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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2024-05-24 07:03:01互联网策划方案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精选24篇)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

为了构建温馨、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现阶段容易出现的抵触、叛逆、孤独、迷惘等心理困扰,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从而促使学生身心全面健康地成长,按照县教育和体育局相关精神指示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实行由学校教干、班主任、骨干教师包保学生工作机制。为全面排查学困生,帮助学困生摆脱困境,实现在学习、生活、行为、心理等方面的有效提升。为此,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特制定学困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校长刘玉军:包保工作总负责。

副校长贺方宜:协调、调度、督查。

大队辅导员高采磊: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包保工作通知下达、任务安排。

各年级组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包保学困生具体工作。

其他中层领导干部:负责对学习、思想、安全、家长满意度等工作进行指导跟进。

二、包保对象

沂南县第四实验小学在校全体学困生

学困生具体定义:

1.心理上主要表现为:

①自卑;

②脆弱;

③敏感;

④封闭。

2.日常行为上,常常表现为:

①不合群;

②易激动或易消沉,爱感情用事;

③常常违反校纪校规,特别是不遵守纪律。

④自护知识薄弱(防溺水、防欺凌、交通等安全教育知识即为自护知识)。

3.人际关系处理上:

①对待教师,敬而避之;

②对待同学,或疏远、或欺负、或捉弄、或拉拢一批打击一批;

③对待家长,常常随心所欲,并不时地蒙骗;

④爱和社会上问题青年交往,程度严重的,甚至喝酒、抽烟、或出现违法情况。

4.学习成绩上:

①厌学,对学习不感兴趣,不认真听讲;

②学习成绩相对落后,能够做到认真学习,但无法取得成绩进步。

三、包保教师工作

每位教干教师至少包保一名学困生。

四、包保计划

1.成立学校包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强调思想认识,出台方案,进行工作安排。

2.对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应该纳入包保范围的要全部纳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选取教干、班主任、骨干教师精准对接,推进包保工作。

3.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针对不同类型“学困生”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包保措施,实行“一生一册、一生一策”,包保计划详细、可行、有针对性。

4.具体包保工作开展。对包保生帮扶每周不少于1次,帮扶记录要详细,帮扶内容切合学生实际,利于学生进步与成长,可涵盖学习辅导、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安全教育等。

5.包保过程积极家校沟通。在学期内及寒暑假中定期与家长沟通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学生监护责任,每学期家访不少于2次。

6.进行过程督导。每月月底对各年级及各包保教师通过座谈了解、材料查看进行督导赋分,对包保弄虚作假不重视包保教师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7.每学期末进行包保工作学期总结。

五、包保措施

1、想方设法,收集学困生的有关信息对症下药,是治病的关键。要帮助学困生,教师应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其“困”的原因。一般的方法有:

①平时观察。老师可以在班级环境中直接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还可以通过班委会成员,暗地里观察,并在一定的时候,委托其他科任老师帮助观察,班主任老师和其他老师随时交流。

②家访座谈。家访时,巧妙地查询他们走进困境的历史,尽可能多了解他们的有关案例,不过,这种家访,要注意不要让学生在场。

③通过其他学生了解。

2、师生沟通,直接点击学生心灵层面。教师必须在自己的'心灵空间构建爱的驿站,让学困生的心灵马车可以随时停靠。比如,可以先行主动创设沟通渠道,如和学困生聊天;或课余与他们共同参加一些他们感兴趣的体育活动,活动后和他们交流心得体会;或师生通信;还可利用主题班会,鼓励他们勇敢地说出内心话。

3、营造关爱氛围,巧妙帮助学生脱困。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发动班级学生,为他们奉献爱心;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桌位安排方面,故意安排一些成绩优异的学生在他们周围,尽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也可为他们联系一些学科的老师,对他们进行补习或面辅;对思想困惑的学生,多用激励机制、表扬手段或优秀事迹感染等方法。

4、建立学困生特殊评价体系,让他们获得成功的喜悦。现阶段教育,班级管理过分追求统一的标准,这对所有学生的成长都不利,尤其是对学困生,更为不利,困为有许多标准,他们一时还很难达到,所以,从某种角度说,这种有标准比无标准更为有害。要肯定学困生的成功,需要制订个性化的标准方案,并和他们协商,使他们产生争取合格逐步向上的冲动。

5、充分调动家庭教育的积极性,发挥家庭教育的潜力。对于学生的教育,学校作用固然重要,家庭作用也不容忽视。为了做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统一,良好配合,可以一方面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家访,与他们的家长沟通交流,在沟通与交流中统一、完善对孩子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等,另一方面,可以经常与他们的家长进行电话联系。如当哪位学生的学习有了进步时,便及时地告知他们的家长,一同分享其中的快乐,当哪位学生的学习稍有退步时,就尽快地询问他们的家长,了解其中的情况,剖析其中的原因,交换看法和意见。

六、工作要求

帮扶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发挥“人类灵魂工程师”作用,以父母身份、师长身份,着眼于学生成长、家庭幸福、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7号)、《莆田市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xx〕10号)和省市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切实落实“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强化学困生转化工作,确保“一个都不掉队”,特制定莆田第二中学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员发展。牢固树立“面向全体、关注学困生,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的教育观念,以“一个不能少”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育人环境,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做好学困生帮扶工作,实现学困生的转化。

二、工作目标

1、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的关爱,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采取“一生一策”,杜绝因线上课堂教学引发的“新辍学”情况发生。

2、培养学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均衡学科的发展,提高兴趣学科的发展,转化弱势学科的发展。

3、坚持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原则,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班级教育为主体,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的学困生工作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段年段长;各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各备课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四、基本情况

疫情期间开展“停课不停学”活动,在线上教学过程中部分学生学习遇到了困难。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或者家庭温暖的缺失或者升学压力等因素,一些意志薄弱的学生很容易成为“学困生”。综合线上考试及线上作业完成情况,各年段做好前期的帮扶对象的筛选工作,由各班级摸排确定帮扶对象。综合研究分析每一个学困生形成的原因,根据成因归类,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学困生形成原因归类如下:

1、社会原因。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随着潮流在不断变革,思想意识使部分学生受到金钱至上、享乐主义、读书无用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偏离了健康成长的道路。

2、学校原因。少数教师片面追求学习成绩,忽略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部分学生自身学习方法策略运用不当,不能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3、家庭原因。父母的不良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或父母不在身边,长期爷爷奶奶照看,形成隔代溺爱,或受制于家庭贫困导致线上学习跟不上。

4、非智力因素。少数聪明的学生自控能力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上进心,怕吃苦、怕经受挫折。

5、其他因素。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㈠、工作内容

1、复学前,运用学习通等教育平台,梳理线上教学各项学情数据,结合问卷调查、访谈交流和师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线上学习情况,制定学生居家学习检测计划。认真制定符合学情的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方案,使课堂教学与“停课不停学”期间的居家学习有效衔接。

2、开学后,针对课程目标精心设计学情摸底测试卷,复学两周后组织学情摸底测试,对线上学习质量进行科学诊断评估,通过分析居家学习期间组织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测情况和学情摸底测评的大数据分析,对学生学情科学诊断,摸准学生复学后的知识水平和现有的学习起点,了解线上教学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问题解决策略。

3、上好“疫情.防控.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年级视频分享会、班级班会、心理辅导课等活动,减轻学生焦虑情绪。加强学生生命教育、主流价值观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的知识,加强防护个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砥砺责任担当、致敬逆行英雄、塑造阳光心理。

4、对学困生制定针对性帮扶举措和个性化辅导方案。

⑴针对暂时无法返校复学学生,制定“一对一”线上教学辅导具体举措。继续安排线上教学辅导,根据学校的课程内容同步进行线上授课,每个学生配备一位导师,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学生学习。

⑵对于学习水平明显低于整体的学生,制订切实可行补学方案和个性化辅导方案,开学后通过组建临时教学班、安排教师集中答疑、个别辅导等方式予以帮助。

㈡、具体措施:

1、列计划,定目标。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要详细分析学困生兴趣学科和弱势学科的发展状况,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师生交流、应试技巧等方面查找原因,从课堂学习、自主学习、作业管理、课后辅导等方面反思对策。在对每位学困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给他们制定了短期学习目标和长期学习目标。让他们经常达到自己的目标,并尝试成功的喜悦,激发他们学习的动力。同时,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要对学困生进行阶段性的分析评估,提出下阶段学习的目标、改进的措施(包括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作业、节假日学习等方面)。

2、主动辅导,人格感化。确定帮扶对象与科任教师给对子,学科教师要主动关心学习情况,及时矫正他们不良的学习行为,提供较为科学的、适合的学习方法。抓好学困生的学习质量管理工作,利用放学后和晚自习期间与该生谈心交流,或进行单独辅导,尝试实践作业分层布置,强化基础知识,讲学科知识的易混点,不定期地进行所学知识的小测验,对所学知识进行梳理与巩固。

3、对学困生做到分类管理工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辅导,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帮扶方案。建立班级学困生档案,对不同类型的学困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施以相应的教育教学帮扶和补学措施。

4、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充分调动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定期地进行所学知识的小测验,对所学知识进行难易适中的抽测。每次考试后,请单科优秀生或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介绍学习经验。

5、“学困生”的转化工作,班主任要做好青春期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他们在校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科任教师要积极配合,相互交流探讨,进行“门诊式”的个别辅导,认真实施“五面”教育即思想教育面谈、课堂作业面批、错误作业面改、自习辅导面查、阶段考试面评。

6、采取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优秀学生进行“生帮生”,弥补学习基础薄弱学生个性化学习指导的不足。通过学生结对帮扶,构建学习协作体。让好的结对榜样带动学困生,发挥榜样作用、监督作用、同化作用。通过优化安排座位,以优带差,在班级里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面对面的指导助学活动,重点是指导学困生解决学习、作业中的疑难问题、重树学习的'信心、重建学习的基础,同时也在监督学困生平时的学习状态、上课纪律、作业完成情况。以合作交流促学习不但可以培养学生团结合作、沟通与交流的能力,而且有利于激发和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特别是学困生思维的发展。这样使他们得到了帮助,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7、克服消极的学习态度。首先,降低学习要求,讲解知识时尽量分散难点,对他们尽量提问简单的问题,以提高学习的兴趣。其次,进行直观教学,课堂教学应加强直观性,通过直观教学的方法,如运用卡片,教材附带的学具,老师自制的工具,投影仪,多媒体等,化难为简、化抽象为具体。上课往往思想开小差、不集中的学困生,在教学中要运用特别提醒的艺术性的教学语言来引起他们的注意,引导每位学生进入积极的学习状态,从而达到教学目的。

8、以成就感保持自信心,发挥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在进行教学和课后辅导时,要有意识地出一些比较简单的题目,以培养他们的信心,让他们能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让他们感到,只要努力学习、方法得当、持之以恒,自己完全可以学有所得、取得好的成绩。教师在课堂教学单位时间内,通过对学困生增加简单问题的提问次数,鼓励参与合作学习,全程关注课堂学习状态,适时表扬激励其学习行为,给学困生表现的机会,给予点拨和启发,为他们充分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使学困生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激发其自主发展的良好意识。

9、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录册,建立学困生帮扶流程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学困生扬长避短,努力向上。

