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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2024-09-03 09:00:01互联网工作报告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精选5篇)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篇1

施工单位:湖北京胜电梯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尊敬的会展中心工程验收领导组;终于等来期盼已久的工程验收组,为此,我司从不懈怠!以此项目作为本公司样板工程等侯检阅,现对电梯工程进行阐述: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湖北蕲春县会展中心,是由蕲春县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北赤东建筑公司。项目地点位于蕲春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东侧,主体建筑地上三层、局部夹层二层。

2、电梯工程概况:

该电梯品牌由我司提供的"帝奥电梯",经由会展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中标所得,项目编号为:QCCG20xxA07,我公司很荣幸成为本项目成交人。为符合特种设备《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司对自动扶梯,无机房客梯进行土建支撑,围板装饰装潢,井道圈梁加固改造

自动扶梯规格

无机房曳引式客梯规格

其控制系统:全电脑变频变压控制,配置超载报警,消防迫降(即每部电梯接受消防报警信号后均能迫降到架空层以满足消防使用要求)等必备功能。该项目电梯安装工程于20xx年4月进场施工,20xx年07月完工。

二、质量评估依据: 1、验收规范和国家标准:

《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77)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xx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xx 电梯监督检验规程GB16899、GB/T10058-1997

2、电梯产品供货合同、产品安装合同中约定工程质量控制标准 三、安装流程:

1、电梯设备进场后,我司请当地质检部门及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开箱验货,按照合同及装箱单对设备型号规格、设备数量、附件、备品、产品出厂合格证、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证书、随机文件(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作了检查,所供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设备外观无明显损坏。

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我司严格按照电梯技术规定和标准规程进行施工,对每个分项环节进行检验,将每项技术指标控制在允许范围内。电梯主要功能检查试验,经过调试和试运行,电梯整机功能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四、特种设备监督验收:

20xx年7月23日一次性通过黄冈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对电梯进行验收,电梯安装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颁发准运许可证。

五、特种设备竣工验收移交:

于20xx年8月30日将上述5台电梯及下列附件移交甲方; 1、随机文件5套(内容见目录)

a、电梯电气图纸(原理图) b、电梯出厂合格证 c、安装维护说明 d、检验报告5份 e、各种部件型试合格证 f、限速器合格证及调试证书 g、安全钳调试报告 2、操作盘钥匙1把 3、检验报告5份 4、安全检验合格证5份

电梯工程质量评估:湖北蕲春县会展中心4台自动扶梯,1台无机房客梯:资料齐全,电梯各项检验数据均达到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家及合同规定要求,并安全运行三年无事故,我司认为该项目合格,报会展中心领导小组及各参建评审单位予以验收。

敬礼!

湖北京胜电梯有限公司 20xx年08月16日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篇2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检验结果

结论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1)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 (2) 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该杂物电梯的产品 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 (3) 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 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1.1 制造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 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 (4) 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 资料 全装置的电路; A(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 (6) 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7)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 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资料,例如: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 (8) 能够到达的空间, 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 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注 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 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1 技术 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文件;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1.2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装 (4) 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 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资料 A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 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 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 A-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 章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 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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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文件; 1.3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改造 、 重大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 维修 验收手续齐全; 资料 1 A 技 术 资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料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 的(3) 1.4 项和 1.3 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 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 使用 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 重大维修的,1.1、1.2、1.3 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 资料 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B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杂物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 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杂物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注 A-3: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 者检验合格章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 件中包括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许可证 编号、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 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 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检验结果 结论

续表

项目及类别 2.1 通道及 检修 门、检 修活板 门 C 2.2 机房专 用C 2 2.3 机房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 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机房,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应当设置用钥匙开启的 锁,当门打开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 也能够从机房内部将门打开; (3)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 (4)对人员不可进入的机房,从检修门或检修活板门门槛到需要维护、调 节或检修的任一部件的距离不大于 600 mm 检验结果 结论

机房 断错相 保护 每台杂物电梯应当配备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杂物电梯运行与相序无 及相 关设 备 C (1)每台杂物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杂物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

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2.4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如果有)、驱动主机照明(如果有)和机 主开 房内、底坑中电源插座的供电电路; 关 B (4)如果几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则各台杂物电梯主开 关的操作机构应当易于识别 2.5 插座 C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 2P+PE 型或者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 须使用 220V 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座 (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 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以防止误操作; 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续表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油量适当,无明显漏油。 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 2.6 电力驱 动杂物 电梯驱 动主机 C (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杂物电 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 向改变时,应当防杂物电梯再运行; (3)曳引轮槽、卷筒绳槽、链轮齿等不得有过度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曳引式杂物电梯曳引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 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曳引式杂物电梯应当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电动机运转时 间超过设计值时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并保持在停止状态 检验结果 结论

