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调查报告总结十篇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1
为了解我校学生食堂整体情况,进一步提高食堂的工作水平,改善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创造和谐的就餐环境,现将我校食堂情况作如下调查
一、 调查对象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徐汇校区食堂.
二、 调查背景: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000余人,到食堂就餐人次每天在800余人次以上。因此,学生食堂的存在和发展状况不仅仅是关系到学生的生活问题,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状况。然而,据调查得知:学生群体和食堂之间存在着很多的不和谐因素,如果任由这些因素蔓延和发展,势必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 行和学生的身体健康。
三 、调查内容:
(一) 质量: 1、 对于菜品价格,60%的学生认为能够承受。30%的学生认为价格偏高,其中,10%的学生认为荤菜的价格太高。2 、食堂的菜品单一,同一价格上荤素搭配不合理,而且在同一天中经常出现菜品重复的现象。3 、菜品口味单一,时而偏谈或时而偏咸;用油少;没有地方特色;菜色不好看。
(二)服务: 在对食堂各方面的服务状况的调查中,40%的学生对服务工作表示认可和接受,60%的学生认为不满意。究其不满意的原因,表现为:服务人员微笑少,表情僵硬;语言冷漠,缺少热情;耐心差;打菜量度不准确,偏少;刷卡错误次数多,经常多刷;还有存在经常打错菜等问题。在对食堂各方面的服务状况的调查中,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反映不满意的原因是遇到了服务员微笑少、打菜量度不准、刷错卡、打饭菜分量过少、服务员欠耐心等情况。还有部分反映经常被打错菜。我们发现,食堂在服务方面的一些细节还有待提高,比如职工的个人卫生方面。只有7%的同学认为干净,卫生直接影响同学们的就餐,其后果是不可忽视的.就餐时遇到问题,大多数同学希望立刻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但78.3%的同学都不知道该向谁反映.因此希望食堂从这些工作入手,更好的为同学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方面。在341份调查问卷中,有60%的同学认为满意或比较满意,这说明大数工作人员的素质都不是很好,但有些美中不足,多数人还有待提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是食物把关的最后一道关口,也许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而出问题的往往是这一道关口。应进一步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学们的饮食安全和满意度才是最重要的。以上表明,提高食堂服务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升食堂在同学心目中的印象分和满意度。
(三) 卫生:
关于食堂整体卫生满意程度的调查显示:50%的学生认为食堂卫生状况有待于进一步改进,30%的学生认为一般,10%的学生认为满意,10%的学生认为很差。其中问题有:1、食
堂卫生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清洗力度不够。2、 用餐间异味较浓。 3、个别工作人员在上班时没有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服太脏。4、食堂室地板较滑,部分地方存有积水,周围环境卫生较差。
(四)餐卡: 在被调查的学生中,反映的问题归纳为:打错卡的现象发生比例高;对充钱数的最低限制跟很多学生带来不便;对非人为因素造成卡失磁补卡收费不合理。
四 、总结:
这次调查及分析历时一个星期,涉及我院大部分学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难度都十分大,但我们仍然克服了困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我们通过讨论、制作、发放、收回、统计和总结了一套问卷(问卷在下方),而且最后在大家的鼎力合作下,形成了这一份有实际内容和现实意义的食堂问题调查分析报告。我们忠心希望学院和食堂能够按照学生的意愿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食堂的监督和反馈机制,最终得到大家的肯定。其次,应该归功于我们成员的高度配合和团结以及辛勤的劳动。在这次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我们艰苦奋斗、勤奋、创新、大胆地去进行食堂问卷调查,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大家全力以赴,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还有许多成员废寝忘食,最终做好了工作。 再次,也应该谢谢广大同学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是您们的合作成就了我们的工作。
但是,在这次社会调查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和不足,,采访的对象不是太多,还不足以全面地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这也是将来我们在做类似的工作时应该吸取的教训。同时我们的内心也很沉重,看着大家在接受调查时的疑虑和迟疑以及怀疑,感觉到作为一个调查者,我的责任很重。尤其是担忧我们学生是否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我的调查是否能够给我们食堂服务的改善带来参考和帮助?我们的食堂问卷调查是否还是一种形式和表面工作? 当然,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从做事到做人,我都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在调查过程中不仅锻炼了我的能力,还磨练了耐心和毅力,使我学会了吃苦耐劳,尤其是提高了我怎样和别人交往以及参与社会活动和关心任命疾苦的能力。这一切都是我们将来立足社会的必要能力。 五、建议:
1、饭菜质量基本满意,但同学们希望多增加些品种、地方小吃,注意营养搭配。
2、饭菜价格适中,适当增加分量。
3、卫生工作要继续加强,尤其是饭菜中偶而发现异物,如头发、虫子、石子之类不该出现在饭碗里的东西,极大地影响了同学们的就餐情绪,也将损害食堂的卫生形象,希望食堂对此要有高度的重视。
4、服务质量尚可,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学们作为消费者,理应享受到上帝式的服务,个别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时令人不甚满意,为此我们将会要求工作人员佩戴标识明显的工作卡,方便对其的监督。总之,问题与优势同在,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被调查者对食堂的总体评价是基本满意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学校食堂应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惟有如此,才能解决学生和食堂之间的种种矛盾,让同学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令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开展得更顺利。这也是我此次调查的目的所在。
以下为本次调查表格:
1.食堂是否经常吃到不新鲜或者变质的食物?
A 经常 B偶尔 C几乎没有 D没有
2.在食堂的食物中你是否吃到过杂质?
A 经常迟到 B 吃到过,为数不多 C 从来没有
3.在你看来食堂的饭菜种类丰富吗?
A 一般 B 品种比较单一 C 种类匮乏
4. 你对学校食堂的饭菜口味是否满意?
A 非常满意 B 满意 C 一般 D 不满意 E非常不满意
5. 对于食堂现在的饭菜价格,你认为如何?
A 便宜 B 可以接受 C 较贵,但比外面便宜 D 难以承受
6. 对于学校食堂每学期涨价的情况,你认为合理与否?
A 比较合理,因为物价也在涨 B 可以理解 C 完全没道理,饭菜价格已经超过了物价的涨幅
7. 学校是否对食堂饭菜进行了定量定价?
A 是 B 没有 C 不知道
8. 你觉得食堂饭菜的卫生状况怎么样?
A 非常干净 B 一般 C 勉强可以 D 很不干净
9. 你对食堂人员的服务态度感觉如何?
A非常满意 B比较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10.你觉得平均每天在学校食堂花销多少比较合理?