10、经常与家长进行短信、微信联系,定期做好家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作好记录,努力形成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困的转化。

在学困生帮扶工作中,我们要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班级教育为主体,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采取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分科发展,互助学习,跟踪评价办法,全面渗透激励教育。让学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自我提高,把学习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健康和谐地发展。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3

为顺利推进我镇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坚决遏制涉生突发事件多发势头,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确保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学困生帮扶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透堡镇中小学学困生帮扶工作专项小组,由镇党委、政府牵头,镇成教办、公安派出所、财政所、民政办、卫计办、镇妇联、镇团委等部门和各村委组成,实行统一领导、谋划、协调、监督。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成教办,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教育领导兼任(在分管领导抽调期间由党委副书记颜亮同志兼任)。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

三、帮扶内容

会同中小学全面排查掌握学困生和因疫情影响产生厌学、抗拒上学情绪的学生,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的学生,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庭贫困特别是因疫情致贫增贫家庭的学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镇街、村居干部和志愿者进村入户,与上述学生家庭建立“多对一”帮扶机制。

通过帮扶,逐步消减关注群体学生因疫情长期居家学习引起的负面情绪,减轻学业压力,疏缓亲子矛盾,增进家庭和谐,帮助解决在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促进学生成长进步,顺利渡过从居家学习到返校复课的阶段,有效保证中高考和学期教学任务完成,促进辖区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四、工作分工

(一)专项小组对帮扶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的重难点问题,对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指导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予以问责。

(二)各村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照本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学困生的帮扶工作。

(三)镇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帮扶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镇成教办:指导学校开展全面摸排工作,确定报送学困生等需要特殊关注的学生名单;协调、帮助学校集中优质师资力量,为学困生开展学习辅导;督导学校落实家访规定,通过入户走访和电话、网络联系等方式,全面加强与学困生的家庭联系,畅通家校沟通渠道;督促各学校向家庭和帮扶人员通报学困生近况。

公安派出所:负责防范和处置各类涉生突发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与学困生家庭之间的沟通联系,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镇财政所:负责帮扶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将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学困生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对象。

镇卫计办:负责协调专业精神性疾病救治医院、机构建立健全心理转介通道,对心理状况异常学生开展诊治工作。

镇妇联:负责动员组织基层妇女干部对学困生开展入户走访,帮助疏解家庭矛盾,维护儿童权益。

镇团委:负责组织优秀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多对一”帮扶活动,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成绩。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专项排查。立即开展所有中小学学困生排查工作,确认学困生详细名单,并提交至学困生就读学校所在乡镇政府。

(二)首轮入户。5月18日前,对本辖区内学校的学困生统一制定帮扶计划,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村居工作人员以及青年志愿者等,对学困生进行“多对一”、进村入户式帮扶纾困。

(三)常态帮扶。帮扶人员定期走访帮扶对象,建立沟通机制,切实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学习、心理和亲子关系状况,帮助受帮扶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学习目标,树立生活信心,摆脱当前困境。

(四)定期专报。帮扶人员每周向镇专项小组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镇专项小组每半月向县帮扶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建立会商制度。镇帮扶工作专项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对学困生帮扶工作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指导工作落实。( 出自 wWw.HaoHAOWEnkU.Com )

(二)强化推进落实。各村、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组织指挥,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困生帮扶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提供经费保障。镇财政部门应给予学困生帮扶工作经费支持,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

(四)落实责任追究。镇纪监委、镇效能办依据本《方案》,加强效能督查,严肃追究因帮扶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而发生问题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4

进一步健全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任务目标。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加强监测,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实事求是、精准施策、民主公开、全面覆盖的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工作内容

(一)认定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监测对象。

①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②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③突发严重困难户。年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监测范围。综合考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两方面因素确定监测范围。

①收入方面。参照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计算年人均纯收入。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作为我县20__年监测范围,综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动态调整。

②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由相关行业部门结合实际逐项研究确定各类风险的预警标准〔具体参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10部门关于做好防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冀扶办联[20__]28号)〕。

3.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三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①农户自主申报。通过向乡村干部或村综合服务站申请、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由农户个人申报或他人代为申报。

②基层干部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③部门筛查预警。省市县逐级健全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同时,拓展社会监督发现渠道,及时掌握分析网络平台、媒体反映、信访举报等信息。

4.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以下认定程序。

①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查,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填写《农户排查信息采集表》(附件1)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拟认定为监测对象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填写《承诺授权书》(附件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确保群众认可。

②村级评议公示。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附件3),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关于核查初审监测对象的报告》(附件4)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不具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条件的,可根据实际采取村“两委”扩大会议形式,由村“两委”成员、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部分村民代表等参加,确保评议过程和结果公开公正。

③乡镇核查初审。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填写《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附件5),核查结果由农户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三方签字确认。核查通过的,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上报《关于复审监测对象的报告》(附件6)至乡村振兴局审定。

④县级比对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监测对象认定县级审定批复》(附件7)至有关乡镇政府,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排查、筛查发现预警信息或农户申报之日起,至履行完认定程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5.不予认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认定:

①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工资收入持续稳定的;

②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在工商部门注册企业、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

③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

④家庭成员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的;

⑤家庭成员有大额存款(防贫监测范围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

⑥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况的,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履行认定程序。

6.监测管理。县乡村逐级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逐户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定期采集基础信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对监测对象落实帮扶和联系服务管理,明确固定的监测联系人(一般以县乡干部为主)。

(二)落实帮扶政策。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协调会商,对症下药、精准施策确定帮扶措施。严格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各种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监测帮扶到位。就业补贴、教育资助、危房改造等各类行业帮扶措施和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解决。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科技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带动等项目,优先向监测对象倾斜。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带动参与生产经营,拓宽增收渠道。对因自然灾害、市场因素等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加大农资供应力度,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解决生产发展和农产品积压等难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商务局)、县财政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2.就业帮扶。稳岗就业。强化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对有组织输出务工的监测对象按规定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对吸纳当地监测对象稳定就业的企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微工厂”等各类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推广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监测对象参与乡村项目建设,提高就业收入。对失业监测对象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技能提升。加大监测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监测对象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职业培训补贴,实施期限延至20__年12月。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的,纳入“雨露计划”帮扶范围,规范助学补助发放,做到“应补尽补”。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监测对象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公益岗位。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使用相关专项资金、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各类资产收益等,对其安排公益岗位补助。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薪、按劳补贴”的原则和“以岗定责、以责选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具备条件的监测对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3.金融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对信用良好、有贷款资金需求、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监测对象,鼓励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心、河北银保监局平山监管组、人行平山县支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4.健康帮扶。落实监测对象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帮扶措施。将监测对象动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资助参保政策。〔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5.教育帮扶。将监测对象家庭适龄子女纳入控辍保学重点监测范围,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帮扶资助政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工作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出现住房安全问题的监测对象,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确保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7.饮水安全保障。健全饮水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和饮水出现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8.扶贫项目资产帮扶。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各类扶贫项目资产及其收益,在确保当地建档立卡户稳定脱贫的基础上,通过设置一定条件,采取分红收益再分配、购买公益岗位、发展小型公益事业、开展小微奖补等措施,优先扶持监测对象,切实激发内生动力。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供销社、县新能源服务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简化认定程序,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按规定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对按规定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后基本生活依然困难、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各级社会救助基金开展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0.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对口支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百企帮百村”等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将人才、项目、资金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止返贫志愿服务。规范各类防贫专项基金、保险监督管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商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河北银保监局平山监管组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引导监测对象参与生产就业劳动,对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的监测对象,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两会一约”,推广“道德银行”、文明积分制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标注风险消除。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风险消除标准。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具体标准以下列4项指标全部达标为准:

①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②“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即不愁吃不愁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实现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

③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出当地当年度收入监测范围;

④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

2.风险消除程序。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对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农户,按以下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①入户核查核实。根据帮扶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入户核查表(附件8),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指标达标情况。

②村级评议公示。根据入户核查结果,村民代表会议(或村“两委”扩大会议,与监测对象认定程序要求一致)评议提出风险消除初选名单(附件9),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关于审核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报告》(附件10)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③乡镇验收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对各村上报的风险消除户逐户验收,填写《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镇验收表》(附件11),验收结果由监测对象户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干部、监测联系人四方签字确认。验收通过的,由乡镇政府汇总提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验收名单,上报《关于复审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报告》(附件12)至县乡村振兴局审定。

④县级审定标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行业部门会商研判,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对照标准综合审定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书面批复《监测对象风险滩消除县级审定批复》(附件13)至有关乡镇政府,组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其中,对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种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审查。

3.风险消除后续管理。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其中脱贫户后续帮扶按有关政策实施。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公益岗位安置、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四)防止规模性返贫。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定期开展规模性返贫风险排查,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问题,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止返贫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县乡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协调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压实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乡村振兴、医疗保障、残联、人民银行、银保监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筛查预警、信息比对、动态监测、落实帮扶等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应对措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以及主动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

(四)严格考核评估。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对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规模性返贫的,严肃追究问责。

我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政策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统一以本方案为准。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一个月时间,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等,统筹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工作方式,逐户逐人逐项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人不漏项,切实解决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准、监测不及时不全面、精准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简单化等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监测对象,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强化精准施策,推动政策落实,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11个乡镇,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农转非”后但没有享受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开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内容

(一)排查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建立健全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根据20xx年省、市监测范围标准,确定我县监测范围为7000元。监测范围作为纳入监测对象的重要参考,不是认定监测对象的唯一标准,要综合考虑重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综合衡量。

2.要关注重点人群和特殊群体。脱贫户特别是20xx年脱贫、整户无劳动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纯收入持续减少的脱贫户,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和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整户无劳动力、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分户独居且子女无赡养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人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等。

3.要全面排查农户实际生活状况。不仅要排查农户收入、“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也要考虑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特别要关注因疫情影响导致产业受损、就业不稳定等情况。对分户独居老人,要核查其子女家庭经济状况和履行赡养义务情况。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层干部集中排查的同时,优化网格划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并用好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以及梳理媒体、信访、舆情信息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排查工作实效。对排查发现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制定并落实好帮扶措施,确保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坚决避免出现规模控制、应纳未纳和体外循环现象。

(二)排查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于半年的时间内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并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三)排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的帮扶情况进行排查,重点关注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问题。对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尽快解决问题,消除风险。对于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全面认定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并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落实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xx年帮扶措施进行排查,重点关注帮扶措施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是否存在过度帮扶和福利陷阱等问题。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要重点排查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大幅上涨、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带动链断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重点关注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和无监测对象的行政村。健全联络员与部门会商、信息互通互享机制,加强与医保局、卫健委、教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残联、应急管理局、妇联、县委统战部、团县委、民政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核查核实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信息。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按照《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内容,全面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结合系统数据发现问题,核实核准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数据。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要排查信息是否准确,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和脱贫户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信息录入不准确问题。要排查录入是否及时,重点关注需要动态调整的数据是否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切实提高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同时,按照统一要求,补充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六)排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分析入户走访排查情况,查找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与不足,重点关注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政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以及推进乡村建设(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农村改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排查完成后,由村级明确专人填写《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村级问题清单》(附件2)。