(1)用于液压缸与单向阀或者下行方向阀之间的软管上应当标注制造商 名或者商标、允许的弯曲半径、试验压力和试验日期;软管固定时,其 2 机房 及相 关设 备 2.7 液压杂 物电梯 驱动主 机 C 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制造商标明的弯曲半径; (2)承受压力的管路和附件(管接头、阀等),应当适当固定;如果管路 穿过墙或者地面,应当使用套管保护,套管内不得有管路的接头; (3)溢流阀应当调节到系统压力不大于满载压力的 140%。由于管路较 高的内部损耗,必要时溢流阀可调节到较高的压力值;但不大于满载压 力的 170%,此时应当提供液压设备(包括液压缸)的计算说明; (4)破裂阀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商名称、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 位和已调节好的触发流量

2.8 电力驱

(1)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 上杂物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动杂物 (2)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是无辐条并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 电梯的 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紧急 操作 (4)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 B 其松开状态。 (3)在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手轮是 不能拆卸

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项目及类别 2.9 液压杂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物电梯 机房内应当设置手动紧急下降阀,并且标示“注意─紧急下降”(或者有 的 紧急 操作 B 2 2.10 机房 限速 及相 关设 备 B 器 (1)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 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2)使用周期达到 5 年的杂物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 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杂物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 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类似标识),即使在失电情况下,使用该阀亦能使轿厢以较低的速度向 下运行至平层位置;该阀的操作应是持续的手动揿压,并防止误动作; 手动操纵该阀应当不能使柱塞产生的下降引起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 梯的松绳或松链

2.11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 开; 接地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 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 (PE) C 可靠连接

3 井道 及相 封闭 关设 备 C 3.1 井道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由无孔的墙、井道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1)顶部间距应当满足下述要求: ①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当轿厢或者对重停在其限位挡块上或者其完全 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或者轿厢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不小于 0.1m; ②对于强制式杂物电梯: a)轿厢从顶层层站向上直到撞击井道顶部最低部件时,轿厢导轨的进一

检验结果

结论

3.2 顶部空 间 C

步制导行程不小于 0.2m; b)当轿厢停在其限位挡块上或者其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果 有)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不小于 0.1m。 ③对于液压杂物电梯: a)当柱塞到达其最高极限位置时,轿厢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不小于 0.1m;

3 井道

b)当轿厢停在其限位挡块上或者其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平衡重(如果 有)导轨的进一步制导行程不小于 0.1m。 (2)如果人员可进入轿顶,则当防止轿厢移动的装置在顶层高度范围内

及相 关设 备 3.3 检修门 和检修 活板门 C

停止轿厢时,在轿顶以上应当有不小于 1.80m 的自由垂直距离 (1)检修门和垂直铰接的检修活板门不得向井道内部开启; (2)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 闭和锁住;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3)应当设置用以验证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3.4 导轨 C

轿厢、对重(或平衡重)各自应当至少由两根刚性的钢质导轨导向。对于 额定速度大于 0.4m/s 的杂物电梯,导轨应当由冷拉钢材

制成,或工作 表面采用机械加工方法制成。导轨与导轨支架的安装应当防止因导轨附 件的转动造成导轨的松动

对于电力驱动的杂物电梯,极限开关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端站时起作用 而无误动作危险的位置上。该开关应当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 3.5 极限 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之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或者轿厢与限 位挡块接触期间始终保持动作状态。对于液压杂物电梯,应当在与轿厢 开关 行程上端对应的柱塞位置设置一个极限开关,该开关应当在柱塞接触到 其行程终端缓冲停止装置之前动作,并且在柱塞与其行程终端缓冲停止 装置接触期间保持动作状态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1)在人员可进入的井道下部,对重(平衡重)运行的区域应当具有下述 防护措施之一: ①采用刚性隔障防护, 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 0.3m 处向上延伸到 距底坑地面至少 2.5m 的高度,其宽度至少等于对重(平衡重)宽度再在