A 3元以下 B 3-5元 C 5-7元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2
我校有7000余名学生,为了解我校学生食堂整体情况,进一步提高食堂的工作水平,改善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创造和谐的就餐环境,现将我校食堂情况作如下调查
一、 调查对象:学生
二、 调查背景: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7000余人,到食堂就餐人次每天在5000余人次以上。因此,学生食堂的存在和发展状况不仅仅是关系到学生的生活问题,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状况。然而,据调查得知:学生群体和食堂之间存在着很多的不和谐因素,如果任由这些因素蔓延和发展,势必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运 行和学生的身体健康。wWw.HaoHaowenkU.CoM
三 、调查内容:
(一) 质量:
1、 对于菜品价格,60%的学生认为能够承受。30%的学生认为价格偏高,其中,10%的学生认为荤菜的价格太高。
2
、食堂的菜品单一,同一价格上荤素搭配不合理,而且在同一天中经常出现菜品重复的现象。
3 、菜品口味单一,时而偏谈或时而偏咸;用油少;没有地方特色;菜色不好看。
(二)服务:
在对食堂各方面的服务状况的调查中,40%的学生对服务工作表示认可和接受,60%的学生认为不满意。究其不满意的原因,表现为:服务人员微笑少,表情僵硬;语言冷漠,缺少热情;耐心差;打菜量度不准确,偏少;刷卡错误次数多,经常多刷;还有存在经常打错菜等问题。在对食堂各方面的服务状况的调查中,近六成的被调查者反映不满意的原因是遇到了服务员微笑少、打菜量度不准、刷错卡、打饭菜分量过少、服务员欠耐心等情况。还有部分反映经常被打错菜。我们发现,食堂在服务方面的一些细节还有待提高,比如职工的个人卫生方面。只有7%的同学认为干净,卫生直接影响同学们的就餐,其后果是不可忽视的.就餐时遇到问题,大多数同学希望立刻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但78.3%的同学都不知道该向谁反映.因此希望食堂从这些工作入手,更好的为同学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方面。在341份调查问卷中,有60%的同学认为满意或比较满意,这说明大数工作人员的素质都不是很好,但有些美中不足,多数人还有待提高。学校食堂工作人员是食物把关的最后一道关口,也许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关口,而出问题的往往是这一道关口。应进一步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学们的饮食安全和满意度才是最重要的。以上表明,提高食堂服务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升食堂在同学心目中的印象分和满意度。
(三) 卫生:
关于食堂整体卫生满意程度的调查显示:50%的学生认为食堂卫生状况有待于进一步改进,30%的学生认为一般,10%的学生认为满意,10%的学生认为很差。其中问题有:
1、食堂卫生管理不规范,责任心不强,清洗力度不够。
2、 用餐间异味较浓。
3、个别工作人员在上班时没有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服太脏。
4、食堂室地板较滑,部分地方存有积水,周围环境卫生较差。
(四)餐卡:
在被调查的学生中,反映的问题归纳为:打错卡的现象发生比例高;对充钱数的最低限制跟很多学生带来不便;对非人为因素造成卡失磁补卡收费不合理。
(五)最关心餐厅的哪个方面
大一大二 大三总
价格10 30 40 80
口味 1333 46 98
服务态度 5 27 14
分量 124 16 32
四 、总结:
次调查及分析历时一个星期,涉及我院大部分学生,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难都十分大,但我们仍然克服了困难,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我们通过讨论、制作、发放、收回、统计和总结了一套问卷,而且最后在大家的鼎力合作下,形成了这一份有实际内容和现实意义的食堂问题调查分析报告。我们忠心希望学院和食堂能够按照学生的意愿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食堂的监督和反馈机制,最终得到大家的肯定。
对这令人满意的果实的取得,首先在于我院领导的正确指引和和关怀。不管遇到什么问题,我院领导总是帮助我们解决,为我们的调查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思想指南。 其次,应该归功于我们部门成员的高度配合和团结以及辛勤的劳动。在这次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我们部门艰苦奋斗、勤奋、创新、大胆地去进行食堂问卷调查,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大家全力以赴,付出了辛勤的汗水,还有许多成员废寝忘食,最终做好了工作。
再次,也应该谢谢广大同学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是您们的合作成就了我们的工作。
价格, 总体, 80,50%
关心食堂问题价格, 大一, 10,价格, 大19%三, 40,25%
但是,我们在这次社会调查过程中,也有很多问题和不足,我们的调查问卷印发的太少,采访的对象不是太多,还不足以全面地反映全体学生的意见。这也是将来我们在做类似的工作时应该吸取的教训。同时我们的内心也很沉重,看着大家在接受调查时的疑虑和迟疑以及怀疑,我们感觉到作为一个调查者,我们的责任很重。尤其是我们深切地担忧我们学生是否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我们的调查是否能够给我们食堂服务的改善带来参考和帮助?我们的食堂问卷调查是否还是一种形式和表面工作?
当然,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很多东西,从做事到做人,我们都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在调查过程中不仅锻炼了我们的能力,还磨练了我们的耐心和毅力,使我们学会了吃苦耐劳,尤其是提高了我们怎样和别人交往以及参与社会活动和关心任命疾苦的能力。这一切都是我们将来立足社会的必要能力。
五、建议:
1、饭菜质量基本满意,但同学们希望多增加些品种、地方小吃,注意营养搭配。2、饭菜价格适中,适当增加分量。3、卫生工作要继续加强,尤其是饭菜中偶而发现异物,如头发、虫子、石子之类不该出现在饭碗里的东西,极大地影响了同学们的就餐情绪,也将损害食堂的卫生形象,希望食堂对此要有高度的重视。4、服务质量尚可,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学们作为消费者,理应享受到上帝式的服务,个别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时令人不甚满意,为此我们将会要求工作人员佩戴标识明显的工作卡,方便对其的监督。
总之,问题与优势同在,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被调查者对食堂的总体评价是基本满意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学校食堂应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惟有如此,才能解决学生和食堂之间的种种矛盾,让同学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令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开展得更顺利。这也是我们此次调查的目的所在。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3
有关数据表明,近几年来,燕郊地区乡村农民收入持续不断增加,年胜一年,对数据深入分析发现,村民们推陈出新,一改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传统农业模式,发展多项经营的商品农业,另外乡村农民思想也发生转变,不再固守土地,离乡务工也推动了乡村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自从镇政府提出“乡村农民增加收入一个主要途径是调整 农业 产业结构”以来,乡党委、 政府 带领燕郊村民紧紧围绕 粮食 增产、农业增效、乡村农民增收抓调整,突出本地优势、因地制宜发展订单农业、大棚农业。在种植小麦,玉米的基础上,建设大棚生产基地,种植绿色生态食品,凭借燕郊是北京郊区的良好区位,大棚种植渐渐成为乡村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相比前几年来看,20xx年农业的比较收益大幅提高提高,乡村农民的人均收入由2500上升到3200。
乡村农民增加收入的另一个主要途径是外出务工收入据20xx年 统计 ,全乡总劳力8206人,其中长年外出务工 劳动 力2966人,约占总人口20.4%。从调查情况来看,外出务工劳动力按每年最低纯收入2400元来算,全乡仅外出务工一项可带回资金712万元,人均498元。
在燕郊人民取得骄人的成绩同时,也存在着中国底层劳动人民的普遍弱势。
当前乡村农民的消费开支负但仍然过重,据调查,乡村农民的收入主要支出于农业生产、 医疗 费、学费等。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有较大程度的增长,农业生产的费用仍然要占乡村农民收入相当大的比例;另外是医疗费用支出,乡村农民一旦生病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比重就大幅度上升,尤其是主要劳动力生病后,致使该家庭劳动力缺乏,常常很快就会返贫。另外,乡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高,虽然乡党委,政府加大了对乡村农民的培训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乡村农民的素质有所提高,但是乡村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主要体现在生产 经营 管 理 技能、 文化 科学素质和观念意识等方面,既影响了农业的生产,也影响了劳动力的移,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只能做苦力和劳动密度高的行业,未能以劳动力产生劳动价值,造成了人力资源的优势不能显现。
乡村农民经营生产方式粗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产规模过于狭小,规模经营还只是少数;二是 科技 含量低,农户缺少农作物新品种的应用、种植、病虫害有效预防等技术,新种一种家作物要花上三年五年的时间去培育;三是管理粗放,缺少精细耕种的田间管理以及精确的经济核算,造成了生产资料的极大浪费和生产成本的增加。
乡村农民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户从真正意义上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者和决策者,改革把乡村农民推向市场经济的前台,农产品以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农民正确地掌握信息,指导生产经营成为在市场中取胜的必要条件,但从目前来看乡村农民的信息来源渠道单一,乡村农民信息不灵是农村的一大普遍现象,这就造成了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困难加大。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4
夏天的家乡海岛,每当夕阳西下,晚霞映照在蔚蓝的大海上,波光磷磷,渔民都会不约而同的聚集在海边,大人们谈论海市,谈论家庭,小孩们或跳进大海畅游一番,或在海边嬉闹玩耍,都陶醉在大海母亲宽阔温暖的怀抱里。这是我童年的家乡海边景象,现在可这只是留在心中童年的梦想。
事实上现在的家乡海域早没有了童年那神秘的蔚蓝,也没有城里人向往的那么雄伟壮观,更没有像教科书上描绘的那样有非常丰富的海洋资源。取而代之的是浑浊的暗黄色海水,和夹着许多恶心不明物的海浪,还有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的鱼儿鱼孙。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啊?是谁破坏了这美好的一切啊?我们该怎么办呢?
