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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24 17:00:01互联网策划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十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通知》、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实际,20xx 年在城区和农村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试点推进、循序渐进、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总体目标,城区选择部分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作为试点,农村选择经济条件较好、距离城区较近、村民环保卫生意识较高的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各 30%的村庄作为试点,逐步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分类收集处置办法,完成试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二、分类模式

(一)城区分类模式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和大件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厨余垃圾沥干水分后投入其他垃圾。

2.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有集中供餐或食品加工废料的按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无集中供餐或食品加工废料的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

3.公共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二)农村分类模式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以及农村垃圾成分主要以果蔬农作物垃圾、生活垃圾、农药废弃物有害垃圾居多,大件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可回收物大部分都由农户自行变卖的特点,按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不易腐烂垃圾进行分类。

三、投放收集及运输处置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农药废弃物、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投放收集: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城区试点区域根据需要设置,农村在村委办公处或村庄主路两侧依托垃圾分类宣传栏设置有害垃圾桶并竖立明显标识。运输处置:根据其他地区分类经验,有害垃圾产生量较少,约占垃圾总量的 0.5%左右,计划在生活垃圾临时中转场搭建暂存点,定时集中交由具备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料铝复合包装等。投放收集: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收集、定点投放。运输处置:可回收物采用专人专车定时清运,计划在生活垃圾临时中转场搭建简易分拣场,集中运至后进行分类,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有偿回收。鼓励居民、物业、保洁人员等自行出售可回收物。

(三)餐厨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餐饮单位等产生的易腐性餐饮垃圾、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油脂等。投放收集:设置专用垃圾桶单独投放,采用密闭容器存放,由专人、专车收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运输处置:餐厨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四)其他垃圾: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之外的,可通过焚烧(或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设置专用收集容器。运输处置:其他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五)易腐烂垃圾:主要包括农村果蔬垃圾、农作废弃物、厨余垃圾、尾菜等。投放收集:每户设置一个 20 升的分类垃圾桶,村民分类投放后,由保洁员进行监督检查,并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桶内。运输处置:易腐烂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果蔬垃圾处理厂进行专项处置。该项目正在筹备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六)不易腐烂垃圾:除有害垃圾、易腐烂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每户设置一个 20 升的分类垃圾桶,村民分类投放后,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到专用垃圾桶内。运输处置: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该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前先送至临时中转场进行填埋处理,待项目建成后再进行专项处置。

四、分类设施配备

(一)垃圾桶城区试点区域总人口约为 24911 人,按照 1 公斤/人/天来计算,试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 25 吨,根据不同区域分类模式的不同和实际日产量设置垃圾桶,共需配备 240 升铁质垃圾桶 732 个。试点农村总人口约为 38681人,按照 0.8公斤/人/天来计算,试点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 31 吨。每户配备 1 组两个的小型生活垃圾分类桶(易腐烂垃圾与不易腐烂垃圾),用于农户自行投放,共 12414 组;每 15 户配置 1 个 240 升铁质垃圾桶,用于保洁员收集农户分类的垃圾后统一投放,每个宣传栏旁配置 1 个 240 升铁质垃圾桶用于农户投放有害垃圾,共 987 个。

(二)分类宣传栏城区试点区域根据不同单位或小区的人口及需求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栏共 83 处。试点农村每村配备 3-4 处垃圾分类宣传栏,共 159 处。

(三)分类运输车由分类运输车进行分类收集清运。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月)

1.召开动员会。组织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试点单位召开动员大会,传达xx市文件精神,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明确我市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市城建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2.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细化分类类别,根据分类模式和分类要求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对各试点单位、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前期工作进行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协助各单位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垃圾箱选址,督导各单位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3.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试点单位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落实方案,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完成垃圾分类宣传栏、分类垃圾箱等定点选址工作,并以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倡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市级媒体单位、电视台要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可利用农村大讲堂、农村大戏台、村广播站等宣传普及垃圾分类常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建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 月— 月)

1.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城区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责任人制度,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成立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设立分类指导员,落实村级垃圾收集人员,完成业务培训,村两委班子划分责任片区,党员干部联系农户,层层落实责任人,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镇级每周进行评比考核,村庄进行每日检查,村内设立“笑脸墙、红黄榜”,定期评比、张榜公示农村源头分类情况,纳入村规民约。责任单位: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2.全面督导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市级月检查考核制度,每月对各试点单位、镇村进行全面检查、督查通报、评比排名,将存在问题的镇村、单位进行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总结提升阶段( 月)