四、进度安排

集中排查从4月下旬开始,按照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全面培训部署阶段(4月27日—4月30日)。出台《固镇县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全县于4月24日已完成基层网格划分和基层网格员调整,各乡镇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做到负责集中排查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监测手册》,做到每个网格员人手一册(《网格化监测手册》)、人手一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入户排查表)入户开展排查。

(二)开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镇村要精心组织、倒排工期,按时完成排查任务;要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基层网格员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不存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户见面,不在本地的要电话走访,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彻底。村组网格员和村两委包组干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对本村组要户户到、人人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帮扶联系人对所帮扶对象在家的要入户,在外的要电话沟通联系;乡镇包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第一书记对本村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此次排查发现的符合条件的农户,要及时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监测范围,严格履行监测程序,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加强协调沟通,及时开展数据比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帮扶措施。

(三)信息采集录入(6月1日—6月9日)。各乡镇要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各乡镇及时上报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局提出申请,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整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放相应权限。

(四)提交总结报告(6月9日—6月11日)。各乡镇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进展情况及成效,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中排查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经验做法等),于6月11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王松妹;联系电话:)。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强化督导调度。各乡镇对所辖村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抽样户数不少于300户,且要对所辖村实施抽样全覆盖。县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对乡(镇)村进行督促指导,帮助镇村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实效;同时对所有乡镇入户情况进行抽样督导。各乡镇抽样纸质材料均要保存。县局将在集中排查开展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暗访调研、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对工作进展较慢、质量较差、问题较多的乡镇开展实地调研并及时通报,督促推进工作。

(三)统筹推进整改。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20xx年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以及省考核评估督查发现问题,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落实。要坚持举一反三,以排查内容为重点,全面查找薄弱环节与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精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坚持边查边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坚持突出实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协作,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避免重复填表报数。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实效。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组〔20xx〕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及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为根本,扎实开展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局的精准帮扶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准原则。广泛排查摸底,严格标准和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情况,精准确定帮扶对象,结亲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到人,确保“扶真贫”。

(二)坚持帮户原则。以贫困户为单元,对每个贫困户实行定人、定责、定时开展结亲结对帮扶,并因户制宜确定帮扶内容,实行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不走人,确保“真扶贫”。

(三)坚持发展原则。坚持扶志扶根扶本,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的根本途径,坚定发展定力,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致富项目,发展增收产业、寻找增收门路、提升增收能力,通过发展加快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三、帮扶内容

(一)改善生存条件。参与结亲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贫困村贫困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制定扶贫规划,结合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民政救助政策,切实解决贫困户出行、吃饭、穿衣、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两不愁三保障”方面问题,帮助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存条件。

(二)发展增收产业。帮助贫困群众出点子、想法子,共同谋划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因地制宜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致富产业,尤其要帮助发展一批周期短、效益大、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努力探索构建贫困群众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三)增强致富本领。加大贫困群众教育培训和转移输出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成为具有增收致富技能的新型农民,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将帮扶对象纳入各项惠民政策保障范围,促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四)提高幸福指数。坚持物的扶贫与人的扶贫有机结合,将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与开展依法治村、文明创建、文化进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新农村建设。把改善贫困村贫困户人居环境与提振精气神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贫困地区“村美、业兴、家富、人和、神气”,不断提高贫困群众幸福指数。

四、帮扶方式

(一)参与帮扶人员。颍上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女同志年龄在50岁、男同志年龄在55岁以上除外)。

(二)结对帮扶对象。颍上县建颍乡二龙村,共计158户贫困户。

(三)结对帮扶时间。20xx年至20xx年,一定三年不变,对象不脱贫、结亲不脱钩、帮扶不走人。

(四)结对帮扶方式。党组领导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中层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其余在职人员每人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详见附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协调各方面工作。(文件另发)

(二)整合扶贫力量。各分局、各股室要按照“城乡统筹、全面帮扶”的要求,实行“一对一”精准扶贫结亲结对帮扶活动,统一整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便民春风行动”、“公益志愿者活动”、“献爱心”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扶贫帮扶工作。

(三)落实帮扶责任。牵头贫困村的局领导班子和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对此次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负领导责任,全县地税系统所有在编人员为定点联系贫困村和结亲结对帮扶贫困户的责任主体。各分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要在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结对帮扶见实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局将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将开展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工作情况、文字、图片资料,及时报送县局精准扶贫“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协同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统筹帮扶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用准用好用足各项民政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力解决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病重残等特殊群体,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的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兜底帮扶合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改革完善各项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具体要强化“七个帮扶”。

(一)强化“政策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帮尽帮。持续实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间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基础养老保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持续实施“支出核减”政策,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帮扶力度;持续实施“单人户”政策,帮助低收入家庭摆脱困境;持续实施“低保渐退”政策,防止过渡期内困难群众返贫致贫。(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强化“分类帮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涵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急难救助对象在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依据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困难,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符合条件应救尽救。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含),但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基本医疗、基本教育、基本照护等必需支出后,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强化“精准帮扶”。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刚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救助需求,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性。依据综合量化评审结果确定补助金发放标准,对一般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设定补差额度最低标准;对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残、7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员给予重点保障,在差额补助的基础上参照当地低保标准一定比例增发补助金。(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强化“主动帮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大数据对比等手段,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专项救助对象、失业人员、患有慢性病的困难群众、大病专项救治患者、重度残疾人、受灾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避免发生规模性返贫。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比对发现的风险信息开展入户摸排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做好登记备案,加强跟踪监测,按需转介相关部门予以帮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自治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工作中发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五)强化“统筹帮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残疾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积极开展孤儿助医助学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做好身故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为其减免相关费用。持续开展“爱心助行”“精准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等关爱服务。(完成时限:20xx年末)

(六)强化“社会帮扶”。以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整合民政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来源,依托乡镇(街道)现有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设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开展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工作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社会救助和其他帮扶服务。持续开展“圆梦大学”“慈善助医”等助学、助医、助困慈善项目,对政府救助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作用。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七)强化“智慧帮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快实现信息跨部门和机构共享。建设社会救助资源库,将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类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加强“金民工程”全国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应用推广,推进统建系统与自建系统整合联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务

(一)完善帮扶政策措施。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实现可持续增长。(完成时限:20xx年末)

(二)健全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对象综合量化评审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主动发现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省级和各地困难群众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相适应的工作规则。(完成时限:20xx年末)

(三)提升帮扶经办能力。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对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统,适时在全省启动应用。进一步扩大省级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范围,推进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联网查询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下足“绣花”功夫,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起职责范围内政策制定、进度安排、督促检查等工作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坚持“五化”统筹,明确重点任务,拟订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内部协同,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研督导。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帮助基层发现和解决业务领域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巩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对兜底保障工作与乡村振兴衔接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工作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精准扶贫工作,确保“三年为期、三级努力、整体脱贫、率先小康”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现20xx年整体脱贫、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为总要求,突出西部减村、东部减户两个重点,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区域开发与村户脱贫、扶贫与扶智三个结合,推进农旅结合、农企对接、互助合作社、“两减一扶”四种模式,细化“五个一批”(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培训扶智一批),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区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做到对象、项目、资金、措施、选人、成效 “六个精准”,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主导,合力攻坚。积极发挥区乡村三级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严格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第一书记)、脱贫成效“六个精准”要求,分类分级施策,确保精准扶贫到村、到组、到户、到人。

(三)强基固本,自力更生。建优建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发挥带领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贫困群众投身扶贫攻坚行动,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四)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全力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建立健全金融扶贫信贷机制、政策性保险机制、“大扶贫”助力机制、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增强扶贫开发活力与内生致富能力,确保能脱贫、不返贫。

三、目标任务

以国家确认的我区20xx年底贫困人口35100人、贫困户15412户为基数,分年度、分层次加快推进减贫进度,确保20xx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稳定脱贫,2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全面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目标。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2500户、6000人;出列5个村:蛟龙寺村、背马山村、黄金河村、常家垭村、黄家冲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5700户、120xx人;出列7个村:龚家河村、观音堂村、黄马河村、金竹村、张家口村、杨家河村、古村坪村。

20xx年减少贫困人口 7200户、17000人;出列14个村:马卧泥村、三隅口村、磨坪村、天鹅池村、中洲山村、界岭村、中岭村、柏果淌村、头顶石村、暮阳村、务河村、莲沱村、唐家坝村、孙家河村。

四、主要措施

全区按照 “十个一”扶贫工作机制(制定一个脱贫总体方案、拟定一个村级分年度实施计划、一个区直单位联系、一个工作队进驻、一个互助合作社、一户一名包保责任人、一本建档手册,对26个贫困村还需做到一村一名区级领导、一名“第一书记”、一家企业帮扶),实施“五大工程”,推动整体脱贫。

1.实施产业扶贫带动工程。按照“一村一品”思路,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个主导产业、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消除产业空白村、空白户。设立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发展柑桔、茶叶、蔬菜、畜牧、水产、小水果、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扶持通过流转等方式在村建立与农民利益连接紧密的企业发展壮大,改造和新建特色产业基地,建成一批农旅结合扶贫示范村。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农产品线上销售。

2.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重点解决贫困群众出行、用水、用电、通信、住房等难题。到20xx年,实现组组通晴雨路,常住人口50户1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和群聚村落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保障生产灌溉用水,实现生产生活用电户户通,移动通讯网络全覆盖。

3.实施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对3万多户农村土坯房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彻底改变农村居住环境和面貌;将居住于高山等偏僻地区贫困户、危旧房户迁移到资源、基础设施等条件相对优越的区域,确保应搬尽搬,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4.实施保障救助兜底工程。对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实现“有饭吃、有衣穿、有床睡、有电用、有安全水喝、有安全房住、有法定监护人”的基本目标。设立大病关爱基金,提高贫困户大病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

5.实施教育培训扶智工程。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实施“9+3”教育计划。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帮扶贫困学生的关怀机制。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助学基金会。完善农技服务入户制度,加大对贫困户实用技术培训和转移培训力度,让每个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和至少有一人有稳定的就业

五、方法步骤

精准扶贫工作从20xx年8月底启动,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六个阶段开展。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1)调查摸底,锁定贫困对象

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方法,以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为责任主体,按照户自主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区确认备案等程序,摸清全区农村现有贫困人口分布、构成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建立区农村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确保“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区有档”。

(2)组建队伍,入户核查结对

由区委组织部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组织审定”的方式,选派26个省级贫困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其余各村由联系的区直单位选派班子成员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并组建2人以上的驻村工作队。区乡两级干部职工每人对口帮扶一个贫困户;若联系村贫困户数大于区乡联村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剩下贫困户则由村支部、村委会安排村组干部、党员、致富能人结对帮扶;对于低保户、五保户,村由支部书记联系;乡镇由乡镇长负责,民政办主任联系;区由分管副区长负责,区民政局局长联系,落实兜底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保障能力,确保“一村一队、一户一人”。各包户党员干部要按照(营销方案策划书)贫困户界定标准及程序,迅速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工作,进行有效识别,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精神,切实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现就《实施方案》如下:

一、出台背景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是打造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本市重大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合理统筹资源,根据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难类型有针对性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号)。