做为一名新一届的政协委员,我深感自身责任重大,联系我多年的所见所闻,以及我和学生一起所做的.调查报告,现分析总结如下:
(一)造成海水污染的原因;
1、生活垃圾直接倒入大海;
2、渔轮修理造成的废油污染;
3、近海养殖的有机饲料造成有机污染;
(二)防治的措施:
1、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林山青在就如何保护好海洋环境,发展海水养殖业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要保护好海洋环境,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也就是说要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坚决杜绝这种换汤不换药的环境措施,因为把陆地上的垃圾倒入大夏天的海岛,每当夕阳西下,晚霞映照在蔚蓝的大海上,波光磷磷,鹿西的渔民都会不约而同的聚集在海边,大人们谈论海市,谈论家庭,小孩们或跳进大海畅游一翻,或在海边嬉闹玩耍,都陶醉在大海母亲宽阔温暖的怀抱里。这是我童年的家乡海边景象,现在可这只是留在心中童年的梦想,事实上现在的家乡海域早没有了童年那神秘的蔚蓝,也没有城里人向往的那么雄伟壮观,更没有像教科书上描绘的那样有非常丰富的海洋资源。取而代之的是浑浊的暗黄色海水,和夹着许多恶心不明物的海浪,还有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的鱼儿鱼孙。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啊?是谁破坏了这美好的一切啊?我们该怎么办呢?
做为一名新一届的政协委员,我深感自身责任重大,联系我多年的所见所闻,以及我和学生一起所做的调查报告,现分析总结如下:
(一)造成海水污染的原因;
1、生活垃圾直接倒入大海;
2、渔轮修理造成的废油污染;
3、近海养殖的有机饲料造成有机污染;
(二)防治的措施:
1、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林山青在就如何保护好海洋环境,发展海水养殖业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要保护好海洋环境,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也就是说要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坚决杜绝这种换汤不换药的环境措施,因为把陆地上的垃圾倒入大海的卫生行为,就连小孩都知道那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可笑行为。
2、建立废油回收工厂,循环利用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鹿西100多对的渔轮每年都要整顿修理,大量的废油直接倒入大海,严重污染了海洋环境。如果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建立废油回收工厂,创办相关的乡镇企业,既保护了海洋环境,又可以使石油资源得到循环利用,还减低渔业资本,增加国家税收,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真可谓一举四得。
3、合理规划,适度控制养殖规模:
同时,由于渔业活动会对海洋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尽管目前我国大部分近岸海域增养殖区的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海水增养殖的环境要求,但为做到海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我们的有关部门对洞头沿海各地在发展海水养殖业时应从长计议,乡镇部门要注意搞好合理规划,适度控制养殖规模,减少养殖活动本身造成的污染。只有保护好海洋环境,海水养殖业才能在健康的轨道上持续、快速发展,为渔业经济发展、渔民增产增收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增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措施,坚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绝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让我们的大海母亲永远象童话般美丽,让我们鹿西的子孙后代都能在大海那宽阔温暖的怀抱里健康成长!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5
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规定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意义重大。根据XX年北京市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和市高级法院XX年任务分解安排,XX年6月份,市高级法院成立了改革和完善诉讼证据制度的调研课题小组,深入全市三级法院对审判工作中的证据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学习、研究了现行法律对证据问题的规定和有关着作、学术论文。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对改革和完善诉讼证据的建议进行了研究和论证,现将有关调查研究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市法院诉讼证据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诉讼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
目前本市三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讲,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基本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社会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有些问题则显得比较突出,主要有:
第一,当事人举证没有时间的限制。举证期限问题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法律对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的限制,但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证据,使相当一些当事人在庭前故意不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突然提出新证,或只在二审中才提交关键性证据,以达到“突袭”对方当事人、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权或上诉权的目的。由此往往导致遭受“突袭”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由于对“新证据”缺乏了解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二是拖延诉讼,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增加诉讼成本。当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突然提出“新证据”下,对方当事人自然不愿处在被动地位,其通常要考虑用一定时间对对方的“新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力求找到能够作为反驳意见的相关证据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要求,而这一要求应当讲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个别情况下诉讼就有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这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审理秩序,降低了审判效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第二,举证责任不清,法院职权主义较浓,直接影响群众对裁判的公认度。目前我国法律实行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此项制度的规定相对原则,弹性较大,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法院调查取证、何种情况下由当事人举证的标准不够明确。实践中,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过多地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甚至包揽调查取证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不少案件在收集和提出证据方面存在较大的任意性和随意性。其结果,导致在此案中法院主动收集和调取证据,在彼案中又不这样做,或者只主动收集和调取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这不仅造成了个案中当事人之间心态的不平衡,而且使一些当事人认为法院有意偏袒一方,进而怀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同时由于法院力量与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审判人员疲于奔命,而案件仍然大量积压;另一方面,助长了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惰性和对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依赖性,从而导致诉讼责任不清,使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真正贯彻。
第三,鉴定的效力认定比较混乱,存在着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的问题,常常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存在着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问题;二是鉴定结论互相矛盾,造成众多案件难以及时下判,有的案件陷入了鉴定的怪圈,使案件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不能审结;三是鉴定、勘验人不出庭接受质询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审判工作的开展;四是鉴定的提起程序混乱,有诉讼前的鉴定,也有诉讼中的,有法院提起的鉴定,也有当事人委托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鉴定效力的认定。
第四,证人不出庭问题严重。目前法律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但对其出庭的费用如何补偿,对其人身安全如何保护等等,均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证人拒不作证,或即使作证,出庭率也极低。据统计,目前在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率仅8%;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出庭率也只是10%左右,通常是由当事人或者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这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在法庭上也仅是出示而已,无法在质证中进行询问,导致一些证人证言存在着虚假和证言反复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认定效力,在有些情况下,审判人员为核实一些比较关键的证人证言,又不得不作一些调查工作。这也成为制约我国落实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第五,法庭质证与认证等做法不统一,有损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各法院对法庭证据的出示和质证上标准不一样,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全部出示,有的是有选择出示;在质证方式上有的采用一证一质,有的采用综合质证;证据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不一,有的详细表述,有的综合表述,有的仅仅列举了证据名称便得出“足以认定”的结论。这样做弊端很多,不能反映庭审情况、不能反映法院对证据的分析和采纳的过程,使当事人难以相信裁判是公正的,不能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诉讼。