1.梳理问题不足,查漏补缺,完善机制措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市城建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试点单位

2.组织对相关镇街、试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xx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镇街、试点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计划协调,认真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指导督促单位、小区、村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镇街、试点单位要加大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采取传统与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走进学校和幼儿园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觉性和参与度,推动分类工作的健康开展,扩大社会教育面,广泛发动,营造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月检查考核、周检查、日检查制度,实现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xx市将对我市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暗访,采取定期调度、适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成绩纳入xx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提高我市城市环境质量,减少道路损坏,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决定从20xx年开始实行建筑垃圾等散装物(以下简称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管理。为做好这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密闭改装,提高改装质量,满足建筑垃圾运输需要;有效治理超高、超载和撒落等违法运输建筑垃圾问题,规范运输行为;逐步扩大密闭运输范围,全面实现散装物密闭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撒落和扬尘污染,降低环境维护成本,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加快推进敞口运输车辆密闭改装。对我市现有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大吨位车辆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引导和组织运输单位和个体运输车主尽快实施车辆改装,确保基建工地施工残土及散装物料拉运的需要。加强车辆改装质量监督,依据车辆改装技术标准,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充分论证,选择改装质量可靠和售后服务优良的企业进行改装,保证改装车辆经济实用、安装方便和使用安全。督促车辆改装厂对已改装的车辆搞好售后服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进行及时维修,达到标准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加强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规范建筑和拆迁工程发包行为,禁止将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项目层层转包,随意压低价格,损害运输单位和车主利益,保证运价公平合理。在建筑拆迁工程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施工方使用密闭车辆拉运建筑垃圾,并严格要求车主不得超高、超载。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实行建设施工土方和拆迁弃土运输备案制度,所有建设和拆迁单位都要在土方施工和拆迁施工开工前,将运输时间、期限和运量等报主管部门备案,签订“文明运输承诺书”,从源头上遏制野蛮拉运行为发生(此项工作由市建委和市房产住宅局负责)。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和市容环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牌照无许可证等违章运输建筑垃圾及其他散装物车辆,严格查处不具备车辆运输手续的非法营运行为,集中整顿不使用密闭车辆及超高、超载、沿街撒落等问题,保证建筑垃圾运输达到平厢装载、盖严运输和遵章行驶,杜绝超高、超载及密闭装置关闭不严造成撒落的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

(四)对建筑垃圾运输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下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管理,并严格要求拉运车辆按指定运输路线和场地倾卸(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

(五)逐步扩大密闭运输散装物体范围。制定和完善我市建筑垃圾等散装物运输管理办法,将砂石、煤炭、煤灰、泥浆、散装水泥、白灰和生活垃圾等散体、流体物料纳入密闭运输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散装物运输沿街撒落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此项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实施步骤

(一)起动阶段(200X年2月底前)。完成运输车辆调查摸底、推进敞口车辆密闭改装、对现有密闭改装车辆进行维修和审定改装厂家工作。起草散装物密闭运输管理办法和制定工程发包合同管理办法。有关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召开市、区有关部门及建设开发单位、施工单位、拆迁单位、运输单位参加的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0X年6月)。加强对建筑和拆迁企业管理,查处不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和超高、超载、沿街撒落以及无牌照、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等违章行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跟踪管理,全面推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X年11月)。加强执法监管,治理非法营运行为,巩固整治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在建筑垃圾全部达到密闭运输的基础上,逐步将密闭运输范围扩大到其他散装物。

(四)总结收尾阶段(200X年12月)。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评比、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市政府散装物密闭运输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马彬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柏成担任,副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华文润、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冀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刘俊生、市房产住宅局副局长张同海、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战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冯岩担任,工作人员从各部门抽调,负责建筑垃圾等散装物密闭运输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办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保证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有效开展。