三、工作任务措施

(一)科学界定低收入人口的范围,规范完善低收入人口认定程序。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具体以市公布的标准为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残疾(包括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因高龄不能自理无人照顾、因大灾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学交纳学费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对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核算时要扣减就业成本,无法查实的,按户籍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优抚对象的抚恤金、优待金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两残补贴等不计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认定等基本程序进行,在认定过程中,通过入户走访、自主申报、基层发现、数据比对、群众反映等方式开展,经过申报人承诺并进行初步筛查,纳入日常动态监测和预警范围。

(二)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医保、教育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实施专项社会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三)加强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门将依托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数据信息,建立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建立与乡村振兴、医保、卫生健康、残联等有关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每月积极参加乡村振兴局牵头开展各部门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为有关部门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持,建立统一的动态监测平台,及时搜集好相关专项救助帮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门之间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民政救助部门通过日常走访排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随机抽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各乡镇低收入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仍符合低收入条件的要延续有效期;对发现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对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在信息管理系统上清除;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按相关程序审核认定上传并录入广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政策落实。

(五)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为目标,依托全区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和救助程序,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相应救助。已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按照现有制度实施。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困难对象,可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给予相应救助帮扶,鼓励各乡镇便民、社保服务中心针对低收入人口,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四、组织保障

(一)压紧压实责任。

(二)加强部门配合。

(三)强化宣传发动。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0

xx省xx县不断总结扶贫经验,加大扶贫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贫模式,扶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今年以来,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立足一个中心

以扶贫对象稳定脱贫为中心。把“六个到村到户”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立足于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这个中心,积极创新扶贫方式,对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摒弃了“穿开发新衣,走救济老路”,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突出两个重点

以对象识别为重点。根据贵州省、毕节市的安排部署,立足“五个结合”(即结合规划、结合前期调研情况、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乡镇具体情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启动了全县141个类别村和30.53万贫困人口的识别工作。在识别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市明确的识别贫困户九个步骤和识别贫困村“一高一低一无”(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高于27%,行政村20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4819元,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要求进行识别。

以建立帮扶台账为重点。通过详细记载扶贫对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所在乡镇(村)、收入情况、收入来源、帮扶责任人、帮扶内容、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进展等情况,建立统一标准的帮扶工作台帐,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帮扶措施的制定、帮扶目标任务的设计、帮扶成效的实现等情况。帮扶台帐的建立有利于准确了解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有利于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利于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把握三个结合

与“试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和“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实践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创造和积累新的经验,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路线最实在、最具体、最直接的行动和内容之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沉下去、接地气,洗心灵、提境界、锤炼自我,真心实意为贫困对象查实情、办实事。

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把“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利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的建设资源,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建立四个机制

建立健全帮扶机制。以今年全县6万人脱贫为首要目标任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充分进行资源整合,以“六个到村到户”为主抓手,制定了相关帮扶计划,建立了帮扶台帐,确保贫困村、贫困户扶贫措施全覆盖。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扶贫项目监管,积极落实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将目标、任务、资金、审批权下放到县的“四个到县”政策,确保所有扶贫项目覆盖到户。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及时更新“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系统”数据。

建立健全进退机制。通过民主评退、返贫核查、落实政策三个步骤来建立扶贫对象进退机制。对识别出来的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落实帮扶责任人并按规定落实扶贫政策;属于民政救济范围的,及时给予救助;已脱贫的扶贫对象,取消其享受的扶贫政策。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部门和乡镇“六个到村到户”暨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动态跟踪督查考核体系,分时间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干部工作业绩和提拔使用的依据,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力、工作滞后的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实行问责。

做到六个精准

结对帮扶精准。采取“百个单位扶村、百家企业帮村、百所学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开展干部接对工作,确保全县干部职工和贫困户真正结成帮扶对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队、一户一脱贫致富责任人”。目前,已将8227名干部职工与14523贫困户60001名农村贫困人口结成帮扶对子。

产业扶持精准。紧紧瞄贫困村、贫困户,根据产业分布特点,按照凉山类型区、半凉山类型区、河谷类型区三个地型类别,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对每户贫困户实施1-2个优势产业,确保其增收脱贫。

教育培训精准。紧紧围绕贫困乡村“一户三人”培训计划(即1户1人接受中职以上学历教育或者1户1人接受培训后转移就业或者1户1人掌握农村实用技术),坚持“四个需求”培训原则(即按照项目需求情况进行培训,按照乡镇需求进行培训,按照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培训,按照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进行培训),确保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农村危房改造精准。对今年贵州省下达的11828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结合20xx年度减贫任务,按照 “四早”(即早宣传、早发动、早实施、早竣工)和“六公开”(即改造政策、改造对象、贫困类别、补助资金、建房标准、改造时限)的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分解指标和工程建设工作。

扶贫生态移民精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结合20xx年度减贫任务,精心实施今年下达全县的723户3163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任务,确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精准。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目标,以村镇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完善农村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设施为抓手,打造农村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1

我连支部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扶贫帮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三连党支部努力形成党政领导、工会负责、职工参与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为不断提升我连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

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于6月16日开展大排查工作,通过信息采集、数据比对、入户核实、行政村(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市级审定,共排查出1012户监测对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共有监测对象20__户,其中未解除风险的有1586户。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消除脱贫人口返贫风险和边缘人口致贫风险,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扶领发〔20__〕2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转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扶领发〔20__〕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巩固”,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对全市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三、明确帮扶责任人

为确保全市监测对象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平果市以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为主要责任人,脱贫户原帮扶责任人或村两委干部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全市所有监测对象进行结对帮扶,原则上干部帮扶监测对象不超过5户。其中:

(一)脱贫不稳定户:由原帮扶责任人协助乡镇干部做好帮扶工作,即:主要责任人为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第二责任人为原帮扶责任人。

(二)边缘易致贫户:原则上由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结对帮扶。

(三)突发严重困难户:一是属于脱贫户按脱贫不稳定户帮扶方式进行结对。二是属于边缘户的按边缘易致贫户帮扶方式进行结对。

四、夯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防贫返贫主体责任和行业责任,做好总体谋划,抓好具体落实;进一步补齐短板,提高质量。帮扶干部要强化精准防贫意识,深化“四不摘”政策要求,定期走访入户,跟踪回访,有效巩固脱贫成果。

(一)制定帮扶计划: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

(二)加强跟踪回访:及时了解监测对象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情况,发现问题随时帮助解决,帮扶联系人解决不了的,报告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监测预警对象稳定达到“一过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6000元以上)、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原返贫致贫风险已经消除的,可上报村两委开展解除风险程序认定消除风险解除预警。市级要组织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责任部门或帮扶责任人。乡镇、村也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五、推动政策举措落地

(一)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可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鼓励各地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资金保障。精细谋划,提前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必要时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市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监测户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入户走访1次,与监测户共同商量,结合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帮扶计划,同时填写《平果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跟踪帮扶情况表》,确保与监测户实际情况一致后,再由乡镇组织乡村防贫监测员将表中的有关内容录入全国防贫系统及区扶防贫系统。

(三)严格考核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市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印发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确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救助,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救助一户、动态清零一户,从制度机制上兜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二、动态监测对象范围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也可称支出型困难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办证残疾人、新入学大学生、当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等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三、动态监测方式

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通过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

(一)个人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或社区工作站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县区要通过畅通社会救助网上、电话申请渠道,推广使用社会救助手机APP,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发现。县区要全面开展“党建+救助”工作,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重点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监测预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县区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乡镇(街道)要将经个人申请和主动发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逐步将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以及工会、残联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2.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以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拓展应用范围,优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实现城乡统筹、分层分级、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动态管理的目标,及时共享比对民政、医保、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按月开展监测预警。

3.科学预警精准施救。对低收入人口中已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并对还存在困难的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并持续跟踪关注;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切实做到主动发现、主动调查、主动施救,有效防止困难群众返贫致贫。

四、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型,分层分类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救助帮扶措施,并积极开展服务类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单人保”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当地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或者当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再实施医疗救助后个人就医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家庭总收入的患病人员。对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家庭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经县区民政局审核确认(实行权限下放的地方,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1.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按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2.就业救助。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以工代赈带动、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积极就业。

3.教育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助学贷款、相关费用减免等方式,实施教育救助。对于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学生,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教育。

4.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主要居住用房为危房的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补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受灾情况给予必要的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庭抚慰、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关部门给予殡葬费用减免、取暖补贴等。县区可根据实际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延伸至低收入人口,并提供必要的康复救助服务。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受理申请、审核、发放临时救助金,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深入推进“资金+物资+服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四个一”服务,为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切实改善和提升居住环境、个人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购买综合保险,为其提供住院陪护、医疗报销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因病因学因残等造成生活困难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爱心公益、公开募捐等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加强慈善募捐与社会救助、救灾、公共卫生安全等突发应急事件的统筹衔接,提升慈善活动项目化、规范化水平。动员引导相关企业、组织将对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的救助帮扶措施拓展到全体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会救助志愿服务新模式,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在汇聚社会资源、帮扶困难群众、保护弱势群体、传递社会关爱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区民政局要细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调度,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作为“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头看”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一体部署实施,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县区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县区民政局要通过印发宣传册页,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让更多困难群众了解政策、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建立我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落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切实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监测、定期更新,确保低收入人口及时、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坚持快速预警、精准救助,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莉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晓华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县教体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移民工作站)、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各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日常业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联络有关事项,并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

三、监测对象

对城乡人口进行全员监测,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困难对象实施监测(20xx年农村监测标准7245元/年、城市监测标准915元/月,以后按低保政策变化实时调整监测标准),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员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四、监测方式

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服务。重点摸排监测未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过日常走访、综合研判发现的其他困难群众,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一)线上监测。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信息监控系统、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安康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各部门现有信息系统,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录入系统中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实施系统监测,主要监测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学、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县民政局通过与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有关公益慈善组织按月进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对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二)线下监测。一是自主申报。困难群众通过镇政府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和村(社区)提出低收入人口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二是入户排查。由县民政局统筹安排,各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镇村(社区)干部入户排查,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集中排查,进村入户排查了解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难。重点走访未纳入救助帮扶的残疾人家庭、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户排查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党支部+网格员+中心户长”的作用,注重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的作用,对需要认定为低收入人口的群众,入户排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并帮助其提出申请。集中排查后,各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楼栋长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疑似困难家庭进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收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民生监督部门、信访部门、有关媒体等反馈的基本民生保障、来电来访、宣传报道线索,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四是历史数据。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三)认定程序。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落实。对入户排查、自主申请、便民通道等搜集到的线索,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镇政府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确认、录入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政府的网站长期公示等环节对低收入人口予以认定。

(四)数据库维护和更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依托陕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畅通全国防返贫预警监测系统、安康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数据平台各部门业务数据共享。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按月开展数据比对,对已确认数据及时进行更新,对疑似数据经复核确认后及时更新;对通过日常走访等发现已认定对象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经复核确认后及时更新。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监测指标进行适时维护和更新。

(五)动态退出。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通过政策帮扶及自身努力等实现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稳定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对象,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初审公示、镇政府审核确认后动态退出监测范围。

五、救助帮扶措施

(一)分类预警。对已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低收入人口,坚持动态跟踪,按月开展救助数据信息共享、比对,重点核查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风险或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进行分类,将服务对象实行红、橙、黄“三类标识”分类预警。红色预警对象: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刚性支出骤增已经陷入困难但还未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橙色预警对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黄色预警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群众以及其他易返贫致贫风险家庭。