检验结果

结论

3.6

两边各加 0.1m; ②在井道内设置可移动装置,该装置将对重(平衡重)的运行行程限制在

井道内 底坑地面以上不小于 1.8m 的高度处。 的防护 (2)装有多台杂物电梯和(或)电梯的井道中, 不同杂物电梯和(或)电梯的 运动部件之间以及在杂物电梯与电梯之间应当设置隔障。这种隔障应当 C 至少从轿厢、对重(平衡重)行程的最底点延伸至最低层站楼面以上 2.5m 高度,宽度应当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如轿顶 边缘与相邻杂物电梯或者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 0.5m, 则这种隔障应当延伸到整个井道高度,隔障的宽度不小于运动部件或者 运动部件的需要防护部分的宽度再在两边各加 0.1m 3.7 底坑设 施与装 置 C (1)底坑地面应当平整、清洁,无渗水或者漏水; (2)对于人员可进入的井道,应当在井道内设有可移动的装置,当轿厢 停在其上面时,该装置保证在 0.2m×O.2m 的区域内,底坑地面与轿 厢的最低部件之间有 1.8m 的自由垂直距离; (3)对于人员可进入的井道, 底坑内应当设置停止装置和 2P+PE 型或者 以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当确定无须使用 220V 的电动工具时)的电源插 座; (4)对于人员不可进入的井道,底坑地面应当能从井道外部进行清扫 (1)应当采用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来限制轿厢和对重的下部行程。如果 在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则应当 在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对于液压杂物电梯,当 缓冲器完全压缩或者当轿厢停在限位挡块上时,柱塞不得触及缸筒的底 座; (2)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3 井

道 及相 关设 备

3.8 缓冲器 或限位 挡块 C

3.9 限速绳 绳或安 全绳 B

(1)限速器绳应当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当有导向装置; (2)当限速器绳或者安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电气安全装 置的作用,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3.10 警示标 识 C

对人员不可进入的杂物电梯井道, 如果通往井道的门的尺寸超过 0.30 m, 应当设置警示标识

续表

项目及类别

2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4.1 轿 轿底面积不得大于 1.0m ,轿厢深度不得大于 1.0m,轿厢高度不得大于 厢尺寸 1.20m。 如果轿厢由几个固定的间隔组成, 且每一间隔都满足上述要求, 则轿厢 B 4.2 轿厢 铭牌 C 4.3 防止 轿厢移 如果允许人员进入轿顶, 则轿厢应当设置机械停止装置以使其停在指定 动装置 位置上,并且在轿顶上或者井道内每一层门旁设置停止装置 B (1)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有效开锁区 4.4 域的高度,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 (2)如果杂物电梯采用垂直滑动门且其服务位置与层站等高,可用固定 护脚板 在层站上的自动搭接地坎取代护脚板,自动搭接地坎应当满足下述要 4 轿厢 与对 重(平 衡重) 和自动 求: 搭接地 ①层门开启时,自动移动到服务位置;在层门关闭作用下收起; 坎 C ②宽度不小于轿厢人口宽度; ③长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 50mm 或者轿底至层门地坎的距离加 20mm; ④无论轿厢在何位置,都与轿底有不小于 20mm 的重叠 4.5 口 C 4.6 对重(平 衡重)的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 固定 C 4.7 安全钳 B 4.8 警示标 识C (1)安全钳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 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2)轿厢上应当装设一个在轿厢安全钳动作以前或者同时动作的电气安 全装置 对人员不可进入的杂物电梯井道, 如果通向井道的门的尺寸超过 0.30 m × 0.40 m,轿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 (1)轿厢人口处设置的挡板、栅栏、卷帘以及轿门等,应当配有用来验 (2) 轿门、栅栏、卷帘等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 终端时错位 总高度允许大于 1.20m 轿厢内应当设置铭牌,标明制造厂名称或者商标;改造后的杂物电梯, 铭牌上应当标明改造单位名称、改造竣工日期等

轿厢入 证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续表

项目及类别 5.1 悬挂装 置的磨 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 90%。采用其他类型悬 损、断 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 丝、变形 等情况 C 5.2 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连接部件无缺损。钢丝

绳在卷筒上的固 端部 5 固定 悬挂 装置 及旋 转部 钢丝绳 (1)轿厢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上时,卷简的绳槽中应当 件防 的卷绕 至少保留一圈半钢丝绳; 护 C (2)卷筒上只能卷绕一层钢丝绳 5.4 松绳 强制驱动杂物电梯应当设置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装置, 当悬 (链)保 挂绳(链)发生松弛时,驱动主机应当停止运行。 护 如果间接作用式液压杂物电梯设置了检查悬挂绳(链)松弛的电气安全 B 5.5 在机房内、轿厢和对重(平衡重)上、井道内、液压缸上的曳引轮、滑轮、 旋转部 链轮,以及限速器及张紧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 件防护 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者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 槽或者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者链与链轮之间 C 6.1 6 层门 与层 站 门地坎 在层门全开状态下,轿厢与层门或者层门框架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 距离 30mm C 6.2 门间隙 C 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 6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 10mm 装置,也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C 5.3 对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钢丝绳的卷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 定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 或者至少用 2 个绳夹或者具有同等安全 的其他装置。 标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续表