(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工作,树立全局观念,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扎实推进,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各部门要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强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建设开发、施工、拆迁和运输等单位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与各新闻媒体沟通,对违法、违章行为予以曝光,取得社会的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拖拉、完成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工作中设置障碍、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的,要严肃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促进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群众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全民参与。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和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同时,结合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科学确定设施建设布点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自x年开始,10县市县城建成区分批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乡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至xx25年底,全州10县市全部实现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州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覆盖,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他县城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一)楚雄市。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增分类投放收集设施400(套),分类收运车5(辆),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到x年底,楚雄市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xx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二)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xx21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1年底,4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3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三)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xx22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2年底,5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4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xx18〕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县市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xx21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结合楚雄州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平安县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教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二)推动公共机构及重点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支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为单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开展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县城、开发区和其他区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参照“四分类法”开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军队营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参照党政机关标准,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适宜的垃圾分类模式,或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的“五分类法”开展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xx18〕2号)要求,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政策,x年,楚雄州、楚雄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1年,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2年,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州、县市、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公民行为规范、分类考评办法等政策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处理体系,为分类处理回收提供支撑和动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县市探索推进计量收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建立健全征收体系,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的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城市生活垃圾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结合《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xx19—xx30年)要求,加快州、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积极鼓励禄丰县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10县市要结合美丽县城创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出现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七)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加大对可回收物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使可回收物、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可联系、透明度好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县市人民政府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依托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八)探索城乡垃圾环卫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州域内部分县市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实现设施共享。鼓励与楚雄市邻近的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广通镇以上4县市(镇)生活垃圾运输至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减少财政压力及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场附近,逐步建立以塑料处理厂、金属处理厂、废纸处理厂、家电拆解厂、厨余处理厂、餐厨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组成的垃圾处理园区,形成一个垃圾处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充分利用运输、中转、处理共享系统节约处置设施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到x年底)。x年楚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衔接等相关准备,作为全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

(二)推广延伸阶段(xx21年—xx25年)。其余9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实现公共机构及重点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高阶段(xx26年开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xx30年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较为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全面形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州级、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全面保障资金投入。在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环节、终端处理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垃圾处置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机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水平,增强村民垃圾分类意识,结合南村镇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案出台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解读主要内容;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在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

二、宣传方式

1、纳入文明创建。

①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化市民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规范和促进市民文明行为。

②开展进校园活动,向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加强宣传。

2、重要交通窗口。

①在镇公交站台、校车停靠点醒目处进行宣传海报的张贴。

②在公交车内做好宣传海报的张贴。

3、重点商业区域。

①通过镇、村宣传橱窗等阵地进行专题宣传。

②在主要商业街区张贴公益宣传标语。

4、社区、村庄阅报栏。抓好社区、村庄阅报栏的宣传,每个阅报栏悬挂专题的公益广告。

5、实施融合传播,在公众号“魅力南村”开展微信话题设置活动,制作相关公益广告,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摆上全年宣传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2、把握导向,强化引导。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新闻煤体的支持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公众号平台和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本方案,明确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尤其是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做到集聚资源、集中力量,统筹谋划、团结协作,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宣传报道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__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__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农村实际情况,镇中心区和1个村(社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指导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和荔横村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指引,督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xx年底前,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xx年,镇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分别推进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__年,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和分别完成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居民社区、清厦村委会、荔横村委会〕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全镇党政机关和学校、新闻传媒中心、镇属企业等单位,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同步参照党政机关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或培训活动,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由再生资源办选定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协助各公共机构签订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协议并制定相关台账。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定期安排人员预约上门进行收集并制定相关台账。厨余垃圾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签订厨余垃圾收运协议。各公共机构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x%以上。〔牵头单位:精管办、机关事务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宣教文体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商务局、党政办〕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全镇车站、公交车站台、旅游景点、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旅游办、卫生健康局、交通分局〕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包括分类收集容器、收集车辆、运输车辆、终端处理设备等。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软件设施建设,建立监督考核和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分类处理全链条运转。20__年,巩固强化、稳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0xx年底前,全镇公共机构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__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机关事务中心〕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__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各成员单位〕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全镇可回收体系由供销社、再生资源办统筹开展,制定我镇可回收物工作方案,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20xx年底前,在示范片区内合适位置设置若干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回收服务,示范片区内回收服务覆盖率达x%以上,引导可回收企业进小区、进村(社区)设置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台账、体系完整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办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日常监管,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及“散乱污”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商务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农林水务局〕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20xx年底前,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考虑与镇大件垃圾处理点,合并建设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处理点,实现园林废弃物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协助单位:再生资源管理办、供销社、商务局、房管所、各村(社区)〕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建立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引导员现场引导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引导市民群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桶边引导及入户宣传,切实提高源头分类效果。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团镇委、妇联积极发动社工、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建立“社工+义工”的联动引导模式。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分类引导员,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小区业委会力量,发动热心居民共同参与。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各自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规范分类投放行为。〔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团镇委、房管所、妇联、农林水务局、各村(社区)〕