(二)预警分办。建立预警信息分类办理机制,对服务对象实施先行救助、分类推送、个案研究等及时予以办理,做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对预警发现疑似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由县民政局将信息分发至各镇人民政府予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按程序纳入救助;对预警未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的根据困难类型和救助需求,由县民政局将需救助信息分类转介至相关的工作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落实救助帮扶;对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由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

1.基本生活救助。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对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困难残疾“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经审核确认后纳入相应的保障范围;二是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本方案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或患有我县有关部门(主要是医保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三是优化脱贫户的“单人保”政策。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脱贫人口,符合低收入认定政策的,该户要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继续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认定条件的,在低保渐退帮扶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2.专项救助。

医疗救助: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对低收入家庭成员住院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剩余符合政策规定的自付费用实施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县教体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学生,通过申请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方式实施教育资助。

住房救助: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对住房安全性评定为C级、D级的农村低收入家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业救助: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优惠政策;对农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综合运用产业扶持、劳务输出、技能培训、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等政策帮助其就业。

受灾人员救助: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对遭遇自然灾害困难家庭,根据受灾情况实施必要的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旱灾救助、抚慰遇难人员家属、恢复重建倒损住房、解决受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活困难等救助。

法律援助: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3.“急难”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由县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镇政府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和“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政策,及时化解困难群众遭遇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

(三)关爱帮扶。县民政局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积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四)慈善援助。各部门积极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对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变故导致困难的低收入人口,鼓励支持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提供慈善援助。动员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将救助帮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员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与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每年6月、12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由县民政局汇总向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统筹协作。各镇与各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配合,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业务指导,统筹协调、收集汇聚各类信息、常态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提供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镇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向社会正面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方便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每年开展1次业务培训,提升镇村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确保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落到实处。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市局XX年工作会议,努力构建和谐、责任新形象,结合多年开展扶贫帮困的经验和做法,我单位决定以解决辖区困难卷烟零售户经营生活的实际问题为抓手,实施“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为困难卷烟零售户排忧解难,送上温暖,将扶助弱势群体作为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将扶贫帮困引向深入,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献礼。

一、“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扶贫帮困活动,是文明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行业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爱心不断传承,为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一项创新力举。

二、实施办法

扶贫帮困活动,是一项得民心、鼓士气、聚财源的德政工程、长效工程,为达到真心实意帮扶,切实可行排忧,活动不流于形式的目的,拟以送资金、送温暖、对口帮扶的形式进行具体实施。

(一)送资金。

1、建立困难零售商户助学金和大学生奖学金制度:从XX年起,XX公司分别设立“助学基金”和“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资助对象为困难零售商户家庭中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以及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对于家庭困难导致无钱上学的品学兼优的小学生、中学生,按家庭环境,给予500—1000元的助学金;对于大学生,奖金级别为:一类大学:5000元;二类大学3000元;三类大学1000元。向社会公开承诺:绝对不让一名困难之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因贫辍学和失学。此活动主题可定为“扶贫助学行”。(届时可策划系列报道进行跟踪报道,既是对社会活动的一次有意义的宣传,更是一次对本行业负责任形象的社会发散,深入宣传)

2、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房屋倒塌、破损严重的,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金;

3、对于困难零售商户发生重大疾病、非正常死亡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0元慰问金。

(二)送温暖。贫困零售户一般是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生活上存在着许多不便,因此扶贫帮困要从生活细节上关心,倾听零售户反映的困难,及时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扶贫帮困的重要方式。具体如下:

1、凡资助对象申办许可证、年检的,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全程办理,费用全免;

2、对行动不便的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发动基层人员定期帮助贫困零售户美化终端销售环境,柜台,指导其卷烟的摆放、更新明码标价的标签;

3、关心贫困户的生活近况,遇到生病、生活困难、资金周转难的零售户,申请公司给予适当的补助,以帮其度过难关;

4、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公司定期走访慰问特困户;在困难户生日之际,组织员工送上生日蛋糕、生日贺卡和礼物等。

5、建立募捐制度。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团员、入积极分子,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将募捐资金建立起扶贫基金,按标准发放给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困难商户。募捐的御寒衣物到年关由发头慰问特困户。

(三)对口帮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扶贫帮困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根本的目的,目的是要使贫困的零售户能自力更生,依靠诚信经营,摆脱困境,这是扶贫帮困的根本途径。

XX年起,公司建立对口帮扶制度,一个科室分配一个片区,一个员工对应一个重点贫困户,指导贫困户如何经营,每个科室制定出具体帮扶对象的帮扶目标(帮扶前是什么状况,帮扶后有哪些改变)。不仅从物质上帮助同时也要培养其自强自立的能力,需要专卖人员和销售人员通力协作,专卖人员要从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方面,为零售户进行宣传,使其合法、诚信经营;客户经理要对零售户营销技巧、星级提升、产品推销等营销指导,并为其必要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信息,使贫困零售户卷烟经营能力得到提升,逐渐摆脱贫困,做到发现一户,帮忙一户,脱贫一户。

同时,赠送有关报刊,提高经营户遵纪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意识;举办经营培训学习,让经营得法的脱贫户现身说法、现场观摩,以传、帮、带,带动贫困商户逐步脱贫。

三、“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步骤与安排

(一)建立组织,制定

为扎实推动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活动稳妥开展,为给扶贫帮困组织和措施保障,区局成立工作小组,并成立沟通协调、宣传培训、信息保障、后台管理和督导考评五个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

小组下设办公室。小组负责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的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监督。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施行、过程管理和检查考核。

各辖区公司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订本单位实施,明确职责,细化目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1、召开“扶贫帮困阳光行”动员会,统一认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

2、对全区零售困难户进行摸底调查,分区域、客户类型进行调研统计,制作详细的操作手册和《致零售客户的一封信》,由客户经理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发放,面对面地宣讲扶贫帮困。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三)开展培训,稳步推进。

制定《区局XX年营销员工培训》,根据不同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展集中授课、视频培训、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科学、合理的设置培训课程,使每一位营销员都熟练掌握扶贫帮困流程。同时,分批、分层次的组织客户进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讲解,现场指导与电话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试点客户转变经营方式方法。待试点工作运转正常,再向全区全面稳步深入推进。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四)经验,推广交流。

待XX年扶贫帮困阳光行告一段落,适时召开全区扶贫帮困阳光行表彰大会和经验交流会议。成绩,表扬先进,并结合零售客户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有效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

时间要求:x月

责任部门:

四、社会效益

牢记企业使命,关注地方民生。积极开展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扶贫帮困活动,不仅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行业倾情回报社会,树立了积极的、负责任的社会形象的一个缩影。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6

一、领导小组

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及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总体目标

我镇棋子顶村是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区覆盖村,钥匙坡村是掉边掉角边缘村。

(一)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相关帮扶工作机制基本建立,驻村帮扶力量全面到位,发展规划、乡村产业、稳定就业等工作顺利推进。

(二)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拓展,乡村主导产业有效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就业扶持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重点帮扶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20xx年年底实现目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大幅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农村居民收入达到县域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产村融合,鼓励跨村整合产业发展资源,落实全产业链支持政策。一是支持特色种养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二是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支持乡村产业技术服务。落实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制度,探索实行农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优化“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加强乡村产业技术服务;四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工设施建设。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和食品产后净化、分类分级、储藏、保鲜、包装等初加工设施。五是支持乡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乡村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农资供应、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等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六是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和带动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与乡村产业发展,融入产业链利益链,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持续促进稳定就业。抓好就业需求常态化摸排,用好用工信息平台。一是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的就业本领;二是拓宽就业渠道稳岗就业,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对返乡失业人员及时引导再就业,托底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拓宽就近就业渠道,支持建设乡村工厂、乡村车间,发展手工作坊、家庭工场等农户庭院经济,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支持重点帮扶村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中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三是就业指导和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新乡贤创新创业,对有创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创业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三)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是深化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巩固清产核资工作成果、成员确认,股份量化基础上,按期完成改革任务;二是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全面规范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赋予市场主体资格。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三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探索股份合作、资源合作、资金入股、租赁经营等模式,以低风险、可持续的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四)巩固提升保障成果。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一是巩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扎实做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学会普通话”;二是巩固医疗保障成果。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三是巩固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加强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四是巩固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五是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大搬迁人口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加强安置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六是巩固社会综合保障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等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和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以及社会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等服务。

(五)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一是科学编制规划,结合村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二是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推动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加大农村产业(环线)路、乡村旅游路建设力度;三是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因村施策,实施农田基本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四是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通信和广电网络深度覆盖,支持电网升级改造、乡村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确需保留的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倾斜支持村卫生室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备。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好便民服务室、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探索将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治理需要事项办理权限依法延伸到村级代办;五是支持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两个重点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一村至少一个公厕,到20xx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达到70%以上。对村内600人以上的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

(六)培育文明乡风。一是广泛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精神,讲好脱贫攻坚故事,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感恩教育和“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培育文明村、文明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村、文明户建设活动;三是完善村规民约,普及科学知识,反对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有效整治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推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四是创建“百千万”样板村,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支持将重点帮扶村纳入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样板村;五是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鼓励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的人员成立乡村文化志愿服务队,支持村文化能人参加各类竞演大赛,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典型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引导群众用勤劳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七)加强乡村社会治理。一是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二是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推广强村带弱村、先进村带后进村等模式,不断提高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是建设服务站,建设社会工作服务站和志愿服务站,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提升社会治理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完善农村法治建设,加强村法治建设,完善农村法治服务,建好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发挥好人民调解员,法律志愿者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面推进依法治村,深入推进“六无”平安村建设,常态化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五是强化村安全治理,加强村交通、消防、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治理方式,加大便民服务自助终端、移动端推广运用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统筹指挥、用好帮扶力量。镇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帮扶村规划,统筹组织实施,制定推进进度。镇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对接和支持。做好工作指导,确保规范发展方向不偏离,村“两委”对本村工作负总责,研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精准谋划项目。项目要结合村情,因地制宜,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规模适度,坚决杜绝垒大户、造亮点、堆盆景、刷白墙、搞亮化等,避免举债搞建设。

(三)明确工作责任。村根据重点帮扶主要任务,结合相关政策,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指导规划建设规模及实施范围。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7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菏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现就组织开展随官屯镇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1.以家庭为单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贫监测标准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八类人群(填写入户调查表)

(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建档立卡脱贫户(包含不享受政策户),特别是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定监测线(6500元)的。(可提供名单)

(2)20xx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的农户,特别是低于省定监测线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可提供名单)

(4)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或申请低保的。(可提供名单)

(5)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有新致残、重残、一户多残家庭。(可提供名单)

(6)多子女农户,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三个子女以上现阶段高中以上学习的,排查得出。)

(7)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风险消除是否稳定,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帮扶对象开展“回头看”工作。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帮扶对象以村为单位上报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风险的,以村为单位上报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可提供名单)

3.优化认定程序:入户核实和农户授权承诺(3天)—民主评议—县级信息比对—镇级反馈—村级公示(5天)—录入系统。(原则上要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的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并于次月输入系统)

4.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对脱贫户和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帮扶对象,按“四个不摘”要求,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脱贫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问题。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重点排查是否应纳尽纳。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逐项核实销号。