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的紧迫性
第一,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迫切需要。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全市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和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其结果是直接制约着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诉讼证据工作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法院的当务之急。调研中各法院对此呼声很高,反应强烈。
第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现代诉讼机制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主体要参与市场经营和活动,就要求主体必须是平等的,交易是诚实信用、公平的,出现纠纷就应当有一个公平、公开的解决机制去裁决。而我们的诉讼证据还不能适应,法院的职权主义打破了当事人在举证方面的平衡,有失法院作为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证据的公开的力度不够,使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产生不信任感等等。因此也造成社会和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结果还不能完全认可。
第三,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wto,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市场经济的最终到位。wto是在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基础上运行的,它将一些共同的和先进的以及最能体现市场经济精神与自由平等市场经济观念的基本法治原则、观念确定下来,作为各成员国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指导,世贸规则要求各国的司法裁判与之相适应,建立“平等、统一、独立、透明”的诉讼机制,而目前我国的审判独立性问题、法院的职权主义与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问题、司法的透明度问题、裁判的统一与执行问题都不适应要求。
三、诉讼证据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对原则。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相关的证据规定散见于三大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之中,而三大诉讼法对证据问题的规定比较简单,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单独规定仅有8条,民事诉讼法有12条,行政诉讼法有6条。这些条文都比较原则,不能适应审判的需要,即使最高法院对三大诉讼法的证据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审判实践中,操作起来,还是不解决问题。
第二,诉讼理念上的偏差。法律规定的原则并没有对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实现构成障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是我们在旧的思想认识基础上造成的。我们对公正的主流理解是实现绝对的客观公正。表现在诉讼制度上,特别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证据制度的设计是追求案件的客观事实。一个案件的审判,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期间举证,二审还可以举证,甚至案件终审后,还可提出新的证据予以推翻进行再审。当事人举不了证的,法院也有权、或者有责任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案情的真实,否则就不是公正。这样一个案件的反复审判,导致社会对司法审判失去了信任感,有的人就质问法院,法院判案还有没有谱?且不说最终结果的公正与否,即使是绝对的公正,但也难以说服社会。最终败诉的当事人会指责法院不公正,有关社会各界及新闻~也会根据自己的公正价值观对生效或未终审的裁判进行评论,甚至指责。其实质是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的不认可、不认同。 事实上,案件时过境迁,案件的真实情况很难再现,只能靠一种诉讼规则去认定一个强制性社会接受的事实。人们常说,空口无凭就是这个道理。诉讼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只能是一种相对性的追求,只能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过分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是违背诉讼规律的。其结果导致让社会实现不了的东西抱有起了过高的希望;特别是在社会风气不正的情况下,当事人常常会将此归于法院裁判的不公。
第三,法院职权主义色彩较浓,对当事人的合意尊重不够。诉讼是控辩双方的诉争,法院只是一个中立的裁判者,诉讼法的任务不是让程序当事人沦为法院审理活动的客体,相反,应赋予对程序的进行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相当的程序保障,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充分性,保障其能适时、适式提出证据、陈述意见,或进行辩论的机会。但目前在诉讼证据制度中还存在着法院职权主义,没有把诉讼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形成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对抗。 第四,法庭审理的证据公开性不够。尽管本市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实行了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旁听案件的审理,可以查阅有关的法律文书,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与诉讼结果直接相连的、当事人十分关注的证据问题的公开性相对不够。目前法官有一个心理,认为“这案件我判的没有问题,就不怕你不服”,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存在着较大的随着性,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全部接受,而是按照其主观认为而定,对于哪些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对于哪些证据被采信,哪些证据没有被采信,从法庭上没有给当事人以明确的说法,一纸判决下来,对于证据的采信情况也是十分简单的概括,甚至看不出双方当事人举证的情况,更不用说证据采信中的认证与否,常常被当事人或者社会嬉为不讲理的判决。其实并不是法院判决不讲理,而是法官裁判的根据和理由不被当事人所理解。
四、关于改革与完善诉讼证据制度的调研建议 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改革和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当务之急是,转变诉讼证据的观念,按照现代诉讼理念,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制定本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规范全市法院不统一的诉讼证据行为,改革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高效的传统做法,通过操作规程,予以调整,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根据我们对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对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学习研究,现对制定本市法院证据规定提出一些建议性意见:
(一)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指导思想问题 证据规定应当着眼解决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认可度问题,主要是转变诉讼证据理念,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操作上倡导一种现代诉讼的意识:对法院在诉讼中的`中立裁判者地位进行定位,在此定位下对证据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从操作上规范法官的诉讼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的公平、民主、公开。
第一,确立控辩双方在诉讼证据上的平等地位。公正是按照一种科学的诉讼规则得出的一个诉讼结果,其不仅仅表现在诉讼结果上,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的平等、公平,参与诉讼的各方共同遵守,并获得对等的机遇。在证据规定中,一些证据制度应围绕这要求进行设计,平等在赋予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知情权等。
第二,法庭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要被动的提起。从诉讼理论上讲,诉讼就是诉讼双方,或者说是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法院只是居中的裁判者。我们必须按照这个定位设计诉讼制度、诉讼证据制度,法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将被动的提起。
第三,树立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法院认定的并不一定是绝对的客观事实,而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运用证据来认定一个法律事实,不能一味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违背诉讼效率和效益原则的。鉴于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应当遵循现代诉讼证据理念树立了“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的现代诉讼理念。
第四,突出诉讼证据的公开性。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公开性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则。突出证据的公开性对法院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抑制法官滥用、懈怠职权,对法官形成约束;另一方面也能树立法院裁判公正的形象。因此,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情况应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认证。如果在法庭上认证确有困难,则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叙述,给当事人以明白的结果。不透明的诉讼机制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缺乏可预测性,难免使当事人,包括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裁判顾虑重重,缺乏可信度。
(二)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
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主张刑事、民事、行政分别制定;另一种是主张制定一个包括三大诉讼有关证据问题的统一证据规定。经研究,我们认为宜制定一部统一的诉讼证据规定,理由如下:一是三大诉讼虽各有特点,对证据问题也各有不同的要求,但其均拥有共同的诉讼证据属性,在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许多适用规则上也是相通的;二是目前全市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证据问题还存在着许多认识模糊和运用混乱的地方,分别制定三大诉讼证据规定,有可能会出现基本原理上的不一致或相通问题的重复规定;三是既便于审判人员学习掌握,也便于审判领域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制定“规定”的技术问题上,可以将三大诉讼证据所共同适用的原则和要求规定在总则部分,将其特殊性要求规定在分则中,分别适用。这样,可以使全市法院在诉讼证据的基本理念上统一认识。
