工作队报告备案,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甚至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1.要通过“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2.社区(村组)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畅通居民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居民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组织社区(村组)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村组)开展疫病防控。
2.充分发挥社区(村组)内党员、干部、老师、公职人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头管好家人和亲属,主动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共同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社区(村)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社区(村)制度,强化社区(村)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二)及时信息报送。各社区(村组)每日汇总社区(村组)疫情联防联控信息,报至镇防控领导小组,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社区(村)应第一时间报告街乡镇及卫生防疫部门。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在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做好善后工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社区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五)抓好舆情监控。疫情动态需要向外发布,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镇防控指挥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