二、时间节点

1.4月底前完成对乡镇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防贫监测员的培训。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识别监测帮扶对象的认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政策落实查缺补漏。各乡镇街道将新识别监测帮扶对象录入国家系统;将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帮扶对象清退名单报县乡村振兴局;将帮扶措施落实问题台账拉出清单进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将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乡村振兴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压紧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2.村级每月至少两次研判防返贫工作(查看村级会议记录)、宣传、关注返贫致贫风险情况。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8

扶贫帮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以实际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引导、扶持帮扶对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据《攀枝花市扶贫开发规划20xx—20xx》的相关要求和市扶贫开发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现就我局20xx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

一、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指导

定点扶贫帮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为重点,通过发挥本单位、本部门职能优势,采取智力的、科技的、经济的、科学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献爱心,共建和谐新村”这一主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帮助定点帮扶对象解决他们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定点扶贫帮村工作的原则

在定点扶贫帮村工作中,应坚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无钱出个好主意”的原则,以实际行动,努力落实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解决定点扶贫对象的实际困难,把扶贫帮困工作落到实处。

三、定点扶贫工作的对象

定点帮扶对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帮困规划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贫办下达的具体扶贫点和单位进行扶贫。

四、定点扶贫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攀委办函〔20xx〕14号、攀扶贫办函〔20xx〕6号文件,结合我局的职能优势和盐边县渔门镇十村的实际情况,拟从以下几方面对帮扶对象进行定点帮扶:

1、由局带领局扶贫帮困小组成员,深入扶贫帮困村进行实地调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况,特别是掌握低保户、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和失学儿童等情况,了解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扶贫帮困工作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签订帮扶协议。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帮扶对象充分研究协商,拟定帮扶协议。帮扶协议一旦形成,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则按协议条款逐条加以落实。

3、帮扶工作的重点。一是智力支持。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实际,加大对帮扶对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学文化、学科学、学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要经常对帮扶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一定的方式,结合当前农民群众的实际情况,以给他们上法制课、赠送法律书籍和音像制品的方式,教育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务工农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为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当前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一条重要途径;以宣传学文化、学科学为重点,引导农民群众打破传统的种养殖模式,学会科学种田、科学养殖,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实现帮扶对象经济收入有较大的增长;以运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决好帮扶对象的各类矛盾纠纷,无偿为他们公证、律师及法律援助服务,达到建设和谐、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的。二是经济支持。尽管目前司法行政经费有限,但我们要千方百计克服一切困难,为帮扶对象着想,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尽最大努力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本年度我们要在上年度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有所增加。扶贫资金的来源:采取行政挤一点,协会出一点,职工个人捐一点的办法。在春节期间,向特困家庭一定的实物支持,鼓励单位职工捐款、捐赠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一些他们紧急所需的物资。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时期全区〉的通知》(桂办发〔20xx〕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定点扶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通过实施“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使全市列入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119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100%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和通班车,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户以上20户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决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所有贫困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电;已通电的村屯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培育形成1-2项特色优势产业并覆盖所有贫困农户;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贫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免学杂费,贫困村公共卫生、文化、计生服务体系健全发展,每个贫困村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和计生服务室;贫困村农户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稳固住房;贫困村中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人口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具备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做到应扶尽扶;生育贫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帮扶和优惠;贫困村落后面貌明显改善。尽快实现中央提出的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市、县(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领导、镇党政领导每人挂点联系一个贫困村,结对帮扶一个贫困户;市、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钦单位每个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一个贫困农户。各定点扶贫单位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以县(区)为单位组建驻村扶贫工作队,各扶贫工作队要具体落实包村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扶贫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联络员,统筹协调、落实本单位的定点帮扶工作。

(一)实施市、县(区)、镇三级领导挂点到村帮扶制度。领导挂点主要工作任务:

1.抓挂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工作。

2.抓典型示范。把所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生态扶贫等抓出典型,推进全村扶贫开发工作,把所挂点的贫困村打造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示范村,把帮扶的贫困户打造成脱贫致富先进典型。

3.抓机制创新。深入调查研究,为扶贫开发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经验、新模式,不断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推进所联系村扶贫开发工作上新水平。

4.每个领导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为了确保上述任务的完成,挂点联系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创新帮扶方式、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主体作用,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克服包办代替。协调指导各帮扶单位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扶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实施单位包村帮扶制度。单位包村帮扶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规划实施。协同所包村干部群众制定好贫困村整村推进的五年规划和年度,确定承诺事项,并向群众公开。包村单位对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多方筹措资金,整合资源,主动协调、跟踪行业部门落实相关扶持措施,联系社会力量参与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改善贫困村落后面貌;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落实政策宣传。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广泛动员农户参加扶贫开发和建设美好家园,大力宣传扶贫开发中涌现的好人好事。

3.落实增收脱贫。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做到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就业并重,在做好种养业的同时抓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增加贫困农户工资性收入。

4.落实村貌改造。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帮助贫困村开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实施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工程,改变陈规陋习,切实消除“脏、乱、差”现象,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5.落实组织建设。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高贫困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

(三)实施干部包户帮扶制度。干部包户主要工作任务:

1.帮转变观念。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动员贫困农户积极参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帮助他们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

2.帮落实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贫困农户落实各种到户的项目。

3.帮提供服务。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计生、就业等方面为贫困农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帮政策到户。帮助协调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人口计生、涉农直补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贫困农户。

5.帮脱贫致富。帮助贫困农户制定增收脱贫规划,并落实至少一个以上的增收项目。

(四)实施驻村工作队员具体帮扶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包村单位与所帮扶村的沟通协调,协助贫困村制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群众实施好各项扶贫开发项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种扶贫资金,统筹协调包村单位干部包户的相关工作,及时反映所帮扶村的扶贫开发工作进程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五)各定点扶贫单位以县(区)为单位组建工作队。组建工作队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相结合,工作队长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实行市、县(区)队员统一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干部的培养锻炼,选派优秀的中青年后备干部到贫困村开展扶贫工作。从20xx年起,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县(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119名优秀干部到全市119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对选派下去任职的干部,在职级上高配、待遇上从优、政策上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干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新一轮扶贫攻坚战中确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挂点领导坚持每年不少于3次,包村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3次、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4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驻村工作队员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到村到户开展帮扶工作。包户干部每年不少于3次到帮扶农户,平时要抽出时间和精力,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帮扶对象联系,真正做到政策宣传入户、致富项目入户、关怀温暖入户,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县以上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期间,市、县(区)财政部门牵头落实,按照同级差旅费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各级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自觉维护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以县(区)为平台,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机关定点帮扶、社会扶贫等资源,集中投入,确保每个村整合项目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其中整合的社会资金200万元以上,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比例不低于30%。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切实履行扶贫开发职责。

(三)健全机构,落实经费。各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承担定点扶贫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做好定点扶贫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查、宣传等各有关工作。定点扶贫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要按照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定点扶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市、县(区)两级扶贫部门要牵头建立市领导、市直和驻钦单位定点扶贫档案;帮扶单位要协助受帮扶的县(区)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真实情况逐村逐户的登记造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县(区)有数据库,建立动态档案。在此基础上,被帮扶的贫困户和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纳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记录的内容要由被帮扶村负责人、贫困户户主和帮扶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帮扶记录卡》由自治区扶贫办统一制印。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市、县(区)扶贫部门会同同级督查、绩效考评部门把定点扶贫工作列入重点督办项目,根据各时期、各阶段的中心任务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专题报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报全市,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进行媒体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组织对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帮扶责任人、落实具体帮扶措施以及帮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评结果向全市通报。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点评,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到20xx年定点扶贫周期结束后,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由市、县(区)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定点扶贫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典型事迹深入人心,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并报市扶贫办备案。要认真做好每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并于下年度1月5日前,由县(区)扶贫办以书面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报市扶贫办,然后综合上报自治区定点扶贫办。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障工作的落实,结合尚义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把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采取精准帮扶措施,继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要推行部门联动制,实现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财政、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共享数据比对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死亡对象及时进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级“零报告”制,实现责任压实到位。把村干部责任压紧压实,由各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补助对象的人员信息台账,每月定时将死亡人员信息、疑似错保家庭人员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员信息上报至乡镇。由乡镇统计收集,建立台帐,并组织村居干部及时入户进行核查,定时将村级统计情况和镇级入户核查情况上报乡镇城乡低保、特困审批领导小组,乡镇要及时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要推行乡镇级遍访制,实现实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牵头,组织联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每季度对城乡低保享受对象开展户户见面、人人碰头的遍访工作。主要针对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对象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开展动态核实,及时将因意外变故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深入了解建挡立卡对象、边缘户生活生产情况及家庭人员就医就学情况,对发现需救助对象时,采用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为主,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种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安稳渡过生活困难期。四是要推行县级抽查制,实现工作督促到位。县民政部门要对全县14个乡镇因疫因灾因病影响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盖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对象的动态管理及各项民政资金拨付、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督促并限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低保评议“三环节七步骤”环节,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农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要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上级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救助标准。强化县乡(镇)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条件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重点工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基层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保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各乡镇街道要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爱基层工作人员,确保基层工作有人做、基层事务有人管。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对照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保障帮扶工作。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积极向上争取帮扶项目及资金,切实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1

20xx年是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规划最为关键的一年,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对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以及伊犁州安排布署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对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开发工作,坚持用科学的扶贫观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抓住机遇、紧紧瞄准贫困群体,把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心任务,以4个重点乡和40个重点村为扶贫开发主战场,从本县实际出发,具体落实好自治区扶贫办【20xx】36号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注重实效,加快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实施庭院经济、计划生育、残疾优扶、畜牧兴家、扶贫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训、劳务创收、产业带动、社会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通过整合扶贫资源,抓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开发工作绩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尼勒克县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要完成自治区下达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计划2036人392户的脱贫任务和伊犁州下达的3326人595户脱贫任务,争取使20%的低收入贫困人口人均收入达到958元和超过动态脱贫标准,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县确定400户脱贫重点户,争取人均增收400元。全县通过缺项补项确保20xx年自治区验收的4个重点村基本达到整村推进“五通”、“五有”、“五能”标准。全县培训贫困劳动力1万人(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20xx人,重点培植和扶持龙头企业带动20xx户贫困户稳定增加收入。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整村推进,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坚持高位推动,加强资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项补项项措施,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大力支持农口资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验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项补项问题,当年财扶项目资金70%将用于验收村和试点村的整村推进建设。首先确保四个验收村(克令乡萨拉尕什村、乌赞乡吐尔克买里村、胡吉台乡乌兰布鲁克村、乌拉斯台乡巴彦郭勒村)完成整村推进缺项补项任务。重点抓好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的落实,争取财扶资金、以工代赈、扶贫贴息贷款、外资项目、社会扶贫五块资金,总额超过3000万元,实施50个以上的整村推进缺项补项建设项目,覆盖贫困人口1万人。积极做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减贫重点放在西三乡,通过区域性扶贫开发,缓解我县连片贫困问题。同时,20xx年全县将争取和确认10—20个州级和县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扩大扶贫开发的覆盖面。认真实施好抗震安居扶贫工程,完成2698户抗安工程任务,结合整村推进验收计划,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扶贫开发一项十分重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和实施好集体经济扶贫项目,实现23个“空壳村”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10万元,争取10“空壳村”村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的目标。