(三)关于制定证据规定要结合国情的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市场观念已深入人心,建立发达的市场经济已成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处于一个过程之中;我国加入wto后,又对我们的诉讼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现代国际规则办事,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现代理念。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毕竟并不十分发达,国家并不富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正在进行之中,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公民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从本市来讲,地区社会状况差异较大,在远郊区县,特别是偏远山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群众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当事人能出山“打官司”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有的要走上一天的路。因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必须考虑我们的国情,必须坚持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此相适应的诉讼制度,特别是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必须有一个过程,在个别地方,这个过程可能还会比较漫长,有些条款必然具有过渡性质,如我国的证人制度还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必要限制的人民法院司法调查权还须保留等,这些反映国情的规定在一段时期还必须有所体现。
(四)关于证据规定中几个主要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和要求,应当明确:在观念上,根据时代的发展、具体的法制环境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大方向,应当淡化法院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的职权调查取证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只有在当事人已充分举证,对于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仍无法认定其效力的,法院方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不得超出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对此条件,应当明确。
第二,关于举证期限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必须明确诉讼双方向法院提举证据应有时间的限制,法院不得因当事人举证而影响审限。在具体操作上,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当事人协商的方法解决:一是由当事人对举证期限进行协商,法院确认后,由诉讼各方共同遵守,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应在开庭日之前;二是在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时,或者根据案情的需要,由法院在合理的期限内指定举证期限;三是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同时处理好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时的一、二审之间的关系,应充分保护及时举证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第三,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鉴于我国国情和目前法律依据的欠缺,我国的证人制度还很难一步到位。为在全市法院最大限度地解决证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力求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目前我们所能尝试的方案只能是尽量增加证人出庭作证的操作性:一是将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当事人举证的一部分,规定证人除正当理由外,均应当出庭作证,并将“正当理由”予以了明确限定,加重提举证人的诉讼方的责任;二是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落实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证人要求补偿的,由法院审查决定,并计入必要的诉讼费用,由申请证人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先予支付,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予以判定”。
第四,关于鉴定、勘验问题。针对实践中的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管理现状,我们无法真正解决审判实践中鉴定内容正确与否的实质性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鉴定的程序问题,增加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认可度,主要是通过尊重当事人合意意志、减少法院职权的方式实现,规定鉴定机构的确定由诉讼双方共同选择,同时增加对有争议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规定。
第五,关于建立证据交换制度,突出证据公开性问题。近年来,全市部分法院积极实践,在知识产权、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的普通程序中尝试适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使诉讼各方对对方的诉讼证据情况在开庭前能有基本了解,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诉讼一方在法庭上搞“突袭”;二是有利于法院裁判的公开透明,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判案的信任度;三是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促进了当事人间的和解,使相当一些纠纷在开庭前可以得到解决。应该肯定,证据庭前交换制度是实现诉讼民主和公开的一种有益探索,我们应在总结各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规定中对此予以明确。
第六,关于证据的法庭质证与审查认定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证据的质证与审查认证公开性不够。因此,应围绕民主、公平、透明和效率原则,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作出规定:一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出示,并由诉讼双方在庭审中进行质辩,凡未经法庭公开出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是突出证据认定与否的说理性,明确证据经过诉讼双方质证后,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之作出认证,说明认定与否的理由,并在法律文书中表述;
三是强调认证包括当庭认证和判决书中的认证,并对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当庭认证及操作进行规定。
另,在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课题小组起草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试行)》建议稿,请党组研究讨论。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6
it行业仍是年薪老大
调查显示,XX年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重庆、武汉、青岛、杭州、西安十大城市涉及16类行业和11类职业的网民的平均年薪为27060元人民币。其中,9.1%的人年薪在5000元以下;13.7%的人年薪在5000~10000元;19.4%的人年薪在1万~2万元;15.3%的人年薪在2万~3万元;13.6%的人年薪在3万~4万;7.4%的人年薪在4万~5万;8.2%的人年薪在5万~6万;3%的人年薪在7万~9万;0.8%的人年薪在9万~10万;3.1%的人年薪在10万以上。
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低收入者的比例远远大于高收入者,两端人数均较少,而大部分人收入基本在中间档次,从1万~5万元的收入者占55.7%。
薪资收入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it业年薪排在第一,其值为29948元。XX年是it业寒冷的冬天,其行业排名却是第一,可见冬天来了,春天将会更辉煌。排在第二的是媒体/广告业,其平均年薪是28239元,后面行业及其平均年薪依次排行为金融/保险(28218元)、商业/贸易(25840元)、咨询/法律(24404元)、建筑/房地产(23049元)、医药/保健(22799元)、教育/研究(19746元)、机械/仪表(19379元)、其他类行业(19041元)、政府/公用事业(19023元)、石油/化工(18945元)、矿产/冶金(13931元)、餐饮/旅游(11613元)、纺织/服装(11181元)、交通/运输(9250元)。
经营管理者收入最多
调查显示,从事经营和管理类的职业年薪为最高,其平均值为41208元。其次分别为技术(36220元)、销售(35965元)、编辑/记者/翻译(23598元)、律师/法律工作者(10340元)、公关/市场/广告(21360元)、后勤/物流(13756元)、财务/审计(13223元)。
按城市划分,从事销售工作的,深圳的平均年薪为最高,高达68000元。经营和管理工作者,广州排名第一,约为63083元,深圳紧跟其后,为62083元。公关/市场/广告职业者,广州以50833元胜于北京(35050元)。编辑/记者/翻译职业者,北京当仁不让,其年薪为56000元,第二名深圳被甩到30000元。财务/审计的高薪收入还是产生在经济中心上海市,其平均年薪为43333元。
各城市收入差距大
此次调查深圳和上海分别以52630元和50215元的平均年薪分列前两名,北京则以47356元身居第三位,广州(43362元)名列第四位。而其余6城市均低于4万元。
在被调查者最多的四大城市中,各城市最高收入的行业不一样。北京地区收入最高的行业为it业,平均年薪为50125元;上海地区“咨询/法律”行业高居榜首,平均年薪水平为53254元;广州薪金排在首位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行业的年薪超过50000元。在深圳,薪水最高的行业是“教育/研究”和“医药/保健”业,其年薪平均高达60000元以上。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7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林山青在就如何保护好海洋环境,发展海水养殖业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要保护好海洋环境,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也就是说要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坚决杜绝这种换汤不换药的环境措施,因为把陆地上的垃圾倒入大夏天的海岛,每当夕阳西下,晚霞映照在蔚蓝的大海上,波光磷磷,鹿西的渔民都会不约而同的聚集在海边,大人们谈论海市,谈论家庭,小孩们或跳进大海畅游一翻,或在海边嬉闹玩耍,都陶醉在大海母亲宽阔温暖的怀抱里。这是我童年的家乡海边景象,现在可这只是留在心中童年的梦想,事实上现在的家乡海域早没有了童年那神秘的蔚蓝,也没有城里人向往的那么雄伟壮观,更没有像教科书上描绘的那样有非常丰富的海洋资源。取而代之的是浑浊的暗黄色海水,和夹着许多恶心不明物的海浪,还有越来越少越来越小的鱼儿鱼孙。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啊?是谁破坏了这美好的一切啊?我们该怎么办呢?