项目及类别 6.3 门重开 装置 B 6.4 门的运 行和导 向C 6.5 自动 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 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 如果层门开启(无 关闭层 论何种原因),应当有一种装置能够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该装置采用 门装置 B 重块时,应当有防止重块坠落的措施 6.6 紧急开 每个层门均应当能够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钥匙从外面开启;紧急开锁后, 锁装置 在层门闭合时门锁装置不应当保持开锁位置 B (1)每个层门都应当设置门锁装置,其锁紧动作应当由重力、永久磁铁 或者弹簧来产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铁或者弹簧失效,重力亦不能导 致开锁; 6 6.7 (2)锁紧元件的啮合应能满足在沿开门方向施加 300N 力的情况下, 不 会降低锁紧有效性; 层门 (3) 门的锁紧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电气证实,只有在层门锁紧后杂物 门的锁 电梯才能运行。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杂物电梯: 与层 紧 ①额定速度不大于 0.63m/s; 站 ②开门高度不大于 1.20m; ③层站地坎距地面高度不小于 0.70m。门的锁紧可以不由电气装置电 B 气证实。但当轿厢驶离开锁区域时,锁紧元件应自动关闭,而且除了 正常锁紧位置外,无论证实层门关闭的电气装置是否起作用,都应至 少有第二个锁紧位置 6.8 门的 闭

合 B 6.9 层站 标识 C (1)如果一个层门或者多扇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 下,应当不能启动杂物电梯或者不能保持继续运行; (2)每个层门的闭合都应当由电气安全装置来验证,如果滑动门是由数 个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组成,则来被锁住的门扇上也应当设置电气安 全装置以验证其闭合状态 层门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检验内容与要求 动力驱动的层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或者货物被撞击或者将被撞击 时,一个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 检验结果 结论

每个层门或者其附近位置,应当标示杂物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和“禁止进 入轿厢”字样或相应的符号

续表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1)监督检验:轿厢装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检验结果

结论

7.1

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

轿厢装有额定载荷, 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 轿厢安 轿厢安全钳, 全钳动 的状态进行试验。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作试验 (2)定期检验:轿厢空载,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下行,进行限速器 一安全钳联动试验; 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轿厢安全 B 7.2 对重(平 轿厢空载, 以额定速度或者检修速度上行, 进行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 衡重)安 验;对于采用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触发的安全钳,轿厢空载,模拟 全钳动 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 安全钳动作 作试验 应当可靠 B 7.3 空载曳 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 当对重压在缓冲器或者限位挡块上, 而曳引机按 7 功能 试验 引试验 B 7.4 运行 试验 C 轿厢分别空载、满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下运行,呼梯、楼层显示等 信号系统功能有效、指示正确、动作无误,轿厢平层良好,无异常现象 发生 对于电力驱动杂物电梯: 7.5 制动 试验 A(B) (2)对于曳引式杂物电梯,轿厢空载以正常运行速度上行至行程上部, 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当完全停止 7.6 沉降 试验 C 7.7 破裂 阀动作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轿厢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重量,超速下行,使破 试验 B 裂阀动作,轿厢应当可靠制停 对于液压杂物电梯,载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停靠在最高服务站,停止 10min,下沉应当不超过 10mm (1)在轿厢装载 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至行程下部,切 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 制动器应当能使驱动主机停止运转; 对于曳引 式杂物电梯,轿厢还应当完全停止; 杂物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当不能提升空载轿厢 钳,轿厢空载,模拟悬挂装置断裂或者安全绳被触发的状态进行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应当可靠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篇3

№:(检验报告编号)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公章) 检验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电梯验收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 共4页 第1页

注:※项为重要项目;★项为用户选择项。

№:(检验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公章) 检验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电梯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 共3页 第1页

批准: 审核: 检验:

注:※项为重要项目。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篇4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

检验结果

结论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1)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 (2) 杂物电梯的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该杂物电梯的产品 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 (3) 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 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等内容,并且有杂 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1.1 制造 (4)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 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 (4) 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 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 资料 全装置的电路; A(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 (6) 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7) (7)机房及井道布置图,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 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8)其他必要的资料,例如:杂物电梯的轿厢、对重(平衡重)之下确有人 (8) 能够到达的空间, 或者采用一根钢丝绳(链条)悬挂的情况下的防护说明; 是否允许人员进入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和轿顶的说明 注 A-1: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 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杂物电梯,则应当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1 技术 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文件;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1.2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装 (4) 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 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资料 A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 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 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 A-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 章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 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续表

电梯验收申请报告 篇5

№:(检验报告编号)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公章) 检验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电梯验收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修理、改造)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电梯验收检验报告

№: 共4页 第1页

注:※项为重要项目;★项为用户选择项。

№:(检验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机构 (公章) 检验日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电梯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 共3页 第1页

批准: 审核: 检验:

注:※项为重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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