(二)抓好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着重加强贫困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促使贫困劳动力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依托职业学校和扶贫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培训,全县将确认20—50个技能培训点,全面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数民族贫困农民的汉语培训。通过岗前技能培训,引导贫困农牧民从事餐饮、运输、建筑、家政服务等行业。积极组织、引导贫困劳动力输出转移,大力实施“5+2”劳务创收扶贫工程(即:每年输出贫困劳动力5000人,年净创收20xx元),拓宽非农收入的领域,提高工资性收入的比例,使当年非农收入的增长额占到贫困户增收额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计划培训贫困农牧民总数达1万人(次)。

(三)抓好产业化扶贫,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农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产业化扶贫作为增加贫困人口农牧业生产性收入、提高贫困乡村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扶贫。实施“5321”产业扶贫工程(即:争取到20xx年每户户均达到5头牛、30只羊、20只鸡或鹅、10亩农作物高产田)。在确保粮食自给的前提下,要大力发展高效种植业特别是设施农业和农区畜牧业;同时,要加快传统畜牧业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农结合的路子。不断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提高贫困乡村的专业化、规模化、组织化和标准化程度,做大做强贫困户稳定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确认新疆褐牛、伊犁白鹅、尼勒克县“六辫红”大蒜、脱毒大蒜、鸵鸟繁育等5—10个示范乡和示范村。20xx年,全县将确认3---5个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申报1-2个自治区级扶贫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化扶贫格局。

(四)抓好社会扶贫,构建和谐扶贫运作机制。

坚持进村入户,实施干部包扶。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州直机关等定点帮扶单位和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江苏省盐城市的沟通交流,继续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扶贫济困的美德,扶持贫困乡村发展。挖掘社会扶贫内在的潜力,拓宽社会帮扶领域和方式,既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对口支援,又切合实际状况解决吃穿住等实际困难,既无偿扶贫济困,也互惠互利进行双赢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会扶贫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积极实施好“42225彩虹计划”社会扶贫工程,即:州、县、乡、村四级责任帮扶4000人结对子帮扶20xx户贫困户。另外,200名社会扶贫志愿者帮扶200户贫困户,争取社会各界扶贫总资金总额达到500万元,筹建尼勒克县扶贫基金会;助建2个扶贫医院和5个“扶贫超市”,全面推行县级机关定点帮扶村量化考核制度,加大县级机关帮扶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的公示、宣传、总结、表彰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举全县之力,集全社会之能,解群众之贫,大力营造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使社会扶贫成为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进村入户,实现贫困户收入的突破性增长。

把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核心任务,用增收体现扶贫开发的效果。认真研究扶贫开发重点村和扶贫到户的增收方案,一户一户地制定增收措施,确保覆盖面广、带动力强、见实效快的增收措施进村入户。根据贫困户的需求和特长,逐户研究设计扶贫项目,彻底改变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贫富一起扶的现象。充分利用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贫困户受益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宜、多样的方式,扎实做好进村入户工作,避免表现化、形式化。重点实施好安居乐业庭院经济扶贫工程,其内容是“四带”、“五起来”,(四带:带着感情去乡村、带着亲情去农家、带着激情去蹲点、带着热情去扶贫;五起来:房子亮起来、院墙围起来、院内绿起来、家禽养起来、劳务输出干起来)。20xx年,全县要建立和确认10庭院经济扶贫示范小区;万头优质奶牛县进入全面实施阶段;选定一个扶贫开发重点乡新建一个千头优质奶牛乡;选定一个重点村为新建百头优质奶牛村;启动和新建“大蒜村”、“肉鸽村”、“贝母村”、“养牛育肥村”、“养羊育肥村”、“大棚村”、“刺绣村”、“鸵鸟村”、“土鸡村”、“养鹅村”、“火鸡村”等15个专业村。同时,重点实施好计生扶贫幸福工程、残疾人优扶工程和贫困妇女“畜牧兴家”扶贫工程,充分调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的引导、支撑、辐射功能,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化。加大对自治区确认的小康建设示范乡和示范村的投入力度,同时,确保低收入贫困人口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面达到100%。另外,认真实施好“两建一补”扶贫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贫救助基金会,建立扶贫救助网络,除对低收入贫困人口实行最低生活定补救助之外,由县扶贫救助中心利用扶贫救助基金对农牧区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尝试和开展实物供给等救助活动。

(六)抓好科技扶贫,引领扶贫开发向纵深发展。

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科技扶贫为主线,向科技要扶贫效益,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含量,以促进贫困乡村和农牧民稳步增收。充分发挥尼勒克县的资源优势,选准项目,建好基地;滚动发展,综合开发。着重建设好脱毒大蒜、脱毒马铃薯、旱作马铃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广、驼鸟繁殖、澳州羊驼引进、肉鸽养殖、火鸡养殖、伊犁草原牧鹅养殖、哈萨克妇女刺绣、果蔬保鲜库等10个科技扶贫基地。全县以点代面,示范引导,建设100-200户科技扶贫示范户,。20xx年,要依靠先进实用技术的导入,培育特色产业和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牧民,让贫困农牧民从科技扶贫的实际应用中增长致富本领。争取自治区科技扶贫成果展示会在我县召开。通过大力推进科技扶贫,将提高我县科技扶贫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绩效。

(七)抓好和外资项目,拓展外资扶贫领域。

积极拓宽外资扶贫的范围、领域,丰富外资扶贫的内容,不断增加合作伙伴,开展富有成效的投资合作项目。构筑外资项目利用平台,建立外资扶贫规划和协调机制,保障外资项目办公室的正常运行,加强与国内扶贫资源的整合,增强外资扶贫的实际效果,为贫困乡村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有力的外资扶贫服务。具体抓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唐布拉旅游风景区绿色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启动国际农发基金(IFAD)项目,借助外资参与扶贫开发,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20xx年,外资项目进入启动阶段,按照县委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协调人员,落实机构编制,保证人员到位。

(八)抓好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建设和制度落实,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

1.扶贫开发规划要以乡(镇)场为基本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先编制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再在村级规划基础上编制乡(镇)场和县级规划。村级规划一是要在县扶贫开发局的指导下,按照向自治区申报的40个贫困村指标和县政府依据贫困状况确认定的县级贫困村而编制;二是要明确奋斗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措施、帮扶单位和资金来源等;三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评估论证并批准;四是由县扶贫开发局汇总报州扶贫办和自治区扶贫办备案。

2.通过规划建立20xx-20xx年县、乡扶贫开发规划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以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扶贫开发规划原则和程序进行适当调整。今后每年度的扶贫开发项目计划必须从扶贫规划项目库中选择编排,凡未列入扶贫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贫资金。

3.在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安排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自治区下达的资金指标内,从本县实际出发,贫困村之间适当平衡,但也要体现重点,其中70%用于自治区当年验收的贫困村发展生产。同时,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不得高于自治区规定的标准;项目要由县扶贫开发局会同县财政局审核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申报,项目下达后由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组织实施。

4.要巩固“制度落实年”的工作成果。全县的扶贫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扶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组织专门力量,集中人员,高质量地完成建档立卡任务,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设立微机档案。另外,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对扶贫资金运行实行全程监控。落实《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对财政扶贫项目运行、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效益分析等情况继续进行绩效考评。同时,要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尼党发[20xx]11号《关于进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精神,不断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层层落实扶贫开发目标责任书,坚决实行扶贫开发“一票否决制”。县财政20xx年列入预算的100万元县级扶贫配套资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具体研究扶贫项目,并落实到当年农口资金整合的重点验收村。

(九)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完善机构,高位推动,坚持扶贫就是讲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贫开发继续实行高位推动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场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工作导向的具体行动落到实处。要健全县、乡、村三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扶贫开发中强化政府行为,把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同时要切实充实和加强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力量,稳定人员,改善条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增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要认真落实尼党发【20xx】11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人事、机构编制要大力支持县、乡两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强化人员力量,强化部门职能,强化考核管理,切实保证扶贫开发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十)加强调研,全面协调,认真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调研,全面开展扶贫规划工作。扶贫规划工作是深入各乡、村和贫户整个工作的过程,是反复思考形成思路的过程,也是明确发展方向、坚定信心的过程。这是要求必须在准确把握发展方向、进村入户、深入调查研究,吃透基本情况,在理清发展思路的基础上开展规划工作。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一是认真总结“十五”扶贫开发的经验,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我县实际,紧紧抓住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和建设小康社会的薄弱环节;三是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式加快扶贫开发步伐;四是深入了解贫困村急需实施的项目和群众的所想所盼的问题;五是充分应用已有的扶贫成果,超常规地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20xx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虽然任务重、难点多、压力大,但我们相信,在上级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一定能够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2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__〕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__〕17号)和《邵阳市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办字〔20__〕41号)、《隆回县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__〕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镇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推进精准扶贫,强化帮扶到户,切实加快贫困地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驻村帮扶领导和干部安排

(一)领导联点

镇主要领导联系、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安排一名副科领导驻点帮扶1个村,具体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二)队员驻点

全镇共帮扶4个村,由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帮扶一定三年,即从20__年至20__年。(见附件1)。

(三)挂职职务

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驻点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实施脱贫规划

广泛深入地摸清村情,掌握民情,找准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原因症结,科学制定脱贫规划和年度帮扶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好用好村级活动场所,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支“永不撤离的工作队”。

(三)完成扶贫重点工作

主要是“12+2”,即突出抓好水、电、路、业、房、环境整治“六到农家”;教育、医疗、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六个落实”;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重点要扶持发展农业产业,每个贫困村和贫困户都要选准一个产业,给予精准扶持。要通过三年的帮扶,使贫困村的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致富能力明显增强。

(四)建立帮扶到户责任

建立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结对帮扶机制,按照“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帮扶,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因人因户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农户脱贫发展。

(五)宣传落实惠农政策

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政策。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坚持一手抓扶助,一手抓扶智,激发贫困农民自我脱贫的内在动力,引导贫困群众主动参与扶贫开发。

三、驻村帮扶资金投入

(1)动员组织社会各界每年投入10万元;

(2)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每年投入30万元。

四、驻村帮扶考核奖惩措施

(一)考核内容

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组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脱贫率情况等。《北山镇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2)。

(二)考核方法

1.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评、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2月下旬。

2.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主要采取明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通过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镇、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再依据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3.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先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我测评情况、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对整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三)考核运用

对驻村工作队实行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熟的工作队员,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对表现特别优秀、成绩显著的工作队员,授予“扶贫功臣”荣誉称号。

六、驻村帮扶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镇成立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华中任组长,田飞虎、黄世杰、丁燎原、钟毅飞(常务)、马宗勇、范奇银、刘玉、张治中、谭菲任副组长,王跃平、罗姣霞、刘娟娟、罗博文、范录娥、贺青云、易章华、彭原琛、刘小华、马波涛、易梦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钟毅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组织办,具体负责全镇驻村帮扶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实帮扶责任。镇主要领导每月到贫困村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季度要听取1次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驻村帮扶工作。工作队要积极为所驻村争取和协调项目资金,对驻点贫困村工作任务,要逐级分解,限期完成,要全程参与村基础设施项目和扶贫产业建设,指导工作开展。