做为一名新一届的政协委员,我深感自身责任重大,联系我多年的所见所闻,以及我和学生一起所做的调查报告,现分析总结如下:
(一)造成海水污染的原因;
1、生活垃圾直接倒入大海;
2、渔轮修理造成的废油污染;
3、近海养殖的有机饲料造成有机污染;
(二)防治的措施:
1、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林山青在就如何保护好海洋环境,发展海水养殖业等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指出,要保护好海洋环境,必须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也就是说要严禁生活垃圾直接倒进大海。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当机立断,坚决杜绝这种换汤不换药的环境措施,因为把陆地上的垃圾倒入大海的卫生行为,就连小孩都知道那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可笑行为。
2、建立废油回收工厂,循环利用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鹿西100多对的渔轮每年都要整顿修理,大量的废油直接倒入大海,严重污染了海洋环境。如果政府部门出面协调建立废油回收工厂,创办相关的乡镇企业,既保护了海洋环境,又可以使石油资源得到循环利用,还减低渔业资本,增加国家税收,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真可谓一举四得。
3、合理规划,适度控制养殖规模:
同时,由于渔业活动会对海洋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尽管目前我国大部分近岸海域增养殖区的环境质量基本能够满足海水增养殖的环境要求,但为做到海洋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我们的有关部门对洞头沿海各地在发展海水养殖业时应从长计议,乡镇部门要注意搞好合理规划,适度控制养殖规模,减少养殖活动本身造成的污染。只有保护好海洋环境,海水养殖业才能在健康的轨道上持续、快速发展,为渔业经济发展、渔民增产增收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增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措施,坚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绝不重蹈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让我们的大海母亲永远象童话般美丽,让我们鹿西的子孙后代都能在大海那宽阔温暖的怀抱里健康成长!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8
在我们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智慧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却留守在了农村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的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
据20__年的五普资料显示,我国的留守儿童近20__万人,而且这个数字仍在逐年增加。据专家推算和保守估计近年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至少在4390万以上,18岁以下占总流动人口的19.37。可见留守儿童面很大。据某项调查显示:父母双方出外打工的占12.1,一方出外打工的占51.8,单亲和孤儿为6.2。
令人担忧的不仅是这个庞大的弱势群体,更是他们那不容乐观的现状:
一、监护不力,九年义务教育难以保证。
据调查,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是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监护人的年龄普遍偏大,因此没有足够的精力与心思招顾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成绩普遍低于正常家庭的儿童。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表示:进入初中后,留守儿童的在校率大幅度下降,14周岁的留守儿童在校率仅为88。
二、缺乏抚慰,身体健康令人担忧。
西部某劳务输出大省在一县城内的调查显示近30的留守儿童与父母的通话通信频率月均不足1次。
南方沿海某省一项调查显示:19.6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不如人,11.4的留守儿童觉得自己受歧视,9.5的留守儿童有过被遗弃的感觉。因此,留守儿童很容易会感到没有根基没有依靠,没有自主没有目的,如空中落叶,时常无所适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障碍检出率高达19.8,55.5的留守儿童有任性、冷漠、内向、孤独的性格特征。
留守儿童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一些人甚至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北方某省一项调查就显示:在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高达20。
三、疏于照顾,人身安全不容忽视。
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就是留守儿童。
据调查,52的留守儿童在双休日做饭,80的留守儿童在双休日做家务,92的留守儿童自己洗衣服。
上述种种不得不令人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前途担忧,针对上述状况我认为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的根本在于引导他们建立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锻炼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从而促进他们自然、顺利成长。根据这一要求,我们可以采取的措施为:
一、班级成立“独立儿童小组”,学校成立“独立儿童委员会”,这样即可增加他们的心理倾诉渠道,又是自己的组织,便于随时请教,随时求助;
二、定期召开会议和主题班会,从心理上重视他们;
三、师生互结对子。这样既实用又是能保证留守儿童得到关怀的最后防线。
让我们共同祝愿他们健康快乐成长,早日成为祖国明日的栋梁!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9
一、薪酬调整的内容
此次薪酬调整的目的是在不降低或不影响员工年薪标准的原则上,简化企业和员工薪酬结构,再根据以岗定人,按岗取酬的原则,明确各岗位薪酬标准,规范公司薪酬体系,使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将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全体人员分享。此次薪酬调整为二个重点:
1.1 调整企业内部的薪酬结构
企业原薪酬结构为:
(1)业务系统、中层管理岗位
岗位工资标准为其岗位年薪标准的50%,岗位年薪标准的30%作为季度绩效考核基数进行核发,岗位年薪标准的20%作为年终奖基数进行核发。薪酬构成公式:
年标准薪酬=岗位工资(年薪标准50%)+季度绩效工资(年薪标准30%)+年终奖(年薪标准20%)
月工资=岗位工资
(2)非业务系统岗位
岗位工资标准为其岗位年薪标准的60%,岗位年薪标准的30%作为季度绩效考核基数进行核发,岗位年薪标准的10%作为年终奖基数进行核发。薪酬构成公式:
年标准薪酬=岗位工资(年薪标准60%)+季度绩效工资(年薪标准30%)+年终奖(年薪标准10%)
月工资=岗位工资
调整后的薪酬结构为:
岗位工资标准为其岗位年薪标准的80%,年薪标准的20%作为年终奖基数进行核发。其薪酬构成公式:
年标准薪酬=岗位工资(年薪标准80%)+年终奖(年薪标准20%)
月工资=岗位工资(年薪标准80%)+交通补助
1.2 调整绩效考核发放形式
此次薪酬结构调整后,将原季度绩效工资纳入到员工岗位工资,季度绩效考核延用原绩效考核方案,仍将年薪标准的30%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基数,以各个部门季度考核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季度考核指标的部门以绩效奖金的形式发放部门,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达成度、努力程度等考核维度进行二次分配,反之,进行扣减。部门绩效核算公式如下:
部门绩效=部门绩效总基数*(部门绩效考核得分-100%)
二、薪酬调整分析
2.1 调整后的企业薪酬结构分析
2.1.1 影响员工及企业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变化
根据武汉市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员工社保申报基数是以企业员工的工酬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征收,员工个人每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1%,另加7元的大额医疗保险,私营企业每月缴费工资基数的32.2%。另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相关文件,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以及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以下将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在合理合法的基本上,对此次薪酬结构调整后,员工及企业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变化进行相关数据分析:
根据对薪酬调整前与调整后的员工社保缴费基数进行对比并分析,测算得出:
类别 形式 每月人均社保 每月人均住房公积金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员工 帐户存入 757.65元 1117.02元 347.57元 514.00元
企业 缴费支出 559.59元 827.54元 173.79元 257.00元
通过上述统计结果,薪酬结构调整后员工每月社保存入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359.37元,人均每月增长32.17%;每月住房公积金存入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166.43元,人均每月增长32.38%。而企业每月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267.95元,每月缴费人均增长47.88%;每月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83.21元,人均每月缴费增长47.88%。再按岗位进行分类统计:
①薪酬结构调整后,中层岗位员工每月社保存入金额比调整前平均增加668.03元,平均每月增长59.549%;其每月住房公积金存入金额平均增加309.27元,平均每月增长59.926%。 中层岗位企业每月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497.93元,人均每月增长59.94%;企业每月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258元,人均每月增长59.94%。
②薪酬结构调整后,业务岗位每月社保存入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384.69元,人均每月增长59.025%;其每月住房公积金存入金额人均增加178.10元,人均每月增长59.673%。 业务岗位企业每月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286.73元,人均每月增长59.69%;企业每月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149.19元,每月增长59.69%。