2、开展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车站、公交、楼宇、公园、景区、电梯等宣传载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开展x次户外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宣传画,发放指引手册,设置户外广告等,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牵头单位:宣教文体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组织教育培训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高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学校、家庭、村(社区)互动实践。20xx年底前,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公民意识。组织对垃圾分类从业者、志愿者等开展知识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分类技能;组织行业专家、学校老师、妇联工作者、优秀演讲选手等人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定期深入居民区、学校、商场、工厂等进行宣讲。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群众带头人。〔牵头单位: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林水务局、供销社、妇联、企业工委、各村(社区)〕

4、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引导、服务等实践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大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引导家庭成员积极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团镇委,协助单位:妇联、各村(社区)〕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20xx年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率先带头取消使用一次性餐饮用品,推动酒店、宾馆、餐饮场所、旅游景点景区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牵头单位:工业信息科技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旅游办、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宣教文体局、机关事务中心〕

三、落实责任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加强科学管理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二)落实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形成长效机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6

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号)和《x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市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xx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xx年底前,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并协同处理厨余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20xx年底前,xx镇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苏仙区(不含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底前,xx街道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同时,xx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从而实现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xx年,巩固和提升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xx年底前,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全市各县级城市(含县城)应参照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和要求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除上述四大类外,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一)居住区域日常生活产生的垃圾,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开投放。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有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无集中供餐的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产生的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独立收运处置。

(三)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区域,一般以“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也可根据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

严禁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一)促进源头减量

x.加大使用环保包装物。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邮件、快件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

x.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二)规范分类投放

1.注重培训引导。加大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知识的培训力度,引领公共机构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并进行分类堆放。

2.明确分类投放要求。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收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系统收运网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1)业主自行管理的居住区,业主委员会为责任人;委托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

(2)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

(3)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5)酒店、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展览展销、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举办单位和店主为责任人。

(6)道路、广场、景区、公园、公共绿地、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宗教场所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上述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对管理责任范围有争议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所在区城管部门确定。市城区涉及跨区争议的,由市城管部门或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三)加强分类收集

1.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箱房、垃圾桶站等生活垃圾分类站点,并提供分类投放所需器具、设备及条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全市分类垃圾桶实行统一的外型、型号、颜色等,其中,可回收物用蓝色收集桶,有害垃圾用红色收集桶,厨余垃圾用绿色收集桶,其他垃圾用灰色收集桶,颜色色标以省相关部门规定为准。收集桶标志统一字体为黑体,英文为Arial粗体,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有关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容器)。

2.建设完善收运设施设备。结合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小区摆放生活垃圾分类桶(容器),新建或改造一批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采购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四)配套分类运输

1.分类垃圾全程闭环运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准入管理,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线路,按需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分类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加大运输环节管理力度,做好物业部门或相关单位与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混合处置”。

2.严格垃圾分类转运要求。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单独运输,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后的其他垃圾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厨余等易腐垃圾可采取直运模式,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场所;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站场;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五)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废弃电子产品、包装物等再生资源品种逆向物流体系建设。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范城市收旧行为,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网融合”。建设城市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培育玻璃制品、塑料、废旧纸张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鼓励在收集、分拣、转运、处理等环节融合发展,构建从生活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应首先资源化回收利用,鼓励建设相应的回收利用基地。

(六)规范收集处理有害垃圾。居民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应该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投放,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由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七)有效处理餐厨垃圾。根据我市城市规模、人口分布、餐厨垃圾产生量,兼顾区域统筹,合理布局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考虑产生源分布和运输半径,以规模化、集中式处理为主,就地处理为辅,实现集中与就地处理有效结合。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技术工艺,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严禁餐厨垃圾直接饲喂生猪。探索餐厨垃圾与厨余垃圾、粪便、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实施协同处置。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餐厨垃圾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机制,推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示范应用。

(八)相对集中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和厨余垃圾。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根据园林绿化垃圾产生量,合理建设就地处置或适度集中的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推进有条件的农贸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减轻生活垃圾焚烧和卫生填埋设施处置压力。