3.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台帐登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考勤廉政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县驻村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查,队员派出单位要经常对工作队员下乡驻村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隆回县20__-20__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制度》见附件3。

4.强化宣传培训。镇驻村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在驻村中不定期开展短期培训,主要学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基层党建工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内容,明确驻村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掌握精准扶贫有关知识。要及时发现和总结驻村帮扶工作先进典型,加强驻村帮扶工作队之间的相互交流,使驻村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驻村帮扶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人口、支持扶贫开发、踊跃帮扶的良好氛围。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3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沙溪镇第十四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第__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精神,推进镇内帮扶发展工作的实施,着力提升后进村发展能力,加快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经济后进村组为主体,以镇委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机关干部为支持和指导力量,以加快提升欠发达村、组发展增收能力为目的,着力“筑平台、稳增长、惠民生”,全力推动我镇后进村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落实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优化帮扶机制,帮助后进村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争取实现“2233”计划,即:“2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20%以上,3年内后进村、组年收入增长30%以上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沙溪镇后进村组帮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成 员:略

设立6个驻村帮扶工作组:

各村成员: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类指导。按照20xx年末农村集体经济指标,村集体总收入1000万元以下,并以村集体人均收入作为后进村的甄选依据;按照村小组20xx年末集体总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红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此作为后进村小组甄选依据。后进村组分别对应相应级别的帮扶措施和享受对应的政策优惠,由镇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帮扶规划,努力提升后进村组发展能力,夯实经济基础。其中,第一批后进村组具体分类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项目扶贫。鼓励后进村组筹办出租物业、农地流转集约经营、农业技术改造等方式,以项目化的模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物业增值创收。镇政府将在帮扶期内对村组集体经济的新建、续建、改建或转型的基建项目按其投资额进行适当比例的财政补贴扶持,对较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15%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50万元;对困难村组按投资总额的20%进行扶持,每项目补助封顶额为100万元。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

(三)化解债务。强化村组资产财务管理,每季度统计分析帮扶村组经济数据,掌握集体经济运行情况。推动村组增收节支,盘活闲置资产,设法提高资产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强债权管理,对每项应收款落实专人跟进,明确还款期限,加快资金回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协商减债、以资抵债、还本减息、呆账核销等方式分类化解债务。

(四)促进就业。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困难户,制定“一户一法”帮扶计划,重点协调安排参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帮助困难户充分就业、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层减负。通过公共财政的调节作用,减免农村教育经费,补贴已实施集体统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村组,减轻农村基层的经济压力,促进公共资源均化、普惠化。实施秀美村庄建设奖励补助,扶持村庄农业、水利、绿化、卫生等基础建设,减轻困难村组的集体经济支付压力。所需资金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支出。对村组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报建费适当进行减免。

(六)驻村帮扶。建立“联合帮扶工作组”的挂钩帮扶机制,由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的方式对口挂钩帮扶,加强对帮扶工程的领导和指导。各帮扶干部“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坚持“不脱贫,不脱钩”、“不解困,不解散”原则,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驻村工作组同时协助联系点的综治维稳工作,为帮扶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加快项目建设为中心,协助项目的立项、环评、报建、工程监督、财务监督等服务工作,推进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五、职责分工

(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统筹做好帮扶发展规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做好后进村组经济发展的引导、经济数据统计、分析和相关信息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二)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负责提供经济发展及招商指导意见,做好经贸政策咨询服务和项目立项相关工作。

(三)财政分局。负责做好支农惠农财政政策的落实和协调工作,做好后进村组帮扶发展相关资金的拨付工作和“三资”管理监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报建费等减免措施,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支持后进村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

(五)规划分局。负责提供建设项目的规划意见以及提供相关扶持措施。

(六)国土分局。负责提供用地政策意见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标的调剂、安排和实施工作。

(七)社会事务局。负责做好后进村组困难家庭的救助和服务工作。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主要负责做好城乡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工作,开展后进村组困难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

(九)组织人事办。加强对驻村帮扶干部的教育和考核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帮扶发展期间干部的廉政建设和监督工作,查处干部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的问题。

(十一)审计办。加强支农惠农和帮扶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做好帮扶发展计划结束后的审计工作。

(十二)党政办。负责对帮扶发展工作的督办和相关协调工作。

(十三)宣传办。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社会舆情监控,弘扬积极的社会价值观。

(十四)电视台。对帮扶发展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工作安排

(一)组织筹备(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帮扶驻村工作组,完善总体方案和相关考核办法。二是深入摸底调查,由工作组和被帮扶村组共同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组的基本情况、可开发利用的资源、项目设想及具体工作目标计划)。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务。各被帮扶村组上报工作方案报镇党委审批、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备案。对镇总体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分解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正式方案。

(二)宣传发动(20xx年5月-6月)

镇委、镇政府对镇内帮扶行动进行专项的动员、部署。各村组要召开“两委”会议、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级级发动,层层动员,向群众宣传镇内帮扶行动的目的意义,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要进行大力宣传报道,对帮扶行动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和成效进行跟踪报道。各村组要加强气氛布置,营造热烈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正式实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落实。镇党委、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镇领导班子要加强联系点的帮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帮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被帮扶村组及群众要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凝心聚力,推动经济及民生福祉建设。各职能部门、各帮扶驻村干部要发挥指导作用,务求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帮扶出实招、有实效,帮助后进村组、困难群众增收解困。

(四)中期评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贫济困日召开中期总结会议,对行动实施以来的效果进行阶段性评估,对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归纳汇总,报镇领导组研究提出对策。对项目库进行“盘点”,向党委政府报告进展。后进村组实行动态管理,增减帮扶对象须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五)验收考核(20xx年4月份)。按照制订的镇内帮扶的奖惩考核机制,对帮扶行动进行考核验收。对帮扶绩效好的后进村组和有劳动能力困难户给予适当的政策奖励,对帮扶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的奖励,组织部门对帮扶工作表现良好的机关干部建立档案,以便在干部提拨任用时提供参考依据。对一定周期内占用了扶持资源而未主动谋划脱贫、未取得应有成效的帮扶对象,包括村组、个人相应取消其享受的优扶政策,对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帮扶工作不力的干部给予通报批评。

(六)回访复查(考核验收后半年内)。坚持“善始善终、服务到家”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对被帮扶村组及其帮扶项目效果进行回访,协助被帮扶村组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篇24

一、监测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面排查所有农村人口,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中年人均纯收入较低且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收入的家庭成员为准。

(二)监测范围。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收入测算周期为纳入前一个月往前倒推一年)低于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6000元)为参考,综合分析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因素,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应纳尽纳。过渡期内,每年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年度监测范围。

(三)监测内容。重点围绕防止规模性返贫、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增收三个方面的内容开展监测。

1.规模性返贫风险。农村人口可能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风险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以及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二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降,一些种养殖型农户经营性收入骤减甚至入不敷出带来的影响;三是受低端企业转型关停、疫情等因素影响,农村劳动力回流,失业明显增多;四是受市场因素、经营管理模式等影响,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参与发展的农户收益链中断;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六是扶贫政策调整的影响,如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由“四位一体”调整为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过渡;七是禁捕退捕、禁养野生动物等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2.“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农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等各类原因,存在安全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住房无保障(或维修加固支出费用较大);二是6-15岁适龄儿童厌学,辍学在家;三是季节性缺水导致安全饮水无保障;四是自然灾害导致水质不达标,或供水管网出现故障;五是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

3.脱贫户收入风险。脱贫户因遭受重大灾害、突发事故、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各类原因,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收入无法持续稳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的潜在风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脱贫户收入来源(途径)普遍减少;二是脱贫户收入总量普遍下降;三是脱贫户收入结构中普遍存在转移性收入占比过大。

二、监测方式

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摸排等方式全时全域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分析新闻媒体、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等社会监督信息,拓展风险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实现监测对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

(一)农户自主申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可实时向村(居)委会提出申报,也可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等,直接申报。

(二)基层干部摸排。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基层力量,分类别对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政策,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排查。在农户全覆盖基础上,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按照“承诺授权、入户核査、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确定、录入系统”的程序纳入监测帮扶范围。

(一)承诺授权。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获得预警信息后,村“两委”指导农户填写《承诺授权书》(见附件1),获得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的授权。

(二)入户核查。村“两委”组织村干部和驻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査,填写《防止返贫检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如实采集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状况等信息。

(三)村级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逐户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初选监测对象和帮扶措施意见,经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四)乡镇审核。乡镇对各村上报的初选监测对象进行逐户复核,形成初审监测对象名单,并上报市乡村振兴部门审定。

(五)县级确定。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牵头,组织对初审监测对象信息数据进行逐户比对,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天)。公示公告应注意保护监测对象个人隐私,进行相应脱敏处理。

(六)录入系统。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将监测对象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将监测对象名单共享给市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帮扶。

对因疫、因灾、因突发事件采取边走程序边进行帮扶的监测对象,事后要及时补充完善认定程序和资料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后,由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等作为监测联系人,做好跟踪回访,掌握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变化、帮扶措施、家庭成员变更等信息。做到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修改谁负责。

四、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帮扶措施可能出现风险反弹的监测对象,相关行业部门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确认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在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二)风险消除程序。对拟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由村“两委”提出,经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后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审核,并提交市乡村振兴部门复核并公告后(公告期不少于五天),由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乡镇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标注。

五、帮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监测对象。同时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每一户监测对象的致贫返贫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施精准帮扶。

(一)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过渡期内,各村要坚持预防性措施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合理利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二)强化针对性帮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根据监测对象发展需求和能力,分层分类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1.因病风险。落实健康帮扶政策;争取各项救助和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2.因学风险。落实教育帮扶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纳入综合保障;根据家庭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给予产业、就业等帮扶。

3.因残风险。落实残疾人补贴;纳入综合保障政策;争取社会爱心帮扶;根据家庭情况给予健康、产业、就业等帮扶。

4.因灾、因意外事故风险。及时申报“防贫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险,进行理赔;纳入综合保障;根据灾情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形,针对性的开展帮扶。

5.因产业失败风险。加强生产经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申请小额信贷;落实产业奖补政策;及时申报“防贫保”;积极对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消费助农等。

6.务工就业不稳风险。开展技能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荐、资金扶持、落实优惠政策,支持自主创业;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职业介绍等形式,开辟就业渠道;提供公益性岗位等。

7.缺劳动力风险。做好兜底保障,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争取社会爱心帮扶。

(三)鼓励社会カ量参与。坚持实施“百企兴百村”行动,引导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动员公益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并积极主动地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镇党委政府对本镇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主体责任,各村支部书记要亲自过问,充实保障工作力量,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村要坚守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分类别、全覆盖做好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户农户都知晓政策;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标准,认定监测对象,每个步骤都要留存佐证,防止工作过程随意,资料缺损丢失;扎实开展针对帮扶,帮扶措施要切实做到对症下药,增强风险消除有效性,避免头痛医脚、盲目帮扶;建立动态更新的帮扶档案,及时归整必要的帮扶资料。

(三)严明工作纪律。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严格落实追查追责制度,对工作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尽责、不落实,发生漏报、瞒报、迟报以及不履行帮扶责任,造成区域内规模性返贫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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