③ 薪酬结构调整后,非业务岗位每月社保存入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208.8元,人均每月增长33.878%;其每月住房公积金存入金额人均增加96.67元,人均每月增长34.278%。 非业务岗位企业每月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155.64元,人均每月增长
34.07%;企业每月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48.34元,人均每月增长34.07%。
2.1.2 个人所得税额的产生及各岗位年薪标准的变化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20xx年3月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每月20xx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因员工工资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可在税前列支再按照个税相关规定进行缴税。由此可见,员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申报基数直接影响到个人月缴税金额。经统计,员工岗位工资减去其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缴费金额后,企业每月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员工占公司全员的39.71%,员工年终奖所得也将根据个人所得税缴纳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税额。如此以来,员工在标准年薪不变的基础上承担个人所得税后,必定会影响到个人的岗位年薪。具体测算结果统计如下:
公司全员全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员工收入浮动收入)最高的为15978.20元,导致个人年薪标准下降11.096%;最低的为166.5元,导致个人年薪标准下降0.833%。公司全员全年平均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员工浮动收入)为1518.76元,全员年薪标准平均下降2.677%。再根据所任岗位的不同进行分类统计:①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全年平均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员工浮动收入)约为3357.9元,其年薪标准平均下降5.359%;②业务岗位全年平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员工浮动收入)约为806.25元,其年薪标准平均下降2.191%;③非业务岗位个年平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员工浮动收入)约为358.707元,其年薪标准平均下降1.249%。(具体数据参照“员工月收入扣税后其年薪标准变化明细表”)
2.1.3 员工薪酬相关变化
(1) 非业务岗位员工年终奖变化
企业原薪酬结构中,非业务岗位员工年终奖是占其岗位年薪标准的10%,在岗位年薪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对薪酬结构调整后,使其年终奖基数为岗位年薪标准的20%。根据企业年终奖发放原则及办法,同时结合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① 如果企业年终系数为“1”的情况下,非业务岗位年终基数调整后,其岗位年薪上升幅度与调整前相同。(其测算结果未考虑员工个人全年绩效情况)
② 如果企业年终系数为“1.5”的情况下,非业务岗位年终基数调整后与调整前的变化如下表:
状态 年薪标准 月工资+绩效 年终奖金 最终年薪 年薪上浮比例
调整前 833000元 749700元 124950元 874650元 5%
调整后 833000元 666400元 249900元 916300元 10%
根据以上数据得出:薪酬结构调整后,非业务部门岗位在年终系数为“1.5”的情况下,其最终年薪相比薪酬结构调整前上涨了41650元,较薪酬结构调整前人均增长1436.2元,比调整前上浮5%。(具体数据参照“非业务系统薪酬调整前后对比表”)
③ 如果企业年终系数为负数的情况下,那么企业薪酬调整前后的变化可想而知,但如果发生这种可能性,那时候企业的重点就不是测算员工薪酬变化情况了。
(2) 试用期员工工资变化
根据企业薪酬体系,现对试用期员工的用工成本进行测算,具体数据如下:
岗位类别 年薪标准 调整前试用期工资标准 调整后试用期工资标准 工资增长比率 备注 中层岗位 66000元 2750 3520 28.00% 由于员工岗位工资比例提高,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调整后的试用期工资是取岗位工资的80%进行比较
60000元 2500 3200 28.00%
业务岗位 40000元 1670 2130 27.55%
33000元 1380 1760 27.54%
非业务岗位 33000元 1650 1760 6.67%
29000元 1450 1550 7.00%
28000元 1400 1490 6.43%
26000元 1300 1390 6.92%
22000元 1100 1170 6.36%
(3) 相关经济补偿金变化
因劳动关系的解除会涉及到相关经济补偿的问题,下面根据薪酬调整的情况,分别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对薪酬调整前后企业所要承担的经济补偿金的变化作如下分析:
①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辞退劳动者,企业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根据岗位的不同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变化如下(下列数据未考虑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
岗位类别 调整前经济补偿金额 调整后经济补偿
金额 增长比率
中层岗位 2750 4400 60%
2500 4000 60%
业务岗位 1670 2670 60%
1380 2200 59%
非业务岗位 1650 2200 33%
1450 1930 34%
1400 1870 34%
1300 1730 33%
1100 1470 34%
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所在公司工作年限*平均月工资作为其经济补偿金,针对这种情况现对薪酬调整前后的变化进行对比(下列数据未考虑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
岗位类别 劳动合同期限 调整前经济补偿金额 调整后经济补偿
金额 增长比率
中层岗位 3 8250 13200 60%
7500 12000 60%
业务岗位 3 5010 8010 60%
4140 6600 59%
非业务岗位 3 4950 6600 33%
4350 5790 34%
4200 5610 34%
3900 5190 33%
3300 4410 34%
③企业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需支付劳动者所在公司工作年限*平均月工资*2作为其经济补偿金,针对这类情况现对薪酬调整前后的变化作以下对比,但由于公司工作年限的不确定,主要以平均月工资的2倍核算出来的数据进行对比(下列数据未考虑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
岗位类别 调整前经济补偿金额 调整后经济补偿
金额 增长比率
中层岗位 5500 8800 60%
5000 8000 60%
业务岗位 3340 5340 60%
2760 4400 59%
非业务岗位 3300 4400 33%
2900 3860 34%
2800 3740 34%
2600 3460 33%
2200 2940 34%
综上所述,薪酬结构调整后,企业所承担的相关经济补偿金额不管在哪种情况下,最高提高了60%,最低提高了34%,因此,企业在人资管理与人员聘用上应该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人员测评水平,为企业控制人事管理风险。
2.2 调整后的绩效考核发放形式分析
2.2.1 员工月工资的变化
根据调整后的绩效考核发放形式,结合绩效核算办法,以各个部门季度考核指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季度考核指标的部门以绩效奖金的形式发放部门,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达成度、努力程度等考核维度进行二次分配,将最终分配结果直接在员工月工资中以“绩效奖惩”名目进行列支。如果,某员工季度绩效分配金额是正数时,那么该月工资将上升,绩效奖金的金额越高其相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额越高。
2.2.2 员工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变化
员工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进行征收,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相关文件,绩效奖金属于月工资总额组成部分。因此,员工月工资每隔三个月发生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申报基数的变化。
2.3 其它
由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份,且每年一次。而企业于07年9月份进行了一系列的薪酬调整,其中包括:员工年薪标准的调整、人员岗位异动等,这些调整情况使员工的社保申报基数都发生了改变,但是因为社保基数调整的限制,07年9月份薪酬调整后,员工的社保的基数一直未作调整。而今,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同时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对员工的薪资结构又进行了调整,这样一来,07年薪酬调整的问题,将延续到今年7月份一并解决。那么从08年7月前,以办理社保与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将不会根据此次薪酬调整后的月工资总额进行缴费,所以员工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存入金额不会发生变更,导致个人所得税额将高于比08年8月份的个人所得税额。通过前面对个人所得税的测算,在年薪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必定会导致员工年薪标准下降。(具体数据参照“20xx年7月份前薪酬调整与个税明细表”)
三、薪酬调整的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情况,我部门将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员工自已承担个人所得税后,导致其年薪标准下降,但是通过此次年薪结构的调整员工每月社保存入金额人均1117.02元,较薪酬调整前增加了359.37元,人均每月增长32.17%。而个人承担税额后,公司全员全年平均缴纳个人所得税额(不包括员工浮动收入)为1518.76元,全员年薪标准平均下降2.677%。综合两项数据,员工年薪标准下降不需要从另外途径进行补足。
2、由于此次岗位工资调整为岗位年薪标准的80%,企业每月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267.95元,每月缴费人均增长47.88%;每月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人均增加83.21元,人均每月缴费增长47.88%。根据目前企业员工人数进行统计,企业全年为员工社保缴费金额将比调整前增加196139.4元(公司员工共68人,目前有7人未进入公司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比调整前增加60909.72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承担能力,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以对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但是目前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最低不得低于8%;员工社保为国家强制性办理项目,无法进行调整。因此,如果要降低公司的人工成本的根本并不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也不是想办法降低员工社保基数,而是从企业内部管理上控制好用人需求量,合理分配和设置人员配比率,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报酬率。
