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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2024-06-08 19:30:02互联网工作报告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通用3篇)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我市“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5月8日铜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铜陵市20xx年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铜自然资规委〔20xx〕1号)安排,全市20xx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划共计17项,其中,由我局负责的规划编制计划7项,具体为:

(1)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xx年);

(2)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

(3)铜陵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xx);

(4)铜陵市“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20xx-20xx);

(5)铜陵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

(6)铜陵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7)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

截至20xx年末,我局7项规划编制均完成了20xx年年度任务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xx年)

初步方案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完成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研究、国土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研究、规划分区与空间控制线研究、拥江发展战略下的城市空间格局研究等4项重大专题研究。

(2)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

完成初稿编制,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3)铜陵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xx-20xx)

省自然资源厅未下达任务计划,项目暂缓实施,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4)铜陵市“十四五”土地整治规划(20xx-20xx)

自然资源部取消了土地整治规划,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5)铜陵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

评估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5月20日省厅下发了最新数据,正式评估成果文件待批复。

(6)铜陵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

评估成果已审查通过,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线填报工作,符合评估要求。

(7)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临时交办的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

20xx年市委、市政府、上级部门未临时交办规划编制和研究任务,视同完成年度目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37万元,实际到位63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其中:11.64万元下达市商务局、29.94万元下达市文旅局、13.5万元下达执法局,581.92万元下达我局。

截至20xx年末,我局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资金支出合计581.9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建立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2、年度目标

完成20xx年度规划编制任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我局负责实施的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具体范围为铜陵市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xx-2035年)、铜陵市矿产资源规划(20xx-20__)等7项规划编制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指标体系

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等10项二级指标(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

采用定性描述、定量分析法,客观确定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采用比较法,对比实际成效与绩效目标的偏差,进行效益分析。

4、评价标准

主要为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绩效函〔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成立评价工作小组,明确了评价对象、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按时完成。

2、组织实施。3月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评价工作,要求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的项目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评价,认真填写自评表和撰写自评报告。

3、分析评价。一是合理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对项目支出总体实施成效情况进行评价。二是采取定性描述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单一评价,评价组对自评表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对资金的投入与产出的'效果进行对比,得出项目实施绩效结论。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既定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方面对20xx年指令性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最终确定绩效评价评价得分98分,等级为“优秀”(评价说明: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的通知》(财文〔20xx〕178 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xx〕54号)、《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xx〕2号)等文件的学习和执行,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监督,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在项目开展中,提高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2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民政专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出的主要问题:

1、部分已故民政补助对象仍在领取补助。主要原因是民政部门信息获取机制不健全,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法及时退出已故对象的补助发放程序,造成发生少数补助对象死亡后继续领取补助金的情况。

2、农村低保有拆户分保情况。

3、医疗救助标准过高、范围过大,专项资金年度余额逼近警戒线。

二、整改情况:

1、关于补助对象超期领取补助款问题,我局于5月份组织三个核查小组,由局领导带队,下到各乡镇、有关部门核实补助对象信息,查出共查出171人超期领取补助款,其中城市低保26人,五保对象21人,精简退职12人,高龄补贴106人,重点优抚对象6人。目前,已停发这些人的补助款。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核查机制,动态掌握补助对象信息,尽量减少超期发放补助款现象。

2、关于农村低保拆户分保问题。加强对各乡镇上报的低保户审核,对部分拆户严重的乡镇或村退回相关资料,重新申报。

3、关于医疗救助资金发放问题。一是严格控制救助病种范围,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二是严格控制一般对象的救助起付线(5000元),研究制定提高起付线标准。三是执行市局发文规定的统一救助标准。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篇3

一、强化宣传、制定方案,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

为扎实开展好“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首先在局领导班子中形成共识,先是召开了局班子会议进行了文件传达和部署,9月13日又召开全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其精神和要求,并成立了局治理收送“红包”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清理审核把关,确保专项治理收送“红包”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取得良好效果。

我局9月12日成立工作机构和召开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会议,并转发文件至各部门,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举报箱,使治理收送“红包”专项工作在群众监督下进行。对我局所有干部开展专项治理“红包”问题自查自纠进行了督促检查。对科级以上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填写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公布县廉政账户等。自查自纠结束,我局没有干部向廉政专户上交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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