(九)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认真贯彻执行《xx市市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郴政办发〔〕号)、《xx市建筑垃圾治理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郴政办函〔〕号),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引入有实力的企业处置各类建筑垃圾。根据建筑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采取固定与移动、厂区和现场相结合的资源化利用处置方式,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路面透水砖、砌块、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绿色建材,制定相关标准,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

四、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共治体系

(一)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地机关事务管理等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指导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地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当地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教育内容。

(三)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各地团组织等部门要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传播绿色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广大青少年的时尚追求。组建绿色队伍,培育青少年参与生态环保专业化团队,不断提升志愿活动的专业化水平。参与绿色实践,深入基层社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活动,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地妇联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五)建设示范片区。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示范社区和示范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六)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要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方案,编制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丰富宣传内容,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七)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实行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促进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提高回收效率。商务部门、供销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街道(乡镇)给予物资和荣誉奖励。探索建立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导出区对导入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按量定补”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员+志愿者”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协同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xx年x-xx月)。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具体措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分类指导手册和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市发改委负责建立废旧包装材料、废旧电器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市商务局负责编制可回收物目录;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二)试点阶段(20xx年-xx月)。由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市城区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主体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一是探索设立居民积分兑换点以及儿童环保娱教服务等,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的垃圾分类服务站,解决试点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二是建立垃圾分类监控平台,对市城区各街道各小区垃圾(袋)投放数据、居民垃圾分类评分数据、线上线下居民学习交流数据、可回收品收集减量数据、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数据等实时监控。三是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

(三)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按强制分类类别要求逐步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垃圾分类收集驿站,更新改造垃圾运输车辆。对现有小型混合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收集其他垃圾。推动市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筹建市有害垃圾处理厂、湿垃圾压榨处理厂、大件垃圾拆卸中心、园林绿化垃圾无害化利用中心等。20xx年,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即综合组、宣传发动组、工作推进组、督查考核组),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培训及督导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北湖、苏仙两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出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区域生态补偿等政策。市、区两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城区生活垃圾前置(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前)分类工作以北湖、苏仙两区政府为实施主体,经费由两区财政各自承担;市城区生活垃圾后端(即垃圾入垃圾中转站之后)分类工作由市环卫服务中心负责,收转运设施设备等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创新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

(三)强化绩效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全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市直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7

根据教育局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为规范实施我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

小组成员:

负责制定计划、制度、收集活动记录。

负责定期巡查监督考评各班、厨房的`垃圾分类情况。负责组织对教师、幼儿、家长宣传工作。

二、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我园日常生活垃圾按不同区域具体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

在室内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垃圾收集桶,将班级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投入相应垃圾桶内,收集好后投入幼儿园大分类收集箱内。

班级产生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由保育老师负责及时投入幼儿园指定投放点。

三、大型分类垃圾箱具体投放位置

1、幼儿园综合楼西门口: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个垃圾箱。

2、幼儿园路边:放置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箱。

3、厨房门口后 门:分别放置一个厨余垃圾箱,一个其他垃圾箱。

四、按照上述分类办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容器)按如下要求规范

1、收集设施的颜色要求:分类收集垃圾桶统一颜色,可回收垃圾为蓝色、厨余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有害垃圾为红色。

2、收集设施的配置要求:四种垃圾箱成组设置在综合楼、厨房出入口附近适宜位置,方便投放。

五、生活垃圾分类的转运要求

生活垃圾经源头分类投放后,由我园专人负责分类转运体系,做到日产日清。其中,厨余垃圾由专人负责清运、掩埋。实施自行收运。其他垃圾由村镇负责垃圾运输人员按原作业方式实施转运;可回收垃圾,可直接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有害垃圾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备有害垃圾收运资质的单位收运至指定处置场所。

六、开展培训、宣传教育活动

我园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把垃圾分类环保活动纳入教学活动,加强幼儿的环保意识。通过宣传栏、智慧树、微信平台不断的宣传、引导,增强家长朋友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量化。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三、投放要求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时间: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四、具体实施内容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学校会在宿舍,教学楼两个地方,各设一个红色垃圾桶。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使用宿舍、教室现有的垃圾桶,垃圾回收统一使用蓝色垃圾袋。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为加强对这一类回收物的管理,各寝室增加塑料纸篓一个,本周日到宿舍一楼,生活指导师处领取,各班级自行制作一个垃圾回收纸箱。并统一使用黑色垃圾袋。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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