3、员工试用期内的人工成本因薪酬结构的调整而上升,同时相对应的试用期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也上升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办法有两个:
第一,将员工岗位工资进行多项分解,例如:岗位工资=基本工资+补助+补助,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相关补助为由,对试用期员工的人工成本进行控制; 第二、将新进人员的年薪标准适度降低,因为新进人员对企业业务的熟悉程度、同岗位工作经历远远低于有一定企龄的员工,新进人员初进公司主要还处在一个学习和摸索的过程,而企业也处在对其个人的工作能力以及个人职业素养的观察期,所以新进人员的年薪标准适度降低,从长远看,不但能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同时也是企业根据员工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工作难度等多方面进行工资分级的一个开始,是一个逐步完善,使企业薪酬体系更合理性的开始。
4、非业务岗位员工的年薪因薪酬结构的调整,在年薪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年终奖比例占年薪标准的20%后年薪上升幅度较调整前上涨5%。这个测算结果,足以说明薪酬比例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公司人工成本的提高,因此,公司高层决定非业务部门拿业务部门年终系数的80%,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工成本。但是,我部门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性,原因如下:
①公司的人工成本的提高真正的原因是因为公司同岗薪酬没有区别,而且公司薪酬处在中等偏上的占76%,属于薪酬中部堆积型,这种薪酬状况容易导致人工成本较高,人员收入增长幅度小,同时不利于提高员工对工作的热情度、职业竞争力等。
②非业务系统员工人数占公司总人数的43%,年薪标准在22000—33000元之间,而且公司主要是想将“公司的经营成果来自于全员的共同协作,应该与公司全员共同分享”的思想贯彻始终。这样以来,就违背了这条主体思想。
③非业务系统员工与业务系统员工由于贡献程度不一致,已经在岗位年薪标准上在得到体现,而年终奖本身就是对整个团队在一年中共同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给予的一种奖励。如果对这两个系统的员工取不同的年终系数进行核算年终奖,并没有起到良好激励作用,相反还会带来消极情绪。
5、绩效奖金的发放方式,原定在员工工资表上进行体现,但通过上述分析,建议公司以贴票报销的形式进行发放。
企业管理报告
薪酬管理反映到工资结构上面,就是各个职位的工资标准。这个工资标准应该恰如其分地反映员工付出的努力。如何才能达到平衡,使工资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同时又能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呢?工资管理的原则是:在企业能承受的范围内、在市场上有竞争力、对内员工间公平、对员工个人有意义。基本办法是建立企业基本的价值标准:对企业内部各类职位价值的确定→职位级别与工资、对某一时期业绩的价值评定→业绩工资、对各类型贡献的价值评定→奖金。企业要做到员工之间的工资平衡就要有一个很好的工资结构。
工资系统设计的思路和方法是:工资的系统设计要围绕职位系统的设计展开,工资结构和工资标准应针对职位制定。对企业来说,职位体系是它的基本支撑体系。为所有的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合理工资的职位体系应具备的内容是:职位设置、职位类型、职位标准、职位要求职位体系的内容由企业业务性质和运作流程直接决定。职位描述和职位评估都必须以职位要素的确定为前提。
要设计出合理科学的薪资体系和薪资制度,一般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职位分析: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要在业务分析和人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能和职位关系,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主管合作编写职位说明书。
2、职位评价:比较企业内部各个职位的相对重要性,得出职位等级序列;为进行薪资调查建立统一的职位评估标准,消除不同公司间由于职位名称不同、或即使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不同所导致的职位难度差异,使不同职位之间具有可比性,为确保工资的公平性奠定基础。它是职位分析的自然结果,同时又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
3、薪资调查:薪资调查的对象,最好是选择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同行业的类似公司,重点考虑员工的流失去向和招聘来源。薪资调查的数据,要有上年度的薪资增长状况、不同薪资结构对比、不同职位和不同级别的职位薪资数据、奖金和福利状况、长期激励措施以及未来薪资走势分析等。
4、薪资定位:在分析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后,需要做的是根据企业状况选用不同的薪资水平。在薪资定位上,可以选择领先策略或跟随策略。
5、薪资结构设计: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其职位等级,二是个人的技能和资历,三是个人绩效。在工资结构上与其相对应的,分别是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也有的将前两者合并考虑,作为确定一个人基本工资的基础。确定职位工资,需要对职位做评估;确定技能工资,需要对人员资历做评估;确定绩效工资,需要对工作表现做评估;确定公司的整体薪资水平,需要对公司盈利能力、支付能力做评估。每一种评估都需要一套程序和办法。
6、薪资体系的实施和修正:在确定薪资调整比例时,要对总体薪资水平做出准确的预算。为准确起见,最好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做此测算。因为按照外企的惯例,财务部门并不清楚具体工资数据和人员变动情况。人力资源部需要建好工资台账,并设计一套比较好的测算方法。
7、不同职位有不同职位的级别,一个是员工的级别制度,另一个是员工的宽带制度。同一个级别,薪资的范围大概都差不多。宽带也是类似等级的,是比较新的概念,其特点就是把“级”的范围定得比较宽,一个大型企业,可能从最基本的初级员工,到最高的总裁、总经理职位,有5个、6个带别。具体而言,工资系统设计可采用如下方法:
采用级别工资制。工资设计有几种不同的做法和思路,比较简单的一个做法,就是根据级别来设计。比如说有10个职能部门,有30个职系,100个或者150个职位,但是整个级别就15个,工资系统就是按15个等级的工资系统,每一个级别,都给一个范围,在哪个级别里,就用哪个级别的工资范围来发工资。
针对不同的职位,怎么样把工资结构设计好,能够最恰当地反映职位本身的劳动价值,这是工资管理理念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在相当多的公司里,薪资福利计划一经制定,就许多年“躺”在上面睡大觉,很少有人花心思去想想这些计划执行起来有什么问题,是否是员工需要的,哪些方面可以改进,福利计划激励员工的效果怎么样。这就需要有专人负责改进已有的薪资福利计划,并根据需要去研究和开发新的项目。要做好薪资福利工作大致有三项要求:围绕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效益展开。工作方向、内容、方法要与业务重点和经营战略相一致。
食堂调查报告总结 篇10
蔬菜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但其营养成份受到关注,可能受到的污染更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重视。蔬菜更是老百姓餐桌上每天必备的食品之一,作为生活质量提高重要标志,其食用安全是最起码的要求。但是由于违禁农药使用和过量的农药残留,全国各地区市场流通的蔬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蔬菜中毒”事件也是频繁发生,对人民的健康生活构成威胁。
经过一番思考后,我们开始调查的第一步:对附近主要以种植蔬菜为生的农村的菜农进行口头调查,内容主要是怎样使用农药杀虫以及对使用的农药有什么了解。在被调查的菜农中,绝大多数人可以说对农药知识一窍不通,他们关心的只是把蔬菜种“好”,卖个好价钱。对其它隐藏的一些东西漠不关心。调查的第二步:对菜农普遍使用和农药店大量出售的农药的成分和含量进行调查,由于我们无法对农药进行实践性测试,只好依照农药标签的说明记录下成分和含量。在我们取样的14种农药中,全都含有剧毒有机磷和高毒元素硫等。这两方面都给蔬菜农药残留埋下了深深的隐患。最后我们对为什么中国农药比国外的“毒”展开调查。在被调查的几位菜农中,他们根本就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乡农技部几位人员也不知道!最后还是县卫生局的一位人员告诉我们答案:是因为历史的原因!以前菜农是不断加大量使用农药来杀虫,使一些害虫产生了抗药性,后来生产的低毒农药根本不好使,所以产商只好更“毒”,“杀虫实效”性原则一步步把中国的农药给毒化了!
1、蔬菜中残留农药超标的原因分析
①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
农药剧毒、高毒杀虫剂产量过大是造成蔬菜残留量超标而引起中毒的客观原因。
②菜农文化素质不高
大多数菜农文化不高,对农药知识缺乏,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以及农药性质,如高毒、剧毒、内吸毒等特性的缺乏了解,而随意加大使用剂量,甚至超范围使用,从而造成危害。
③蔬菜中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尚未引起有关部门和菜农的高度重视。
我国虽然早已制定了一系列条例和准则,但是由于对菜农进行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知识宣传和技术指导不够,导致菜农不适当的使用农药;另一方面,我国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健全,未制定切实的法规和有效的处罚措施,造成农药残留超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呈现出加重趋势。
2、当前应采取的政策
⑴、调整农产品结构,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产品。
⑵、加强培训,提高菜农素质,彩取有效措施、宣传、指导和督促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
⑶、加强农药残留监测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健全蔬菜等农产品农药监测体系,研究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健康服务。
3、对策
首选:选择效果好,对人、畜、自然无害没有的生物农药或生化制剂。例如:链霉素、春雷霉素等。
其次是选择特导性昆虫生产调节剂,如:天幼脉、优乐得、抑太保等。
第三是选择高效、低毒残留的农药,如:敌百虫、七星宝、甲基托布津、克螨特多等。
第四是有针对地选择药较好的中等毒性和低毒残留农药。需要注意的是:一是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程施药,不随便增加浓度和施药次数,二是选择其中等性比较低的药剂,如:杀虫双、好年斗、巴丹多等。
在科学者和有关部门努力,以及菜农自身知识的不断提高下,我国蔬菜与化学农药的矛盾将得到解决,我国蔬菜市场也必将在WTO的带动下走向健康和国际化的竞争轨道。